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補償電纜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
背景技術:
補償電纜主要適用于高溫條件下(_60°C -SOO0C)的熱工儀表系統的連接,可廣泛用于冶金、鑄造、煉油、化工、機械等領域。目前市場上的熱電纜用補償電線(纜),主要采用聚氯乙烯、交聯聚乙烯、硅橡膠、 氟塑料、聚四氟四烯等絕緣和護套材料,其最高工作溫度只有聚四氟四烯能達到260°C,無法在更高的溫度環(huán)境中使用。對于目前的熱電偶電纜存在缺陷,主要是電纜的抗擠壓性能較差,耐火特性達不到實際工作環(huán)境的要求。實用新型內容為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抗擠壓性能提高,耐火特性提升,可以耐800°C的高溫,產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使其耐熱溫度在-60°C -800°C范圍,在低溫下其線(纜)也不發(fā)硬,可任何彎曲,技術性能可靠,尤其在火焰直接燃燒到線表面時,在一定時間內不會發(fā)生短路和斷路故障,該產品特有的耐熱性是硅橡膠和聚四氟等產品無法比擬的,從而保障熱工儀表系統在高溫及突發(fā)事件情況下正常工作。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包括兩個導體組,其特征在于兩個導體組包括兩根外側分別包裹有絕緣層的合金導體,絕緣層采用內側云母帶外側高聚物薄膜之間粘合玻璃纖維布繞包構成,包裹絕緣層的合金導體之間設有橄欖形的彈性體隔開,兩個導體組外側分別包裹有玻纖帶繞包構成的內繞包層,兩個導體組相互絞合成束,成束后外側包裹有玻纖帶繞包構成的外繞包層,外繞包層外側依次包裹有耐火層、護套層。所述的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合金導體材料采用鋁合金。所述的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耐火層采用數層合成云母帶重疊繞包構成。所述的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護套層采用玻璃纖維帶編織成網狀構成。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新穎,導體的絕緣層之間增設彈性體,提高了電纜的抗擠壓性能,同時電纜的絕緣層、耐火層的設計提高了耐火特性,克服了傳統熱電偶補償導線(纜) 只能在260°C及以下更低的環(huán)境中使用,產品耐溫達到800°C,比傳統普通耐高溫電纜的耐溫性能提高了好幾倍,所采用的絕緣和護套材料均能在800°C的環(huán)境中正常運行,產品具有較好的耐高溫性能,可保障熱工儀表系統在高溫及突發(fā)事件情況下正常工作,提高了該類產品的使用壽命。
[0017]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包括兩個導體組1,兩個導體組1包括兩根外側分別包裹有絕緣層2的合金導體1-1,合金導體1-1材料采用鋁合金,絕緣層2采用內側云母帶2-1 外側高聚物薄膜2-2之間粘合玻璃纖維布2-3繞包構成,提高了絕緣性能的同時提高了電纜的耐火特性,包裹絕緣層2的合金導體1-1之間設有橄欖形的彈性體3隔開,兩個導體組 1外側分別包裹有玻纖帶繞包構成的內繞包層4,兩個導體組1相互絞合成束,成束后外側包裹有玻纖帶繞包構成的外繞包層5,外繞包層5外側依次包裹有耐火層6、護套層7,耐火層6采用數層合成云母帶重疊繞包構成,護套層7采用玻璃纖維帶編織成網狀構成。
權利要求1.一種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包括兩個導體組,其特征在于兩個導體組包括兩根外側分別包裹有絕緣層的合金導體,絕緣層采用內側云母帶外側高聚物薄膜之間粘合玻璃纖維布繞包構成,包裹絕緣層的合金導體之間設有橄欖形的彈性體隔開,兩個導體組外側分別包裹有玻纖帶繞包構成的內繞包層,兩個導體組相互絞合成束,成束后外側包裹有玻纖帶繞包構成的外繞包層,外繞包層外側依次包裹有耐火層、護套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合金導體材料采用鋁合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耐火層采用數層合成云母帶重疊繞包構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護套層采用玻璃纖維帶編織成網狀構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熱電偶用耐熱補償電纜,包括兩個導體組,兩個導體組包括兩根外側分別包裹有絕緣層的合金導體,絕緣層采用內側云母帶外側高聚物薄膜之間粘合玻璃纖維布繞包構成,包裹絕緣層的合金導體之間設有橄欖形的彈性體隔開,兩個導體組外側分別包裹有玻纖帶繞包構成的內繞包層,兩個導體組相互絞合成束,成束后外側包裹有玻纖帶繞包構成的外繞包層,外繞包層外側依次包裹有耐火層、護套層。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新穎,導體的絕緣層之間增設彈性體,提高了電纜的抗擠壓性能,同時電纜的絕緣層、耐火層的設計提高了耐火特性,耐溫達到800℃,可保障熱工儀表系統在高溫及突發(fā)事件情況下正常工作,延長了電纜的使用壽命。
文檔編號H01B7/29GK202205492SQ20112027890
公開日2012年4月25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8月3日
發(fā)明者何中祥, 汪軍, 肖磊 申請人:安徽中安海興電纜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