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向軸方向上側(cè)的移動及向徑方向的移動受限的保持狀態(tài)。即,在本實施方式中,上述的上輪輞65作為保持被檢輪胎T的保持機構(gòu)發(fā)揮作用。
[0125]然后,如圖19所示,控制部81使搬運體22滑動以使搬運體22彼此在寬度方向上分離(步驟S02:分離工序)。即,第二實施方式中,以保持被檢輪胎T的狀態(tài)下使搬運體22彼此分離。如圖12所示,根據(jù)上述分離工序,搬運體22彼此的距離設(shè)為能夠使上述的下輪輞66通過的指定距離L2。
[0126]然后,與上述的第一實施方式同樣地,使搬運體22下降并將被檢輪胎T交接至下輪輞66的同時使上輪輞65下降,由此使被檢輪胎T通過上輪輞65和下輪輞66夾持固定(步驟S03)。而且,如圖15所示,控制部81使搬運體22下降以使搬運體22從被檢輪胎T向下方分離。
[0127]而且,控制部81使被檢輪胎T 一邊旋轉(zhuǎn)一邊對該被檢輪胎T進行各種測定(步驟S04)。并且,當上述測定結(jié)束時,將檢查完畢的輪胎Tf通過搬運體22朝檢查站3的下游側(cè)的標記站4搬出(步驟S05)。
[0128]將檢查完畢的輪胎Tf朝標記站4搬出時,搬運體22彼此的距離,可以是指定距離L1、指定距離L2中任一距離。例如,在搬運時若要將搬運體22彼此的距離從指定距離L2恢復(fù)成指定距離L1時,可以在通過上述的上輪輞65保持檢查完畢的輪胎Tf的狀態(tài)下使搬運體22滑動。更具體而言,首先從檢查完畢的輪胎Tf已固定在上輪輞65及下輪輞66的狀態(tài)下,使上輪輞65和搬運體22同時上升。由此,下輪輞66從檢查完畢的輪胎Tf相對地向下方分離。接著,使搬運體22滑動,由此使搬運體22彼此的距離成為指定距離L1。
[0129]由此,根據(jù)上述的第二實施方式的輪胎檢查系統(tǒng),在被檢輪胎T由上輪輞65保持在固定位置之后,使一對搬運體22朝彼此分離方向滑動。因此,能夠防止被檢輪胎T在這些搬運體22滑動時受到一對搬運體22中任一方的牽扯而使被檢輪胎T的姿勢不穩(wěn)定。
[0130]并且,在被檢輪胎T搬運至固定位置且一對搬運體22朝彼此分離的方向滑動時,有效利用為了固定被檢輪胎T而設(shè)置的上輪輞65就能夠保持被檢輪胎T。因此,與設(shè)置保持被檢輪胎T的專用裝置的情況相比,能夠降低零件數(shù)量。
[0131]另外,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的各實施方式,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主旨的范圍內(nèi),包含對上述的各實施方式加以各種變更后的方式。即,在各實施方式中舉出的具體的形狀或結(jié)構(gòu)等只不過為一個例子,可加以適當變更。
[0132]例如,在上述的各實施方式中,輪胎檢查系統(tǒng)1以具有輪胎均勻性測試機的功能的情況為一例進行了說明,但并不限于此,只要是具備固定被檢輪胎T的輪胎搬運固定裝置的輪胎檢查系統(tǒng)即可。例如,也可應(yīng)用在具有動平衡測試機的功能的輪胎檢查系統(tǒng)。
[0133]并且,在上述的各實施方式中,以具備測量被檢輪胎T特性的測定裝置的輪胎檢查系統(tǒng)1為一例進行了說明。但是,本發(fā)明的輪胎搬運固定裝置也可應(yīng)用在輪胎搬運之后不進行檢查的PCI (硫化后充氣)裝置等的裝置。
[0134]而且,在上述的各實施方式中,對使用皮帶輸送機作為搬運體22的情況進行了說明,但并不限于皮帶輸送機。只要是可將被檢輪胎T搬運至固定位置的機構(gòu),并且是在寬度方向上可分離配置的機構(gòu)即可,例如也可使用輥式輸送機等。
[0135]而且,在上述的第一實施方式中,也可在搬出固定狀態(tài)的檢查完畢的輪胎Tf時,使上輪輞65的上升與搬運體22的上升同步,以上輪輞65嵌入檢查完畢的輪胎Tf的狀態(tài)將搬運體22彼此的距離恢復(fù)成指定距離L1。
[0136]并且,在上述的第二實施方式中,對使用上輪輞65作為保持機構(gòu)的情況進行了說明,但并不限于此。例如,也可與上輪輞65有所區(qū)別地設(shè)置保持被檢輪胎T的專用裝置。作為固定被檢輪胎T的專用裝置,例如,可使用具有與上述搬入站2的中心定位機構(gòu)7相同機構(gòu)的裝置。即,也可將通過4條臂的端部將搬運過來的被檢輪胎T的胎面部從一對搬運體22的寬度方向外側(cè)夾持的機構(gòu)做為保持機構(gòu)使用。
[0137]并且,在上述的第二實施方式中,當利用上輪輞65保持被檢輪胎T時,以使上輪輞65下降的情況作為一例進行了說明。但是,除了使上述上輪輞65下降的情況以外,例如也可使搬運體22上升而使上輪輞65嵌入被檢輪胎Τ,從而保持被檢輪胎Τ。
[0138]并且,在上述的各實施方式中,以下輪輞66為不升降且上下方向固定的狀態(tài),利用搬運體22和上輪輞65的升降,使搬運體22及上輪輞65與下輪輞66在上下方向相對移動的情況為一例進行了說明。然而,也可構(gòu)成為上輪輞65為不升降且在上下方向固定的狀態(tài),利用搬運體22和下輪輞66的升降,使搬運體22及下輪輞66與上輪輞65在上下方向相對移動。而且,也可構(gòu)成為搬運體22在上下方向固定的狀態(tài),利用上輪輞65和下輪輞66的升降,使上輪輞和下輪輞與搬運體22相對移動。并且,也可構(gòu)成為使上輪輞65、下輪輞66、搬運體22都升降移動且相對移動。
[0139]產(chǎn)業(yè)上的可利用性
[0140]本發(fā)明可廣泛應(yīng)用在搬運輪胎的輪胎搬運方法和固定搬入輸送機所搬運過來的輪胎的輪胎搬運固定裝置及輪胎檢查系統(tǒng)。
[0141]符號說明
[0142]1-輪胎檢查系統(tǒng),2-搬入站,3-檢查站,4_標記站,5-搬出站,7_中心定位機構(gòu),8-搬入輸送機,9-框架,10-橫梁,11-縱梁,12-皮帶輸送機,13-臂,14-基部,15-端部,16-搬運機構(gòu),17-固定機構(gòu),18-測定部,19-擺動測量部,20-輪輞存放部,22-搬運體,23-支承機構(gòu)部,24-輸送帶架,25-基部,26-基部側(cè)皮帶輪,27-端部,28-端部側(cè)皮帶輪,29-皮帶,30-下部框架,31-底座框架,32-導(dǎo)向件,32a-上端部,33-下游側(cè)的面,34-軌道部件,35-絲杠軸,35a-下端部,36-板,37-絲杠側(cè)皮帶輪,38-升降用馬達,39-驅(qū)動軸,39a-下端部,40-升降用馬達側(cè)皮帶輪,40a-皮帶,41-主框架,42-方塊部,43-升降片,43a-螺帽部件,44-搬運用馬達,45-花鍵軸,46-花鍵,47-從動皮帶輪,48-驅(qū)動軸,49-驅(qū)動皮帶輪,50-皮帶,51-第一滑軸,52-第二滑軸,53-螺紋部,54-滑動用絲杠軸,55-滑動用螺帽,56-中央部,57-滑動用皮帶輪,58-滑動用馬達,59-驅(qū)動皮帶輪,60-皮帶,61-滑板,62-滑塊,63-滑塊,64-滑塊,65-上輪輞,66-下輪輞,67-上輪輞軸,68-下輪輞軸,69-上輪輞升降驅(qū)動部,70-下輪輞旋轉(zhuǎn)驅(qū)動部,71-胎圈部,72-推壓面,73-推壓面,74-卡合凸部,75-筒部,76-負載輪,77-階段轉(zhuǎn)換用起吊裝置,78-搬運輸送機,79-中心定位機構(gòu),80-輥式輸送機,81-控制部,82-圓筒部,83-圓筒部,T-被檢輪胎,Tf-檢查完畢的輪月臺Ο
【主權(quán)項】
1.一種將從上游側(cè)搬運過來的輪胎以上輪輞及下輪輞固定之后進行測量的輪胎檢查系統(tǒng)的輪胎搬運方法,其具備: 利用具有在寬度方向上分割的一對搬運體的搬運機構(gòu),將所述輪胎搬運至固定輪胎的固定位置的搬運工序;及 使所述一對搬運體在寬度方向上分離以使所述下輪輞能夠通過所述一對搬運體之間的分離工序。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輪胎搬運方法,其中, 所述方法具備在所述固定位置對配置在所述一對搬運體上的所述輪胎進行保持的保持工序, 且以所述保持工序保持所述輪胎的狀態(tài)下進行所述分離工序。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輪胎搬運方法,其中, 所述保持工序是利用所述上輪輞保持被配置在所述一對搬運體上的所述輪胎。4.一種輪胎檢查系統(tǒng),其中, 所述系統(tǒng)具備對由權(quán)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輪胎搬運方法所搬運的所述輪胎的特性進行測量的測定裝置。5.—種將輪胎搬運至預(yù)先設(shè)定的固定位置,且將所述輪胎在所述固定位置由上輪輞及下輪輞夾持固定的輪胎搬運固定裝置,其具備: 對所述輪胎進行搬運且在寬度方向上分割的一對搬運體; 使所述一對搬運體在寬度方向上接近或分離的滑動機構(gòu);及 對基于所述滑動機構(gòu)的所述一對搬運體的接近或分離進行控制的控制部, 所述控制部中,若所述輪胎由所述一對搬運體搬運至所述固定位置,則利用所述滑動機構(gòu)使所述一對搬運體分離以使所述下輪輞能夠通過所述一對搬運體之間。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輪胎搬運固定裝置,其中, 所述輪胎搬運固定裝置具備當利用所述滑動機構(gòu)使所述一對搬運體分離時,通過對搬運至所述固定位置的所述輪胎進行保持,由此限制所述輪胎移動的保持機構(gòu)。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輪胎搬運固定裝置,其中, 所述保持機構(gòu)利用所述上輪輞保持所述輪胎。8.一種輪胎檢查系統(tǒng),其具備: 權(quán)利要求5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輪胎搬運固定裝置;及 對由所述上輪輞和所述下輪輞固定的所述輪胎的特性進行測量的測定裝置。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可提供一種將從上游側(cè)搬運過來的輪胎(T)固定在上輪輞(65)及下輪輞(66)來進行測量的輪胎檢查系統(tǒng)(1)的輪胎搬運方法,其具備:利用具有在寬度方向上分割的一對搬運體(22)的搬運機構(gòu)(16),將所述輪胎(T)搬運至固定輪胎的固定位置的搬運工序;及使所述一對搬運體(22)在寬度方向上分離以使所述下輪輞(66)能夠通過所述一對搬運體(22)之間的分離工序。
【IPC分類】B65G21/14, B65G15/12, G01M17/02, B60C19/00
【公開號】CN105307875
【申請?zhí)枴緾N201380077283
【發(fā)明人】清本泰孝, 吾川二郎, 今村守宏
【申請人】三菱重工機械科技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6年2月3日
【申請日】2013年6月14日
【公告號】DE112013006458T5, US20150362406, WO2014199508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