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改進簡化已知的制鞋方法,開發(fā)新型鞋底。
因此,本發(fā)明涉及到制鞋工藝程序及鞋底開發(fā)的領域。
背景技術:
到目前為止,已知的幾種與本發(fā)明相關的制鞋方法,列舉兩例如下:
例如,方法一:在制鞋的前期準備工作中,鞋面要求從鞋身延伸到鞋底中部,中部后段的部分采用拼接的方法組合;將鞋楦移入幫面中并放入烘箱中成形,然后通過以下步驟完成;在粘合鞋底之前,要使用合適的處理劑處理掉鞋底表面所帶有的積污和助加工助劑用以促進鞋底與鞋面的粘合;在鞋面底部和鞋底表面涂敷適當的膠水,放入烘箱中,待膠水干燥后將鞋面和鞋底粘合(此過程需要在較長的時間內完成);借助機器施加壓力將鞋底與鞋面緊密貼合;將鞋楦從成形后的鞋子中移出;借用半自動縫線機在鞋底與鞋面貼合處縫線;最后,再將鞋楦逃入鞋子中放入烘箱中進行二次定形;脫楦進行后續(xù)的整理及精加工。
例如,方法二:相對于方法一所需的幫面,現需將鞋底所對的鞋面區(qū)域扣除,只余留適量的粘合面積,扣除部分用其他材料代替;鞋子前段位置的兩種材料采用拼接的組合方式(拼接之前幫面周圈表面需做打磨處理以便之后的粘合需求);將鞋楦逃入鞋面中并放入烘箱中,使得材料穩(wěn)定并保持形狀;鞋底表面用處理劑處理;在鞋子底部及鞋底表面涂敷膠水,放入烘箱中使得膠水干燥;借助機器施加壓力來膠粘鞋底;將鞋楦拔出,使用半自動縫線機在鞋底與幫面膠粘處縫線(此過程容易變形,嚴重影響鞋子成形的外觀);因此需要再次將鞋楦套入縫好線的鞋子中進行二次定形;將鞋楦拔出,進行后續(xù)的整理和精加工。
根據上述兩個例子不難看出,現有的相關的制鞋工藝存在以下不足,首先,鞋面需要延伸到鞋底;其次,不可避免的要用到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用品,例如處理劑,膠水等;最后,整個制鞋過程需要兩次套楦定形,增大了勞動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針上述制鞋工藝存在的不足,提出一種新的制鞋方法,其目的在于簡化制鞋的工藝,提高生產效率,同時使得生產出的鞋更加的環(huán)保。
一種新的制造鞋子的方法,所述鞋子包括鞋底和鞋幫,其特征在于:將所述鞋幫直接縫制在所述鞋底上,所述鞋幫為無底鞋幫,其下邊沿留有縫制的余量,所述鞋底的周圈上形成有一圈開口朝外的U形槽,將鞋幫下邊沿塞入鞋底上的所述U形槽中,所述鞋底下表面還設有一圈車線槽,利用縫線機在車線槽的位置車線,將所述鞋幫與所述鞋底以及所述鞋底上的飛翼縫制在一起,之后套入鞋楦并放入烘箱中,使得鞋幫的幫面定型,最后將鞋楦取出,進行后段處理及精加工完成制鞋。
本發(fā)明還提供了用于上述方法制造鞋子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上表面的周圈上形成有一圈L形的飛翼,所述L形的飛翼與鞋底上表面之間形成一圈開口朝外的U形槽,所述鞋底的下表面對應其上表面U形槽的下方設有一圈車線槽。
優(yōu)選的:所述L形飛翼包括短邊和長邊,所述短邊與鞋底豎直連接,所述長邊連接在所述短邊上端并沿所述鞋底周圈的角度平行向外伸出,且其伸出的范圍不超過鞋底邊沿的范圍。
本發(fā)明還提供了由上述制造鞋子的方法和鞋底所制成的鞋子,所述鞋子包括鞋底和縫制在鞋底上的鞋幫,所述鞋幫為無底鞋幫,其下邊沿留有縫制的余量,所述鞋底上表面的周圈上形成有一圈L形的飛翼,所述L形的飛翼與鞋底上表面之間形成一圈開口朝外的U形槽,所述鞋底的下表面對應其上表面U形槽的下方設有一圈車線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鞋子外形圖。
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鞋底俯視圖。
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鞋底俯視圖按A-A’的剖視圖。
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鞋底的仰視圖。
圖中:1 鞋子、2 鞋底、3 鞋幫、21 U形槽、22 車線槽、23 飛翼、231 短邊、232 長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詳細的詳述。
如圖1-4所示的一種新的制造鞋子1的方法,所述鞋子1包括鞋底2和鞋幫3,其特征在于:將所述鞋幫3直接縫制在所述鞋底2上,具體工藝如下:
切割制作鞋幫3所需各片部件;
將切割下來的部件通過膠粘或者機械車線等方式組合拼接成所需鞋幫3,所述鞋幫3為無底鞋幫,其下邊沿留有縫制的余量;
準備所需鞋底2,所述鞋底2的周圈上形成有一圈開口朝外的U形槽21;
將鞋幫3下邊沿塞入鞋底2上的所述U形槽21中;
為隱藏并保護縫線,同時引導縫線的路徑,所述鞋底2下表面還設有一圈車線槽22;
利用縫線機在車線槽22的位置車線,將所述鞋幫3與所述鞋底2縫制在一起;
縫制完成之后,套入鞋楦并放入烘箱中,使得鞋幫3的幫面定型,最后將鞋楦取出,進行后段處理及精加工完成制鞋。
本發(fā)明還提供了用于上述方法制造鞋子1的鞋底2,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2上表面的周圈上形成有一圈L形的飛翼23,所述L形的飛翼23與鞋底2上表面之間形成一圈開口朝外的U形槽21,所述鞋底2的下表面對應其上表面U形槽的下方設有一圈車線槽22。
優(yōu)選的:所述L形飛翼23包括短邊231和長邊232,所述短邊231與鞋底2豎直連接,所述長邊232連接在所述短邊231上端并沿所述鞋底2周圈的角度平行向外伸出,且其伸出的范圍不超過鞋底2邊沿的范圍。
本發(fā)明還提供了由上述制造鞋子的方法和鞋底2所制成的鞋子1,所述鞋子1包括鞋底2和縫制在鞋底2上的鞋幫3,所述鞋幫3為無底鞋幫,其下邊沿留有縫制的余量,所述鞋底2上表面的周圈上形成有一圈L形的飛翼23,所述L形的飛翼23與鞋底2上表面之間形成一圈開口朝外的U形槽21,所述鞋底2的下表面對應其上表面U形槽的下方設有一圈車線槽22。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