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治療十二指腸胃潰瘍的藥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治療十二指腸胃潰瘍的藥物,尤其是一種治療十二指腸胃潰瘍的中藥組合物。
治療十二指腸胃潰瘍的藥物有中藥和西藥,目前的西藥加工生產(chǎn)工藝要求高,設(shè)備投入大,因而所生產(chǎn)的藥物價格高,對于一些中藥,使用名貴藥材較多,同樣存在價格高的問題,同時,目前的治療十二指腸胃潰瘍的藥物在治療效果上也不夠理想。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加工配制方法簡單、原料易得、見效快、治療效果顯著且無毒副作用的治療十二指腸胃潰瘍的藥物。
本發(fā)明的特征在于含有以下成份的藥物當歸6~12份,白芍藥6~12份,黨參15~20份,白術(shù)6~15份,茯苓6~12份,半下5~10份,陳皮5~10份,枳石4~7份,元胡5~14份,大黃6~12份,白芨3~6份,三七3~9份,烏賊6~12份。
上述的藥物中最好含有以下藥物中的一種或幾種桂枝3~6份,瓜蔞6~12份,生地3~8份,甘草4~8份。
將按常規(guī)中藥炮制方法炮制后的上述藥物,精選后碾碎成粉末狀并拌勻,即制成本發(fā)明治療十二指腸胃潰瘍的藥物。
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本發(fā)明加工配制方法簡單、原料易得、見效快、治療效果顯著且無毒副作用。
實施例1精選當歸6份,白芍藥6份,黨參20份,白術(shù)10份(炒焦),茯苓10份,半下6份,陳皮6份,枳石5份,元胡10份,大黃10份,白芨4份,三七4份,烏賊7份,將上述藥物分別碾成粉末狀,過1mm孔徑細篩后混合拌勻,即制成本發(fā)明的中藥組合物。
實施例2取當歸12份,白芍藥10份,黨參20份,白術(shù)15份(炒焦),茯苓10份,半下10份,陳皮10份,枳石7份,元胡12份,大黃8份,白芨6份,三七9份,烏賊12份。將上述藥物分別碾成粉末狀,過0.5mm孔徑細篩后混合拌勻,即制成本發(fā)明的中藥組合物。
實施例3精選當歸10份,白芍藥8份,黨參18份,白術(shù)15份,茯苓10份,半下8份,陳皮8份,枳石5份,元胡10份,大黃8份,白芨5份,三七7份,烏賊10份。分別碾成粉末狀,過0.8mm孔徑細篩后混合拌勻,即制成本發(fā)明的中藥組合物。
實施例4與實施例1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桂枝4份,瓜蔞8份。
實施例5與實施例1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生地6份,甘草5份。
實施例6與實施例1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瓜蔞10份,生地6份。
實施例7與實施例2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桂枝6份。
實施例8與實施例2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瓜蔞10份。
實施例9與實施例2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甘草8份。
實施例10與實施例2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桂枝4份,瓜蔞5份,生地5份,甘草5份。
實施例11與實施例1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桂枝3份,瓜蔞6份,生地4份,甘草4份。
實施例12與實施例3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桂枝5份,瓜蔞8份,生地6份,甘草6份。
實施例13與實施例3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桂枝6份,甘草8份。
實施例14與實施例3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瓜蔞6份,生地4份,甘草5份。
實施例15與實施例3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所述的藥物中還含有桂枝3份,瓜蔞6份,生地3份。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治療十二指腸胃潰瘍的藥物,其特征在于含有以下成份的藥物當歸6~12份,白芍藥6~12份,黨參15~20份,白術(shù)6~15份,茯苓6~12份,半下5~10份,陳皮5~10份,枳石4~7份,元胡5~14份,大黃6~12份,白芨3~6份,三七3~9份,烏賊6~12份。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其特征在于還含有桂枝3~6份。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其特征在于還含有瓜蔞6~12份。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其特征在于還含有生地3~8份。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其特征在于還含有甘草4~8份。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治療十二指腸胃潰瘍的藥物,主要含有以下成份的藥物:當歸6~12份,白芍藥6~12份,黨參15~20份,白術(shù)6~15份,茯苓6~12份,半下5~10份,陳皮5~10份,枳石4~7份,元胡5~14份,大黃6~12份,白芨3~6份,三七3~9份,烏賊6~12份。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本發(fā)明加工配制方法簡單、原料易得、見效快、治療效果顯著且無毒副作用。
文檔編號A61P1/04GK1389233SQ01121398
公開日2003年1月8日 申請日期2001年6月12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1年6月12日
發(fā)明者蘇東升 申請人:蘇東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