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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7252363閱讀:236來源:國知局
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站本體,包括用于容納供電設備的容納空間;以及保持部分,用于保持將供電設備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電纜。充電電纜包括電纜和提供給電纜的功能部分。保持部分位于站本體的外表面上。保持部分構造為保持充電電纜的功能部分。
【專利說明】電動車輛充電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電動車輛充電站。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具有主要靠電力運行的功能的車輛(下文每個稱為電動車輛),比如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以及插電式混合電動車輛已經在普及。響應于電動車輛的這種普及,用于給電動車輛中的蓄電池組充電的充電站已經開始供應。通常,例如已經提供了如文獻I(JP2010-277855A)中公開的充電站。
[0003]文獻I中公開的充電站包括:站本體,其中具有多個容納空腔并且豎立于電動車輛停車場的地面上;以及插座單元,其包括保持插座并且容納于站本體的容納空腔中的殼體。
[0004]在上述常規(guī)充電站中,在充電電纜的形成通向至電動車輛的供電通路的電纜容納于站本體的情況下,需要給站本體提供例如占據兩個相鄰容納空腔的容納單元。而且,在提供至電纜一個端部并且將要電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槍(充電連接單元)(像電纜一樣)容納于站本體中的情況下,也需要給站本體提供上述容納單元。
[0005]總之,在上述充電站中,需要在站本體中使用空置的空間以便在站本體中容納(保持)充電電纜的比如電纜和充電槍之類的這些部分,尤其是充電槍這類笨重部件。然而,在此情況下,這種充電站很可能用于接收供電器比如插座單元(其將電能供應至充電電纜)的容納空間的數量較少。

【發(fā)明內容】

[0006]考慮到以上不足,本發(fā)明已經旨在建議一種電動車輛充電站,其能保持充電電纜的部件而不會弓I起電動車輛充電站所能容納的供電器(供電設備)的數量減少。
[0007]根據本發(fā)明第一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站本體,包括用于接收供電設備的容納空間;以及至少一個保持單元,用于保持將供電設備電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電纜。充電電纜包括電纜和提供給電纜的功能單元。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位于站本體的外表面上。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構造為保持充電電纜的功能單元。
[0008]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二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一特點之外,功能單元比電纜重。
[0009]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三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一或第二特點之外,功能單元是用于將電纜連接至電動車輛的連接器。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包括用于保持連接器的保持器。
[0010]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四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三特點之外,保持器構造為機械地連接至連接器。
[0011]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五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三或第四特點之外,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包括電纜將繞其纏繞的線軸。[0012]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六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五特點之外,線軸與保持器一體地形成。
[0013]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七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一或第二特點之外,功能單元是用于控制電動車輛的電能供應的電路設備。
[0014]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八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一至第七特點的任何一個之夕卜,站本體的外表面包括第一表面、以及分別位于第一表面的相反側上的第二和第三表面。站本體具有開口,所述開口位于第一表面上以允許供電設備插入容納空間。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用于覆蓋該開口的蓋。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位于第二表面和第三表面的至少一個上。蓋包括允許電纜通過的牽引開口。牽引開口包括位于蓋的靠近第二表面的端部處的第一牽引開口,以及位于蓋的靠近第三表面的另一個端部處的第二牽引開口。
[0015]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九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八特點之外,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位于第二表面和第三表面的每個上。
[0016]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十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八或第九特點之外,還包括存在于容納空間中以在容納空間中形成電纜的通路的至少一個止動件。
[0017]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十一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十特點之外,所述至少一個止動件位于蓋與電纜之間。
[0018]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十二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十或十一特點之外,所述至少一個止動件包括角部以面向電纜。角部具有在與電纜相接觸時不會引起電纜損壞的形狀。
[0019]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十三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八至第十二特點中的任何一個之外,通路包括構造為將電纜引導至第一牽引開口的第一通路以及構造為將電纜引導至第二牽引開口的第二通路。所述至少一個止動件位于用于形成第一通路的第一位置和用于形成第二通路的第二位置的至少一個中。
[0020]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十四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八至第十三特點中的任何一個之外,第一表面是站本體的前表面。第二表面和第三表面是站本體的相反側表面。
[0021]關于根據本發(fā)明第十五特點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除了第一至第十四特點中的任何一個之外,還包括供電設備。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圖1是不出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正視圖;
[0023]圖2是示出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透視圖;
[0024]圖3是示出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要部分在保持充電槍的狀態(tài)下的放大圖;
[0025]圖4是示出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要部分在充電槍分離的狀態(tài)下的放大圖;
[0026]圖5 (a)至5 (e)是不出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外部視圖;
[0027]圖6是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供電單元的示意性框圖;
[0028]圖7是示出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在門打開狀態(tài)下的局部透視圖;
[0029]圖8是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插座單元的示意性框圖;[0030]圖9是關于由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保持充電槍的說明圖;
[0031]圖10是關于由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保持充電槍的說明圖;
[0032]圖11是關于由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保持充電槍的說明圖;
[0033]圖12是示出第一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變型示例的正視圖;
[0034]圖13是示出第二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正視圖;
[0035]圖14是圖13的局部放大圖;
[0036]圖15是示出第二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透視圖;
[0037]圖16是圖15的局部放大圖;
[0038]圖17是可用于第二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充電電纜的示意性框圖;
[0039]圖18是示出第二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使用示例的視圖;
[0040]圖19是示出第二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使用示例的視圖;
[0041]圖20是示出第二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使用示例的視圖;
[0042]圖21是示出第二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使用示例的視圖;
[0043]圖22是示出第三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正視圖;
[0044]圖23是用于解釋第三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供電單元中的斷流器的正視圖;
[0045]圖24是用于解釋第三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供電單元中的斷流器的正視圖;
[0046]圖25是示出第三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固定金屬元件的透視圖;
[0047]圖26涉及第三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并且是從其中固定金屬元件捕獲充電電纜的供電單元的底部獲取的透視圖;
[0048]圖27涉及第三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并且是從固定金屬元件由此分離的供電單元的底部獲取的透視圖;并且
[0049]圖28涉及第三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并且是另一種構造的固定金屬元件附接于此的供電單元的底部平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50](第一實施例)
[0051]以下涉及附圖的說明針對本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下文稱為“充電站)進行。除非另外說明,在以下的說明中,充電站的上、下、左、右方向分別由圖5 (a沖的上、下、左、右方向限定,并且充電站的前和后方向分別由圖5 (a)中的前和后方向限定。在圖2、5 (a)至(e)和12中,未示出電纜41。
[0052]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充電站包括:盒狀站本體I ;以及供電單元(供電器)2和插座單元(供電器)3,兩者都將容納于站本體I中并且將電能供應至充電電纜4,電纜4用作通向電動車輛(未示出)的供電通路。
[0053]本實施例的充電站包括保持器5。保持器5位于站本體I的右側表面上。保持器5設計為保持下面描述的充電槍40。保持器5用作用于保持充電電纜4的不同于電纜41的部件(功能單元)的保持單元。注意到,“充電電纜4的不同于電纜41的部件(功能單元)”意思是充電電纜4的不同于電纜41的特別笨重的部件,比如下面描述的充電槍40和第二實施例中描述的CCID43。簡短地說,功能單元(例如,充電槍40和CCID43)比電纜41重。
[0054]如圖5所示,站本體I由三個長矩形板狀金屬板(左側壁10、右側壁11以及后壁12)組裝。站本體I具有如此的矩形管形狀以使得其前表面、上表面以及下表面打開。環(huán)狀熒光燈(未示出)位于站本體I的頂部上并且燈罩13附接至站本體的上表面以覆蓋熒光燈。燈罩13是透光材料,比如丙烯酸樹脂。注意到,照明電路容納在站本體I中。照明電路根據時間或環(huán)境亮度開啟和閉合熒光燈。
[0055]上部面板IA和下部面板IB分別固定至站本體I的前表面的頂部和底部。在站本體I中,具有多個(在本實施例中為四個)容納空腔140 (141至144),空腔在上下方向上成一直線地布置于上部面板IA的下端與下部面板IB的上端之間的空間中。這些容納空腔140構成用于接收至少一個供電設備(供電器)的容納空間14。供電設備例如是電源(供電單元)2或插座(插座單元)3。插座(插座單元)3構造為將充電電纜4連接至電源。這種電源構造為供應電能用于給例如電動車輛充電。
[0056]注意到,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供電單元2和插座單元3分別容納于兩個上部容納空腔141和142中,并且兩個下部容納空腔143和144未使用。因此,矩形板狀中間面板Ic附接至站本體I的前表面的分別相應于未使用的容納空腔143和144的部分。
[0057]如上所述,站本體I包括用于接收所述至少一個供電設備的容納空間14。站本體I具有外表面,其包括第一表面(在本實施例中是前表面)以及分別位于第一表面的相反側上的第二表面(在本實施例中是圖1中的右側表面)和第三表面(在本實施例中是圖1中的左側表面)。站本體I具有開口 15,其位于第一表面(前表面)中以允許供電設備插入容納空間14。
[0058]如圖3所示,充電電纜4包括:包括供電線和通信線的多芯電纜41 ;以及位于電纜41的一個端部處并且將電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槍(充電連接器)40。
[0059]如圖1所示,充電電纜4包括電纜41和提供給電纜41的充電槍(功能單元)40。充電槍40是用于將電纜41物理地和電地連接至電動車輛的連接器。充電槍40位于電纜41的一個端部(第一端部)處。注意到,電纜41的另一端部(第二端部)連接至下面描述的充電電路中斷設備200的連接端子塊202。充電電路中斷設備200提供給供電單元2。
[0060]如圖10和11所示,充電槍40包括連接器部分40D。連接器部分40D將可分離地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插孔(接收連接器)。充電槍40具有與連接器部分40D —體地形成的管狀手柄40A。手柄40A有助于工人(駕駛員)抓取充電槍40。
[0061]電纜41從手柄40A的后端(圖10中的下端)延伸。
[0062]如圖10所示,連接器部分40D在相同的圖中在其下端處設置有向下突出的突起40E。突起40E構造為將接合于下面描述的保持器5的槽53B中。
[0063]互鎖件40C從充電槍40的頂端(圖11中的右端)突出?;ユi件40C構造為在充電槍40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插孔時將與形成于充電插孔周邊處的被互鎖部分(未示出)互鎖。
[0064]手柄40A設置有在壓下時操作的手動操作元件40B。通過壓下手動操作元件40B能在與朝著被互鎖部分的方向相反的方向(圖11中的向上方向)上移動互鎖件40C。因此,在充電槍40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插孔時通過將互鎖件40C與被互鎖部分互鎖,能防止充電槍40的分離。[0065]如圖2所示,供電單元(電源)2包括:殼體(未示出),其將容納于容納空腔140中并且具有帶有開口的前表面;以及用于覆蓋殼體的開口的蓋20。蓋20具有牽弓丨孔(牽引開口)20A,電纜41將通過牽引孔從殼體的內部引出。
[0066]供電單元2的蓋20用作覆蓋站本體I的開口 15的蓋。蓋20包括牽引開口 20A。牽引開口 20A形成于站本體I的靠近第二表面(圖1中的右側表面)的端部處。牽引開口20A允許電纜41的通過。
[0067]注意到,蓋20可固定至站本體1,而不是固定至供電單元2的殼體。
[0068]如圖6所示,充電電路中斷設備(下文稱為“CCID”)200提供于供電單元2的殼體內部。CCID200構造為確定與電動車輛的連接狀態(tài),以及響應于檢測到漏電或異常而中斷電動車輛與電源之間的電路。
[0069]CCID200包括:兩個連接端子塊201和202 ;控制電路203 ;以及繼電器204。
[0070]連接端子塊201連接至供電線的一個端部,供電線連接至外部電源(未示出),并且連接端子塊202連接至電纜41的所述另一端部。
[0071]繼電器204包括繼電器觸點204A和激勵線圈204B。在繼電器204中,僅在控制電路203將激勵電流供應至激勵線圈204B時,繼電器觸點204A才閉合并且因而電能經由連接端子塊201和202從外部電源供應至電纜41。
[0072]控制電路203包括主要部件,比如微型計算機和存儲器??刂齐娐?03用來經由電纜41的通信線與電動車輛通信并且通過上述繼電器204執(zhí)行控制。
[0073]以下簡短解釋是關于CCID200的操作。首先,充電槍40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插孔。響應于接收到從電動車輛經由通信線發(fā)送的信號(表示開始充電過程的CPLT信號),控制電路203將激勵電流供應至激勵線圈204B以閉合繼電器觸點204A。因此,電能經由電纜41和充電槍40從外部電源供應至電動車輛,并且因此,充電過程開始。
[0074]接著,在響應于電動車輛的蓄電池組的充電完成而接收到從電動車輛經由通信線發(fā)送的信號(表示充電完成的CPLT信號)時,控制電路203停止將激勵電流供應至激勵線圈204B以打開繼電器觸點204A。由此,經由電纜41和充電槍40從外部電源供應至電動車輛的電能供應終止,并且因此,充電過程結束。
[0075]注意到,控制電路203的功能不限于如上所述響應于檢測到充電開始而自動地構建電氣通路的功能,以及響應于檢測到充電完成而斷開電氣通路的功能。例如,控制電路203可具有響應于檢測到電纜41漏電而斷開電氣通路的漏電檢測功能,以及識別連接至電纜41的電動車輛并且判斷是否應當開始充電的識別功能。
[0076]如圖7所示,插座單元3包括:在其前表面中具有開口窗口 31A的盒狀殼體31 ;保持于殼體31內部的插座區(qū)塊32 ;以及覆蓋開口窗口 31A的門30。注意到,與供電單元2相反,CCID200沒有設置于插座單元3內部。
[0077]與供電單元2不同,關于插座單元3,電纜41的所述另一端部沒有經由電源線預先連接至外部電源。也就是,關于插座單元3,電纜41沒有經由電源線連接至外部電源,直到電纜41的電插頭42 (參見圖17)插入如下所述的插座32C。
[0078]門30具有扁平矩形盒形狀,并且門30的左端用鉸鏈30C樞轉地支撐于殼體31的前表面的左端部上。因此,門30在閉合位置與打開位置之間自由地擺動。閉合位置限定為其中門30覆蓋開口窗口 31A的位置。打開位置限定為其中門30允許穿過開口窗口 31A通過的位置。
[0079]門30設置有鎖定設備30A。門30在閉合位置由鎖定設備30A鎖定。
[0080]注意到,門30在其右下角處設置有切口(牽引開口)30B,電纜41由此從殼體31的內部引出。
[0081]插座單元3的門30用作用于覆蓋站本體I的開口 15的蓋。門30在其靠近站本體I的第二表面(圖1的右側表面)的端部(圖1中的右端)處設置有允許電纜41通過的牽引開口 30B。
[0082]注意到,門30可附接至站本體1,而不是附接至插座單元3的殼體31。
[0083]插座區(qū)塊32包括:插座32C ;插座面板32A,其具有面向插座32C的狹槽的圓形孔32B并且構造為保持插座32C ;以及覆蓋插座面板32A的圓形孔32B的插座蓋32D。
[0084]如圖8所示,插座單元3設置有包括互鎖開關33和繼電器34的互鎖設備。
[0085]繼電器34包括繼電器觸點34A和激勵線圈34B。僅在互鎖開關33接通時,繼電器34給激勵線圈34B賦能以閉合繼電器觸點34A并且因而將插座32C電連接至電源線。換言之,互鎖設備在門30沒有處于閉合位置時在外部電源與插座32C之間形成供電通路。而互鎖設備僅在門30處于閉合位置時斷開外部電源與插座32C之間的供電通路。
[0086]如圖7所示,互鎖設備包括將由驅動件33A壓下的致動器33B。驅動件33A從門30的背面向后突出。因此,僅在門30處于閉合位置時,驅動件33A保持壓下致動器33B,并且因而從外部電源至插座32C的供電通路保持閉合。相反,在門30沒有處于閉合位置時,驅動件33A不壓下致動器33B并且因此,從外部電源至插座32C的供電通路保持打開。
[0087]保持器5構造為保持連接器(充電槍)40。例如,如圖4、9和11所示,保持器5包括保持器本體50。保持器本體50具有矩形平行六面體部分以及半圓柱形部分一體地形成的這種形狀。根據圖9,保持器本體50具有開口前表面和部分地開口的底面。保持器5包括第一凸緣51和第二凸緣52,這些凸緣具有矩形板狀并且與保持器本體50 —體地形成(參見圖11)。根據圖9,第一凸緣51和第二凸緣52分別從保持器50的前端和后端向上突出。
[0088]保持器5通過使用適當的手段比如螺紋將第二凸緣52固定至站本體I的右側壁11來裝配至站本體I的右側表面(外表面[圖1中的右側表面])。
[0089]保持器50的這些凸緣51和52以及半圓柱形部分構成纏繞部分55,電纜41的未使用部分將繞著纏繞部分55纏繞并且由其保持。簡短地說,纏繞部分55用作電纜41將纏繞于其周圍的線軸。
[0090]保持器本體50是空心的,并且其內部空間構成用于接收充電槍40的頂端的容納凹部50A。管狀部分53就位于保持器本體50內部。管狀部分53構造為保持充電槍40的連接器部分40D。
[0091]如圖9所示,管狀部分53由一對分別從保持器本體50的內部部分的左側面和右側面突出的桿狀支撐柱54懸掛和固定。用于接收充電槍40的突起40E的槽53B形成于圖9中的管狀部分53的內表面的下部中。在相同的圖中,互鎖突起53A與管狀部分53的外表面的上部一體地形成?;ユi突起53A將與充電槍40的互鎖件40C互鎖。如圖5 (c)所示,互鎖突起53A在橫截面視圖中具有三角形形狀,并且具有用于將充電槍40的互鎖件40C引導至互鎖件40C和互鎖突起53A互鎖的位置的斜坡。
[0092]如上所述,在本實施例中,保持器50構造為機械地連接至連接器(充電槍)40。[0093]以下參照圖11的解釋涉及如何使保持器5保持充電槍40。首先,充電槍40定位為以便允許連接器部分40D的突起40E裝配入管狀部分53的槽53B并且之后將充電槍40的頂端壓入管狀部分53。然后,互鎖件40C在相同的圖(圖11)中沿著互鎖突起53A的斜坡向上移動。在充電槍40被進一步壓下時,互鎖件40C越過互鎖突起53A的斜坡,在相同的圖(圖11)中向下移動,并且與互鎖突起53A互鎖。因此,保持器5能保持充電槍40。
[0094]如圖1所示,此時,能將電纜41的未使用部分繞著纏繞部分55纏繞以使得保持器5保持電纜41。
[0095]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保持單元包括放置于站本體I的至少一個外表面上的纏繞部分55。電纜41繞著纏繞部分55纏繞并且由其保持。簡短地說,保持單元包括電纜41將繞著其纏繞的線軸(纏繞部分)55。
[0096]在這個結構中,站本體I無需具有用于接收電纜41的內部空間,并且因此能在不引起站本體I所能容納的供電單元2和插座單元3的數量減少之下保持電纜41。
[0097]為了將充電槍40從保持器5分離,通過壓下手動操作元件40B以引起互鎖件40C在圖11的向上方向上的移動,就足以釋放充電槍40與互鎖突起53A之間的連接。通過在保持壓下手動操作元件40B的同時從管狀部分53拉出充電槍40,充電槍40從保持器5分離。
[0098]如上所述,本實施例的充電站包括:盒狀站本體I ;以及用于將電能供應至充電電纜4的供電器(例如,供電單元2和插座單元3)。充電電纜4容納于站本體I中并且用作通向電動車輛的供電通路。站本體I在其外側面處設置有保持單元(保持器5),用于至少保持充電電纜4的與電纜41不同的部分(在本實施例中是充電連接器40)。
[0099]換言之,本實施例的充電站包括:包括用于接收供電設備的容納空間14的站本體I ;以及用于保持充電電纜4的至少一個保持單元(本實施例中是保持器5),充電電纜4用于將供電設備連接至電動車輛。充電電纜4包括電纜41和提供給電纜41的功能單元。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在本實施例中是保持器5)位于站本體I的外表面(本實施例中是側面)上。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構造為保持充電電纜4的功能單元。
[0100]本實施例的充電站還包括供電設備。供電設備例如是用于將電能供應至電動車輛的電源(供電單元)2,或用于將充電電纜4連接至電源(外部電源)的插座(插座單元)3。
[0101]尤其,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充電電纜4包括充電連接器(充電槍)40,其提供給電纜41并且將與電動車輛電連接。保持單元包括保持器5,其放置于站本體I的至少一個外表面上并且將要保持充電連接器(充電槍)40。
[0102]換言之,功能單元是用于將電纜41連接至電動車輛的連接器(充電槍)40。保持單元包括用于保持連接器(充電槍)40的保持器5。
[0103]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保持器5設計為將機械地連接至連接器(充電槍)40。
[0104]如上所述,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能由放置于站本體I的外側表面上的保持器5保持由充電槍40和電纜41構成的充電電纜4的一部分。因此,站本體I無需具有用于容納充電電纜4的一部分的空間并且因此能在不引起站本體I所容納的供電器(例如,供電單元2和插座單元3)的數量減少之下保持充電電纜4的一部分。
[0105]尤其,在具有內置CCID200的供電器(供電設備)比如供電單元2容納于站本體I中的情況下,需要用于接收CCID200的空間。這引起用于容納充電電纜4的一部分的空間的限制。
[0106]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即使在供電單元2容納于站本體I中時,也能在不引起站本體I所能容納的供電單元2的數量減少之下保持充電電纜4的一部分(功能單元)。而且,無需對供電單元2添加用于保持充電電纜4的一部分的結構并且因此能降低了供電單元2的單價。
[0107]注意到,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的保持器5的數量不限于如上所述的一個,并且多個保持器5可相應于供電單元2的數量來提供。
[0108]圖12示出本實施例的充電站的變型示例。例如,在站本體I容納高達四個供電單元2的情況下,兩個保持器5可如圖12所示放置于站本體I的每個相反側面上。當然,放置保持器5的位置不限于站本體I的相反側面,而是保持器5可放置于站本體I的至少任何一個外表面(例如,站本體I的前表面、后表面、上表面)上。
[0109]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纏繞部分55連同保持器5 —起提供。也就是,線軸(纏繞部分)55與保持器5 —體地形成。
[0110]如上所述,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纏繞部分55連同保持器5 —起提供;然而,纏繞部分55可與保持器5分開地提供。無需贅言,在電纜41的未使用部分如此短以至于無需纏繞和保持的情況下,無需提供纏繞部分55。
[0111](第二實施例)
[0112]以下參照附圖的解釋針對本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進行。本實施例的充電站的基本結構類似于第一實施例的基本結構。因此,本實施例和第一實施例通用的部件由相同的附圖標記標明并且其解釋認為是不必要的。
[0113]本實施例的充電站適合用于其中沒有內嵌CCID200的插座單元3。在本實施例中,如圖17所示,充電電纜4包括充電槍40、電纜41、電插頭42以及CCID (充電電路中斷設備)43。也就是,充電電纜4包括作為功能單元的電路設備(在本實施例中是充電電路中斷設備43 ),用于控制電能供應至電動車輛。
[0114]如圖18和19所示,CCID43包括具有矩形平行六面體形狀的設備本體430。設備本體430容納兩個連接端子塊201和202、控制電路203和繼電器204。簡短地說,CCID43除了設備本體430以外的結構與第一實施例中的CCID200相同。
[0115]如圖17所示,CCID43位于電纜41的中部。CCID43的連接端子塊201經由電纜41的一部分與電插頭42連接,而連接端子塊202經由電纜41的另一部分與充電槍40連接。
[0116]在插座單元3用于給電動車輛充電時,第一操作是將電插頭42插入插座單元3中的插座32C。因此,電纜41經由電源線連接至外部電源。之后,充電槍40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插孔,并且因而,電能從外部電源供應至電動車輛并且然后開始電動車輛中的蓄電池組的充電。
[0117]在電纜充電時,CCID43在站本體I的外側處垂下。因此,CCID43很可能存在于就位于使用中的插座單元3下面的下部插座單元3的前面。因此,CCID43可能會妨礙這個下部插座單元3的使用。
[0118]如圖13至16所示,本實施例的充電站包括用于保持CCID43的保持元件6。保持元件6位于站本體I的右側表面上,并且用作保持充電電纜4的與電纜41不同的部分(功能單元)的保持單元。[0119]換言之,在本實施例中,保持單元(保持元件6)構造為保持充電電纜4中用于控制電能供應至電動車輛的電路設備(充電電路中斷設備43 )。
[0120]如圖16所示,保持元件6包括矩形板狀固定板60。在固定板60的前端處,具有與固定板60—體地形成的支承件60A。支承件60A在平面圖中具有三角形形狀并且向右突出(參見圖14)。固定板60通過使用適當的手段比如螺紋固定至站本體I的右側壁11以將保持元件6固定至站本體I的右側表面。
[0121]鉸鏈64放置于支承件60A的上端上。鉸鏈64構造為以這樣的方式保持矩形板狀主件61以使得主件61能樞轉。
[0122]主件61向前突出以使得主件61的頂部位于站本體I的前表面的前方,而主件61處于主件61與站本體I的底面平行的位置處。在主件61的前端處,具有與之一體地形成的側件62。側件62以其中間部分向后遠離其端部的方式彎曲。
[0123]支承件60A的頂端與矩形板狀突起件63 —體地形成,突起件63向上突出以使得CCID43將保持于突起件63與側件62之間。
[0124]如上所述,側件62的中間部分彎曲以使得側件62具有彈性。因此,CCID43能彈性地保持于側件62與突起件63之間,并且因而能防止CCID43的分離。
[0125]注意到,主件61具有矩形插孔61A,從而允許突起件63的通過以使得突起件63不會阻止主件61的樞轉。
[0126]以下參照圖20和21的解釋涉及如何使保持元件6保持CCID43。首先,主件61繞著由鉸鏈64限定的樞軸逆時針地轉動直到主件61平行于站本體I的底面。之后,CCID43的設備本體430從上方被壓入側件62與突起件63之間的空間以使得設備本體430彈性地保持于其間。因此,保持元件6能保持CCID43以使得CCID43平行于站本體I的底面。為了分離CCID43,向上拉出設備本體430就已足夠。
[0127]在保持元件6未使用時,主件61繞著由鉸鏈64限定的樞軸轉動直到主件61垂直于站本體I的底面。因此,能將主件61保持于主件61不會從站本體I的前表面向前突出的位置處。
[0128]如上所述,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充電電纜4包括充電電路中斷設備(CCID) 43,其提供給電纜41并且控制電能供應至電動車輛。保持單元包括保持元件6,其放置于站本體I的至少一個外表面上并且保持充電電路中斷設備43。
[0129]換言之,本實施例的充電站包括:包括用于接收供電設備的容納空間14的站本體I ;以及用于保持將供電設備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電纜4的保持單元(在本實施例中是保持器5)。充電電纜4包括電纜41和提供給電纜41的功能單元。保持單元(在本實施例中是保持器5)放置于站本體I的外表面上(在本實施例中是側面)。保持單元構造為保持充電電纜4的功能單元。功能單元是用于控制電能供應至電動車輛的電路設備(充電電路中斷設備43)。
[0130]如上所述,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CCID43能由處于站本體I的外表面上的保持元件6保持。因此,CCID43不會在站本體I的前面垂下。能避免CCID43阻礙與連接CCID43的那個插座單元不同的另一個插座單元3的使用的不期望情況。
[0131]注意到,本實施例中的保持單元6的數量不限于如上所述的一個,并且可提供多個保持單元6以相應于插座單元3的數量。例如,在站本體I容納高達四個插座單元3的情況下,兩個保持單元6可放置于站本體I的每個相反側面上。當然,保持元件6放置的位置不限于站本體I的相反側面,而是保持元件6可放置于站本體I的至少一個外表面上。
[0132]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未使用包括內嵌CCID200的供電單元2 ;然而,這種供電單元2可容納于站本體I中。在供電單元2和插座單元3 —起使用的情況下,所需數量的第一實施例的保持器5和第二實施例的保持單兀6可放置于站本體I的外表面上。
[0133](第三實施例)
[0134]以下參照附圖的解釋針對本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進行。本實施例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基本結構與第一實施例的結構類似。因此,本實施例和第一實施例通用的部件由相同的附圖標記標明并且其解釋被認為是不必要的。
[0135]如圖22所示,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在站本體I的每個相反側面上放置一個保持器5。
[0136]在第一和第二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關于供電單元2,允許電纜41通過的牽引孔20A形成于蓋20的右端中以使得電纜41能通過牽引孔從殼體內部引出。
[0137]如圖13所示,關于插座單元3,允許電纜41通過的切口 30B形成于門30的右端中。
[0138]在這個結構中,在電纜41繞著放置于左側上的保持器5纏繞并且由其保持時,電纜41在站本體I的前面橫向地穿過。因而,電纜41可能阻礙定位于下面的供電單元2和插座單元3的使用。
[0139]因此,如圖22至24所示,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每個供電單元2在蓋20的下部的每個相反側端中設置有切口 20B,以使得電纜41能通過任一個切口 20B從供電單元2的殼體內部引出。
[0140]換言之,允許電纜41通過的切口 20B形成于站本體I的每個相反側面附近。因此,繞放置于右側上的保持器5纏繞并且由其保持的電纜41能通過右側切口 20B引出,并且繞放置于左側上的保持器5纏繞并且由其保持的電纜41能通過左側切口 20B引出。
[0141]如上所述,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電纜41通過站本體I的前表面引出。保持單元放置于站本體I的每個相反側面(圖22中的左側表面和右側表面)上。供電器(供電單元2)包括牽引開口 20B以允許電纜41通過牽引開口 20B從供電器(供電單元2)的內部引出。牽引開口 20B分別形成于前表面(蓋20)的靠近站本體I側面的部分中。
[0142]換言之,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站本體I包括用于接收供電設備的容納空間14。站本體I的外表面包括第一表面(本實施例中的前表面),以及分別位于第一表面的相反側上的第二表面(圖22中的右側表面)和第三表面(圖22中的左側表面)。站本體I具有開口
15,其位于第一表面中以允許供電設備插入容納空間14。充電站包括用于覆蓋開口 5的蓋(蓋20)。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保持器5)位于第二表面和第三表面中的至少一個上。蓋(蓋20)包括允許電纜41通過的牽引開口 20B。牽引開口 20B包括在蓋(蓋20)的靠近第二表面的一個端部處的第一牽引開口 20B(20B1),以及在蓋(蓋20)的靠近第三表面的另一個端部處的第二牽引開口 20B (20B2)。
[0143]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電纜41沒有在站本體I的前面穿過并且因此,能防止電纜41阻礙定位于下面的供電單元2和插座單元3的使用。而且,例如,在供電單元2或插座單元3在其前表面處設置有示出其使用狀態(tài)的指示燈的情況下,能避免在站本體I的前面穿過的電纜41使得難以看到指示燈的不期望情況。
[0144]尤其,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保持單元(保持器5)放置于第二表面(圖22中的右側表面)和第三表面(圖22中的左側表面)的每個上。
[0145]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第一表面是站本體I的前表面。第二表面和第三表面分別是站本體I的相反側面。
[0146]保持單元可僅放置于站本體的一個側面上。在這個結構中,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電纜41通過站本體I的前表面引出。保持單元放置于站本體I的側面上。允許電纜通過牽引開口從供電器內部引出的牽引開口分別形成于前表面的靠近站本體I側面的部分中。
[0147]而且,如圖25至27所示,本實施例的充電站包括用于捕獲電纜41的固定金屬元件22。固定金屬元件22分別位于供電單元2的殼體內部的左側和右側上。
[0148]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捕獲電纜41的固定金屬元件22位于供電器(在本實施例中是供電單元2)的內部。
[0149]固定金屬元件22用作止動件以形成電纜41在容納空間14中(在本實施例中,在容納于容納空間14中的供電單元2的殼體中)的通路。也就是,固定金屬元件22控制電纜41在容納空間(供電單元2的殼體)中的通路。
[0150]在本實施例中,止動件(固定金屬元件22)布置于蓋(蓋20)與電纜41之間。換言之,電纜41布置于止動件(固定金屬元件22)與容納空間14的內表面(在本實施例中,是供電單元2的殼體的內表面)之間。因此,在電纜41被拉動的情況下,電纜41由止動件(固定金屬元件22)止動,從而抑制電纜41的不期望變形。尤其,在本實施例中,止動件(固定金屬元件22)提供為使得即使在電纜41變形時電纜41的彎曲半徑也不小于其容許彎曲半徑。
[0151]注意到,電纜41的一端經由L形管21連接至CCID200的連接端子塊201。管21布置于臺階部分2A與蓋20之間。臺階部分2A位于供電單元2的殼體內部的后側上并且向下突出。
[0152]如圖25所示,每個固定金屬元件22通過彎曲金屬板而形成。每個固定金屬元件22包括主體22A以捕獲電纜41。主體22A在平面圖中具有有角的U形形狀。平板狀延伸件22B形成于主體22A的下端(圖25中的上端)處。延伸件22B向后突出。一對平板狀固定件22C形成于主體22A的上端(圖25中的下端)處。固定件22C朝著彼此突出。插孔22D形成于每個固定件22C的中心以允許固定螺釘的插入。每個固定金屬元件22還包括角部22E以面向電纜41。角部22E例如用于改變電纜41的方向。
[0153]如圖26和27所示,每個固定金屬元件22能可分離地固定于相應于一對固定孔2B的位置中,這對固定孔形成于臺階部分2A的底面的相反左側和右側中的每個中。固定孔2B在平面圖中具有圓形形狀。換言之,固定金屬元件22位于相應于左邊一對和右邊一對固定孔2B中一對的位置中以使得插孔22D分別面向固定孔2B。固定螺釘通過插孔22D和固定孔2B插入并且螺旋入臺階部分2A的底面,并且由此固定金屬元件22能固定至臺階部分2A的底面。
[0154]如圖26所示,在電纜41的沒有連接至供電單元2的端部從站本體I引出時,固定金屬元件22用來捕獲電纜41。在這個過程中,電纜41在經過供電單元2的殼體中的固定金屬元件22后面之后向前引出。換言之,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電纜41穿過固定金屬元件22后面的區(qū)域并且通過牽引開口 20B的任一個引出。
[0155]如上所述,本實施例的充電站還包括至少一個止動件(固定金屬元件22)。止動件(固定金屬元件22)存在于容納空間14中(在本實施例中,在容納于容納空間14中的供電單元的殼體中)并且形成電纜41在容納空間14中的通路。止動件(固定金屬元件22)位于蓋(蓋20)與電纜41之間。
[0156]因此,在剛性電纜41的彎曲半徑保持等于或大于其容許彎曲半徑的同時,能平滑地向前引出電纜41。因此,即使在電纜41被拉動時,電纜41的彎曲半徑也被適當保持,并且抑制電纜41的過度彎曲。因此,能防止電纜41接收過多的力并且產生熱。
[0157]注意到,止動件不限于固定金屬元件22,而是可以是具有與固定金屬元件22相同形狀的部件。簡短地說,止動件的材料不限于金屬。
[0158]固定金屬元件22包括電纜41將與之相接觸的延伸件22B。因此,能防止電纜41松散地懸掛以及從固定金屬元件22分離。
[0159]在本實施例中,固定金屬元件22的形狀在平面圖中是有角的U形形狀,但是不限于此。如圖28所示,固定金屬元件22可例如在平面圖中具有八角形形狀。
[0160]優(yōu)選地,固定金屬元件22中的用于接收電纜41的主體22A的角部22E沒有尖銳的邊緣以防止過多的力施加至電纜41。換言之,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優(yōu)選地,在固定金屬元件22中,捕獲電纜41的角部22E沒有尖銳的邊緣。
[0161]當然,固定金屬元件22可具有不同的形狀,只要在電纜被拉動時電纜41的彎曲半徑保持為不小于其容許彎曲半徑并且固定金屬元件22的邊緣不損壞電纜41。換言之,在止動件(固定金屬元件22)包括角部22e以面向電纜41的情況下,角部22E具有在與電纜41相接觸的同時不會引起電纜41損壞的形狀。
[0162]注意到,在本實施例中,固定金屬元件22 (222)可放置于臺階部分2A的底面的右側上以通過右側切口 20B引出電纜41,而固定金屬元件22 (221)可放置于臺階部分2A的底面的左側上以通過左側切口 20B引出電纜41。
[0163]無需贅言,固定金屬元件22 (221和222)可放置于臺階部分2A的底面的相反左側和右側上。在本實施例中,固定金屬元件22可分離地固定。因此,即使在用固定金屬元件22固定電纜41之后,也能分離電纜41,只要固定金屬元件22被分離。因此,能分離電纜41并且更換充電電纜4。
[0164]換言之,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固定金屬元件22可分離地固定于用于保持穿過一個牽引開口 20B的電纜41的位置和用于保持穿過另一個牽引開口 20B的電纜41的位置中的至少一個中。
[0165]換言之,通路包括用于將電纜41引導至第一牽引開口 20B1的第一路線(圖28中虛線示出的用于電纜41的路線)和用于將電纜41引導至第二牽引開口 20B2的第二路線(圖28中實線示出的用于電纜41的路線)。止動件(固定金屬元件22)布置于形成第一路線的第一位置(圖28中的固定金屬元件221的位置)和形成第二路線的第二位置(圖28中的固定金屬元件222的位置)中的至少一個中。
[0166]注意到,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切口 20B形成于供電單元2的蓋20的每個相反端部中。然而,切口 30B可形成于插座單元3的門30的下部的每個相反端部中。[0167]換言之,替代蓋20或除了蓋20之外,本實施例的充電站可包括用于覆蓋開口 15的蓋(門30)。在這個結構中,保持單元(保持元件6)放置于第二表面和第三表面中的至少一個上。蓋(門30)包括允許電纜41通過的切口(牽引開口)30B。牽引開口 30B包括在蓋(門30)的靠近第二表面的端部處的第一牽引開口 30B以及在蓋(門30)的靠近第三表面的端部處的第二牽引開口 30B。
[0168]這個結構能獲得與上述結構相同的效果。
[0169]在本實施例的充電站中,使用具有內嵌CCID的供電單元2 ;然而,插座單元3可被一起使用。在供電單元2和插座單元3 —起使用的情況下,所需數量的第一實施例的保持器5和第二實施例的保持單兀6可放置于站本體I的外表面上。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動車輛充電站,其包括: 站本體,包括用于接收供電設備的容納空間;以及 至少一個保持單元,用于保持用于將供電設備連接至電動車輛的充電電纜, 充電電纜包括電纜和提供給電纜的功能單元, 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位于站本體的外表面上,并且 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被構造為保持充電電纜的功能單元。
2.根據權利要求1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所述功能單元比電纜重。
3.根據權利要求1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所述功能單元是用于將電纜連接至電動車輛的連接器;并且 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包括用于保持所述連接器的保持器。
4.根據權利要求3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所述保持器被構造為機械地連接至所述連接器。
5.根據權利要求3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包 括電纜將繞其纏繞的線軸。
6.根據權利要求5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所述線軸與所述保持器一體地形成。
7.根據權利要求1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所述功能單元是用于控制電能供應至電動車輛的電路設備。
8.根據權利要求1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所述站本體的外表面包括第一表面、以及分別位于第一表面的相反側上的第二和第三表面; 所述站本體具有開口,所述開口位于第一表面上以允許供電設備插入容納空間; 所述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用于覆蓋所述開口的蓋; 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位于第二表面和第三表面中的至少一個上; 所述蓋包括允許電纜通過的牽引開口 ;以及 牽引開口包括位于蓋的靠近第二表面的端部處的第一牽引開口,以及位于蓋的靠近第三表面的另一個端部處的第二牽引開口。
9.根據權利要求8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單元位于第二表面和第三表面中的每個上。
10.根據權利要求8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還包括存在于容納空間中以形成電纜在容納空間中的通路的至少一個止動件。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所述至少一個止動件位于蓋與電纜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10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所述至少一個止動件包括角部以面向電纜;并且 所述角部具有在與電纜相接觸時不會引起電纜損壞的形狀。
13.根據權利要求8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所述通路包括被構造為將電纜引導至第一牽引開口的第一通路以及被構造為將電纜引導至第二牽引開口的第二通路;并且 所述至少一個止動件位于用于形成第一通路的第一位置和用于形成第二通路的第二位置中的至少一個位置。
14.根據權利要求8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 第一表面是站本體的前表面;并且 第二表面和第三表面是站本體的相反側面。
15.根據權利 要求1的電動車輛充電站,還包括供電設備。
【文檔編號】H01R13/60GK103814486SQ201280045846
【公開日】2014年5月2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0月3日
【發(fā)明者】渡邊旭, 田中昌史, 堀宏展, 戶田亙彥, 永田訓 申請人:松下電器產業(yè)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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