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質化的抗原及其于增強免疫學反應的應用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的Ag473,為一種腦膜炎雙球菌NeisseriaMengitidis的脂蛋白,是用以制造高量的重組脂蛋白,以作為一種佐劑使用。尤其,Ag473的前40個殘基(D1功能域)與登革熱病毒外膜蛋白的非脂質化的一致功能域III,E3(rlipo-D1E3)融合。將rlipo-D1E3投予小鼠,可促使TLR2介導脾細胞增生,且TLR2介導由骨髓衍生的樹突細胞特異性制備細胞激素,并經由TLR2活化NF-kB傳訊途徑。N-端脂質化片段的特征在于,其中專一性N-?;?S-二?;视突?CSQEAK片段已被確定。以其投藥可增加由骨髓衍生的樹突細胞與經由TLR2的NF-kB傳訊途徑,且與特定腫瘤抗原(E7)組合時,可增加腫瘤生長抑制作用。
【專利說明】脂質化的抗原及其于增強免疫學反應的應用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是關于脂肽或脂蛋白,特別是關于含有Ag473脂質化序列的脂肽或脂蛋 白,以及其相關的組成物及相關的制造與使用方法。
【背景技術】
[0002] 疫苗接種被認為是用來預防病原體感染的最有效且最具效率的方式。然而,至今 仍有許多感染性疾病尚無可利用的疫苗,或還未能達到足夠的免疫作用。此外,許多疫苗因 為其效能太低、會產生嚴重副作用、穩(wěn)定性低或是價格昂貴而不適用。因此,亟需研發(fā)出更 有效的疫苗或相關試劑。
[0003] 疫苗含有用以誘發(fā)保護性免疫反應的衍生自病原體的抗原性物質,例如蛋白質。 一般而言,經修飾的蛋白質(例如經脂質化的蛋白質)較未經修飾的蛋白質更具致免性。某 些疫苗產品中的蛋白質系藉由使用重組技術在大腸桿菌中表現而制備得。但是,大腸桿菌 通常被認為不適合用來制造經修飾的蛋白質,包括經脂質化的蛋白質。更特別地,大腸桿菌 細胞將天然具有脂質化的蛋白質脂質化的執(zhí)行力差,也不會制造出呈現經脂質化形式的非 天然具有脂質化的蛋白質。
【發(fā)明內容】
[0004] 本發(fā)明(至少一部份)是基于意外發(fā)現(1) 一種Ag473的脂質化序列可促使具有該 脂質化序列的融合蛋白進行脂質化作用;及(2)經脂質化的融合蛋白或其片段不僅本身具 有高致免性,且能夠增強其他抗原的致免性。
[0005] 前述的Ag473為一種腦膜炎雙球菌Neisseria Mengitidis的脂質蛋白質,是由四 個功能域(SP及功能域1-3)所組成。以下列示此蛋白質具有四個已確定功能域的胺基酸 序列(SEQ ID N0:1):
[0006]
[0007]
【權利要求】
1. 一種疫苗調配物,包含抗原及含有脂肽或脂蛋白的佐劑組成物,其特征在于,該脂肽 或脂蛋白具有式(I)結構:
式⑴ 其中 RpR2與R3其中一者為C14_2(l烯基,且其他二者各別獨立地為C 14_2(l烷基或C14_2(l烯基;且 X為附屬于式(I)所示的半胱胺酸殘基的胺基酸序列。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疫苗調配物,其特征在于,X的長度具有1-100個胺基酸殘基。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疫苗調配物,其特征在于,X的長度具有3-20個胺基酸殘基。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疫苗調配物,其特征在于,X具有SEQ ID NO:7或8的序列。
5. 如權利要求4的疫苗調配物,其特征在于,X具有SEQ ID NO: 7的序列。
6. 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疫苗調配物,其特征在于,該脂肽或脂蛋白具有下 列立體結構:
a
7. 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疫苗調配物,其特征在于,札與R3各別為C14_2(l烷 基。
8. 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疫苗調配物,其特征在于,R2為C14_2(l烯基。
9. 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疫苗調配物,其特征在于,R2 為-(ch2) 7-ch=ch- (ch2) 5ch3。
10. 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疫苗調配物,其特征在于,凡與馬各別 為 _(CH2)14CH3。
11. 一種在個體內增強抗原免疫學反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含投藥予一個體 其所需的抗原及含有脂肽或脂蛋白的佐劑組成物,該脂肽或脂蛋白具有式(I)結構: 式⑴
其中 RpR2與R3其中一者為C14_2(l烯基,且其他二者各別獨立地為C 14_2(l烷基或C14_2(l烯基;且 X為附屬于式(I)所示的半胱胺酸殘基的胺基酸序列。
12.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X的長度具有1-100個胺基酸殘基。
13. 如權利要求12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X的長度具有3-20個胺基酸殘基。
1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X具有SEQ ID NO:7或8的序列。
15. 如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X具有SEQ ID NO:7的序列。
16. 如權利要求11-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脂肽或脂蛋白具有下列立 體結構:
Ο
17. 如權利要求11-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札與R3各別為C14_2(l烷基。
18. 如權利要求11-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R2為C14_2(l烯基。
19. 如權利要求11-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R2 為-(ch2) 7-ch=ch- (ch2) 5ch3。
20. 如權利要求11-1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與R3各別為_(CH2) 14CH3。
【文檔編號】A61K39/39GK104220092SQ201180008771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1年2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2月9日
【發(fā)明者】劉士任, 劉學鴻, 冷治湘, 陳信偉, 郭恩澤, 莊再成 申請人:財團法人衛(wèi)生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