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記錄媒體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記錄媒體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其內部具有用來完成信息信號的記錄和/或再現的機械部件的記錄媒體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這種機械部件具有一個支承機構,它支承著記錄和/或再現部件位于一個遠離殼體內壁的位置上。
通常,已被使用的記錄媒體有帶狀記錄媒體,例如磁帶,和圓盤狀記錄媒體,例如光盤,磁光盤和磁盤(以下簡稱“盤”)。根據這種盤已提出了用來完成信息信號的記錄或再現的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
在這種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中,一種被安裝并用在汽車客艙內的汽車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已經被使用,當汽車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在汽車內被安裝并使用時,就盤而言,如果伴隨著汽車的行駛的振蕩和沖擊被施加給作為記錄和/或再現部件來完成信息信號的記錄和/或再現的盤驅部件,盤的記錄或再現不會被很好地完成。當振蕩和沖擊在記錄或再現期間被施加時,盤驅部件內的磁頭裝置在其位置上相對于盤振動,不能正確地沿盤上的磁道行進。當磁頭在盤上沿磁道行進的操作被間斷時,如果這里的信息信號是音樂,從盤上讀到的信息信號的間斷或磁頭對另外一個磁道的掃描造成了一種所謂的“聲音跳躍”,也就是說,在應該連續(xù)的系列音頻信息信號中的一個間斷。
因此,汽車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的盤驅部件被一個支承機構所支承,使其部件與外殼的內壁具有一個穩(wěn)定的間隔或距離。換句話說,盤驅部件被設計成由多個形成支承機構的彈簧懸掛,使支承機構離開盤驅部件所在的外殼。每一彈簧的一端與盤驅部件的連接部件連接,同時另一端與外殼內壁上的連接部件連接。通過這種方式,盤驅部件被支承機構所支承,與外殼內壁具有一個預定的距離,因此,即使汽車被驅動時振蕩和沖擊被施加到盤驅部件,振蕩和沖擊也將被緩沖,幾乎沒有振蕩和沖擊被傳到盤驅部件。
在這樣形成的一個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中,當一個低頻振蕩產生或外殼搖擺時,盤驅部件將在外殼內移動。如果盤驅部件以這種方式在外殼內移動,施加給外殼的振蕩和沖擊將不能被支承機構完全吸收,外來的振蕩和沖擊將會被施加到盤驅部件,盤驅部件可能會撞擊外殼的內壁。因此,盤驅部件必須被支承在外殼內的一個中心位置,這個“中心位置”就是盤驅部件在各個方向上到外殼內壁的距離都相等。由于盤驅部件被支承在外殼的中心位置,因此,無論從哪個方向上施加振蕩和沖擊,盤驅部件都不會撞擊外殼的內壁。
注意到這種情況,根據其在汽車客艙中的安裝位置,上面提到的汽車記錄和/或再現裝置不僅要能被用在水平狀態(tài),而且要能用在傾斜狀態(tài)或豎直站立狀態(tài)。例如,通過把一個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安裝在客車的例子可以證明這一點,當其被安裝在乘客座位下的地板上或行李箱的地板上時,這種裝置的外殼能夠被水平安裝。然而,當其被安裝在儀表盤的下面或座位的靠背的后面時,也許其外殼只能安裝在傾斜位置或豎直位置。即使當這種裝置被安裝在行李箱中,有時把外殼安裝在豎直位置更為便利,這取決于行李箱的大小。
因此,在前述汽車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中,用來相對于外殼支承盤驅部件的支承機構如此形成,以便形成支承機構的彈簧在外殼安裝的時候根據傾斜的角度能夠被重新連接。換句話說,彈簧被重連接,其與外殼的連接部件在盤驅部件上面相連接,從而盤驅部件從外殼頂部被懸掛下來,并且盤驅部件被支承在中心位置而與外殼的傾斜無關。
這里有一個能夠使外殼的連接部件連續(xù)移動的支承機構。在這個支承機構中,當外殼傾斜時根據傾斜的狀況連接部件被移動,從而處于盤驅部件的上方,因此,就象前面提到的情況一樣,形成支承機構的彈簧從外殼的頂部懸掛著盤驅部件。結果,盤驅部件被支承在中心位置。
在一個汽車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中,通過上述支承機構支承盤驅部件,然而,為了使形成這種支承機構的彈簧能夠重連接,有必要為每一個彈簧在外殼中提供多個連接部件,并還在外殼上提供一個開口來完成彈簧的重連接。因此,這不僅使其結構變得復雜,而且裝置本身的體積也會變大。而且,制造程序諸如裝配和類似的過程變得復雜。更進一步說,由于在外殼上設有開口,外觀將會被破壞。
即使在連接部件如此制造以使其能夠移動的情況下,帶來裝置本身的結構的復雜和在尺寸上的擴大,甚至使生產過程更為復雜,同時,外殼的設計也被限制成上述形狀。
如上所述,在一個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中,根據外殼的傾斜狀態(tài)或外殼的傾斜角度要求形成支承機構的彈簧重連接或連接部件移動,彈簧的重連接操作或移動操作困難,而且,相應地,裝置的使用者不得不去完成附加工作。在裝置第一次被安裝或安裝位置移動時,這些很容易被忘記或操作錯誤。因此盤驅部件不再被支承在中心位置,也就不能保證穩(wěn)定地記錄和/或再現信息信號。
而且,在上述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中,當使用過程中傾斜角度變化時,由于不可能同時重連接彈簧或移動連接部件,同樣不可能保證穩(wěn)定地記錄和/或再現信息信號。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記錄媒體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它解決了上述問題。
根據本發(fā)明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具有一個外殼,一個記錄和/或再現部件和一個支承機構。外殼在水平位置和豎直位置之間具有一個傾斜角度。當記錄和/或再現部件裝在外殼中時,完成記錄媒體的記錄和/或再現工作。一個彈性支承機構支承著記錄和/或再現部件,因此,當外殼處于水平或豎直狀態(tài)時,記錄和/或再現部件的重力和彈性支承機構的彈性支承力平衡,并支承著記錄和/或再現部件,當外殼處于水平狀態(tài)和豎直狀態(tài)間的中間位置時,記錄和/或再現部件能夠在各個方向上相對于殼體近似等距地移動。
通過以下結合附圖的描述,本發(fā)明的所有目的、特征和優(yōu)越性將會更加清楚,其中圖1是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的一個盤式放音機的局部剖面?zhèn)纫晥D;圖2是上述盤式放音機的局部剖面正視圖;圖3是上述盤式放音機的局部剖面頂部視圖;圖4是形成上述盤式放音機的支承機構的側視圖;圖5所示是盤式放音機處于水平位置時支承機構的力的分布矢量圖;圖6是在盤式放音機傾斜45°時支承機構的側視圖;圖7是在盤式放音機傾斜45°時支承機構的力的分布矢量圖;圖8是在盤式放音機傾斜90°時支承機構的側視圖;圖9是在盤式放音機傾斜90°時支承機構的力的分布矢量圖;圖10是盤式放音機中的支承機構的原理矢量圖;圖11是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例的一個盤式放音機的局部剖面?zhèn)纫晥D;圖12是上述盤式放音機的內部部件的透視圖;圖13是上述盤式放音機的主要部件的側視圖;圖14是形成上述盤式放音機支承機構的彈簧的形狀側視圖;圖15是當上述盤式放音機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時的彈簧的狀態(tài)簡要側視圖16是當上述盤式放音機被搖擺時的彈簧的狀態(tài)簡要側視圖;圖17是形成支承機構的另一種彈簧的主要部件的放大側視圖;圖18仍然是形成支承機構的又一種彈簧放大側視圖。
下面,將結合附圖詳細描述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的用于記錄媒體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
在對下面的實施例的描述中,將結合本發(fā)明被用于記錄和/或再現裝置的例子,這種裝置使用盤狀記錄媒體,如光盤和磁光盤(以下稱之為“盤”)。特別是,類似于盤式記錄和/或再現裝置,一個被裝配并安裝到汽車乘客艙的盤式放音機將被結合
。
用于本實施例的盤式放音機的盤,可以是,例如,一種直徑為120mm的只讀光盤,一種直徑為80mm的只讀光盤,一種直徑為64mm并裝在盤夾內的光盤,以及一種直徑為64mm并裝在盤夾內的磁光盤。
這里,光盤包括一個由金屬例如鋁制成的反射層和一個由磁-光記錄材料或類似物制成的記錄層。這些層狀物覆蓋在透明的盤狀基片上。在只讀光盤上,信息信號被凹痕記錄在盤片表面上。磁-光盤包括一個由磁性材料制成的記錄層,覆蓋在透明的盤狀基片上。通過局部加熱記錄層,同時施加一個被待記錄信號調制的橫向磁域,信息信號被寫下。通過發(fā)射一束偏振光的直線光束到這個記錄層并檢測從光盤反射回來的光的偏振角的變化來讀出信息信號,例如激光光束。
首先,將要結合圖1來解釋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盤式放音機的結構。如圖1所示,這個盤式放音機具有一個外殼1形成裝置的殼體和一個安放在外殼1中的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
一個盤被安裝在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中,音頻信號被寫在盤上或從盤上讀出。也就是說,這個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具有一個由配置在外殼1中的安裝板固定的盤驅機構和一個光拾音機構。盤驅機構具有一個用來固定光盤的盤架和一個主軸電機,主軸電機驅動盤架旋轉并驅動固定在盤架的光盤以一定速度旋轉,如恒定線速度。而且,光拾音機構發(fā)射一束光到被盤驅機構旋轉的光盤上來完成信息信號的讀寫。
外殼1被制成周邊為全封閉的立方體形,并通過安裝螺釘和其他裝配部件安裝到汽車乘客艙的底板、墻壁等上面。
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被安放在外殼1中并相對于該外殼1的內壁被具有多個彈簧4、5和6的支承機構所支承,以至于它能夠在外殼1內移動,關于這一點下面將給出解釋。形成支承機構的每一個彈簧4、5和6的一個末端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連接,同時其另一端與外殼1的內壁上的連接部件連接。結果,如圖1至圖3所示,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被支承從而在其上下左右側與外殼的內壁形成一預定的間隙或距離?!邦A定的間隙和距離”在這里是指外殼1的內壁和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之間的足夠的間隙和距離,當由于汽車的移動等產生的振蕩和沖擊引起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在外殼1內移動時,外殼1和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將不會接觸或碰撞。
在第一實施例中,支承機構具有第一到第三彈簧4、5和6,它們是可拉伸的螺旋彈簧。如圖2和圖3所示,每對支承機構分別置于面對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兩側的外殼1的內壁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之間。
而且,有多個擋板3被安裝在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周邊和外殼1的內壁之間。這些擋板3裝在從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側面凸出的支承軸7上。這些擋板3配有蓋狀的密封部件3a,連接于外殼1的內壁,被支承軸7支承并能夠彈性移動。這些密封部件3a由諸如橡皮的彈性材料制成并在其內部封裝有一種具有適當粘彈性的液體31,如油或潤滑劑。這些擋板3抑制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相對于外殼1的移動速度并吸收和衰減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相對于外殼1的振蕩。
在這種盤式放音機中,外殼1通過裝配部件安裝在乘客艙中,使安裝狀態(tài)中的傾斜角處于可使用的傾角范圍內,該傾角是繞未圖示的水平樞軸的。
在第一實施例中,樞軸是一個延伸到盤式放音機兩邊的軸。相應地,當外殼1的前表面豎直向前的狀態(tài)定義為水平方向時,“外殼1的傾斜”是指前表面從水平狀態(tài)向上或向下旋轉的狀態(tài)。在第一實施例中,可使用的傾角范圍是相對于水平方向±0°至+90°。外殼1的傾角為±0°的狀態(tài)是指外殼1的前表面向前的狀態(tài)。外殼1的傾角為+90°的狀態(tài)是指外殼1的前表面向上的狀態(tài)。外殼1的傾角為+45°的狀態(tài)是指外殼1的前表面向上傾斜的狀態(tài)。
如圖1和圖4所示,當外殼1被安裝在向著水平方向的狀態(tài)時,支承機構的第一彈簧4位于垂直于樞軸的平面內,并在一條與水平假想樞軸相交的直線上,此假想的樞軸經過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重力G的中心,并且彈簧4被安裝在相對于水平面S斜向上方+45°的位置。第一彈簧4位于樞軸側的末端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連接,同時位于遠離樞軸側的另一端與外殼1的連接部件連接。這樣,第一彈簧4在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和外殼1之間被拉緊。
如圖1和圖4所示,當外殼1處于向著水平方向的狀態(tài)時,第二彈簧6位于垂直于樞軸的平面內,并在一條與這條樞軸相交的直線上,并且彈簧6被安裝在相對于水平面S斜向上方+135°的位置。第二彈簧6位于樞軸側的末端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連接,同時位于遠離樞軸側的另一端與外殼1的連接部件連接。這樣,第二彈簧6在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和外殼1之間被拉緊。
如圖1和圖4所示,當外殼處于向著水平方向的狀態(tài)時,第三彈簧5位于垂直于樞軸的平面內,并在一條與這條樞軸相交的直線上,并且彈簧5被安裝在相對于水平面S斜向下方-45°的位置。第三彈簧5位于樞軸側的末端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連接,同時位于遠離樞軸側的另一端與外殼1的連接部件連接。這樣,第三彈簧5在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和外殼1之間被拉緊。
如此形成的支承機構在豎直方向上具有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重力W和各彈簧4、6和5的彈性力F1、F2和F3,即重力W和第一彈簧4的彈性力F1,它們相互平衡,因此,當外殼1的傾斜角度為可使用角度范圍內的中點角度時,即外殼1相對于水平位置傾斜45°,如圖6和7所示,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位于外殼1的中心位置。也就是說,當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位于外殼1的中心位置時,W等于F1。
在支承機構中,當外殼1傾斜+45°安裝時,如圖6和7所示,在水平方向上,彈簧4、6和5的彈性力F1、F2和F3,即第二彈簧6的彈性力F2和第三彈簧5的彈性力F3相互平衡,因此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位于外殼1的中心位置。
這樣,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重力和彈簧4、6和5的彈性力F1、F2和F3在豎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上均相互平衡,因此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被保持在外殼1的中心位置。
這里所說的“中心位置”是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在各個方向上與外殼1的內壁距離相等。也就是說,通過支承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位于中心位置,其不會撞擊外殼1的內壁,并且其在外殼1內可能移動的距離在各個方向上相等。
當外殼1朝水平方向傾斜的角度為±0°時,如圖5所示,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重力W和彈簧4,6,5的彈性力F1,F2,F3的合力被合成為水平向前的合力 F和豎直向下的合力 ,也就是說合力為 。因此,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根據外殼1上的合力 準確地向前下方移動一段距離。更進一步說,當外殼1朝向豎直方向安裝,也就是說如圖8所示外殼1被豎直站立地安裝時,傾斜角為+90°,如圖9所示,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重力W和彈簧4,6,5的彈性力F1,F2,F3的合力被合成為水平向后的合力 和豎直向下的合力 ,也就是說合力為 。因此,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根據外殼1上的合力 將準確地向后下方移動一段距離。
在這個盤式放音機中,彈簧4,6,5的沖程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和外殼1的內壁之間的間隙或距離被設定,因此,即使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根據合力 從中心位置移動一段距離,該裝置也完全能使用。
通過使彈簧4,6,5的的彈性系數增大,可以縮減根據合力 移動的距離。為此,把彈簧4,6,5的彈性力F1,F2,F3的合力分解到兩個方向,如圖10所示,它可以被分解為-22.5°方向上的第一彈性力 和+112.5 °方向上的第二彈性力 。第一和第二彈性力Fa和Fb關于可使用角度范圍的中點角度(+45°)相對稱,如圖10,可使用角度范圍用箭頭A標示。
接下來,將根據圖11和后續(xù)附圖解釋本發(fā)明的第二個實施例。如圖11到圖13所示,根據第二實施例,類似于第一實施例,被安裝在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相對的兩邊的這對支承機構使盤式放音機可使用角度范圍為±0°~+90°,并且支承機構可由可拉伸螺旋彈簧形成的第一到第三彈簧8,9,10組成。注意這里對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部件給出了相同的標號。
在第二實施例中,第一彈簧8位于垂直于水平樞軸的平面內,并被安裝在從平行于水平面的平面S方向向上傾斜+112.5°角的位置,樞軸經過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重心G。如圖12所示,第一彈簧8在位于樞軸側的一端具有鉤狀部件13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14連接,位于遠離樞軸的另一末端上的鉤狀部件12與外殼1上的連接部件15連接。結果,第一彈簧8在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和外殼1之間被拉緊。
如圖11和12所示,第二彈簧9位于垂直于水平樞軸的平面內,樞軸經過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重心G,第二彈簧9位于從樞軸與第一彈簧8相對的一邊的后部并被安裝在從水平面S向上傾斜+112.5°角的位置。如圖12和13所示,第二彈簧9在位于樞軸側的一端具有鉤狀部件13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14連接,位于遠離樞軸的另一末端上有鉤狀部件12與外殼1上的連接部件15連接。結果,第二彈簧9在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和外殼1之間被拉緊。
第三彈簧10位于垂直于水平樞軸的平面內,并被安裝在從平行于水平面的平面S方向向下傾斜-22.5°角的位置,樞軸經過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重心G。如圖12和13所示,第三彈簧10在位于樞軸側的一端具有鉤狀部件13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14連接,位于遠離樞軸的另一末端上有鉤狀部件12與外殼1上的連接部件15連接。結果,第三彈簧10在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和外殼1之間被拉緊。
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彈簧的末端部分的鉤狀部件12和13由形成這些彈簧的金屬線材彎曲成為環(huán)形。鉤狀部件12和13與之連接的、外殼1上的連接部件14和15也形成鉤狀,因此當與鉤狀部件12和13連接時,他們能夠使其不易脫鉤。
注意到在如圖12所示的第二實施例的盤式放音機中,同樣在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和外殼1之間具有多個擋板3。在外殼1的前表面有一個凸緣11,用來開關從外殼1的里面取放盤的門。
在如圖12所示的盤式放音機中,擋板3之間的距離設置得很長。因此,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受第一、第二和第三彈簧8、9和10的旋轉因素的影響不大。
而且,在第二實施例的盤式放音機中,第一、第二和第三彈簧8、9和10偏離與經過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重心G的水平樞軸相交的直線,因此整個支承機構的尺寸可以被縮小。
在第二實施例的盤式放音機中,彈簧8,9和10的彈性力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的重力G平衡,因此當外殼1的傾斜角處在可使用角范圍的中間點時,即從水平位置傾斜+45°時,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位于外殼1中心位置。結果,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被支承在外殼1中的中心位置。那么,當外殼1被水平安裝時,即當傾斜角為±0°時,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根據其重力G和彈簧8,9,10的彈性力的合力從中心位置準確地向前斜下方移動一段距離。進一步說,外殼1在朝著豎直方向時,即外殼1豎直安裝其傾斜角為+90°時,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根據其重力G和彈簧8,9,10的彈性力的合力從中心位置準確地向后斜下方移動一段距離。
在這個盤式放音機中,支承機構的彈簧8,9,10的沖程與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和外殼1的內壁之間的間隙或距離被設定,因此,即使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由于彈簧8,9,10的彈性力的合力從中心位置移動一段距離,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也完全能被使用。在這個實施例中,類似于第一實施例,可以通過增大形成支承機構的彈簧的彈性系數來減小由于施加到外殼1的振蕩或沖擊而引起的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移動距離。也就是說,通過增大彈簧8,9,10的彈性系數,當振蕩或沖擊施加于外殼1時,由振蕩或沖擊引起的彈簧8,9,10的伸縮量變小。因此,彈簧8,9,10被用于距空載狀態(tài)下的長度拉伸程度不大的狀態(tài)。然而,如果外殼1受到大的振蕩和沖擊,當任何一個彈簧8,9或10大量伸長時,安裝在與正從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伸長的彈簧8,9或10相對位置的彈簧8,9或10很容易被壓縮到自由長度,即空載狀態(tài)下的長度,甚至更短。換句話說,存在這樣一種情況,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14和外殼1的連接部件15之間的距離變得比自由長度的距離,即空載狀態(tài)下彈簧8,9,10沒有被拉伸時的長度還要短。當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14和外殼1的連接部件15之間的距離變得比空載狀態(tài)下彈簧8,9,10沒有被拉伸時的長度還要短時,這些彈簧8,9,10的鉤狀部件12就有了從連接部件15脫離的機會。這樣,當連接部件14和15之間的距離變得比彈簧8,9,10空載狀態(tài)下的長度還要短時,即在鉤狀部件12還沒有因彈簧8,9,10在壓縮方向上受到一個力而脫離連接部件15時,這些彈簧8,9,10就象一個剛性體限制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自由移動。因此,他們將直接給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施加振蕩和沖擊。
因此,即使在彈簧8,9,10被壓縮到其長度短于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14和外殼1的連接部件15之間的距離的情況下,為了防止彈簧8,9,10象一個剛性體,至少在圖14中箭頭L標明的方向上,彈簧8,9,10的長度在一端鉤狀部件12的拉伸方向上變長。這樣,通過使至少一個鉤狀部件12的長度變長,當彈簧8,9,10被壓縮到其長度短于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14和外殼1的連接部件15之間的距離時,限制振蕩和沖擊通過這些彈簧8,9,10傳向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注意到鉤狀部件12的長度根據施加到外殼1的振蕩和沖擊以及彈簧8,9,10的彈性系數的大小被適當設定。而且,當彈簧8,9,10被壓縮到其長度短于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14和外殼1的連接部件15之間的距離時,鉤狀部件12的尖端和彈簧8,9,10的螺旋件8a之間的間隙D小于連接部件15的直徑,因此鉤狀部件12不會從外殼1的連接部件15脫落。通過這樣形成的鉤狀部件12,當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從外殼1內的中心位置在外殼1內移動時,如圖15所示,并在被移動的方向上大量拉伸彈簧8,9和10,同時壓縮位于這些被拉伸的彈簧8,9和10的相對位置的其他彈簧8,9和10到其長度短于空載狀態(tài)下的長度,如圖16所示,即使它移動了相當于鉤狀部件12的長度的距離,從連接部件15的脫鉤也會被防止。
當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在壓縮任一彈簧8,9和10到其長度短于空載狀態(tài)下的長度的方向上移動時,如圖16所示,鉤狀部件12從連接部件15移開,然后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再移回中心位置,鉤狀部件12將可能與連接部件15彼此碰撞并給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施加一個沖擊。結果,將會給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施加一個振蕩,光拾音裝置對光盤磁道的掃描將會被打斷或對另一個磁道進行掃描,因此可能無法完成信息信號的連續(xù)記錄和/或再現。
為了阻止由于鉤狀部件12和連接部件15的碰撞產生沖擊,希望有一個具有吸收沖擊性能的材料如橡皮制成的緩沖元件安裝在鉤狀部件12支撐連接部件15的部位。這個緩沖元件可在鉤狀部件12和連接部件15上都安裝或在其中之一上安裝。
而且,通過把形成彈簧8,9和10和鉤狀部件12的線材彎曲兩圈而在鉤狀部件12中形成緩沖部件16,如圖17所示,來代替前面提供的緩沖元件。這時,鉤狀部件12的尖端16a和根部16b之間的間隙16C允許在尖端12a上有一個彈性位移。緩沖部件16具有這樣一個間隙16c,允許尖端16a彈性位移并吸收振蕩。
而且,彈簧108,109和110被彎曲成為具有一個固定的間隙B,不與螺旋件8a緊密接觸,如圖18所示,因此在壓縮方向上允許一個彈性位移。通過用這樣一種彈簧108,109和110,當記錄和/或再現部件2的連接部件14和外殼1的連接部件15之間的距離等于或小于彈簧108,109和110在空載狀態(tài)下的長度時,彈簧可能在被彈性移動的同時被壓縮,并顯示出彈性吸收功能。在這種情況下,位于彈簧108,109和110的兩個末端的鉤狀部件113被制成環(huán)形狀態(tài),因此尖端之間的間隙小于連接部件14和15的直徑,如圖18所示,從而可以阻止從連接部件14和15脫落。
如上所述,在根據本發(fā)明的盤式放音機中,當外殼處于外殼的可使用角范圍的中間點位置且記錄和/或再現部件處于外殼內的中心位置時,通過在豎直方向上平衡記錄和/或再現部件的重力和彈簧的彈性力以及在水平方向上平衡彈簧間的彈性力,安裝在外殼中的由多個彈簧組成的用來支承記錄和/或再現部件的支承機構支承著記錄和/或再現部件使之位于外殼的中心位置。
因此,在這種盤式放音機中,支承機構能夠支承這種記錄和/或再現部件同時使記錄和/或再現部件的位移在整個可使用角范圍內足夠小。
在上述實施例中,作為一個例子,針對安裝在汽車乘客艙的盤式放音機作了解釋,但是,其安裝位置并不限于乘客艙內。當然,本發(fā)明能夠類似地提供安裝于汽車行李箱內的盤式放音機。而且,針對實例的解釋,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盤作為記錄媒體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但是本申請并沒有限制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僅使用盤式記錄媒體,同樣也可以使用帶狀記錄媒體,如磁帶,且能取得類似的有益效果。換句話說,在上述實施例的發(fā)明范圍內,本發(fā)明可有多種變形。
權利要求
1.一種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包括一個外殼,以水平位置和豎直位置間的某一傾斜角度安裝,一個記錄和/或再現設備,當被安裝于外殼內時,用來完成記錄媒體的記錄和/或再現工作,一個彈性支承設備,用來支承所說的記錄和/或再現設備,使所說的記錄和/或再現設備在所說的外殼內是可移動的,距外殼有一預定的距離,所說的彈性支承設備以這種方式支承著記錄和/或再現設備,使得當所說的外殼安裝在水平和豎直狀態(tài)時,記錄和/或再現部件的重力和由所說的彈性支承設備產生的彈性支承力相平衡,當所說的外殼安裝在水平狀態(tài)和豎直狀態(tài)之間的中間位置時,所說的記錄和/或再現設備在所有方向上相對于所說的外殼可近似等距離地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其中,所說的彈性支承設備至少有三個彈簧,每個彈簧的一端連接于所說的記錄和/或再現設備,同時另一端連接于所說的外殼,并使所說的三個彈簧中每一個彈簧的彈性力的作用方向通過對應于所說的記錄和/或再現設備重心的點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2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其中,所說的三個彈簧以90°彼此等距布置。
4.根據權利要求3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其中,在每一個所說的彈簧的一端具有一個鉤狀部件,所說的鉤狀部件在平行于所說的彈簧的彈性力的方向上具有一個長度,這個長度大于在垂直于所說的彈性力的方向上的長度。
5.根據權利要求4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其中,所說的鉤狀部件設有緩沖部件。
6.根據權利要求2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其中,還包括一個緩沖設備,安裝于所說的外殼和所說的記錄和/或再現設備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1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其中,所說的彈性支承設備至少具有第一、第二和第三彈簧,所說的第一彈簧一端配置在所說的記錄和/或再現設備上,使彈性力在另一端經過所說的外殼的重心,所說的第二和第三彈簧中每一個彈簧的一端連接于所說的記錄和/或再現設備上的經過相應于其重心點的直線上一點,所說的第二和第三彈簧中每一個彈簧的另一端連接于外殼,所說的第一彈簧和所說的第二和第三彈簧被置于所說的經過其重心的直線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7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其中,在每一個所說的彈簧的一端具有一個鉤狀部件,所說的鉤狀部件在平行于所說的彈簧的彈性力的方向上具有一個長度,這個長度大于在垂直于所說的彈性力的方向上的長度。
9.根據權利要求8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其中,所說的鉤狀部件設有一個緩沖部件。
10.根據權利要求7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還包括一對緩沖設備,每一個所說的緩沖設備在所說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彈簧外在幾乎平行于所說的經過重心的直線的方向上彼此遠離。
全文摘要
一種使用盤式記錄媒體或類似物的記錄和/或再現裝置,以一個預定的傾斜角度安裝于汽車乘客艙內。這種記錄和/或再現裝置包括一個外殼,一個記錄和/或再現部件。和一個彈性支承機構。外殼以水平狀態(tài)和豎直狀態(tài)之間的一個傾斜角度安裝。記錄和/或再現部件安裝于外殼內并完成記錄媒體的記錄和/或再現工作。彈性支承機構彈性地支承著記錄和/或再現部件,使記錄和/或再現部件能夠相對于外殼移動一段預定距離。
文檔編號G11B25/04GK1146602SQ9611001
公開日1997年4月2日 申請日期1996年5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5月31日
發(fā)明者菅野泰至, 伊藤雅康, 大西整 申請人:索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