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汽車頂棚用復合基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一種汽車頂棚用復合基材技術領域[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內飾技術領域,具體地講是一種新結構汽車頂棚用復合基 材,適用于乘用車的內飾頂棚。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常規(guī)汽車頂棚基材結構為“PET無紡布+膠粉+高分子熱熔膠膜+玻璃 纖維+PU泡沫板+玻璃纖維+膠粉+高分子熱熔膠膜”結構,其中玻璃纖維的主要作用 為增強基材剛性,但是玻璃纖維容易起熱體皮膚過敏、玻璃纖維漂浮物對環(huán)境空氣質量 造成一定影響,吸入體內對人體造成一定危害,并且玻璃纖維化學性質非常穩(wěn)定難以降 解回收利用不利于環(huán)境保護;另外,上述汽車頂棚用基材起到吸音效果的主要是PU泡沫 板,其他材料沒有吸音作用,基材整體結構吸音效果差;阻燃性主要通過PU泡沫板增添 阻燃劑起到阻燃作用,由于阻燃其存在刺激性氣味,為了控制PU泡沫板的氣味性阻燃劑 的添加有嚴格的限定從而影響阻燃效果。發(fā)明內容[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已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汽車頂棚用復合基 材,主要解決現有的汽車頂棚基材危害人體健康、環(huán)保性差、吸音效果差及阻燃性差等 問題。[0004]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汽車頂棚用復合基材,其 特殊之處在于它包括PU泡沫板,PU泡沫板上、下分別是上膠粉層和下膠粉層,在上膠 粉層上設上聚酯纖維棉層,在下膠粉層下設下聚酯纖維棉層,在上聚酯纖維棉層上設高 分子熱熔膠膜。[0005]聚酯纖維棉來由100%的聚脂纖維制作而成,其特性如下[0006]1.隔音性聚脂纖維吸音棉是一種多孔材料,它可以通過纖維的特殊高密度組 織使聲音在其空腔內形成回流,有效地實現吸音隔音功能。[0007]2.阻燃性聚脂纖維吸音棉在國家消防裝備質量檢驗中心進行實驗檢測,達到 建筑材料燃燒性能Bl級。[0008]3.環(huán)保性本產品不含甲醛,對人體無害,經過多次實驗證明,它對人體皮膚 無任何過敏現象,可以二次使用,銷毀容易,對環(huán)境沒有二次污染。[0009]4.穩(wěn)定性結構緊密、形態(tài)穩(wěn)定,具有較高拉伸性能。重量很輕,施工安全方 便。耐水,水浸后排水性強,吸音性能不下降,形態(tài)不變。[0010]根據上述聚酯纖維棉所具備的優(yōu)良特性,在聚酯纖維棉作為表層的基礎上添加 隔熱效果比較理想的PU泡沫板,PU泡沫板同時具備輕質化、熱塑性、強度適中的特 點,可以填補單純聚酯纖維棉模壓頂棚克重偏高、強度過贏的缺點。[0011]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汽車頂棚用復合基材與已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積極效 果1、頂棚成品具有外剛度好、強度高、不變形,吸音性能優(yōu)良,無氣味,性能穩(wěn)定、3安全環(huán)保,重量輕等特點;2、聚酯纖維棉較好的拉伸性能能夠滿足較大變形汽車頂棚模 壓要求不出現撕裂情況;3、產品成本低,原料充足應用不受任何限制。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為了更好地理解與實施,
以下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一種汽車頂棚用復 合基材。[0014]實施例1,參見圖1,根據不同產品要求選取一定密度與規(guī)格尺寸的PU泡沫 板、一定幅寬與克重的聚酯纖維棉以及其粘結作用的高分子熱熔膠膜、膠粉,將以上材 料按照下聚酯纖維棉層5、下膠粉層3、PU泡沫板1、上膠粉層2、上聚酯纖維棉層4、 高分子熱熔膠膜6從下至上的順序進入復合機進行復合,復合時溫度為180°C,復合完畢 后按照要求尺寸去邊后作為基材成品。[0015]本實用新型的汽車頂棚用復合基材,適用于乘用車的內飾頂棚,復合基材加熱 到軟化程度保證表層膠膜充分熔融,然后將板材傳出與面料進行模壓即可。
權利要求1. 一種汽車頂棚用復合基材,其特征在于它包括PU泡沫板(1),PU泡沫板(1)上、 下分別是上膠粉層( 和下膠粉層( ,在上膠粉層( 上設上聚酯纖維棉層(4),在下 膠粉層( 下設下聚酯纖維棉層( ,在上聚酯纖維棉層(4)上設高分子熱熔膠膜(6)。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頂棚用復合基材,其特點是它包括PU泡沫板(1),PU泡沫板(1)上、下分別是上膠粉層(2)和下膠粉層(3),在上膠粉層(2)上設上聚酯纖維棉層(4),在下膠粉層(3)下設下聚酯纖維棉層(5),在上聚酯纖維棉層(4)上設高分子熱熔膠膜(6);基材成品成本低,具有外剛度好、抗拉伸、不變形,吸音性能優(yōu)良,無氣味,性能穩(wěn)定、安全環(huán)保,重量輕等特點,重要的是免去了對于人體以及環(huán)境容易造成危害的玻璃纖維。
文檔編號B60R13/02GK201808523SQ201020527479
公開日2011年4月27日 申請日期2010年9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9月11日
發(fā)明者于國良, 姜宗凱, 陶常波 申請人:煙臺彤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