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石油煉制行業(yè),重組分汽油汽提塔的主要功能是分離物料組分,氣提是一個物理過程,它采用一個氣體介質破壞原氣液兩相平衡而建立一種新的氣液平衡狀態(tài),使溶液中的某一組分由于分壓降低而解吸出來,從而達到分離物質的目的。重組分汽油汽提塔的進料為含硫化氫的重汽油組分,塔底通入1.0Mpa左右的蒸汽,提高油品溫度,降低油品分壓,吹提硫化氫及輕烴組分,達到生產低硫清潔產品的目的。但是在實際生產中,由于蒸汽波動較大,造成油品帶水,產品渾濁,影響產品質量。
[0003]而石油煉制過程中,穩(wěn)定塔頂部的回流罐的排氣口排出的氣體,其組分主要是60%的氫氣和一些干氣、液化氣成分,基本不含硫組分,并且其溫度與蒸汽的溫度相仿,其壓力為0.8Mpa,完全符合重組分汽油汽提塔的生產條件,因此有必要利用穩(wěn)定塔排出的氣體替代蒸汽用于重組分汽油汽提塔的生產,以達到提高產品質量和節(jié)約能源之目的。本實用新型正是基于上述設計思想而做出的。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如下結構的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包括重組分汽油汽提塔和穩(wěn)定塔,穩(wěn)定塔的頂部連接有回流罐,其結構特點在于回流罐和穩(wěn)定塔之間設有能將回流罐的排氣口排出的氣體送入重組分汽油汽提塔內的供氣裝置。
[0006]所述供氣裝置包括連通回流罐排氣口與重組分汽油汽提塔底部的供氣管,供氣管上按距回流罐排氣口由近及遠的順序依次串接有第一閘閥、流量測量裝置、流量調節(jié)裝置和第二閘閥。
[0007]所述流量調節(jié)裝置為根據(jù)流量測量裝置發(fā)出的流量信號自動調節(jié)開口度大小的電動流量調節(jié)裝置。
[0008]所述流量測量裝置包括依次串接在一起的第三閘閥、熱式氣體質量流量計和第四閘閥。
[0009]所述流量調節(jié)裝置包括依次串接在一起的第五閘閥、電動流量調節(jié)閥和第六閘閥。
[0010]所述供氣管上連通有與流量測量裝置并聯(lián)設置的第一副通氣支路以及與流量調節(jié)裝置并聯(lián)設置的第二副通氣支路;第一副通氣支路上串接有第七閘閥,第二副通氣支路上串接有第八閘閥。
[0011]所述供氣管上串接有位于第一閘閥和流量測量裝置之間的儲氣罐,儲氣罐頂部設有排氣管,排氣管上串接有溢流閥。
[0012]本實用新型在現(xiàn)有的重組分汽油汽提塔和穩(wěn)定塔的基礎上,通過增設供氣裝置將穩(wěn)定塔頂部的回流罐排出的氣體送入重組分汽油汽提塔用于吹提硫化氫及輕烴組分,就能到達生產目的,因而結構簡單。
[0013]本實用新型不但結構簡單,而且能帶來以下有益效果。
[0014]1、節(jié)約蒸汽成本,提高效益。未采用穩(wěn)定塔頂排放氣的重組分汽油汽提塔每小時需要消耗1.0Mpa蒸汽0.8噸左右,而蒸汽的價格大約為220元/噸,僅此估算,每年節(jié)約的蒸汽成本為0.8噸X8000小時X 220元=1408000元。
[0015]2、減少廢水排放,保護環(huán)境。重組分汽油汽提塔所通入的蒸汽經(jīng)由塔頂空冷器冷卻后溶解部分硫化氫當做酸性水外送至酸性水處理系統(tǒng),增加了酸性水再處理的成本,也可能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而采用穩(wěn)定塔頂排放氣則是清潔高效的汽提介質,不存在對環(huán)境的污染隱患。
[0016]3、降低空冷負荷,節(jié)約用電。采用穩(wěn)定塔頂?shù)膹U氫排放氣后,還可以充分的降低重組分汽油汽提塔頂空冷的負荷,利用變頻空冷電機控制冷后溫度,達到節(jié)能降耗的目的。
[0017]4、回收廢氫輕烴,增加收率。由于穩(wěn)定塔頂廢氫排放氣中也含有少量的液化氣組分,再通過重組分汽油汽提塔內部時,可溶解到油品中去,減少了輕烴排放損失,增加裝置的液收率。
[0018]5、控制油品含水,保證質量。采用穩(wěn)定塔頂?shù)膹U氫氣體后,最直觀的效果就是加工后的油品不含水,保持了油品的透明度,既脫除了硫化氫也保證了產品的質量和外觀的清潔。
【附圖說明】
[0019]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20]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原理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如圖1所示的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包括重組分汽油汽提塔I和穩(wěn)定塔2,穩(wěn)定塔2的頂部連接有回流罐3,上述皆為實際用于生產的現(xiàn)有設備,其結構和在石油煉制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在此皆不再贅述?;亓鞴?和穩(wěn)定塔2之間連設有能將回流罐3的排氣口排出的氣體送入重組分汽油汽提塔I內的供氣裝置。所述供氣裝置包括連通回流罐3排氣口與重組分汽油汽提塔I底部的供氣管4,供氣管4上按距回流罐3排氣口由近及遠的順序依次串接有第一閘閥5、儲氣罐16、流量測量裝置、流量調節(jié)裝置和第二閘閥6。
[0022]流量調節(jié)裝置為根據(jù)流量測量裝置發(fā)出的流量信號自動調節(jié)開口度大小的電動流量調節(jié)裝置。電動流量調節(jié)裝置的控制電路接到流量測量裝置發(fā)出的流量信號后,控制電路使電動流量調節(jié)裝置進行動作,具體的是:若返氣量超過設定范圍的上限值,則電動流量調節(jié)裝置減小其開口度,若返氣量超過設定范圍的下限值,則電動流量調節(jié)裝置加大其開口度。上述流量測量裝置包括依次串接在一起的第三閘閥7、熱式氣體質量流量計8和第四閘閥9 ;上述流量調節(jié)裝置包括依次串接在一起的第五閘閥19、電動流量調節(jié)閥10和第六閘閥11。熱式氣體質量流量計8與電動流量調節(jié)閥10的控制電路電連接,上述控制電路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熟知,在此不再贅述。
[0023]為了便于檢修和維修,即對電動流量調節(jié)閥10和熱式氣體質量流量計8進行維護或更換時不影響生產的進行,所述供氣管4上連通有與流量測量裝置并聯(lián)設置的第一副通氣支路12以及與流量調節(jié)裝置并聯(lián)設置的第二副通氣支路13 ;第一副通氣支路12上串接有第七閘閥14,第二副通氣支路13上串接有第八閘閥15。
[0024]儲氣罐16的作用在于緩沖存儲穩(wěn)定塔排出的氣體。儲氣罐16頂部設有排氣管17,排氣管17上串接有溢流閥18 ;溢流閥18的作用在于當儲氣罐16內的壓力超過設定值后可以排氣,以保證安全。
[0025]流量測量裝置中的熱式氣體質量流量計8也可用指針式或數(shù)顯式流量計代替,流量調節(jié)裝置中的電動流量調節(jié)閥10也可以采用手動流量調節(jié)閥代替,通過人工監(jiān)視流量變化繼而進行流量調節(jié)。
【主權項】
1.一種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包括重組分汽油汽提塔(I)和穩(wěn)定塔(2),穩(wěn)定塔(2)的頂部連接有回流罐(3),其特征在于回流罐(3)和穩(wěn)定塔(2)之間設有能將回流罐(3)的排氣口排出的氣體送入重組分汽油汽提塔(I)內的供氣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氣裝置包括連通回流罐(3)排氣口與重組分汽油汽提塔(I)底部的供氣管(4),供氣管(4)上按距回流罐(3)排氣口由近及遠的順序依次串接有第一閘閥(5)、流量測量裝置、流量調節(jié)裝置和第二閘閥(6)。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量調節(jié)裝置為根據(jù)流量測量裝置發(fā)出的流量信號自動調節(jié)開口度大小的電動流量調節(jié)裝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量測量裝置包括依次串接在一起的第三閘閥(7 )、熱式氣體質量流量計(8 )和第四閘閥(9 )。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量調節(jié)裝置包括依次串接在一起的第五閘閥(19)、電動流量調節(jié)閥(10)和第六閘閥(11 )。
6.如權利要求2-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氣管(4)上連通有與流量測量裝置并聯(lián)設置的第一副通氣支路(12)以及與流量調節(jié)裝置并聯(lián)設置的第二副通氣支路(13);第一副通氣支路(12)上串接有第七閘閥(14),第二副通氣支路(13 )上串接有第八閘閥(15 )。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氣管(4)上串接有位于第一閘閥(5)和流量測量裝置之間的儲氣罐(16),儲氣罐(16)頂部設有排氣管(17),排氣管(17)上串接有溢流閥(18)。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重組分汽油的硫化氫脫出裝置,包括重組分汽油汽提塔和穩(wěn)定塔,穩(wěn)定塔的頂部連接有回流罐,回流罐和穩(wěn)定塔之間設有能將回流罐的排氣口排出的氣體送入重組分汽油汽提塔底部的供氣裝置。所述供氣裝置包括連通回流罐排氣口與重組分汽油汽提塔底部的供氣管,供氣管上按距回流罐排氣口由近及遠的順序依次串接有第一閘閥、流量測量裝置、流量調節(jié)裝置和第二閘閥。該裝置的使用既可脫除汽油中的硫化氫,又不使汽油含水分,還能節(jié)約能源。
【IPC分類】C10G7-00
【公開號】CN204281684
【申請?zhí)枴緾N201420726447
【發(fā)明人】高春海, 陳戈
【申請人】山東昌邑石化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4月22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