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車場時未開啟移動終端藍牙。所述GSM模塊314還與車輛上的攝像頭連接,并將車內狀況發(fā)送給所述移動終端,以對車內情況及時監(jiān)控,使車主及時獲悉車內狀況。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還可以為3G或者4G模塊等。
[0041]如圖6所示,其為所述車輛端裝置21的又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所述車輛端裝置21包括第一讀寫模塊、第一無線通信模塊、第二無線通信模塊和第三無線通信模塊以及中央處理模塊413。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讀寫模塊為圖中的射頻識別模塊411,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為圖中的藍牙模塊412,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為圖中的GSM模塊414,所述第三無線通信模塊為圖中的GSM模塊415。
[0042]此外,本實施方式的所述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還包括設置于停車場進出口處的第二讀取模塊,所述第二讀取模塊位于所述進出口處的地面上或隱藏在地面之下。所述第二讀取模塊用于向所述車輛端裝置的第一讀寫模塊發(fā)送進入/離開所述停車場的時間。
[0043]本實施方式提供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中,由于所述移動終端包括停車管理單元,所述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包括后臺服務器,因此,在所述存儲模塊與所述第一讀寫模塊、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與所述移動終端進行無線通信時,可使用所述停車管理單元支付停車費用,或者直接由所述后臺服務器發(fā)送短信息給所述移動終端,告知車主支付費用。因此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可使車主在離開停車場時自動支付停車費用,實現(xiàn)停車場的自動化管理以及無人值守式管理。另一方面,整個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的制作成本較低,適合于大規(guī)模停車場的建設或改造。
[0044]以上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及車輛端裝置的較佳實施方式,并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權利保護范圍的限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知曉,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做多種改進或替換,所有的該等改進或替換都應該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保護范圍內,即本實用新型的權利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為準。
【主權項】
1.一種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至少包括車輛端裝置、非車輛端裝置以及移動終端,所述車輛端裝置至少包括連接的第一讀寫模塊和第一無線通信模塊;所述非車輛端裝置位于停車位處,其至少包括一存儲模塊,所述存儲模塊內包含第一信息,所述第一讀寫模塊用于當車輛駛入停車位時,獲取所述存儲模塊中的第一信息,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用于與所述移動終端無線連接,并將所述第一信息發(fā)送給所述移動終端,所述第一信息至少包括停車位信息。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還包括所述停車位所在的停車場的收費賬戶、該停車場的分時計費信息,所述第一讀寫模塊在獲取所述存儲模塊中第一信息的同時獲取第一讀取時間,所述第一讀取時間記為所述車輛開始停車的時間,所述停車位信息包括停車位所在的車位號。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還包括停車管理單元,所述第一讀寫模塊還用于在所述車輛離開所述停車位時獲取第二讀取時間,所述第二讀取時間記為所述車輛離開停車位的時間,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將所述第二讀取時間發(fā)送給所述停車管理單元,所述停車管理單元用于接收所述第一信息、第一讀取時間和第二讀取時間,還用于根據(jù)所述第一信息、第一讀取時間和第二讀取時間計算并支付所述車輛的停車費用。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管理單元還用于在所述車輛開始停車至所述車輛離開停車位的時間段內,實時顯示停車費用和/或已停車時間。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還包括后臺服務器,所述第一信息還包括所述后臺服務器的網(wǎng)絡通信號碼,所述停車管理單元還用于保存車主的個人信息,并將所述個人信息、所述第一信息、第一讀取時間、第二讀取時間以及已支付停車費用的信息發(fā)送給所述后臺服務器,所述個人信息包括車主姓名、車牌、發(fā)票抬頭信息。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還包括與所述后臺服務器連接的監(jiān)控單元,所述監(jiān)控單元用于在掃描車輛的車牌號,所述后臺服務器還用于將所述車牌號與所述個人信息中的車牌號進行比對,且在確認所述車牌號對應車主未支付停車費用時,向所述移動終端發(fā)出未支付停車費用提示。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讀寫模塊和存儲模塊為RFID模塊或者NFC模塊,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為藍牙模塊或者WIFI模塊;所述非車輛端裝置還包括位于所述存儲模塊之外的保護層。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端裝置還包括第二無線通信模塊,所述第一讀寫模塊內還存儲有所述個人信息,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在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未開啟時將所述第一信息、個人信息發(fā)送給所述移動終端。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臺服務器還用于將停車場的平面圖發(fā)送給所述停車管理單元;所述監(jiān)控單元還將所述車輛狀況發(fā)送給移動終端。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非車輛端裝置位于所述停車位地面的車頭端;或者所述非車輛端裝置包括兩個存儲模塊,其分別位于所述停車位地面的車頭端和車尾端。11.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管理單元還用于接收用戶觸發(fā)的預約車位的指令,并將該指令發(fā)送給所述后臺服務器,所述后臺服務器再將可預約車位發(fā)送給所述停車管理單元。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還包括設置于停車場進出口處的第二讀寫模塊,所述第二讀寫模塊位于所述進出口處的地面上或隱藏在地面之下。13.—種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至少包括車輛端裝置、非車輛端裝置、移動終端以及后臺服務器,所述車輛端裝置至少包括連接的第一讀寫模塊和第一無線通信模塊;所述非車輛端裝置位于停車位處,其包括第三讀寫模塊和第五通信模塊,所述第五通信模塊與所述后臺服務器連接,所述第三讀寫模塊內包含第一信息,所述第一讀寫模塊用于當車輛駛入停車位時,獲取所述第三讀寫模塊中的第一信息,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用于與所述移動終端無線連接,并將所述第一信息發(fā)送給所述移動終端,所述第一信息至少包括停車位信息;所述第三讀寫模塊用于獲取所述第一讀寫模塊內的第三信息,并將所述第三信息發(fā)送給所述后臺服務器,所述第三信息至少包括所述車輛的信息。14.一種車輛端裝置,其至少包括第一讀寫模塊和第一無線通信模塊以及中央處理模塊,所述第一讀寫模塊和第一無線通信模塊分別與所述中央處理模塊相連,所述第一讀寫模塊為RFID模塊或者NFC模塊,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用于與移動終端無線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智能交通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及車輛端裝置、非車輛端裝置。所述車輛停車管理系統(tǒng)其至少包括車輛端裝置、非車輛端裝置以及移動終端,所述車輛端裝置至少包括連接的第一讀寫模塊和第一無線通信模塊;所述非車輛端裝置位于停車位處,其至少包括一存儲模塊,所述存儲模塊內包含第一信息,所述第一讀寫模塊用于當車輛駛入停車位時,獲取所述存儲模塊中的第一信息,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用于與所述移動終端無線連接,并將所述第一信息發(fā)送給所述移動終端,所述第一信息至少包括停車位信息。
【IPC分類】G08G1/123, G07B15/02
【公開號】CN205334747
【申請?zhí)枴緾N201520876070
【發(fā)明人】陳勝奇
【申請人】深圳市泰金田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22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