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擱物架,用于安裝在冰箱的儲物間室內,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擱板和第二擱板,分別可樞轉地安裝于所述儲物間室的兩個橫向側壁上,以在貼靠于所述儲物間室橫向側壁的折疊位置與水平延伸的展開位置之間樞轉;以及
至少一個固位裝置,每個所述固位裝置包括:
第一插筒和第二插筒,分別設置于所述第一擱板和所述第二擱板上,在所述第一擱板和所述第二擱板均處于所述展開位置時,所述第一插筒和所述第二插筒的軸線共線;
插銷,在所述第一擱板和所述第二擱板均處于所述展開位置時,其插在所述第一插筒和所述第二插筒內,以使所述第一擱板和所述第二擱板保持在所述展開位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擱物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插筒的壁上具有沿所述第一插筒的軸線方向延伸的讓位長孔;且
在所述第一擱板處于所述折疊位置時,所述插銷位于所述第一插筒內,所述插銷上固定有撥桿,所述撥桿通過所述讓位長孔伸出所述第一插筒,以便手持所述撥桿來帶動所述插銷插入或脫離所述第二插筒。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擱物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位裝置的數(shù)量為兩個;且
兩個所述固位裝置的第一插筒分別位于所述第一擱板的前后兩端,兩個所述固位裝置的第二插筒分別位于所述第二擱板的前后兩端。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擱物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連接桿,其兩端分別固定連接于兩個所述固位裝置的插銷上的撥桿。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擱物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桿位于所述第一擱板的非用于擱物的一側。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擱物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擱板前后兩端分別具有一限位長孔以及與該限位長孔匹配的支撐桿,所述限位長孔的長度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擱板的樞轉軸線;且
所述支撐桿的第一端鉸接于所述限位長孔且可沿其長度方向移動,第二端低于所述第一端且鉸接于所述儲物間室的橫向側壁,所述擱物架配置成:
在所述第一擱板處于所述展開位置時,所述支撐桿的第一端抵靠于所述限位長孔的長度方向的一端,以對所述第一擱板施加支撐力。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擱物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擱板前后兩端分別具有一限位長孔以及與該限位長孔匹配的支撐桿,所述限位長孔的長度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擱板的樞轉軸線;且
所述支撐桿的第一端鉸接于所述限位長孔且可沿其長度方向移動,第二端低于所述第一端且鉸接于所述儲物間室的橫向側壁,所述擱物架配置成:
在所述第二擱板處于所述展開位置時,所述支撐桿的第一端抵靠于所述限位長孔的長度方向的一端,以對所述第二擱板施加支撐力。
8.一種冰箱,其特征在于包括:
儲物間室;以及
至少一個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擱物架,其中所述第一擱板和所述第二擱板分別可樞轉地安裝于所述儲物間室的兩個橫向側壁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儲物間室的兩個橫向側壁分別設置有定位夾,所述第一擱板或所述第二擱板處于所述折疊位置時,其邊緣被夾持在所述定位夾與所述儲物間室的橫向側壁之間,以保持在所述折疊位置。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
每個所述定位夾設置在所述儲物間室的橫向側壁開設的容納腔內,并配置成在可在外力作用下克服一彈性預緊力伸出所述容納腔,并在該彈性預緊力的作用下將所述第一擱板或所述第二擱板壓緊在所述儲物間室的橫向側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