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器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被稱為基礎照明的照明器具,安裝在頂棚或梁等處,用于照明室內(nèi)或公共空間、車站、站臺等處的周邊等。
【背景技術】
[0002]在現(xiàn)有的照明器具技術中,提出有拆除照明器具的部分光源,在該處保持顯示物來作為廣告媒介的技術。另外,還提出有將廣告等顯示物設置在照明器具附近,采用組合廣告媒介和照明器具的形式,作為新型廣告媒介有效利用的技術(例如,參考專利文獻1)。
[0003]另外,還出現(xiàn)了通過在照明器具的發(fā)光部上粘貼廣告用貼紙,或印刷廣告而使照明器具擁有作為廣告媒介的功能的照明器具(例如,參考專利文獻2)。
[0004]此外,在LED方式的照明器具中,還有將光源和燈具一體形成的照明器具,以利用照明光的部分光束來照射器具的側面,從而在該處顯示廣告等(例如,參考專利文獻3)。
[0005]現(xiàn)有技術文獻
[0006]專利文獻
[0007]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5-181506號公報
[0008]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2-260439號公報
[0009]專利文獻3:日本特開2012-069367號公報
【發(fā)明內(nèi)容】
[0010]發(fā)明要解決的問題
[0011]在專利文獻1的照明器具中,因為拆除了多根熒光燈中的1根來顯示廣告物,所以得不到期望的亮度,明顯減損了其原本作為照明裝置的功能。另外,在照明器具附近顯示廣告物的情況下,另需要用于顯示的部件和施工,不僅費用高昂,廣告物還會遮擋來自光源的光束,從而有可能妨礙作為照明的功能,存在實用性的問題。
[0012]在專利文獻2的照明器具中,因為假定照明器具為熒光管,所以避開高溫的端部接口附近來粘貼廣告用貼紙或通過印刷等制作廣告,但由于熒光管的直徑小,在該處記載的廣告的可視性欠佳。此外,為了滿足作為照明的功能,需要使用透明印刷底材或采用透明印刷,其帶來的問題是降低了作為廣告的吸引力。另外,因為無法更換廣告物,故不適合于那種在車站等短期顯示的廣告。
[0013]另外,在專利文獻3的照明器具中,提出了對兩側的部件的形狀進行設計使其反射LED的一部分光束,對兩側的部件的外側面進行照射,從而在該處顯示廣告物,但由于器具側面的面積小,在該處顯示的廣告或顯示物的可視性欠佳,在作為廣告媒介的實用性上存在有待改進的余地。
[0014]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是為解決上述問題而提出的,照明器具的一部分具備用于顯示或保持廣告物的機構,另外,通過增加設計使更換變得容易,擴展了其作為廣告媒體的實用性,而且,利用照明用光源照射廣告物,使得顯示可視性良好的廣告物成為可能。因此,本發(fā)明提出的是兼有照明和廣告功能的全新的照明器具。
[0015]用于解決問題的方案
[0016]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使得在燈具底座主體上顯示、保持標語、標記、宣傳廣告、通知廣告等廣告物等(以下簡稱為廣告物)成為可能,并實現(xiàn)可自由裝卸地安裝廣告物。廣告物由大致長方形的膜狀構成,由端部的2根支柱支撐,在被安裝于所述燈具底座主體的規(guī)定位置的同時,對廣告物施加規(guī)定的張力,從而能夠維持廣告顯示面的平面性。進而,使得來自光源的光束能夠照射廣告物的顯示面,從而提高了廣告物的可視性。
[0017]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并非僅僅使得保持、裝卸變得容易,為了能夠顯示更大型的廣告物,構成為也可以朝向燈具底座主體的外側顯示廣告物。這是因為利用設置在廣告物的兩側的棒狀支柱將膜狀廣告物拉伸安裝,能夠利用周圍的空間進行大小選擇,所以不受照明器具主體的大小的制約,從而能夠顯示可視性良好的廣告物。膜狀廣告物大多數(shù)主要采用樹脂類材料,但為了吸收溫度變化帶來的伸縮或制造時的尺寸偏差,使用彈簧等對廣告物施加規(guī)定的張力,因此,能夠始終維持平面而不會松弛。
[0018]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在照明器具的主體上設置了用于顯示顯示物的空間,設置有易于安裝顯示物的保持部件,提高了在短期間顯示廣告等情況下的更換性。
[0019]S卩,本發(fā)明如下所述:
[0020]本發(fā)明的第一方案是一種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照明用光源;燈具底座,保持所述光源并具有用于向所述光源供應電力的接線部件;顯示物保持部件,設置于所述燈具底座的規(guī)定位置;以及由所述顯示物保持部件保持的薄板狀顯示物,所述顯示物通過所述顯示物保持部件可自由裝卸地安裝。
[0021 ]本發(fā)明的第二方案是根據(jù)第一方案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薄板狀顯示物安裝在所述燈具底座,該薄板狀顯示物的兩端由棒狀支撐部件保持,并且所述棒狀支撐部件包括用于向所述薄板狀顯示物施加規(guī)定的張力的機構。
[0022]本發(fā)明的第三方案是根據(jù)第一或第二方案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薄板狀顯示物安裝在所述燈具底座,該薄板狀顯示物的兩端由棒狀支撐部件保持,并且所述燈具底座具有鎖定機構,以使得在將所述棒狀支撐部件安裝于所述燈具底座之后,不進行規(guī)定的操作就不會被裝卸。
[0023]本發(fā)明的第四方案是一種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燈具底座上設置具有規(guī)定曲面的接納部件,并且包括與所述接納部件抵接的彈性體,并包括用于保持顯示物的顯示物保持機構,所述顯示物由所述接納部件和所述彈性體保持。
[0024]本發(fā)明的第五方案是根據(jù)第一方案一至第四方案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通過設置反射或擴散來自光源的光束的反射擴散部件,使得所述光束照射顯示物。
[0025]本發(fā)明的第六方案是根據(jù)第一方案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在由一對顯示物保持部件和薄板狀顯示物所構成的照明器具中,所述顯示物保持部件被鎖定在規(guī)定位置,以使得能夠解除施加張力,所述一對顯示物保持部件相對地設置于所述燈具底座的規(guī)定位置,所述薄板狀顯示物由所述顯示物保持部件可自由裝卸地以規(guī)定的張力保持。
[0026]本發(fā)明的第七方案是根據(jù)第六方案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薄板狀顯示物的兩端的規(guī)定位置形成突起物,與所述顯示物保持部件的一部分接合,從而保持所述薄板狀顯示物。
[0027]本發(fā)明的第八方案是根據(jù)第一方案至第七方案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器具,將所述照明用光源分散為成為主光源的下面照射部分和用于照射所述顯示物的側面照射部分的兩個方向。
[0028]本發(fā)明的第九方案是一種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照明用光源;在燈具底座的長度方向上具有規(guī)定長度的傾斜面;以及用于保持顯示物的顯示物保持機構,其中,所述燈具底座保持所述光源并具有用于向所述光源供應電力的接線部件,所述顯示物保持機構構成為:具有對應于所述傾斜面的相對的垂直壁面,在所述傾斜面和所述壁面之間適當配置具有規(guī)定直徑的圓筒狀部件,該圓筒狀部件依靠重力在所述傾斜面上移動而抵接所述壁面。
[0029]根據(jù)本發(fā)明所涉及的照明器具,由于除了具有作為照明周圍的光源的主要目的的功能之外,通過其用于可更換地顯示廣告物的結構及能夠使得所述廣告物鮮明突出而增加了其作為廣告媒介的實用性,所以可提出新式照明器具。
[0030]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通過將廣告物從照明器具的主體伸出顯示而不受主體的制約,能使用更大的廣告物,從而能更大地擴展其作為廣告媒介的可能性。
[0031]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因為能從附加功能獲取廣告收入,所以有利于促進照明器具向LED照明或今后極可能普及的有機EL照明等節(jié)電效果大但初期投資高的照明器具的更新?lián)Q代,能夠對這種新型照明設備的新設作出大的貢獻。
[0032]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因為能夠很好地識別顯示的文字和標記,所以能夠作為標語或廣告語等的顯示板有效利用。
[0033]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因為不需要像現(xiàn)有顯示物那樣從頂棚垂吊標識類,所以不需要標識類的安裝部件和施工,從而可以削減費用。
【附圖說明】
[0034]圖1是從下方觀察的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的整體立體圖;
[0035]圖2是從背面(上方)觀察的圖1所示照明器具的整體立體圖;
[0036]圖3是圖1所示照明器具的縱向剖面圖;
[0037]圖4是圖1所示照明器具的廣告物支撐部件的結構圖;
[0038]圖5是圖1所示照明器具的廣告物支撐部件的局部放大結構圖;
[0039]圖6是示出圖1所示照明器具的廣告物支撐部件的作用的圖;
[0040]圖7是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方式所涉及的廣告物支撐部件的局部立體圖;
[0041]圖8是從下方觀察的本發(fā)明的第三實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的整體立體圖;
[0042]圖9是圖8所示照明器具的縱向剖面圖;
[0043]圖10是本發(fā)明的第四實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的廣告物的結構圖;
[0044]圖11是圖10所示照明器具的縱向剖面圖;
[0045]圖12是從下方觀察的本發(fā)明的第五實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的整體立體圖;
[0046]圖13是從背面(上方)觀察的圖12所示照明器具的整體立體視圖;
[0047]圖14是從背面(上方)觀察的圖12所示照明器具的支撐部件的結構圖;
[0048]圖15是從下方觀察的圖12所示照明器具的支撐部件的結構圖;
[0049]圖16是圖12所示照明器具的廣告物支撐部件的局部放大結構圖;
[0050]圖17是圖12所示照明器具的廣告物的局部放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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