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穿戴裝置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采用高分子材料的拖鞋。
背景技術:
拖鞋,后半截沒有鞋幫的鞋,一般在室內(nèi)穿。通常指在不傷害鞋和腳的前提下,只通過鞋或腳,或鞋和腳的方向平行于腳底的三塊突起,或是鞋底內(nèi)面所在的近似平面且與小腿軸心延長線共平面的運動就能使鞋和腳分離的鞋,拖鞋已廣泛應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拖鞋前面有鞋頭,多為平底,材質(zhì)經(jīng)常是相當輕軟的皮料、塑料、布料等。拖鞋種類依穿著場合及性能用途有所區(qū)分。但傳統(tǒng)拖鞋功能單一,因此有必要設計一種新型的拖鞋。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根據(jù)以上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出一種采用高分子材料的拖鞋,通過加裝傳動裝置和清潔裝置使得拖鞋具有清潔功能,照明裝置可以為夜間行走提供照明,并可以有效去除鞋內(nèi)積水,使用方便。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采用高分子材料的拖鞋包括高分子材料復合鞋底、鞋面、排水裝置、傳動裝置、照明裝置和清掃裝置,鞋面兩端分別固定在高分子材料復合鞋底前端的兩側,高分子材料復合鞋底包括柔性層、按壓層、基體層,柔性層粘接在基體層的上表面,在柔性層和基體層之間還設有按壓層,高分子材料復合鞋底的底部前后兩端分別設有清掃裝置,在高分子材料復合鞋底中部設有排水裝置,高分子材料復合鞋底內(nèi)部還設有傳動裝置,鞋面上安裝有照明裝置。
其中,按壓層為一塊硬質(zhì)的鐵板,按壓層一面與柔性層粘接固定,按壓層通過鉸鏈連接的方式轉(zhuǎn)動連接在基體層的鞋跟部,在按壓層與基體層之間設有用于頂起按壓層的復位彈簧,在按壓層下方垂直設有一根齒條。基體層底面設有第一凹槽、第二凹槽和第三凹槽,基體層內(nèi)部設有傳動裝置,所述清掃裝置包括第一清掃裝置和第二清掃裝置,第一凹槽位于基體層的鞋跟處,第二凹槽位于基體層的鞋尖處,第三凹槽位于基體層中部,第一凹槽內(nèi)水平安裝有第一清掃裝置,第二凹槽內(nèi)安裝有第二清掃裝置,所述的第三凹槽中設有通孔,通孔將基體層的上表面與第三凹槽內(nèi)表面相互連通,通孔內(nèi)設有用于液體單向通過的單向閥,在第三凹槽內(nèi)設有一張金屬過濾網(wǎng)。所述傳動裝置包括單向棘輪齒輪、直齒輪、轉(zhuǎn)動軸、傳動軸和錐形齒輪,單向棘輪齒輪豎直轉(zhuǎn)動連接在基體層內(nèi)部,單向棘輪齒輪與齒條相嚙合,在單向棘輪齒輪的上方水平設有一個直齒輪,直齒輪與單向棘輪齒輪相嚙合,在直齒輪的沿軸線方向設有一根轉(zhuǎn)動軸,在轉(zhuǎn)動軸的中間設有錐形齒輪,轉(zhuǎn)動軸的另一端固定有第一清掃裝置,第二清掃裝置在第二清掃裝置上也水平設有一個錐形齒輪,在第一清掃裝置和第二清掃裝置之間設有一根水平的傳動軸,在傳動軸中間設有一個萬向節(jié),傳動軸兩端分別設有一個錐形齒輪,傳動軸一端的錐形齒輪與轉(zhuǎn)動軸上的錐形齒輪垂直嚙合,在傳動軸另一端的錐形齒輪與第二清掃裝置上的錐形齒輪垂直嚙合。機體層的后跟部設有搭扣公頭,在對應位置的按壓層安裝有搭扣母頭。照明裝置包括led燈和防水開關,led燈和防水開關均安裝在鞋面的上表面,防水開關與led燈串聯(lián)連接,led燈外包裹有防水塑料層。柔性層由柔性海綿材料制成,在柔性面的上表面設有成矩陣排放的半圓形凸起。清掃裝置包括機架、儲存室和毛刷,機架為一個長矩形的塑料板條,在機架上表面的中心位置設有安裝孔,在機架的側面安裝有傾斜的毛刷,毛刷有兩個,毛刷的長度為機架長度的一半,兩毛刷分別反向?qū)ΨQ設置,在毛刷對應位置的機上還設有用來儲存垃圾的儲存室,儲存室為矩形盒,矩形盒的上表面與機架的上表面齊平,在矩形盒的底部還設有用于濾掉廢水的排水孔。
本發(fā)明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可以利用走路時的踩踏力通過傳動裝置帶動鞋底的清潔裝置轉(zhuǎn)動,從而實現(xiàn)無需彎腰就能清潔地面,同時鞋具有排水和按摩功能,保障使用者穿著的舒適度,同時鞋面上的照明裝置也可以為夜間行走提供照明。
附圖說明
下面對本說明書附圖所表達的內(nèi)容及圖中的標記作簡要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拖鞋的具體實施方式的結構圖;
圖2是本發(fā)明拖鞋的具體實施方式的仰視圖;
圖3是本發(fā)明清掃裝置的具體實施方式的結構圖。
其中,1、鞋面,2、基體層,3、柔性層,4、按壓層,5、復位彈簧,6、齒條,7、單向棘輪齒輪,8、直齒輪,9、第一清掃裝置,10、傳動軸,11、萬向節(jié),12、第二清掃裝置,13、單向閥,14、金屬過濾網(wǎng),15、搭扣母頭,16、搭扣公頭,17、照明裝置,18、第一凹槽,19、第二凹槽,20、第三凹槽,21、機架,22、毛刷,23、儲存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如所涉及的各構件的形狀、構造、各部分之間的相互位置及連接關系、各部分的作用及工作原理、制造工藝及操作使用方法等,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以幫助本領域技術人員對本發(fā)明的發(fā)明構思、技術方案有更完整、準確和深入的理解。
如圖1、2所示,拖鞋包括高分子材料復合鞋底和鞋面1,鞋面1兩端分別固定在高分子材料復合鞋底前端的兩側,所述高分子材料復合鞋底包括柔性層3、按壓層4、基體層2,柔性層3粘接在基體層2的上表面,柔性層3由柔性海綿材料制成,在具有增加穿著舒適感的同時還具有吸水和排水的作用,在柔性面的上表面設有成矩陣排放的半圓形凸起,用于起到按摩腳底的作用,在柔性層3和基體層2之間還設有按壓層4,按壓層4為一塊硬質(zhì)的鐵板,按壓層4一面與柔性層3粘接固定,按壓層4通過鉸鏈連接的方式轉(zhuǎn)動連接在基體層2的鞋跟部,在按壓層4與基體層2之間安裝有復位彈簧5,復位彈簧5用于頂起按壓層4,在按壓層4下方垂直固定有一根齒條6,齒條6與單向棘輪齒輪7相嚙合,單向棘輪齒輪7豎直轉(zhuǎn)動連接在基體層2內(nèi)部,在單向棘輪齒輪7的上方水平設有一個直齒輪8,直齒輪8與單向棘輪齒輪7相嚙合,在直齒輪8的沿軸線方向設有一根轉(zhuǎn)動軸,在轉(zhuǎn)動軸的中間設有錐形齒輪,轉(zhuǎn)動軸的另一端固定有清掃裝置,所述清掃裝置包括第一清掃裝置9和第二清掃裝置12,在基體層2體層底面設有第一凹槽18、第二凹槽19和第三凹槽20,第一凹槽18位于基體層2的鞋跟處,第二凹槽19位于基體層2的鞋尖處,第三凹槽20位于基體層2中部,第一凹槽18內(nèi)水平安裝有第一清掃裝置9,第二凹槽19內(nèi)安裝有第二清掃裝置12,在第二清掃裝置12上也水平設有一個錐形齒輪,在第一清掃裝置9和第二清掃裝置12之間設有一根水平的傳動軸10,在傳動軸10中間設有一個萬向節(jié)11,傳動軸10兩端分別設有一個錐形齒輪,傳動軸10上的錐形齒輪與轉(zhuǎn)動軸上的錐形齒輪垂直嚙合,在傳動軸10另一端的錐形齒輪與第二清掃裝置12上的錐形齒輪垂直嚙合。所述的第三凹槽20中設有通孔,通孔將基體層2的上表面與第三凹槽20內(nèi)表面相互連通,通孔內(nèi)設有用于液體單向通過的單向閥13,在第三凹槽20內(nèi)設有一張金屬過濾網(wǎng)14,金屬過濾網(wǎng)14用于防止雜物堵住通孔。在鞋面1上安裝有照明裝置17,所述照明裝置17包括led燈、第一防水開關和第二防水開關,led燈和第一防水開關均安裝在鞋面1的上表面,第二防水開關安裝在鞋面1的內(nèi)表面,第一防水開關和第二防水開關與led燈串聯(lián)連接,led燈外包裹有防水塑料層。優(yōu)化的在機體層的后跟部安裝有搭扣公頭16,在對應位置的按壓層4安裝有搭扣母頭15,將搭扣公頭16與搭扣母頭15緊固,可以將按壓層4固定在機體層上表面,此時清掃裝置不發(fā)生轉(zhuǎn)動。
如圖3所示,所述清掃裝置包括機架21、儲存室23和毛刷22,機架21為一個長矩形的塑料板條,在機架21上表面的中心位置設有安裝孔,在機架21的側面安裝有傾斜的毛刷22,毛刷22有兩個,毛刷22的長度為機架21長度的一半,兩毛刷22分別反向?qū)ΨQ設置。在毛刷22對應位置的機架21上還設有用來儲存垃圾的儲存室23,儲存室23為矩形盒,矩形盒的上表面與機架21的上表面齊平,在矩形盒的底部還設有用于濾掉廢水的排水孔。
工作原理:在使用者穿上拖鞋后,在使用者的踩踏下,此時在復位彈簧5的作用下按壓板下方的齒條6上下往復運動帶動帶向棘輪齒輪單向運動,此時通過傳動軸10使第一清掃裝置9和第二清掃裝置12轉(zhuǎn)動,傳動裝置中的萬向節(jié)11可以適應走路時的鞋底彎曲狀態(tài),保護傳動軸10不會折斷,清掃裝置中與底面呈一定傾角的毛刷22將臟物掃至儲存盒內(nèi),當不需要清掃裝置工作時,可以將搭扣公頭16與搭扣母頭15緊固,此時按壓層4與基體層2貼合不分開,故單向棘輪齒輪7不發(fā)生轉(zhuǎn)動,清掃裝置也將不發(fā)生轉(zhuǎn)動。拖鞋中的柔性層3上表面設有成矩陣的半圓形凸起,用于起到按摩腳底的作用,如果柔性層3中水在人踩踏的作用下通過基體層2上的通孔從鞋底排出,通孔中的單向閥13。可以避免底面的水被吸入柔性層3,鞋底的濾網(wǎng)用于阻擋異物,防止異物阻塞基體層2上的通孔。在夜間傳拖鞋時,打開第一防水開關,當腳伸進拖鞋會觸發(fā)鞋面1內(nèi)層的第二防水開關,此時位于鞋面1上的led燈會亮起,防止使用者因為看不見路而導致摔倒。
上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發(fā)明具體實現(xiàn)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發(fā)明的方法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zhì)性的改進,或未經(jīng)改進將本發(fā)明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