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屬于帶柄餐具加工設備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
【背景技術】
[0002]凡是在生產(chǎn)廠中,輸送機構往往會影響著整個加工進程,進而設計出符合整個生產(chǎn)線加工要求的輸送機構也就成為了加工領域中的重點。然而,在餐具加工領域,尤其是餐具加工的領域中的乳延工序之前要進行上料,而此上料過程基本都是采取人工操作或者是利用復雜的機械手機構進行送料工作。前者操作方式效率低下且影響上料的精度,后者的機械方式雖然可以提高整個送料的進度,但是由于需要定位輸送的原因,其機構復雜,故而會加大生產(chǎn)設備的成本,同時還會增加后期維修的成本。
【發(fā)明內容】
[0003]有鑒于此,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旨在提出一種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以解決運輸設備復雜,增大生產(chǎn)成本的問題。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
[0005]—種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包括支架、電機、滾軸、皮帶和支撐箱;
[0006]所述電機設置在所述的支架的側端,與所述滾軸傳動連接;
[0007]所述皮帶套在所述滾軸上,所述支撐箱固定在所述皮帶上,該支撐箱上固定連接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包括上架和與該上架鉸接的下架,所述上架的上端設有固定夾持片,下端一側固定有翻轉軸;
[0008]所述下架的一側固定有氣缸,該氣缸的活塞頂端連接有連桿,所述連桿一端與所述活塞鉸接,另一端與所述翻轉軸連接。
[0009]進一步的,所述滾軸和皮帶分別為兩組,設置在所述支架的兩端。
[0010]進一步的,所述支撐箱的兩端分別和一個皮帶固定連接。
[0011]進一步的,所述支撐箱在相對所述皮帶的端面上設有固定板,該固定板與所述皮帶連接。
[0012]進一步的,所述固定板的下端開有固定槽,所述皮帶卡入所述固定槽,與所述固定板固定連接。
[0013]進一步的,所述支架的兩端分別設有限位架。
[0014]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所述的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具有以下優(yōu)勢:
[0015]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所述的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結構簡單,成本較低,使得整個輸送過程更加流暢和緊湊,其加寬型的設計使得運送空間更加充裕,簡化了現(xiàn)有的繁瑣結構的同時,還不影響正常的輸送過程,保證了輸送過程的準確定位。
【附圖說明】
[0016]構成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進一步理解,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7]圖1為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實施例所述的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示意圖;
[0018]圖2為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實施例所述的A-A局部示意圖。
[0019]附圖標記說明:
[0020]1-支架;2-電機;3-滾軸;4-皮帶;5-固定板;6_支撐箱;7_限位架;8_固定架;9-固定夾持片;10-氣缸;11-連桿;12-上架;13-下架;14-翻轉軸。
【具體實施方式】
[0021]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0022]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0023]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中的具體含義。
[0024]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
[0025]—種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包括支架1、電機2、滾軸3、皮帶4和支撐箱7;
[0026]所述電機2設置在所述的支架I的側端,與所述滾軸3傳動連接;
[0027]所述皮帶4套在所述滾軸3上,所述支撐箱7固定在所述皮帶上,該支撐箱7上固定連接有固定架8,所述固定架8包括上架12和與該上架12鉸接的下架13,所述上架12的上端設有固定夾持片9,下端一側固定有翻轉軸14;電機帶動滾軸3轉動,滾軸3帶動皮帶4轉動,皮帶4轉動的過程中,帶動支撐箱7從一端傳送到另一端,
[0028]所述下架12的一側固定有氣缸10,該氣缸10的活塞頂端連接有連桿11,所述連桿11一端與所述活塞鉸接,另一端與所述翻轉軸14連接,活塞頂起的時候,使連桿帶動上架12翻起,改變了夾持餐具的角度,更加方便加工。
[0029]所述滾軸3和皮帶4分別為兩組,設置在所述支架I的兩端,所述支撐箱6的兩端分別和一個皮帶4固定連接。這樣設計增加了支撐箱7運行的穩(wěn)定性。
[0030]所述支撐箱6在相對所述皮帶4的端面上設有固定板5,該固定板5與所述皮帶4連接。所述固定板5的下端開有固定槽,所述皮帶4卡入所述固定槽,與所述固定板5固定連接。這樣可以使支撐箱6更加穩(wěn)固。
[0031]所述支架I的兩端分別設有限位架7,限制住固定架8兩端運行得位置。
[0032]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凡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I)、電機(2)、滾軸(3)、皮帶(4)和支撐箱(7); 所述電機(2)設置在所述的支架(I)的側端,與所述滾軸(3)傳動連接; 所述皮帶(4)套在所述滾軸(3)上,所述支撐箱(7)固定在所述皮帶上,該支撐箱(7)上固定連接有固定架(8),所述固定架(8)包括上架(12)和與該上架(12)鉸接的下架(13),所述上架(12)的上端設有固定夾持片(9),下端一側固定有翻轉軸(14); 所述下架(I2)的一側固定有氣缸(1),該氣缸(1)的活塞頂端連接有連桿(11),所述連桿(11) 一端與所述活塞鉸接,另一端與所述翻轉軸(14)連接。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軸(3)和皮帶(4)分別為兩組,設置在所述支架(I)的兩端。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箱(6)的兩端分別和一個皮帶(4)固定連接。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箱(6)在相對所述皮帶(4)的端面上設有固定板(5),該固定板(5)與所述皮帶(4)連接。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5)的下端開有固定槽,所述皮帶(4)卡入所述固定槽,與所述固定板(5)固定連接。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I)的兩端分別設有限位架(7)。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提供了一種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包括支架、電機、滾軸、皮帶和支撐箱;所述電機設置在所述的支架的側端,與所述滾軸傳動連接;所述皮帶套在所述滾軸上,所述支撐箱固定在所述皮帶上,該支撐箱上固定連接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包括上架和與該上架鉸接的下架,所述上架的上端設有固定夾持片,下端一側固定有翻轉軸;所述下架的一側固定有氣缸,該氣缸的活塞頂端連接有連桿,所述連桿一端與所述活塞鉸接,另一端與所述翻轉軸連接。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所述的加寬型翻轉運輸小車結構簡單,成本較低,在壓延的過程中,帶有緩沖功能的反轉氣缸使工件在發(fā)料、送料和反轉的過程中實現(xiàn)自動一體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IPC分類】B65G35/00
【公開號】CN105501867
【申請?zhí)枴緾N201510953714
【發(fā)明人】田捷才
【申請人】天津石泰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