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帶。
[0040]可選地,如圖2所示,雙面膠帶400的寬度a可以大于10毫米,厚度為0.5-0.8毫米。由此可以保證燈座200與風擋玻璃100的連接強度。
[0041]具體而言,雙面膠帶400的膠面上可以覆蓋有塑料襯帶,以保護雙面膠帶400使用時膠面不干裂失效和不被灰塵污染,保證雙面膠帶400的粘接強度。當需要安裝燈具主體300時,撕掉所述塑料襯帶,將燈具主體300、燈座200和雙面膠帶400 —同粘接安裝在風擋玻璃100上。
[0042]具體地,如圖1-圖3所示,燈座200的前表面可以設有膠帶定位槽250,雙面膠帶400復合在膠帶定位槽250內。由此可以利用膠帶定位槽250對雙面膠帶400進行定位,膠帶定位槽250兩側的飛邊可以防止冷凝水流入,提高裝配的可視美感度。
[0043]具體而言,膠帶定位槽250的深度可以同雙面膠帶400的厚度-0.02mm保持一致。
[0044]有利地,如圖1所示,燈具主體300的前表面與風擋玻璃100后表面之間的距離可以小于4毫米。由此可以保證燈具主體300的照明強度和照明效果。
[0045]優(yōu)選地,燈具主體300的前表面與風擋玻璃100后表面之間的距離可以小于2毫米,視兩者表面弧度不接觸為優(yōu)。
[0046]其中,燈座200可以為橡膠件,具體而言,燈座200可以為三元乙丙橡膠件。燈具主體300可以過盈配合在安裝口 210內。由此不僅可以便于燈座200的制造,提高燈具主體300在安裝口 210內的穩(wěn)定性,而且可以使燈座200具有良好的彈性,只需擴張安裝口 210,使后止擋環(huán)臺230發(fā)生彈性形變,即可將燈具主體300裝入和取出,從而可以便于燈具主體300的維修和更換。
[0047]具體地,燈具主體300可以為車輛的示廓燈、轉向燈或制動剎車燈。由此可以提高示廓燈、轉向燈或制動剎車燈的指示效果,以保證所述車輛行駛的安全性以及所述車輛的外形美觀。
[0048]更為具體地,前止擋環(huán)臺220的內徑可以為所安裝燈具主體300的照光面直徑減6mm,避免燈具主體300直接與風擋玻璃100接觸碰撞;前止擋環(huán)臺220和安裝環(huán)臺240的厚度可以均為3毫米;燈座200的側壁的厚度可以為1.5毫米;后止擋環(huán)臺230的厚度可以為I毫米,便于裝套燈具;燈座200材質為三元乙丙橡膠件,邵爾硬度可為30-40度。
[0049]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I的其他構成以及操作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都是已知的,這里不再詳細描述。
[0050]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包括上述實施例中描述的燈具安裝結構I。
[0051]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 “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52]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53]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粘接”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彼此可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54]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55]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0056]盡管上面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主權項】
1.一種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風擋玻璃,所述風擋玻璃的至少一部分構造為透光部分,所述燈具安裝結構包括: 燈座,所述燈座上設有安裝口,所述燈座適于粘接在所述風擋玻璃的所述透光部分處; 燈具主體,所述燈具主體配合在所述安裝口內。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口沿厚度方向貫通所述燈座。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口的內周壁上設有前止擋環(huán)臺和后止擋環(huán)臺,所述前止擋環(huán)臺鄰近所述燈座的前表面設置,所述后止擋環(huán)臺鄰近所述燈座的后表面設置,所述燈具夾持在所述前止擋環(huán)臺和所述后止擋環(huán)臺之間。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座的外周壁上設有與所述燈座的前表面平齊的安裝環(huán)臺。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座通過雙面膠帶粘接在所述風擋玻璃上。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雙面膠帶的寬度大于10毫米,厚度為0.5-0.8毫米。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座的前表面設有膠帶定位槽,所述雙面膠帶配合在所述膠帶定位槽內。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前表面與所述風擋玻璃后表面之間的距離小于4毫米。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座為橡膠件,所述燈具過盈配合在所述安裝口內。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jù)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及具有其的車輛,所述車輛包括風擋玻璃,所述風擋玻璃的至少一部分構造為透光部分,所述燈具安裝結構包括:燈座,所述燈座上設有安裝口,所述燈座適于粘接在所述風擋玻璃的所述透光部分處;燈具主體,所述燈具主體配合在所述安裝口內。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的燈具安裝結構能夠保證燈具的照明指示效果,具有定位準確、安裝方便快捷等優(yōu)點。
【IPC分類】B60Q1-00
【公開號】CN204605636
【申請?zhí)枴緾N201520278885
【發(fā)明人】王洪
【申請人】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2日
【申請日】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