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多功能小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小車,尤其涉及一種多功能小車。
【背景技術】
[0002]拖車就是用于人工推送運輸貨物的設備,現(xiàn)有的小車都是包括一個車廂、輪胎和推手,這樣的小車在運輸一些比較小,不規(guī)則的物品時能防止物品因運輸中的運動而掉落,但是如果在運輸一些比較大,并且規(guī)整的物品時,只能在車廂內放置物品,放置的物品過少,所以具有改進的空間。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使小車既能防止不規(guī)整的物品掉落,也能在運輸規(guī)整的物品時增大運輸量,以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缺陷。
[0004]—種多功能小車,所述多功能小車包括底板、位于所述底板左右兩側的擋板,后車板、車輪、推桿,所述擋板包括上部和下部,所述上部與下部設有鉸接部,所述鉸接部穿設有鉸接軸,所述上部設有固定部,所述底板兩側設有導滑條,所述下部設有導滑槽,所述導滑條沿所述導滑槽上下移動,所述上部上端設有用于固定所述底板的固定裝置。
[0005]在使用時如果是在運輸不規(guī)整的物品時將底板放置在最底部,將上部轉動到與下部平行的位置,再通過固定部將上部固定,從而使其能防止物品在運輸過程中的掉落,當在運輸體積比較大,形狀規(guī)整的物品時,可將底板通過導滑條的作用沿著導滑槽上移,通過固定裝置將底板固定,上部在轉動到與下部垂直的位置,上部無法轉動,此時底板與上部位于同一平面內,從而能增大放置物品的面積,從而能運輸更多的規(guī)整物品,實現(xiàn)了小車既能運輸不規(guī)整的物品,也能運輸規(guī)整的物品并且增大運輸規(guī)整物品的量。
【附圖說明】
[0006]圖1是本實用新型多功能小車的第一結構視圖;
[0007]圖2是本實用新型多功能小車的第二結構視圖;
[0008]圖3是本實用新型多功能小車底板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結合附圖1?3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0010]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多功能小車,包括底板1、位于底板I左右兩側的擋板2、后車板3、車輪4、推桿5,擋板2包括上部21和下部22,所述上部21與下部22設有鉸接部23,所述鉸接部23穿設有鉸接軸24,所述上部21設有固定部211,所述底板I兩側設有導滑條11,所述下部22設有導滑槽25,所述導滑條11可沿導滑槽25上下移動,所述上部21上端設有用于固定底板I的固定裝置12。
[0011]在使用時如果是在運輸不規(guī)整的物品時將底板I放置在最底部,將上部21轉動到與下部22平行的位置,再通過固定部211將上部21固定,從而使其能防止物品在運輸過程中的掉落,當在運輸體積比較大,形狀規(guī)整的物品時,可將底板I通過導滑條11的作用沿著導滑槽25上移,通過固定裝置12將底板I固定,上部21在轉動到與下部22垂直的位置,上部21無法轉動,此時底板I與上部21位于同一平面內,從而能增大放置物品的面積,從而能運輸更多的規(guī)整物品,實現(xiàn)了小車既能運輸不規(guī)整的物品,也能運輸規(guī)整的物品并且增大運輸規(guī)整物品的量。
[0012]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多功能小車,所述多功能小車包括底板、位于所述底板左右兩側的擋板,后車板、車輪、推桿,所述擋板包括上部和下部,所述上部與下部設有鉸接部,所述鉸接部穿設有鉸接軸,所述上部設有固定部,所述底板兩側設有導滑條,所述下部設有導滑槽,所述導滑條沿所述導滑槽上下移動,所述上部上端設有用于固定所述底板的固定裝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多功能小車在使用時,如果是在運輸不規(guī)整的物品時將底板放置在最底部,將上部轉動到與下部平行的位置,再通過固定部將上部固定,從而使其能防止物品在運輸過程中的掉落,當在運輸體積比較大,形狀規(guī)整的物品時,可將底板通過導滑條的作用沿著導滑槽上移,通過固定裝置將底板固定,上部在轉動到與下部垂直的位置,上部無法轉動,此時底板與上部位于同一平面內,從而能增大放置物品的面積,從而能運輸更多的規(guī)整物品,實現(xiàn)了小車既能運輸不規(guī)整的物品,也能運輸規(guī)整的物品并且增大運輸規(guī)整物品的量。
【IPC分類】B62B1/12
【公開號】CN204821621
【申請?zhí)枴緾N201520556282
【發(fā)明人】孫建國
【申請人】昌吉高新區(qū)博大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2日
【申請日】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