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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水上通行結構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2111471閱讀:252來源:國知局
一種水上通行結構的制作方法與工藝

本申請涉及水利工程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水上通行結構。



背景技術:

在現(xiàn)有技術中,橋梁是最常用的架設在江河湖海等水面之上的,使車輛行人等能順利通行水上通行構筑物。常用的簡易橋梁一般包括橋墩和橋面,橋墩的下端一般都沒入水面之下,而橋面則必須架設在水面之上,以便于車輛行人等順利通行。

然而,現(xiàn)有技術中的橋梁等水上通行結構,其橋面是架設在水面之上的,因此現(xiàn)有技術中的橋梁一般只能供車輛行人等通行,而并不能在必要的時候(例如,汛期時)實現(xiàn)防洪、擋水的功能。在同時有通行和擋水需求的河段,尤其是山區(qū)河段,以往的橋面通行結構和擋水結構的施工和建設往往會收到交通和施工工藝等因素的限制。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多功能的水上通行結構,從而既可以在水位較低時作為橋面使用,也可以在必要的時候實現(xiàn)防洪、擋水的功能。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具體是這樣實現(xiàn)的:

一種水上通行結構,該水上通行結構包括:固定擋水板、活動板、支墩、第一鉸鏈和搖輪驅動裝置;

所述固定擋水板固定在所述支墩下端外側的迎水面上;

所述活動板的底部與所述支墩的頂部轉動連接;

所述支墩上設置有索連接耳;

所述第一鉸鏈的一端與搖輪驅動裝置連接,另一端穿過所述索連接耳與活動板的遠離固定擋水板的一端連接。

較佳的,所述第一鉸鏈通過設置在活動板的端部的連接構件與活動板連接。

較佳的,所述活動板的底部通過旋轉軸與所述支墩的頂部轉動連接。

較佳的,所述活動板臨近固定擋水板的一端設置有配重塊。

較佳的,所述水上通行結構還進一步包括:兩根支撐肋板;

所述活動板的底部兩端分別設置有肋板槽;

所述支墩上設置有肋板鎖緊塊;

當所述活動板處于水平狀態(tài)時,兩根支撐肋板的頂端分別與所述活動板的底部兩端的肋板槽連接;其中的一根支撐肋板的底端與所述固定擋水板的頂端抵接,另一根支撐肋板的底端與所述肋板鎖緊塊抵接。

較佳的,所述水上通行結構還進一步包括:第二鉸鏈;

所述支墩上還設置有第二索連接耳;

所述第二鉸鏈的一端與第一鉸鏈位于搖輪驅動裝置上的一端連接,另一端穿過所述第二索連接耳與活動板的臨近固定擋水板的一端連接。

較佳的,所述搖輪驅動裝置設置在支墩的側面上。

較佳的,所述搖輪驅動裝置中還設置有一個索長度調節(jié)及鎖緊裝置。

較佳的,所述活動板的底部還設置有構造粱;

所述支墩的頂部設置有與所述構造粱相對應的具有預設深度的構造槽。

較佳的,所述活動板的下端與所述固定擋水板的上端抵接;

所述活動板與固定擋水板的連接處設置有止水帶,用于防止碰撞和摩擦。

較佳的,所述驅動裝置為液壓裝置。

較佳的,所述活動板由玻璃纖維增強聚合物制成;

所述主支墩和固定擋水板均為混凝土結構或者鋼板結構或者全纖維增強復合材料結構或者纖維增強復合材料與傳統(tǒng)材料的組合結構。

由上述技術方案可見,在本發(fā)明的水上通行結構中,由于活動板的底部與所述支墩的頂部轉動連接,而第一鉸鏈的一端與搖輪驅動裝置連接,另一端與活動板的外端(即遠離固定擋水板的一端)連接,因此,當實際情況需要時(例如,非汛期的正常水位一般都低于甚至遠低于支墩的頂部),可以通過搖輪驅動裝置拉動(縮短)第一鉸鏈,帶動活動板下降成水平狀態(tài)(即完全與水面平行的狀態(tài))。在正常情況下,支墩的頂部距離水面較遠,所以此時活動板也高于水面,因此,此時的活動板上完全可以供車輛行人等通行,從而實現(xiàn)類似于橋梁的功能;而當另外的實際情況需要時(例如,水位高漲,甚至有可能超過支墩的頂部時),則可以通過搖輪驅動裝置松開(伸長)第一鉸鏈,使得活動板上升成傾斜狀態(tài)。此時,該活動板可以配合固定擋水板和支墩,實現(xiàn)防洪、擋水的功能。因此,本發(fā)明中的水上通行結構實際上是一種多功能的水上通行結構,既可以在需要時實現(xiàn)水壩的功能,也可以在需要時充當橋梁的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中的水上通行結構的側視圖一。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中的水上通行結構的側視圖二。

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中的水上通行結構的右視圖。

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二中的水上通行結構的側視圖一。

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二中的水上通行結構的側視圖二。

圖6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二中的水上通行結構的右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本發(fā)明中提出了一種水上通行結構。如圖1~圖6所示,該水上通行結構包括:固定擋水板11、活動板12、支墩13、第一鉸鏈14和搖輪驅動裝置15;

所述固定擋水板11固定在所述支墩13下端外側的迎水面上;

所述活動板12的底部與所述支墩13的頂部轉動連接;

所述支墩13上設置有索連接耳31;

所述第一鉸鏈14的一端與搖輪驅動裝置15連接,另一端穿過所述索連接耳31與活動板12的遠離固定擋水板11的一端連接。

在本發(fā)明的水上通行結構中,由于活動板的底部與所述支墩的頂部轉動連接,而第一鉸鏈的一端與搖輪驅動裝置連接,另一端與活動板的外端(即遠離固定擋水板的一端)連接,因此,當實際情況需要時(例如,非汛期的正常水位一般都低于甚至遠低于支墩的頂部),可以通過搖輪驅動裝置拉動(縮短)第一鉸鏈,帶動活動板下降成水平狀態(tài)(即完全與水面平行的狀態(tài))。在正常情況下,支墩的頂部距離水面較遠,所以此時活動板也高于水面,因此,此時的活動板上完全可以供車輛行人等通行,從而實現(xiàn)類似于橋梁的功能;而當另外的實際情況需要時(例如,水位高漲,甚至有可能超過支墩的頂部時),則可以通過搖輪驅動裝置松開(伸長)第一鉸鏈,使得活動板上升成傾斜狀態(tài)。此時,該活動板可以配合固定擋水板和支墩,實現(xiàn)防洪、擋水的功能。因此,本發(fā)明中的水上通行結構實際上是一種多功能的水上通行結構,既可以在需要時實現(xiàn)水壩的功能,也可以在需要時充當橋梁的作用。

在實際應用環(huán)境中,可以使用單個的上述的水上通行結構(水面較窄時),也可以使用多個上述的水上通行結構。例如,當水面較寬時,可以同時使用多個上述的水上通行結構,使得上述多個水上通行結構依次連接排成一列,在需要實現(xiàn)通行功能時,將各個水上通行結構的活動板調整成水平狀態(tài),從而形成一個類似橋梁的結構;而當需要實現(xiàn)防洪、攔水等功能時,則可將各個水上通行結構的活動板調整成傾斜狀態(tài),從而形成一個類似水壩的結構。

由此可知,本發(fā)明中的上述水上通行結構不僅能在沒有防洪蓄水需求的平時常態(tài)情況下作為橋面交通安全、穩(wěn)定地使用,以滿足交通需求,還可以在需要進行防洪蓄水(例如,汛期)時,滿足長期蓄水、擋水的與水壩相同或相類似的功能。此外,本發(fā)明中的上述水上通行結構在作為橋面使用時,上部的活動板可以供車輛人員通行,而下部的固定擋水板則可以形成溢流小瀑布,從而還可以作為城市景觀出現(xiàn)。

另外,在現(xiàn)有技術中的水壩中,所使用的閘板一般都是使用底軸驅動,而且所使用的材料也具有相對較大的自重,因此閘板即使進行轉動后也很難實現(xiàn)壩面的完全水平;而且,由于是底軸驅動,且旋轉軸一般都設置是壩底或距離壩底較近的位置,因此在翻轉之后,閘板距離水體底部很近,該閘板的大部甚至全部都將沒入水面以下,因此無法作為車輛行人等通行的通道。

而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中,在平常狀態(tài)時,所述活動板可以處于完全的水平狀態(tài),此時的活動板位于支墩的頂部,是遠高于水面的,因此此時的活動板上完全可以供車輛行人等通行。

此外,現(xiàn)有技術中的壩面也容易受到水環(huán)境的腐蝕。例如,鋼制閘壩容易在水環(huán)境中生銹;而混凝土澆筑的閘壩在長期使用下表面易腐化,露出石子,抗沖擊性能差,且其啟動設備成本投入大,后期維護費用高。

因此,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可以由玻璃纖維增強聚合物(Glass-Fiber-Reinforced Polymer/Plastic,簡稱GFRP材料,俗稱玻璃鋼)制成。由于與傳統(tǒng)鋼材和混凝土材料相比,GFRP具有較好的耐腐蝕性能,因此,該活動板的耐久性能很好,能夠保證在水環(huán)境下壩體及壩橋體的長期適用的穩(wěn)定性;另外,活動板在翻轉過程中將產生機械摩擦與機械碰撞,而相對于傳統(tǒng)鋼材和混凝土材料而言,GFRP材料優(yōu)越的耐磨蝕性能能避免發(fā)生機械損傷,因此具有優(yōu)良的抗沖擊性能;另外,GFRP材料還具有相對較小的自重,從而也可以減輕驅動設備的負擔。此外,其成本也較低。

此外,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支墩和固定擋水板均可以為混凝土結構或者鋼板結構或者全纖維增強復合材料(例如,GFRP材料)結構或者纖維增強復合材料與傳統(tǒng)材料的組合結構。

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鉸鏈14通過設置在活動板12的端部的連接構件23與活動板12連接。

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12的底部可以通過旋轉軸17與所述支墩13的頂部轉動連接。

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12臨近固定擋水板11的一端還可設置有配重塊22。在設置了上述配重塊22之后,可以借助配重塊22的重量,在需要的時候,配合鉸鏈迅速將活動板12從水平狀態(tài)轉換成傾斜狀態(tài)時,而且也有助于使得活動板12保持傾斜狀態(tài)。

另外,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水上通行結構還可以進一步包括:兩根支撐肋板16;

所述活動板12的底部兩端分別設置有肋板槽21;

所述支墩13上設置有肋板鎖緊塊32;

當所述活動板12處于水平狀態(tài)時,兩根支撐肋板16的頂端分別與所述活動板12的底部兩端的肋板槽21連接;其中的一根支撐肋板的底端與所述固定擋水板11的頂端抵接,另一根支撐肋板的底端與所述肋板鎖緊塊32抵接。

在設置了上述的兩根支撐肋板之后,這兩根支撐肋板可以對處于水平狀態(tài)的活動板的兩端形成更為有力而穩(wěn)定的支撐,從而使得活動板可以穩(wěn)定地保持水平狀態(tài),而且可以承受更重的荷載,更利于車輛行人等通行。另外,由于在活動板的底部兩端分別設置了肋板槽,因此上述支撐肋板的安裝和拆卸都變得十分快捷簡便。

另外,在本發(fā)明的一個較佳實施例中,當所述活動板的一端設置了配重塊時,考慮到配重塊的重量,臨近固定擋水板一側的支撐肋板的厚度可以大于另一根支撐肋板,從而可以對活動板提供更加穩(wěn)固的支撐。

另外,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水上通行結構還可以進一步包括:第二鉸鏈18;

所述支墩13上還設置有第二索連接耳33;

所述第二鉸鏈18的一端與第一鉸鏈14位于搖輪驅動裝置15上的一端連接,另一端穿過所述第二索連接耳33與活動板12的臨近固定擋水板11的一端連接。

在設置了上述第二鉸鏈之后,在第一鉸鏈和第二鉸鏈的配合之下,轉動搖輪驅動裝置,即可根據需要將活動板翻轉成水平狀態(tài),或者使得活動板保持傾斜狀態(tài)。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中,此時既可以視情況再進一步設置上述的兩根支撐肋板,從而對活動板形成更為有力而穩(wěn)定的支撐,也可以視情況不再設置上述的兩根支撐肋板。

另外,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中,在具體實現(xiàn)時,第一鉸鏈和第二鉸鏈實際上可以形成一條完整的鉸鏈,該完整的鉸鏈的兩端分別與活動板的兩端連接,該完整的鉸鏈的中部與搖輪驅動裝置15連接。

此外,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12的兩端均設置有用于與鉸鏈連接的連接構件23。因此,所述第一鉸鏈14和第二鉸鏈18均通過連接構件23與所述活動板12連接。

另外,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搖輪驅動裝置15可以設置在支墩13的側面上。這種設置方式可以便于搖輪驅動裝置的安裝和使用。另外,也可使得整個鉸鏈不在同一個豎直平面內,此時的索連接耳具有防摩擦的功能。

當然,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中,也可以在支墩的內部設置一個容納腔,并將搖輪驅動裝置設置在所述容納腔內。

另外,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搖輪驅動裝置中還可設置一個索長度調節(jié)及鎖緊裝置,從而可以在必要時調整鉸鏈的長度,并可在必要時鎖緊鉸鏈,使得鉸鏈不再發(fā)生移動。

此外,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搖輪驅動裝置可以是手動的搖輪驅動裝置,也可以是電動的搖輪驅動裝置,也可以是手電兩用的搖輪驅動裝置。如果所使用的是手電兩用的搖輪驅動裝置,則可以在平常狀態(tài)下,采用電力帶動該搖輪驅動裝置,而在停電時,則還可以使用手動的方式使用搖輪驅動裝置帶動鉸鏈并進一步帶動活動板轉換成水平狀態(tài)或傾斜狀態(tài)。

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12的底部還可設置有構造粱(圖中未示出),而所述支墩13的頂部則設置有與所述構造粱相對應的具有預設深度的構造槽(圖中未示出)。因此,當活動板處于水平狀態(tài)時,活動板12底部的構造粱可以嵌入到支墩13上的構造槽中,從而可以更為有效地固定該活動板12,使得該活動板12不會發(fā)生水平位移。

另外,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12的下端與所述固定擋水板11的上端抵接;所述活動板12與固定擋水板11的抵接處設置有止水帶,用于防止碰撞和摩擦。

此外,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中,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來實現(xiàn)上述的水上通行結構。以下將以其中的兩種具體實現(xiàn)方式為例,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的介紹。

實施例一、

圖1~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中的水上通行結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3所示,本實施例中的水上通行結構包括:固定擋水板11、活動板12、支墩13、第一鉸鏈14、搖輪驅動裝置15和兩根支撐肋板16;

所述固定擋水板11固定在所述支墩13下端外側的迎水面上;

所述活動板12的底部與所述支墩13的頂部轉動連接;所述活動板12的底部兩端分別設置有肋板槽21;

所述支墩13上設置有索連接耳31和肋板鎖緊塊32;

所述第一鉸鏈14的一端與搖輪驅動裝置15連接,另一端穿過所述索連接耳31與活動板12的遠離固定擋水板11的一端連接;

當所述活動板12處于水平狀態(tài)時,兩根支撐肋板16的頂端分別與所述活動板12的底部兩端的肋板槽21連接;其中的一根支撐肋板的底端與所述固定擋水板11的頂端抵接,另一根支撐肋板的底端與所述肋板鎖緊塊32抵接。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的底部與所述支墩的頂部轉動連接,而第一鉸鏈的一端與搖輪驅動裝置連接,另一端與活動板的外端連接,因此,可以通過搖輪驅動裝置縮短第一鉸鏈,拉動活動板下降成水平狀態(tài),然后再設置好兩根支撐肋板,此時,活動板上可以供車輛行人等通行,可以實現(xiàn)橋梁的功能;也可以通過搖輪驅動裝置伸長第一鉸鏈,同時拆除兩根支撐肋板,使得活動板上升成傾斜狀態(tài)。此時,該活動板可以配合固定擋水板和支墩,實現(xiàn)防洪、擋水的功能。

此外,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12的底部可以通過旋轉軸17與所述支墩13的頂部轉動連接。

另外,較佳的,所述旋轉軸與所述活動板鄰近固定擋水板的一端的距離小于旋轉軸與活動板的另一端的距離。因此,當通過搖輪驅動裝置將活動板翻轉成水平狀態(tài)時,活動板上半部分的自重也可以提供一定的力矩,從而可以大大減小搖輪驅動裝置輸出的驅動力,極大地降低搖輪驅動裝置的負擔。

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鉸鏈14通過設置在活動板12的端部的連接構件23與活動板12連接。

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12臨近固定擋水板11的一端還設置有配重塊22。

另外,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搖輪驅動裝置可以是手動的搖輪驅動裝置,也可以是電動的搖輪驅動裝置,也可以是手電兩用的搖輪驅動裝置。

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搖輪驅動裝置15可以設置在支墩13的側面上。

此外,在本實施例中,由于搖輪驅動裝置設置在支墩的側面上,從而可以便于搖輪驅動裝置的安裝和使用。

另外,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的底部設置有構造粱,所述支墩13的頂部設置有與所述構造粱相對應的預定深度的構造槽。

考慮到活動板需要與水接觸,因此,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的上表面經過防滑處理,從而可以在活動板處于水平狀態(tài)時,防止人員和車輛在活動板的上表面上通過時發(fā)生滑倒或打滑的現(xiàn)象。

另外,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12的下端與所述固定擋水板11的上端抵接;所述活動板12與固定擋水板11的抵接處設置有止水帶,用于防止碰撞和摩擦。

當然,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中,還可以使用其它結構形式的水上通行結構,只要該水上通行結構可以在在需要時實現(xiàn)水壩的功能,也可以在需要時充當橋梁的作用即可,本發(fā)明對此并不做限定,在此也不再一一贅述。

實施例二、

圖4~圖6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二中的水上通行結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4~6所示,本實施例中的水上通行結構包括:固定擋水板11、活動板12、支墩13、第一鉸鏈14、搖輪驅動裝置15和第二鉸鏈18;

所述固定擋水板11固定在所述支墩13下端外側的迎水面上;

所述活動板12的底部與所述支墩13的頂部轉動連接;

所述支墩13上設置有索連接耳31和第二索連接耳33;

所述第一鉸鏈14的一端與搖輪驅動裝置15連接,另一端穿過所述索連接耳31與活動板12的遠離固定擋水板11的一端連接;

所述第二鉸鏈18的一端與第一鉸鏈14位于搖輪驅動裝置15上的一端連接,另一端穿過所述第二索連接耳33與活動板12的臨近固定擋水板11的一端連接。

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12的兩端分別設置有連接構件23;所述第一鉸鏈14和第二鉸鏈18均通過連接構件23與所述活動板12連接。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的底部與所述支墩的頂部轉動連接,而第一鉸鏈的一端與搖輪驅動裝置連接,另一端與活動板的外端連接,第二鉸鏈的一端與搖輪驅動裝置上的第一鉸鏈連接,另一端與活動板的內端(即臨近固定擋水板的一端)連接,因此,可以通過搖輪驅動裝置拉動第一鉸鏈和第二鉸鏈,拉動活動板下降成水平狀態(tài),此時,活動板上可以供車輛行人等通行,可以實現(xiàn)橋梁的功能;也可以通過搖輪驅動裝置拉動第一鉸鏈和第二鉸鏈,使得活動板上升成傾斜狀態(tài)。此時,該活動板可以配合固定擋水板和支墩,實現(xiàn)防洪、擋水的功能。

此外,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12的底部可以通過旋轉軸17與所述支墩13的頂部轉動連接。

另外,較佳的,所述旋轉軸與所述活動板鄰近固定擋水板的一端的距離小于旋轉軸與活動板的另一端的距離。因此,當通過搖輪驅動裝置將活動板翻轉成水平狀態(tài)時,活動板上半部分的自重也可以提供一定的力矩,從而可以大大減小搖輪驅動裝置輸出的驅動力,極大地降低搖輪驅動裝置的負擔。

另外,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搖輪驅動裝置可以是手動的搖輪驅動裝置,也可以是電動的搖輪驅動裝置,也可以是手電兩用的搖輪驅動裝置。

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搖輪驅動裝置15可以設置在支墩13的側面上。

此外,在本實施例中,由于搖輪驅動裝置設置在支墩的側面上,從而可以便于搖輪驅動裝置的安裝和使用。

另外,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的底部設置有構造粱,所述支墩13的頂部設置有與所述構造粱相對應的預定深度的構造槽。

考慮到活動板需要與水接觸,因此,較佳的,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的上表面經過防滑處理,從而可以在活動板處于水平狀態(tài)時,防止人員和車輛在活動板的上表面上通過時發(fā)生滑倒或打滑的現(xiàn)象。

另外,較佳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活動板12的下端與所述固定擋水板11的上端抵接;所述活動板12與固定擋水板11的抵接處設置有止水帶,用于防止碰撞和摩擦。

當然,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中,還可以使用其它結構形式的水上通行結構,只要該水上通行結構可以在在需要時實現(xiàn)水壩的功能,也可以在需要時充當橋梁的作用即可,本發(fā)明對此并不做限定,在此也不再一一贅述。

綜上所述,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中,由于活動板的底部與所述支墩的頂部轉動連接,而第一鉸鏈的一端與搖輪驅動裝置連接,另一端與活動板的外端(即遠離固定擋水板的一端)連接,因此,當實際情況需要時(例如,非汛期的正常水位一般都低于甚至遠低于支墩的頂部),可以通過搖輪驅動裝置拉動(縮短)第一鉸鏈,帶動活動板下降成水平狀態(tài)(即完全與水面平行的狀態(tài))。在正常情況下,支墩的頂部距離水面較遠,所以此時活動板也高于水面,因此,此時的活動板上完全可以供車輛行人等通行,從而實現(xiàn)類似于橋梁的功能;而當另外的實際情況需要時(例如,水位高漲,甚至有可能超過支墩的頂部時),則可以通過搖輪驅動裝置松開(伸長)第一鉸鏈,使得活動板上升成傾斜狀態(tài)。此時,該活動板可以配合固定擋水板和支墩,實現(xiàn)防洪、擋水的功能。因此,本發(fā)明中的水上通行結構實際上是一種多功能的水上通行結構,既可以在需要時實現(xiàn)水壩的功能,也可以在需要時充當橋梁的作用。

因此,本發(fā)明中的上述水上通行結構不僅能在沒有防洪蓄水需求的平時常態(tài)情況下作為橋面交通安全、穩(wěn)定地使用,以滿足交通需求,還可以在需要進行防洪蓄水(例如,汛期)時,滿足長期蓄水、擋水的與水壩相同或相類似的功能。

另外,本發(fā)明中的上述水上通行結構在作為橋面使用時,上部的活動板可以供車輛人員通行,而下部的固定擋水板則可以形成溢流小瀑布,從而還可以作為城市景觀出現(xiàn)。

此外,由于所述活動板可以由GFRP材料制成,因此具有較好的耐腐蝕性能,耐久性能很好,能夠保證在水環(huán)境下壩體及壩橋體的長期適用的穩(wěn)定性,而且可以避免發(fā)生機械損傷,因此具有優(yōu)良的抗沖擊性能;另外,GFRP材料還具有相對較小的自重,從而也可以減輕驅動設備的負擔。此外,其成本也較低。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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