用于加工食品的廚房用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用于加工食品的廚房用具,包括殼體、碗狀容器、碗狀容器蓋子、以及鉤環(huán)把手。碗狀容器可移除地可安裝在殼體上并且包括限定口部以便選擇性地將可旋轉(zhuǎn)工具容納在碗狀容器內(nèi)的上邊緣。碗狀容器蓋子可移除地安裝在碗狀容器的上邊緣上并且包括頂壁以及從頂壁向下懸置的凸緣。鉤環(huán)把手可樞轉(zhuǎn)地安裝到殼體的相對側(cè)面。鉤環(huán)把手在(1)未接合位置與(2)接合位置之間可樞轉(zhuǎn),在未接合位置中可以將碗狀容器蓋子從碗狀容器移除并且可以將碗狀容器從殼體移除,在接合位置中鉤環(huán)把手將向下的壓力施加在碗狀容器蓋子上,以將碗狀容器蓋子保持在碗狀容器的上邊緣上并且將碗狀容器保持在殼體上。
【專利說明】
用于加工食品的廚房用具
【技術領域】
[0001]本公開大體上涉及一種用于加工食品的廚房用具,并且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包括用于裝配、使用、以及運送食物加工器的鎖定鉤環(huán)把手的食物加工器。
【背景技術】
[0002]食物加工器是與諸如攪拌機的其它用具不同的特殊類型的廚房用具。通常地,食物加工器包括擰緊或扭轉(zhuǎn)在電機基部上的容器以及擰緊或扭轉(zhuǎn)在容器上的蓋子。在電機基部中的一個或多個按鈕允許使用者致動電機。由于食物加工期需要使用扭轉(zhuǎn)組件,因此可能阻止使用者使用此食物加工器。可能很難在不同部件之間獲得適當?shù)膶室员阊b配。部件可能是緊密的并且使得用于清洗的拆卸是有問題的。總之,允許附接這種部件和/或?qū)⑦@種器件用作單個單元的特征結(jié)構是難以利用的和/或非常棘手的碗狀容器碗狀容器碗狀容器。
[0003]為了解決這些缺點中的一部分,已經(jīng)開發(fā)了一種在根本不需要將部件擰緊或扭轉(zhuǎn)在一起的情況下將多個部件簡單地堆疊在一起的食物加工器。在2012年12月7日提交的共同擁有、共同未決的序列號為13/707,640的美國專利申請中公開了這樣一種食物加工器,其內(nèi)容通過引用的方式整體包含于此。然而,尤其當將大量食品或者特別粘的食品放置在容器中進行加工時,此非傳統(tǒng)構造對于試圖通過碗狀容器把手提起整個單元的消費者來說可能是困惑的或者在操作期間部件可能趨于搖動。
[0004]因此,需要相對簡單、易于裝配與操作并且在操作期間部件固定地保持在其中的食物加工器。本公開的設備至少實現(xiàn)了上述目的并且克服了傳統(tǒng)廚房用具的上述或其它弊端。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5]簡要地說,本公開的一個方面涉及用于加工食品的廚房用具,該廚房用具包括殼體、碗狀容器、碗狀容器蓋子、以及鉤環(huán)把手。殼體封裝電機。碗狀容器可移除地安裝在殼體上并且包括限定口部以便選擇性將至少一個可旋轉(zhuǎn)工具容置在碗狀容器內(nèi)的上邊緣。碗狀容器蓋子可移除地安裝在碗狀容器的上邊緣上并且包括頂壁以及從頂壁向下懸置的凸緣。蓋子不包括將蓋子選擇性地附接到碗狀容器的諸如螺釘螺紋、卡口鎖定件、夾緊機構等的任何固定機構。蓋子自由地置于碗狀容器頂部。
[0006]鉤環(huán)把手可樞軸地安裝到殼體的相對側(cè)面。鉤環(huán)把手在(I)未接合位置與(2)接合位置之間可樞轉(zhuǎn),在未接合位置中可以將碗狀容器蓋子從碗狀容器移除并且可以將碗狀容器從殼體移除,在接合位置中鉤環(huán)把手將向下的壓力施加在碗狀容器蓋子上以將碗狀容器蓋子保持在碗狀容器的上邊緣上并且將碗狀容器保持在殼體上。
[0007]碗狀容器蓋子還可以包括形成用于將食品供給到碗狀容器中的通道的供給管。供給管具有連接到限定在碗狀容器蓋子的頂壁中的相應開口的第一端以及適于容置待加工的食品的口部。廚房用具還可以包括食物推進器、在一部分殼體上的控制按鈕、以及互鎖機構。食物推進器選擇性地可插入到供給管中以推動食品通過供給管并且進入到碗狀容器中?;ユi機構在不允許致動電機的未接合位置和允許致動電機的接合位置之間可移動。當碗狀容器蓋子未通過鉤環(huán)把手保持在碗狀容器的上邊緣上時或者當食物推進器未插入到供給管中時,互鎖機構位于未接合位置中。當碗狀容器蓋子通過鉤環(huán)把手保持在碗狀容器的上邊緣上時并且當食物推進器插入到供給管中時,互鎖機構位于接合位置中。當致動控制按鈕時并且當接合互鎖機構時,電機被致動。
[0008]供給管還可以包括安裝到供給管的外壁的大體上豎直的通路。碗狀容器還可以包括安裝到碗狀容器的外壁并且當碗狀容器蓋子適當?shù)囟ㄎ辉谕霠钊萜鞯纳线吘壣蠒r與供給管通路豎直對準的大體豎直的通路。殼體還可以包括開關機構以允許致動電機。互鎖機構可以包括第一致動件、第二致動件、與第三致動件。第一致動件至少部分地容納在供給管通路內(nèi)并且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第一致動件偏壓向第一位置。第二致動件至少部分地容納在碗狀容器通路內(nèi)并且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第二致動件偏壓向第一位置。第三致動件至少部分地容納在殼體內(nèi)并且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在第一位置中,第三致動件與開關機構隔開以將開關機構保持在打開位置中并且防止致動電機。在第二位置中,第三致動件與開關機構接合以允許致動電機。第三致動件偏壓向第一位置。當將食物推進器插入到供給管中時,第一致動件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當通過鉤環(huán)把手將向下的壓力施加在碗狀容器蓋子上并且如果第一致動件在第二位置中時,第二致動件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當?shù)诙聞蛹诘谝晃恢门c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時,第三致動件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移動。
[0009]碗狀容器蓋子還可以包括從頂壁向上延伸的至少一個肋部,使得鉤環(huán)把手通過將向下壓力施加在至少一個肋部上而在碗狀容器蓋子上施加向下的壓力。至少一個肋部可以包括當鉤環(huán)把手在接合位置中時用于將相應的突出部容置在鉤環(huán)把手上上的槽口。
[0010]鉤環(huán)把手可以包括波狀外形的中間部分與相對的端部。波狀外形的中間部分可以包括當鉤環(huán)把手在接合位置中時在碗狀容器蓋子的頂壁上方延伸的凸起部分,以在凸起部分與碗狀容器蓋子的頂壁之間限定間隙空間。在鉤環(huán)把手上的突出部可以從鉤環(huán)把手的中間部分的非凸起部分突出。
[0011]本公開的另一個方面涉及一種操作廚房用具的方法,其包括:將碗狀容器安裝在封裝電機的殼體上;將食品插入碗狀容器的口部中;將電源供給電機;將蓋子安裝在限定碗狀容器的口部的碗狀容器的上邊緣上;以及將鉤環(huán)把手樞轉(zhuǎn)到接合位置中,在所述接合位置中鉤環(huán)把手將向下壓力施加在蓋子上以將蓋子保持在碗狀容器的上邊緣上并且將碗狀各器保持在殼體上。
[0012]將鉤環(huán)把手樞轉(zhuǎn)到鉤環(huán)把手將向下壓力施加在蓋子上的接合位置中可以使互鎖機構移動到允許致動電機的接合位置中。此方法還可以包括觸發(fā)在殼體上的控制按鈕以致動電機。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當結(jié)合附圖領會時,將會更好地理解本公開的上述實用新型內(nèi)容以及下面的詳細描述。出于描述本公開的目的,在附圖中示出了目前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然而,應該理解的是,本公開不限于示出的精確的布置和裝置。在附圖中:
[0014]圖1是根據(jù)本公開的一個實施方式的用于加工食品的廚房用具的前視立體圖;
[0015]圖2是圖1的廚房用具的后視立體圖;
[0016]圖3是圖1的廚房用具的局部分解立體圖;
[0017]圖4是圖1的廚房用具的側(cè)向剖視圖,其中示出了在打開、未接合或未觸發(fā)位置中的安全相互鎖定特征;
[0018]圖5是圖1的廚房用具的側(cè)向剖視圖,其中示出了在部分閉合、部分接合或者部分觸發(fā)位置的安全互鎖特征;
[0019]圖6是圖1的廚房用具的側(cè)向剖視圖,其中示出了在閉合、接合或者觸發(fā)位置的安全互鎖特征;以及
[0020]圖7是圖6的側(cè)向剖視圖的局部特寫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在下面描述中使用的一些術語僅僅為了方便而不是限定。術語“下部”、“底部”、“上部”、和“頂部”表示在附圖中作出參照方向。根據(jù)本公開,術語“向內(nèi)地”、“向外地”、“向上地”與“向下地”相應地表示朝向與遠離設備的幾何中心的方向,并且指示其部件。除非這里具體地闡述,術語“一個(a)”、“一個(an)”、“該(the) ”不限于一個元件,而是替代地應該理解為表示“至少一個”。該術語包括上面提到的詞、其衍生詞與類似引入的詞。
[0022]詳細地參照附圖,其中貫穿全文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元件,圖1至圖7示出了根據(jù)本公開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廚房用具10。廚房用具10用于或設計為加工、切斷、切片、切丁、研磨或者另外地混合諸如肉、蔬菜、湯、飲料、調(diào)味料等或者其任何組合的食品(未示出)。
[0023]參照圖1-圖7,廚房用具10包括至少部分地封裝電機14的殼體12以及至少一個開關機構36 (參見圖4-圖6)。電機14可以是單速或多速通用電機、異步電機等。電源可以通過電源線(未示出)從傳統(tǒng)壁式電源插座(未示出)供給到電機14。如下面更詳細描述的,開關機構36優(yōu)選地定位在電機14附近,并且開關機構36優(yōu)選可操作地連接到電機14以允許致動電機14。開關機構36優(yōu)選地包括第一、打開或未接合位置(參見圖4和圖5)以及第二、閉合或接合位置(參見圖6)。
[0024]如圖3-6中所示,殼體12包括第一上端18和相對的第二下端20。兩個或多個隔開的支腿22可以從殼體12的第二下端20向下延伸,以將廚房用具10支撐在支撐表面上。然而,廚房用具10不限于包括支腿22。例如,殼體12的第二下端20的底部表面可以直接地放置在支撐表面上。
[0025]參照圖3,殼體12可以具有在最接近其第一上端18之處具有直徑減小部分24的大體圓柱形狀。凸部26優(yōu)選地從殼體12的剩余部分劃界直徑減小部分24。凸部26優(yōu)選地大體上(如果不是精確地)垂直于廚房用具10的縱軸延伸。殼體12的直徑減小部分24優(yōu)選地貫穿其高度具有大體恒定或一致的直徑,使得直徑減小部分24的外表面大體上(如果不是精確地)平行于廚房用具10的縱軸延伸。
[0026]如圖3-圖6中所示,驅(qū)動輪轂30從殼體12的第一上端18向上延伸。如本領域中的技術人員理解的,驅(qū)動輪轂30可操作地連接到電機并且通過齒輪減速系統(tǒng)32由電機14驅(qū)動(參見圖4-圖6)。但是例如齒輪減速系統(tǒng)在諸如使用異步電機的情況下是不必要的。驅(qū)動輪轂30相對于殼體12是可旋轉(zhuǎn)的。殼體12可以包括具有一個或多個按鈕或開關17(參見圖1)的控制面板16,這允許使用者控制電機14的操作。
[0027]殼體12可以由諸如注塑成型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材料的聚合物材料構造而成。由于ABS材料相對光滑的表面光潔度、其易于呈現(xiàn)各種顏色的能力、其高緊湊型以及抗裂性、以及其鍍以金屬涂層的能力,因此ABS材料可能是理想的。然而,殼體12不限于聚合物或者注塑成型的ABS材料并且可以由能夠呈現(xiàn)殼體12的大體形狀并且執(zhí)行這里描述的殼體12的功能的幾乎任何大體剛性的材料構造。例如,殼體12,以及廚房用具10的任何其它部件都可以由金屬等材料或者材料的組合構造。殼體12可以是大體上或完全不透明、半透明或者透明。
[0028]再次參照圖1-圖7碗狀容器或廣口瓶40可移除地安裝到殼體12的至少一部分第一上端18上。碗狀容器40包括基壁42以及從基壁42向上延伸的側(cè)壁44?;?2大體上(如果不是精確地)垂直于廚房用具10的縱軸延伸。如圖3中所示,側(cè)壁44具有上邊緣45,所述上邊緣45限定與基壁42相對的口部46,以將一個或多個可旋轉(zhuǎn)工具(如下面進一步描述的)容納在碗狀容器40內(nèi)。碗狀容器40包括把手48,所述把手48從碗狀容器40的側(cè)壁44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徑向向外延伸。離合器驅(qū)動的可旋轉(zhuǎn)驅(qū)動軸(未示出)在碗狀容器40內(nèi)安裝到基壁42。當碗狀容器40安裝在殼體12上時,驅(qū)動軸聯(lián)接到驅(qū)動輪轂30,使得當驅(qū)動輪轂30通過電機14而旋轉(zhuǎn)時驅(qū)動軸旋轉(zhuǎn)。
[0029]碗狀容器40優(yōu)選地包括從與口部46相對的基壁42向下延伸的裙邊50。裙邊50優(yōu)選地大體上(如果不是精確地)垂直于廚房用具10的縱軸延伸。當從上方或下方觀察時,裙邊50優(yōu)選地圍繞碗狀容器40的整個周邊延伸并且優(yōu)選地是弧形形狀,以便與碗狀容器的大體圓形或橢圓形形狀匹配。當碗狀容器40適當?shù)匕惭b在殼體12上時,裙邊50的自由端優(yōu)選地與殼體12的至少一部分凸部26接觸或接合。
[0030]如通過圖3顯而易見的,碗狀容器40通過將碗狀容器40的至少一部分裙邊50定位為圍繞殼體12的至少一部分直徑減小部分24而可移除地安裝到殼體12上。更優(yōu)選地,當碗狀容器40適當?shù)馗浇踊虬惭b到殼體12上時,裙邊50圍繞整個直徑減小部分24。裙邊50的內(nèi)表面的直徑優(yōu)選地至少略大于直徑減小部分24的外表面的直徑。因此,裙邊50可以以相對閉合的方式圍繞直徑減小部分24,使得在將碗狀容器40適當?shù)囟ㄎ辉跉んw12上時,碗狀容器40是穩(wěn)定的。
[0031]如圖1-圖3中所示,在裙邊50的相對側(cè)中限定兩個槽口 56。當碗狀容器40適當?shù)匕惭b在殼體12上時,每個槽口 56都與殼體12的相應凸起區(qū)域110配合。凸起區(qū)域110是將鉤環(huán)把手100 (如在下面進一步說明)安裝到殼體12之處。特別地,當碗狀容器40適當?shù)囟ㄎ辉跉んw12上時,殼體12的每個凸起區(qū)域110都優(yōu)選地至少部分地容納在裙邊50的一個槽口 28內(nèi)。因此,通過以大體(如果不是精確地)平行于廚房用具10的縱軸的豎直方式移動碗狀容器40,碗狀容器40優(yōu)選適當?shù)馗浇拥綒んw12。換句話說,優(yōu)選的是通過將碗狀容器40線性向下地移動到殼體12上,碗狀容器40適當?shù)馗浇拥綒んw12,使得一旦碗狀容器40接觸殼體12便不需要相對于殼體12扭轉(zhuǎn)碗狀容器40。此裝配廚房用具10的方法大體上比現(xiàn)有技術的方法更簡單且更容易。
[0032]碗狀容器40可以由諸如模制苯乙烯丙烯腈(SAN)材料的相對剛性聚合物材料構造而成。然而,碗狀容器40不限于使用模制SAN材料的構造并且可以由能夠形成期望的形狀并且能夠經(jīng)受住這里描述的正常操作條件的幾乎任何聚合物、金屬、玻璃等材料構造。碗狀容器40的任何其它特征或者互補部件可能大體上或者完全不透明、半透明或者透明的。在圖1-圖3中,碗狀容器40示出為是不透明的,而在圖4-圖6中碗狀容器示出為是透明的。
[0033]參照圖3-圖6,廚房用具10優(yōu)選地包括至少一個可旋轉(zhuǎn)工具,并且優(yōu)選地兩個或多個分離且不同的可旋轉(zhuǎn)工具或者切割機構。在使用中,可旋轉(zhuǎn)工具安裝在驅(qū)動軸上。在圖3中,示出了攪拌葉片60、切斷葉片62與葉片盤64。切斷葉片62與葉片盤64通常容納在殼體66中。切斷柵格(未示出)是選擇性的,并且如果具有的話通常還可以容納在殼體66中。圖3示出了攪拌葉片60、切斷葉片62、以及葉片盤64同時省略了殼體,而圖4-圖6僅示出了攪拌葉片60與殼體66??尚D(zhuǎn)工具的尺寸和形狀設計為使得當碗狀容器蓋子68適當?shù)匕惭b到碗狀容器40時完全地定位在由碗狀容器蓋子68與碗狀容器40圍繞的空間內(nèi)。優(yōu)選地,兩個可旋轉(zhuǎn)工具在碗狀容器40內(nèi)不是同時操作或旋轉(zhuǎn)的。
[0034]再次參照圖1-圖7,碗狀容器蓋子68可移除地可安裝在碗狀容器40的上邊緣45上,以由此封閉口部46。碗狀容器蓋子68優(yōu)選地包括頂壁70與從頂壁70向下懸置的凸緣76。頂壁70可以具有當從側(cè)面觀察時至少略微弧形的橫截面形狀。凸緣76以至少大體上平行于廚房用具10的縱軸的角度從頂壁70向下地懸置。一個或多個,并且優(yōu)選地兩個肋部78從碗狀容器蓋子68的頂壁70的相對邊緣向上突出。圓形槽口或凹槽80限定在每個碗狀容器蓋子78中(如下面進一步說明的用于與鉤環(huán)把手100上的相應的突出部相接合)。
[0035]當從上或/從下觀察時,碗狀容器蓋子68優(yōu)選地具有大體圓形形狀以便與碗狀容器40的大體圓形形狀匹配。與傳統(tǒng)的碗狀容器蓋子相比,一旦碗狀容器蓋子68與碗狀容器40接觸,碗狀容器蓋子68便自由地放置在碗狀容器40上并且不用經(jīng)由相對于碗狀容器扭轉(zhuǎn)碗狀容器蓋子68而將碗狀容器蓋子68固定到碗狀容器。替代地,碗狀容器蓋子68優(yōu)選地相對于碗狀容器40沿著廚房用具10的縱軸豎直地可移動以將碗狀容器40附接到碗狀容器蓋子68和/或?qū)⑼霠钊萜?0從碗狀容器蓋子68移除。此裝配廚房用具10的方法大體上比現(xiàn)有技術的方法更簡單且更容易。然后碗狀容器蓋子68通過鉤環(huán)把手100選擇性地固定到碗狀容器40 (如下面進一步描述的)。
[0036]碗狀容器蓋子68優(yōu)選地包括安裝到頂壁70的供給管84。供給管84具有形成用于將食品供給到碗狀容器中的通道的供給管壁86。供給管84的一端連接到限定在碗狀容器蓋子68的頂壁70中的相應開口(未示出),并且供給管84的另一端形成適于接收待加工的食品的口部88。大體豎直狹槽90限定在供給管壁84中(參見圖3)并且通向安裝到供給管84外壁的大體豎直通路120 (如在下面進一步描述的)。
[0037]食物推進器92選擇性地可插入到供給管84中以將食品推動通過供給管84并且進入到碗狀容器40中。食物推進器92示出為插入到圖2和圖5-圖7中的供給管84中,并且部分地插入在圖1中。大體上豎直的脊部94 (參見圖1)從供給管壁84基本上垂直向外突出。當食物推進器92插入到供給管84中時,脊部94通過狹槽90突出進入到通路120中以便與互鎖機構的一部分接合(如在下面進一步說明)。
[0038]鉤環(huán)把手100在樞軸點106處可樞軸地安裝到殼體的相對側(cè)面。每個樞軸點106都鄰近殼體12的相應的凸起區(qū)域110。鉤環(huán)把手100在未接合位置(參見圖2-5)與接合位置(參見圖1、圖6和圖7)之間樞轉(zhuǎn)。在未接合位置中,可以將碗狀容器蓋子68從碗狀容器40移除并且可以將碗狀容器40從殼體12移除。在接合位置中,鉤環(huán)把手100將向下的壓力施加在碗狀容器蓋子68上,以將碗狀容器蓋子68保持在碗狀容器40的上邊緣45上并且將碗狀容器40保持在殼體12上。
[0039]鉤環(huán)把手100包括波狀外形的中間部分102與相對的端部104。波狀外形的中間部分102具有當鉤環(huán)把手100在接合位置中時在碗狀容器蓋子68的頂壁上70方延伸的凸起部分,以在凸起部分與碗狀容器蓋子的頂壁之間限定間隙空間。當鉤環(huán)把手100在接合位置中時,間隙空間使得使用者的手能夠抓握波狀外形的中間部分102,由此使得使用者能夠與鉤環(huán)把手100接合或者脫離接合,并且當鉤環(huán)把手100在接合位置中時使得使用者易于提升與攜帶廚房用具10。
[0040]至少一個,并且優(yōu)選地兩個突出部108 (參見圖4-7)從鉤環(huán)把手100的中間部分102向下延伸。在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突出部108從鉤環(huán)把手100的中間部分102的非凸起部分向下延伸。突出部的數(shù)量將與碗狀容器蓋子68上的肋部78的數(shù)量相應。突出部108的位置與在碗狀容器蓋子68上的肋部78的位置相應。因此,當鉤環(huán)把手100移動到接合位置中時,突出部108與肋部78接觸并且將向下壓力施加在肋部78上,由此將相應的向下壓力施加在碗狀容器蓋子68上。在碗狀容器蓋子68上的向下壓力致使碗狀容器蓋子68完全并且固定地閉合(在圖6中最佳地看到)。當鉤環(huán)把手100達到完全接合位置時,每個肋部78的凹槽80都容置鉤環(huán)把手100的相應突出部108,由此將鉤環(huán)把手100已經(jīng)達到完全接合位置的觸覺反饋提供給使用者并且增加(至少略微地)從完全接合位置移動鉤環(huán)把手100需要的力的大小。
[0041]迄今未知用于食物加工器的鉤環(huán)把手的存在與使用。實際上,對于傳統(tǒng)的食物加工器此鉤環(huán)把手是不必要的。如上所述,傳統(tǒng)的食物加工器具有利用夾具或扭鎖鎖定在適當位置中的蓋子。此外,傳統(tǒng)的食物加工器具有鎖定到殼體(直接地或者經(jīng)由鎖定蓋子)的碗狀容器。在傳統(tǒng)的食物加工器上的此鎖定碗狀容器使得使用者能夠經(jīng)由碗狀容器把手提起與攜帶食物加工器。因此,傳統(tǒng)的食物加工器不需要用于將蓋子固定到碗狀容器和/或?qū)⑼霠钊萜鞴潭ǖ綒んw或者用于提升與攜帶食物加工器的鉤環(huán)把手。
[0042]廚房用具10包括互鎖機構?;ユi機構具有不允許致動電機的未接合位置以及允許致動電機的接合位置。如下面進一步描述的,當碗狀容器蓋子68未通過鉤環(huán)把手100保持在碗狀容器40的上邊緣45上時或者當食物推進器92未插入到食物管84中時,互鎖機構位于未接合位置中。此外,當碗狀容器蓋子68通過鉤環(huán)把手100保持在碗狀容器40的上邊緣45上時并且當食物推進器92插入到食物管84中時互鎖機構位于接合位置中??梢詢H當適當控制按鈕17被接合并且當互鎖結(jié)構被接合時致動電機14。
[0043]本公開的實施方式的互鎖機構分成全部配合以提供期望的互鎖功能的三組部件。第一組互鎖部件與碗狀容器蓋子68、供給管84、以及食物推進器92相應。第二組互鎖部件與碗狀容器40相應。第三組互鎖部件與殼體12相應。
[0044]再次參照圖1-圖7,延伸部120從供給管84的壁86突出以在延伸部120內(nèi)限定通路。蓋122封閉延伸部120的頂端。蓋122具有使得食物推進器92的脊部94能夠進入延伸部120的槽口 124 (下面進一步描述)。大體細長的第一致動件126基本上或者完全地封裝在延伸部120內(nèi)。突出部分128從第一致動件126的底端突出。第一致動件126的頂端安裝到樞轉(zhuǎn)臂130上。第一致動件126在第一位置(參見圖4)與第二位置(參見圖5-圖7)之間相對于延伸部120和/或供給管84可移動。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優(yōu)選地沿著廚房用具10的縱軸隔開。諸如盤簧的偏壓件132使第一致動件126豎直向上地偏壓到第一位置。通過向下樞轉(zhuǎn)的樞軸臂130產(chǎn)生第一致動件126的向下移動(即,從第一位置到第二位置),這在脊部94進入延伸部120時繼而通過在樞軸臂130上向下推動的食物推進器92的脊部94產(chǎn)生。
[0045]當食物推進器92未插入到供給管84中時,第一致動件126位于第一位置。當食物推進器92插入到供給管84中時,第一致動件126位于第二位置。在第一位置中(參見圖4),第一致動件126的突出部分128未從延伸部120突出(未示出)或者僅略微地從延伸部120(參見圖4)突出。在第一位置中,第一致動件126的突出部分128致使碗狀容器蓋子68的相應側(cè)面被略微地提升到碗狀容器40的邊緣45上方(參見圖4)。在第一位置中,第一致動件126的突出部分128不影響第二組致動部件(下面進一步描述)。在第二位置中(參見圖5-圖7),第一致動件126的突出部分128從延伸部120比在第一位置(參見圖5-圖7)突出顯著地更多。在此第二位置中,除非碗狀容器蓋子68由鉤環(huán)把手100(在下面進一步描述)向下推動,否則第一致動件126的突出部分128致使碗狀容器蓋子68的相應側(cè)面在碗狀容器40的邊緣45上方比在第一位置中(參見圖5)提升更多。在此第二位置中,,再次除非碗狀容器蓋子68由鉤環(huán)把手100 (下面進一步描述)向下推動,否則第一致動件126的突出部分128不影響第二組致動部件。
[0046]對于第二組互鎖部件來說,延伸部140從碗狀容器40的壁44突出以在延伸部140內(nèi)限定通路。大體細長的第二致動件142基本上或者完全地封裝在延伸部140內(nèi)。突出部分144從第二致動件142的底端突出。第二致動件142的頂端通常與延伸部140的頂端平齊。第二致動件142在第一位置(參見圖4)與第二位置(參見圖6-圖7)之間相對于延伸部140和/或碗狀容器40可移動。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優(yōu)選地沿著廚房用具10的縱軸隔開。諸如盤簧的偏壓件146使第二致動件142豎直向上地偏壓到第一位置。
[0047]當食物推進器92不在供給管84中時(并且因此第一致動件126在第一位置并且不在能夠?qū)⒌诙聞蛹蛳峦苿拥降诙恢弥械奈恢脮r)或者當碗狀容器蓋子68未由鉤環(huán)把手100向下推動時,第二致動件142在第一位置中。如果食物推進器92已經(jīng)在供給管84中(并且由此第一致動件126已經(jīng)在第二位置中),那么當碗狀容器蓋子68由于鉤環(huán)把手100從未接合位置(參見圖2-圖5)移動到接合位置(參見圖1、圖6-圖7)而由鉤環(huán)把手100向下推動時,第二致動件142移動到第二位置。另選地,如果碗狀容器蓋子68已經(jīng)通過鉤環(huán)把手100向下推動,那么當食物推進器92插入到供給管84中時第二致動件142移動到第二位置(并且由此第一致動件126向下移動到第二位置)。換句話說,食物推進器92必須在供給管84中并且必須通過鉤環(huán)把手100向下推動碗狀容器蓋子68,以使第二致動件142在第二位置中。
[0048]在第一位置中(參見圖4-圖5),第二致動件142的突出部分144未從延伸部140突出(未示出)或者僅略微地從延伸部140 (參見圖4-圖5)突出。在第一位置中(參見圖4-圖5),第二致動件142的突出部分144不影響第三組致動部件(下面進一步描述)。在第二位置中(參見圖6-圖7),第二致動件142的突出部分144從延伸部140比在第一位置(參見圖6-圖7)突出顯著地更多。在第二位置中,除非碗狀容器蓋子68由鉤環(huán)把手100向下推動,否則第二致動件142的突出部分128致使碗狀容器蓋子68的相應側(cè)面在碗狀容器40的邊緣45上方比在第一位置中(參見圖5)提升更多。在第二位置中,再次除非碗狀容器蓋子68由鉤環(huán)把手100 (下面進一步描述)向下推動,否則第二致動件142的突出部分128不影響第三組致動部件。
[0049]第三組互鎖部件基本上或完全地封裝在殼體12內(nèi)。第三致動件160在第一位置(參見圖4-圖5)與第二位置(參見圖6)之間可樞轉(zhuǎn)或可旋轉(zhuǎn)。選擇性地,第三致動件可以在殼體12內(nèi)線性地而不是樞轉(zhuǎn)地或旋轉(zhuǎn)地移動,以便與開關機構36接合。在第一位置中,第三致動件160與開關機構36的接觸臂162隔開,以將開關機構36保持在第一、打開或未接合位置,并且由此防止電機14的致動。在第二位置中,第三致動件160的至少一部分與開關機構36的臂162接觸或接合,由此致使開關機構處于允許致動電機14的第二、閉合或接合位置(然而,除非按鈕17 (或者類似物)也被接合,否則電機14通常將不被致動)。偏壓件(未示出)優(yōu)選地使第三致動件160順時針偏壓到第一位置。諸如盤簧的偏壓件(未示出),優(yōu)選地使接觸臂162向上偏壓到第一位置。
[0050]在第一位置中,第三致動件160的至少一部分鄰近限定在殼體(未示出)中的開口。當碗狀容器40安裝在殼體12上時,殼體中的開口與第二致動件142的突出部分144對準,使得當?shù)诙聞蛹?42移動到第二位置中時,第二致動件142的突出部分144突出通過開口并且進入到殼體12中。因此,當?shù)诙聞蛹?42移動到第二位置中時,第二致動件142與第三致動件160接觸并且致使致使第三致動件160從第一位置逆時針旋轉(zhuǎn)到第二位置,由此致使第三致動件160與開關機構36的接觸臂162接合并且與開關機構接合以允許致動電機14。
[0051]優(yōu)選地,第一組互鎖部件、第二組互鎖部件與第三組互鎖部件一起提供了廚房用具10的安全互鎖特征,使得除非適當?shù)匮b配和/或構造一些部件,否則不能致動電機14。例如,優(yōu)選的是如果碗狀容器40未適當?shù)馗浇拥綒んw12,并且碗狀容器蓋子68未適當?shù)馗浇硬⑶彝耆潭?經(jīng)由鉤環(huán)把手100)到碗狀容器40,并且食物推進器92未在供給管84中,那么便不能致動電機14。當廚房用具10處于完全裝配構造中時(參見圖6),使得碗狀容器蓋子68、碗狀容器40以及殼體12通過鉤環(huán)把手100適當?shù)匮b配與固定,并且食物推進器92在供給管84中,并且當將電源供給到電機14時,優(yōu)選的是可以通過接合殼體12的控制面板16致動電機14。
[0052]裝配與操作廚房用具10以加工其中的食品的優(yōu)選方法包括將殼體12布置在支撐表面上。優(yōu)選地通過從上面豎直向下地移動碗狀容器40 (即,沿著廚房用具10的縱軸A)而將碗狀容器40附接或安裝到殼體12的第一上端18上。碗狀容器40相對于殼體12的上述移動允許碗狀容器40的每個槽口 56都與殼體12的一個凸起區(qū)域110接合??尚D(zhuǎn)工具(諸如攪拌葉片60)優(yōu)選地在碗狀容器40安裝在殼體12以前或以后插入和/或附接到碗狀容器40。在碗狀容器40安裝在殼體12上以前或者以后,可以將待加工、攪拌和/或混合的食品放置在碗狀容器40中(或者另選地,在將碗狀容器蓋子68安裝在碗狀容器40上以后,可以將待加工的食品插入到供給管84中)??梢詫㈦娫垂┙o到電機14。優(yōu)選地通過從上面豎直向下(即,沿著縱軸)移動碗狀容器蓋子68而將碗狀容器蓋子68附接在碗狀容器40的上邊緣45上,使得蓋子凸緣76的至少一部分插入到碗狀容器40的上邊緣45中。然后鉤環(huán)把手100從未接合位置向上樞轉(zhuǎn)到接合位置。鉤環(huán)把手100將碗狀容器蓋子68牢固地并且完全地推動到碗狀容器40上。食物推進器92插入到供給管84中。當食物推進器92插入到供給管84中時,第一致動件126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這繼而將第二致動件142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這繼而將第三致動件160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這繼而與開關機構36接合以允許致動電機14。
[0053]裝配與操作廚房用具10以加工其中的食品的另選方法包括將殼體12布置在支撐表面上。優(yōu)選地通過從上面豎直向下地移動碗狀容器40 (即,沿著廚房用具10的縱軸A)而將碗狀容器40附接或安裝到殼體12的第一上端18上。碗狀容器40相對于殼體12的上述移動允許碗狀容器40的每個槽口 56都與殼體12的一個凸起區(qū)域110接合??尚D(zhuǎn)工具(諸如攪拌葉片60)優(yōu)選地在碗狀容器40安裝在殼體12以前或以后插入和/或附接到碗狀容器40。在碗狀容器40安裝在殼體12上以前或者以后,可以將待加工、攪拌和/或混合的食品放置在碗狀容器40中(或者另選地,在將碗狀容器蓋子68安裝在碗狀容器40上以后,可以將待加工的食品插入到供給管84中)??梢詫㈦娫垂┙o到電機14。優(yōu)選地通過從上面豎直向下(即,沿著縱軸)移動碗狀容器蓋子68而將碗狀容器蓋子68附接在碗狀容器40的上邊緣45上,使得蓋子凸緣76的至少一部分插入到碗狀容器40的上邊緣45中。食物推進器92插入到供給管84中(食物推進器92可以在碗狀容器蓋子68安裝在碗狀容器40以前或以后插入到供給管84中)。當食物推進器92插入到供給管84中時,第一致動件126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然而,沒有互鎖機構的其它部件在此點處接合。然后鉤環(huán)把手100從未接合位置向上樞轉(zhuǎn)到接合位置。鉤環(huán)把手100將碗狀容器蓋子68牢固地并且完全地推動到碗狀容器40上。碗狀容器蓋子68的向下移動致使第一致動件126(其已經(jīng)在第二位置中)將第二致動件142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這繼而將第三致動件160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這繼而與開關機構36接合以允許致動電機14。
[0054]上述步驟(任一裝配方法)允許觸發(fā)或接合安全互鎖特征,由此允許使用者通過接合鉤環(huán)把手100、將食物推進器92插入到供給管84中、以及將按鈕17接合在控制面板16上的相對簡單步的驟控制電機14的操作。上述裝配與加工的方法不限于所述操作的精確順序,并且一個或多個此步驟可以在另一個步驟以前或以后發(fā)生。
[0055]在本公開的選擇性實施方式中,碗狀容器蓋子68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墊圈(未示出)。此墊圈對于使用傳統(tǒng)鎖定與附接機構的蓋子來說可能是不必要的。對于主題裝置來說,墊圈可以在碗狀容器蓋子68與碗狀容器40之間提供更好的密封,以在不泄露的情況下允許使用者加工更大量的食物或者低粘度材料流體。此墊圈可以安裝到碗狀容器蓋子68的凸緣76上。特別地,墊圈可以在凸緣76從頂壁70垂下附近安裝到凸緣76上。此墊圈通常致使碗狀容器蓋子68的凸緣76更緊密地適配在碗狀容器40內(nèi)??赡艿氖窃阢^環(huán)把手移動到未接合位置以后,一旦鉤環(huán)把手施加機械力,碗狀容器蓋子68便可以經(jīng)由凸緣76的摩擦配合保持在碗狀容器40上。由于即使在鉤環(huán)把手100移動到未接合位置時碗狀容器蓋子68也可以保持在碗狀容器40上,因此在此情形中上述互鎖機構也可能不足以防止電機14的致動。因此,當碗狀容器蓋子68包括選擇性墊圈時,可能期望的是在廚房用具中包括額外的互鎖機構。具體地說,此額外的互鎖機構可以包括檢測鉤環(huán)把手100位置的位置傳感器。此另外的互鎖機構可能僅如果鉤環(huán)把手100在接合或豎直位置中才允許致動電機14。如果鉤環(huán)把手100不在接合位置中,那么額外的互鎖機構將不允許致動電機14。通常地,額外的互鎖機構可能僅如果鉤環(huán)把手100在完全接合位置中才允許致動電機14,并且即使遠離完全接合位置的略微移動都能夠造成額外的互鎖機構不允許致動電機14。此額外的互鎖機構可能通常與上述互鎖機構結(jié)合地工作,使得可能需要接合兩個互鎖機構以便允許致動電機14。
[0056]本領域中的技術人員將會理解的是在不偏離本發(fā)明廣義創(chuàng)造性概念的情況下,可以對上述實施方式做出改變。因此,應該理解的是,本公開不限于所公開的特定實施方式,而是旨在覆蓋在由所附權利要求限定的本公開的精神和范圍的內(nèi)的修改。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加工食品的廚房用具,包括: 殼體,其封裝電機; 碗狀容器,其可移除地安裝在所述殼體上,所述碗狀容器包括限定口部以便選擇性將至少一個可旋轉(zhuǎn)工具容置在所述碗狀容器內(nèi)的上邊緣; 碗狀容器蓋子,其可移除地可安裝在所述碗狀容器的所述上邊緣上,所述碗狀容器蓋子包括頂壁與從所述頂壁向下懸置的凸緣;以及 鉤環(huán)把手,其可樞轉(zhuǎn)地安裝到所述殼體的相對側(cè)面,所述鉤環(huán)把手在(I)未接合位置與(2)接合位置之間可樞轉(zhuǎn),在所述未接合位置中可以將所述碗狀容器蓋子從所述碗狀容器移除并且可以將所述碗狀容器從所述殼體移除,在所述接合位置中所述鉤環(huán)把手將向下的壓力施加在所述碗狀容器蓋子上以將所述碗狀容器蓋子保持在所述碗狀容器的所述上邊緣上并且將所述碗狀容器保持在所述殼體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廚房用具,其中,所述碗狀容器蓋子還包括形成用于將食品供給到所述碗狀容器中的通道的供給管,所述供給管具有連接到限定在所述碗狀容器蓋子的所述頂壁中的相應開口的第一端以及適于容置待加工的食品的口部; 其中,所述廚房用具還包括: 食物推進器,其選擇性地可插入到所述供給管中以將食品推動通過所述供給管并且進入到所述碗狀容器中; 控制按鈕,其在所述殼體的一部分上; 互鎖機構,其在不允許致動所述電機的未接合位置和允許致動所述電機的接合位置之間可移動,當所述碗狀容器蓋子未通過所述鉤環(huán)把手保持在所述碗狀容器的所述上邊緣上時或者當所述食物推進器未插入到所述供給管中時,所述互鎖機構位于所述未接合位置中,當所述碗狀容器蓋子通過所述鉤環(huán)把手保持在所述碗狀容器的所述上邊緣上時并且當所述食物推進器插入到所述供給管中時,所述互鎖機構位于所述接合位置中;并且其中,當致動所述控制按鈕時并且當接合所述互鎖機構時,所述電機被致動。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廚房用具,其中,所述供給管還包括安裝到所述供給管的外壁的大體上豎直的通路; 所述碗狀容器還包括安裝到所述碗狀容器的外壁并且當所述碗狀容器蓋子適當?shù)囟ㄎ辉谒鐾霠钊萜鞯乃錾线吘壣蠒r與所述供給管通路豎直對準的大體上豎直的通路;所述殼體還包括允許致動所述電機的開關機構; 其中,所述互鎖機構包括: 第一致動件,其至少部分地容納在所述供給管通路內(nèi)并且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所述第一致動件偏壓向所述第一位置; 第二致動件,其至少部分地容納在所述碗狀容器通路內(nèi)并且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所述第二致動件偏壓向所述第一位置; 第三致動件,其至少部分地容納在所述殼體內(nèi)并且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在第一位置中所述第三致動件與所述開關機構隔開以將所述開關機構保持在打開位置中并且防止致動所述電機,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所述第三致動件與所述開關機構接合以允許致動所述電機,所述第三致動件偏壓向所述第一位置; 其中,當所述食物推進器插入到所述供給管中時,所述第一致動件在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移動; 其中,當通過所述鉤環(huán)把手將向下的壓力施加在所述碗狀容器蓋子上并且如果所述第一致動件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時,所述第二致動件在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移動;并且 其中,當所述第二致動件在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時,所述第三致動件在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移動。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廚房用具,其中,所述碗狀容器蓋子還包括至少一個肋部,所述至少一個肋部從所述頂壁向上延伸,使得所述鉤環(huán)把手通過將向下的壓力施加在所述至少一個肋部上而將向下的壓力施加在所述碗狀容器蓋子上。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廚房用具,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肋部包括當所述鉤環(huán)把手在所述接合位置中時用于將相應的突出部容置在所述鉤環(huán)把手上的槽口。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廚房用具,其中,所述鉤環(huán)把手包括波狀外形的中間部分以及相對的端部,所述波狀外形的中間部分包括當所述鉤環(huán)把手在所述接合位置中時在所述碗狀容器蓋子的所述頂壁上方延伸的凸起部分,以在所述凸起部分與所述碗狀容器蓋子的所述頂壁之間的限定間隙空間。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廚房用具,其中,在所述鉤環(huán)把手上的所述突出部從所述鉤環(huán)把手的所述中間部分的非凸起部分突出。
【文檔編號】A47J44/02GK204133308SQ201420430967
【公開日】2015年2月4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8月2日
【發(fā)明者】德魯·卡爾森 申請人:漢密爾頓畢克布蘭德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