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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42041770發(fā)布日期:2025-05-30 17:41閱讀:15來源:國知局

本公開涉及一種氣溶膠生成制品,優(yōu)選地涉及一種包括氣溶膠生成基質并且適于在加熱時產(chǎn)生可吸入氣溶膠的氣溶膠生成制品。


背景技術:

1、其中氣溶膠生成基質(諸如含煙草的材料)被加熱而非被燃燒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是本領域已知的。此類“加熱式”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目的是減少由常規(guī)香煙中煙草的燃燒和熱降解而產(chǎn)生的類型的某些煙霧成分。

2、通常,在加熱式氣溶膠生成制品中,通過將熱量從熱源傳遞到物理上分離的氣溶膠生成基質而生成氣溶膠。在使用中,揮發(fā)性化合物通過從熱源到氣溶膠生成基質的熱傳遞而從氣溶膠生成基質中釋放,并且夾帶在通過氣溶膠生成制品被抽吸的空氣中。隨著所釋放的化合物冷卻,化合物冷凝以形成由用戶吸入的氣溶膠。

3、配置成加熱加熱式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基質的許多手持式氣溶膠生成裝置是本領域已知的。這些裝置包括電操作的氣溶膠生成裝置,其中通過將熱量從氣溶膠生成裝置的一個或多個電加熱元件傳遞到加熱式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來生成氣溶膠。已知的手持式電操作氣溶膠生成裝置通常包括電池或其他電源、控制電子器件和一個或多個電加熱元件,所述一個或多個電加熱元件用于加熱專門設計成用于與氣溶膠生成裝置一起使用的加熱式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基質。

4、一些已知的電操作的氣溶膠生成裝置包括一個或多個外部加熱元件。例如,wo2020/115151?a1公開了一種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該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包括氣溶膠生成制品和電操作的氣溶膠生成裝置,該電操作的氣溶膠生成裝置包括限定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外周邊的外部加熱元件。

5、其他已知的電操作的氣溶膠生成裝置包括內部加熱元件,該內部加熱元件配置成插入到加熱式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例如,wo?2013/098410a2公開了一種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該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包括氣溶膠生成制品和電操作的氣溶膠生成裝置,該電操作的氣溶膠生成裝置包括呈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葉片形式的加熱元件。

6、包括感應器的電操作的氣溶膠生成裝置也是本領域已知的,該感應器配置成感應加熱加熱式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例如,wo2015/176898a1公開了一種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該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包括具有用于產(chǎn)生波動電磁場的感應器的電操作的氣溶膠生成裝置和具有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內部感受器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在使用中,由感應器產(chǎn)生的交變電磁場在感受器中感生電流,從而使感受器變熱。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氣溶膠形成基質包括均質化煙草材料或其他氣溶膠形成材料的聚集片材。

7、如wo?2015/176898?a1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之間的直接接觸可以提供用于加熱氣溶膠生成基質以形成可吸入氣溶膠的有效手段。在這樣的配置中,當內部加熱元件被致動時,來自內部加熱元件的熱量可以幾乎瞬間地傳遞到氣溶膠生成基質的至少一部分,并且這可以促進氣溶膠的快速生成。此外,生成氣溶膠所需的總加熱能量可能低于包括外部加熱元件的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的情況,其中氣溶膠生成基質不直接接觸外部加熱元件并且氣溶膠生成基質的初始加熱主要通過對流或輻射發(fā)生。在內部加熱元件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直接接觸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基質的與內部加熱元件直接接觸的部分的初始加熱將主要通過傳導實現(xiàn)。

8、設計成用于與電操作的氣溶膠生成裝置一起使用的加熱式氣溶膠生成制品通常插入到氣溶膠生成裝置的腔中以便被加熱。這可以使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移位。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使用期間加熱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導致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干燥。這可以使氣溶膠生成材料更容易移位。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使用期間,從氣溶膠生成基質移出的氣溶膠生成材料可能從氣溶膠生成制品掉出。因此,氣溶膠生成基質中氣溶膠生成材料的量和位置可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使用期間變化。這可能不利地影響遞送給用戶的氣溶膠的品質和一致性。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使用期間,從氣溶膠生成基質移出的氣溶膠生成材料可掉入氣溶膠生成裝置的腔中。掉入氣溶膠生成裝置的腔中的從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基質移出的氣溶膠生成材料可能阻止或抑制氣溶膠生成裝置發(fā)揮最佳功能。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期望提供一種用于與氣溶膠生成裝置一起使用的氣溶膠生成制品,與已知的加熱煙草產(chǎn)品相比,在該氣溶膠生成制品中遞送給用戶的氣溶膠的品質和一致性得到改善。還期望提供一種允許氣溶膠生成裝置發(fā)揮最佳功能的用于與氣溶膠生成裝置一起使用的氣溶膠生成制品。

2、本公開涉及一種氣溶膠生成制品,優(yōu)選地涉及一種用于在加熱時產(chǎn)生氣溶膠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包括氣溶膠生成區(qū)段。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氣溶膠生成基質。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的下游區(qū)段。下游區(qū)段可包括支承元件,該支承元件具有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支承元件可包括在支承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約20。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的上游區(qū)段。上游區(qū)段可包括上游元件,該上游元件具有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

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氣溶膠生成制品,優(yōu)選地涉及一種在加熱時產(chǎn)生氣溶膠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氣溶膠生成制品包括氣溶膠生成區(qū)段。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包括氣溶膠生成基質。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氣溶膠生成制品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的下游區(qū)段。下游區(qū)段包括支承元件,該支承元件具有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支承元件包括在支承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約20。氣溶膠生成制品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的上游區(qū)段。上游區(qū)段包括上游元件,該上游元件具有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

4、提供在其端部中的一個端部處具有開口的下游支承元件并且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約20,可以降低任何移位的氣溶膠生成材料更進一步向下游朝向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口端遷移的風險。這種比率可以確保開口相對于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平均大小足夠小,以便阻礙氣溶膠生成材料的所述遷移。盡管開口可以足夠大以供股適合穿過,但是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內的股之間的內部裝填摩擦和其他相鄰股的阻擋也可以在防止此遷移方面起作用。然而,這種比率可以確保開口相對于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平均大小足夠小,以便阻礙和減少氣溶膠生成材料的所述遷移,同時保持整個制品的可接受的抽吸阻力(rtd),使得可最小化對消費者體驗的任何影響。此外,股大體上具有基本上大于其平均寬度的平均長度。因此,可能突出穿過開口的任何股仍然需要相對困難地行進相當于其平均長度的距離,以便成功地向下游遷移。

5、提供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的上游元件可以防止或限制從氣溶膠生成基質移出的氣溶膠生成材料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運輸或處理期間離開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或者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使用期間離開進入到氣溶膠生成裝置的腔中。除了下游支承元件之外還提供上游元件有效地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夾在上游元件與下游支承元件之間,以便減少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和下游兩者的氣溶膠生成材料遷移,同時維持整個制品的可接受的抽吸阻力(rtd),使得可最小化對消費者體驗的任何影響。

6、如本文中所用,術語“氣溶膠生成制品”用于描述包括氣溶膠生成基質的制品,該氣溶膠生成基質被加熱以生成用于遞送給用戶的可吸入氣溶膠。

7、如本文中所用,術語“氣溶膠生成基質”用于描述包括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基質,該氣溶膠生成材料能夠在加熱時釋放可生成氣溶膠的揮發(fā)性化合物。

8、如本文中所用,術語“氣溶膠”用于描述固體顆?;蛞旱位蛘吖腆w顆粒和液滴的組合在氣體中的分散體。氣溶膠可以為可見的或不可見的。氣溶膠可包括在室溫下通常為液體或固體的物質的蒸氣,以及固體顆?;蛞旱位蛘吖腆w顆粒和液滴的組合。

9、如本文中所用,術語“氣溶膠生成裝置”用于描述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基質相互作用以生成氣溶膠的裝置。

10、氣溶膠生成制品具有近端,在使用中,氣溶膠通過所述近端離開氣溶膠生成制品以遞送到用戶。氣溶膠生成制品的近端也可稱為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或口端。在使用中,用戶直接或間接地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近端上抽吸以便吸入由氣溶膠生成制品生成的氣溶膠。

11、氣溶膠生成制品具有遠端。遠端與近端相對。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遠端也可稱為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

12、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部件可以基于其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近端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遠端之間的相對位置而描述為在彼此的上游或下游。

13、如本文中所用,術語“縱向”用于描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與下游端之間的方向。在使用中,空氣在縱向方向上被抽吸通過氣溶膠生成制品。

14、如本文中所用,術語“長度”用于描述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部件在縱向方向上的最大尺寸。

15、如本文中所用,術語“橫向”用于描述與縱向方向垂直的方向。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對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部件的“截面”的引用是指橫截面。

16、如本文中所用,術語“寬度”用于描述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部件在橫向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在氣溶膠生成制品具有基本上圓形的截面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寬度對應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直徑。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部件具有基本上圓形的截面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部件的寬度對應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部件的直徑。

17、如本文中所用,術語“厚度”用于描述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部件在垂直于縱向方向和橫向方向兩者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

18、如本文中所用,術語“細長”用于描述長度大于其寬度和厚度的部件或元件。例如,細長部件或元件的長度可以是其寬度的至少兩倍。細長部件或元件可具有與其厚度基本上相同的寬度。例如,細長元件可具有基本上正方形的截面或基本上圓形的截面。細長部件或元件可具有大于其厚度的寬度。例如,細長元件可具有基本上矩形的截面或基本上橢圓形或卵圓形的截面。

19、如本文中關于氣溶膠生成基質所用,術語“股”描述長度基本上大于其寬度和厚度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細長元件。

20、如本文中關于氣溶膠生成基質所用,術語“密度”是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中的氣溶膠生成基質的堆積密度。通過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中的氣溶膠生成基質的質量除以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中的氣溶膠生成基質占據(jù)的體積來計算氣溶膠生成基質的密度。例如,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是基本上圓柱形的并且包括由包裝物限定的氣溶膠生成基質的質量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基質的密度等于氣溶膠生成基質的質量除以由包裝物的內表面界定的圓柱形體積。

21、如本文中所用,術語“感受器元件”用于描述包括能夠將電磁能轉化為熱量的感受器材料的元件。當位于交變或波動電磁場內時,感受器元件中引起的磁滯損耗和渦電流中的至少一者引起感受器元件的加熱。

22、如本文中所用,術語“尼古丁”用于描述尼古丁、尼古丁堿或尼古丁鹽。在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尼古丁堿或尼古丁鹽的實施例中,本文所述的尼古丁的量分別是游離堿尼古丁的量或質子化尼古丁的量。

23、如本文中所用,術語“煙草切絲填料”用于描述包括多個煙葉股的氣溶膠生成基質。在氣溶膠生成基質是煙草切絲填料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是煙草切絲填料的平均切絲寬度。

24、如本文中所用,術語“均質化植物材料”用于描述通過聚結顆粒植物材料形成的材料。均質化植物材料可以通過將由粉碎、磨碎或碾碎的植物材料所獲得的植物材料的顆粒聚結而形成。均質化植物材料可以通過流延、擠出、造紙工藝或本領域已知的其他合適工藝來生產(chǎn)。

25、如本文中所用,術語“均質化煙草材料”用于描述通過聚結顆粒煙草材料而形成的材料。

26、如本文中所用,術語“凝膠”用于描述基本上稀釋的交聯(lián)材料,其在穩(wěn)態(tài)下不表現(xiàn)出流動。

27、如本文中所用,術語“熱傳遞增強元件”用于描述在25攝氏度下的導熱率大于在25攝氏度下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導熱率的元件。

28、如本文中所用,術語“中空管狀元件”用于描述具有沿其縱向軸線的管腔的大體上圓柱形的元件。中空管狀元件可具有基本上圓形、卵形或橢圓形的截面。該管腔可具有基本上圓形、卵形或橢圓形的截面。特別地,術語“中空管狀元件”用于描述限定至少一個氣流導管的元件,該至少一個氣流導管在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端與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之間建立不間斷的流體連通。

29、在本公開的上下文中,中空管狀元件提供不受限制的流動通道。這意味著中空管狀元件提供可忽略的抽吸阻力(rtd)水平。如本文中所用,術語“可忽略的rtd水平”用于描述的rtd小于1mmh2o/10毫米長度的中空管狀元件,小于0.4mmh2o/10毫米長度的中空管狀元件,或小于0.1mmh2o/10毫米長度的中空管狀元件。因此,流動通道應不含將阻礙空氣在縱向方向上流動的任何部件。流動通道可以基本上是空的。

30、如本文中所用,術語“通風水平”描述經(jīng)由通風區(qū)進入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流(通風氣流)與氣溶膠氣流和通風氣流的總和的體積比。通風水平越大,遞送給用戶的氣溶膠流的稀釋度就越高。

31、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文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基質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基于氣溶膠生成基質的干重。

32、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文所述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基于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干重。

33、除非另有說明,本文所述的平均值是算術平均值。

34、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部件的抽吸阻力(rtd)是按照iso6565-2015在22攝氏度的溫度、101kpa(760torr)的壓力和60%的相對濕度下,在氣溶膠生成制品或其部件的近端處以17.5毫升/秒的體積流速進行測量的。

35、如本文中所用,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部件的每單位長度的rtd分別等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rtd除以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長度或部件的rtd除以部件的長度。

36、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至少35毫米、至少38毫米、至少40毫米或至少42毫米的總長度。

37、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小于或等于100毫米、小于或等于70毫米、小于或等于60毫米、或小于或等于50毫米的總長度。

38、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在35毫米與100毫米之間、35毫米與70毫米之間、35毫米與60毫米之間或35毫米與50毫米之間的總長度。

39、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在38毫米與100毫米之間、38毫米與70毫米之間、38毫米與60毫米之間或38毫米與50毫米之間的總長度。

40、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在40毫米與100毫米之間、40毫米與70毫米之間、40毫米與60毫米之間或40毫米與50毫米之間的總長度。

41、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在42毫米與100毫米之間、42毫米與70毫米之間、42毫米與60毫米之間或42毫米與50毫米之間的總長度。

42、例如,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45毫米的總長度。

43、氣溶膠生成制品可以是基本上圓柱形的。

44、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基本上圓形的截面。

45、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至少5毫米、至少6毫米或至少7毫米的外部直徑。

46、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小于或等于12毫米、小于或等于10毫米、或小于或等于8毫米的外部直徑。

47、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在5毫米與12毫米之間、5毫米與10毫米之間或5毫米與8毫米之間的外部直徑。

48、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在6毫米與12毫米之間、6毫米與10毫米之間或6毫米與8毫米之間的外部直徑。

49、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在7毫米與12毫米之間、7毫米與10毫米之間或7毫米與8毫米之間的外部直徑。

50、例如,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7.1毫米的外部直徑或7.2毫米的外部直徑。

51、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至少4毫米、至少6毫米、至少8毫米或至少10毫米的長度。

52、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小于或等于60毫米、小于或等于45毫米、小于或等于35毫米、小于或等于25毫米、或小于或等于15毫米的長度。

53、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在4毫米與60毫米之間、4毫米與45毫米之間、4毫米與35毫米之間、4毫米與25毫米之間或4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長度。

54、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在6毫米與60毫米之間、6毫米與45毫米之間、6毫米與35毫米之間、6毫米與25毫米之間或6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長度。

55、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在8毫米與60毫米之間、8毫米與45毫米之間、8毫米與35毫米之間、8毫米與25毫米之間或8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長度。

56、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在10毫米與60毫米之間、10毫米與45毫米之間、10毫米與35毫米之間、10毫米與25毫米之間或10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長度。

57、例如,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11毫米的長度或12毫米的長度。

58、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10、至少0.15或至少0.20。

59、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60、小于或等于0.50、小于或等于0.40、小于或等于0.35、或小于或等于0.30。

60、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10與0.60之間、0.10與0.50之間、0.10與0.40之間、0.10與0.35之間或0.10與0.30之間。

61、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15與0.60之間、0.15與0.50之間、0.15與0.40之間、0.15與0.35之間或0.15與0.30之間。

62、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20與0.60之間、0.20與0.50之間、0.20與0.40之間、0.20與0.35之間或0.20與0.30之間。

63、例如,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為0.27。

64、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以是基本上圓柱形的。

65、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基本上圓形的截面。

66、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外部直徑基本上相同的外部直徑。

67、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至少5毫米、至少6毫米或至少7毫米的外部直徑。

68、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小于或等于12毫米、小于或等于10毫米、或小于或等于8毫米的外部直徑。

69、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在5毫米與12毫米之間、5毫米與10毫米之間或5毫米與8毫米之間的外部直徑。

70、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在6毫米與12毫米之間、6毫米與10毫米之間或6毫米與8毫米之間的外部直徑。

71、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在7毫米與12毫米之間、7毫米與10毫米之間或7毫米與8毫米之間的外部直徑。

72、例如,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具有7毫米或7.1毫米的外部直徑。

73、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rtd可為至少4毫米h2o、至少5毫米h2o或至少6毫米h2o。

74、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rtd可小于或等于25毫米h2o、小于或等于20毫米h2o、或小于或等于15毫米h2o。

75、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rtd可小于或等于10毫米h2o、小于或等于9毫米h2o、或小于或等于8毫米h2o。

76、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rtd可以在4毫米h2o與25毫米h2o之間、在4毫米h2o與20毫米h2o之間或在4毫米h2o與20毫米h2o之間。

77、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rtd可以在4毫米h2o與10毫米h2o之間、在4毫米h2o與9毫米h2o之間或在4毫米h2o與8毫米h2o之間。

78、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rtd可以在5毫米h2o與25毫米h2o之間、在5毫米h2o與20毫米h2o之間或在5毫米h2o與15毫米h2o之間。

79、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rtd可以在5毫米h2o與10毫米h2o之間、在5毫米h2o與9毫米h2o之間或在5毫米h2o與8毫米h2o之間。

80、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rtd可以在6毫米h2o與25毫米h2o之間、在6毫米h2o與20毫米h2o之間或在6毫米h2o與15毫米h2o之間。

81、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rtd可以在6毫米h2o與10毫米h2o之間、在6毫米h2o與9毫米h2o之間或在6毫米h2o與8毫米h2o之間。

82、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至少100毫克/立方厘米、至少150毫克/立方厘米、至少200毫克/立方厘米、至少250毫克/立方厘米或至少275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83、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小于或等于700毫克/立方厘米、小于或等于650毫克/立方厘米、小于或等于600毫克/立方厘米、小于或等于550毫克/立方厘米、或小于或等于500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84、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在100毫克/立方厘米與7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100毫克/立方厘米與65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100毫克/立方厘米與6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100毫克/立方厘米與55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或100毫克/立方厘米與5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的密度。

85、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在150毫克/立方厘米與7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150毫克/立方厘米與65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150毫克/立方厘米與6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150毫克/立方厘米與55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或150毫克/立方厘米與5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的密度。

86、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在200毫克/立方厘米與7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200毫克/立方厘米與65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200毫克/立方厘米與6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200毫克/立方厘米與55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或200毫克/立方厘米與5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的密度。

87、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在250毫克/立方厘米與7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250毫克/立方厘米與65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250毫克/立方厘米與6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250毫克/立方厘米與55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或250毫克/立方厘米與5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的密度。

88、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在275毫克/立方厘米與7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275毫克/立方厘米與65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275毫克/立方厘米與6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275毫克/立方厘米與55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或275毫克/立方厘米與500毫克/立方厘米之間的密度。

89、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至少120毫克、至少130毫克、至少140毫克、至少150毫克或至少160毫克的質量。

90、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小于或等于340毫克、小于或等于310毫克、小于或等于280毫克、小于或等于250毫克、或小于或等于220毫克的質量。

91、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在120毫克與340毫克之間、120毫克與310毫克之間、120毫克與280毫克之間、120毫克與250毫克之間或120毫克與220毫克之間的質量。

92、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在130毫克與340毫克之間、130毫克與310毫克之間、130毫克與280毫克之間、130毫克與250毫克之間或130毫克與220毫克之間的質量。

93、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在140毫克與340毫克之間、140毫克與310毫克之間、140毫克與280毫克之間、140毫克與250毫克之間或140毫克與220毫克之間的質量。

94、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在150毫克與340毫克之間、150毫克與310毫克之間、150毫克與280毫克之間、150毫克與250毫克之間或150毫克與220毫克之間的質量。

95、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具有在160毫克與340毫克之間、160毫克與310毫克之間、160毫克與280毫克之間、160毫克與250毫克之間或160毫克與220毫克之間的質量。

96、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

97、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可以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內隨機地定向。在使用中,這可幫助在吸抽之間將生成的氣溶膠保持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內。

98、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可以基本上彼此平行地布置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內。

99、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以基本上縱向地布置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內。也就是說,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縱向軸線可以大致平行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縱向軸線。例如,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縱向軸線可以在平行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縱向軸線的加或減10度內。

100、氣溶膠生成基質可由包裝物限定。氣溶膠生成基質可由紙包裝物限定。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以由棒包裝限定。

101、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至少0.5毫米、至少1毫米、至少2毫米或至少5毫米的平均長度。

102、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平均長度等于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中的每一個股的單獨長度的總和除以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數(shù)量。

103、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小于或等于80毫米、小于或等于50毫米、小于或等于30毫米、小于或等于25毫米、小于或等于20毫米、或小于或等于15毫米的平均長度。

104、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0.5毫米與80毫米之間、0.5毫米與50毫米之間、0.5毫米與30毫米之間、0.5毫米與25毫米之間、0.5毫米與20毫米之間或0.5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平均長度。

105、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1毫米與80毫米之間、1毫米與50毫米之間、1毫米與30毫米之間、1毫米與25毫米之間、1毫米與20毫米之間或1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平均長度。

106、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2毫米與80毫米之間、2毫米與50毫米之間、2毫米與30毫米之間、2毫米與25毫米之間、2毫米與20毫米之間或2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平均長度。

107、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5毫米與30毫米之間、5毫米與25毫米之間、5毫米與20毫米之間或5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平均長度。

108、例如,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11毫米的長度或12毫米的長度。

109、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可具有基本上相同的長度。

110、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長度可以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基本上相同。

111、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長度可以通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制造過程來確定,在制造過程中切斷較長區(qū)段以形成多個較短區(qū)段。

112、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至少0.1毫米、至少0.3毫米、至少0.4毫米、至少0.5毫米或至少0.6毫米的平均寬度。

113、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平均寬度等于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中的每一個股的單獨寬度的總和除以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數(shù)量。

114、在氣溶膠生成基質是煙草切絲填料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是煙草切絲填料的平均切絲寬度。煙草切絲填料的平均切絲寬度等于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煙葉股中的每一個股的單獨切絲寬度的總和除以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煙葉股的數(shù)量。

115、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小于或等于5毫米、小于或等于2毫米、小于或等于1.5毫米、小于或等于1.2毫米、或小于或等于0.9毫米的平均寬度。

116、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0.1毫米與5毫米之間、0.1毫米與2毫米之間、0.1毫米與1.5毫米之間、0.1毫米與1.2毫米之間或0.1毫米與0.9毫米之間的平均寬度。

117、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0.3毫米與5毫米之間、0.3毫米與2毫米之間、0.3毫米與1.5毫米之間、0.3毫米與1.2毫米之間或0.3毫米與0.9毫米之間的平均寬度。

118、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0.4毫米與5毫米之間、0.4毫米與2毫米之間、0.4毫米與1.5毫米之間、0.4毫米與1.2毫米之間或0.4毫米與0.9毫米之間的平均寬度。

119、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0.5毫米與5毫米之間、0.5毫米與2毫米之間、0.5毫米與1.5毫米之間、0.5毫米與1.2毫米之間或0.5毫米與0.9毫米之間的平均寬度。

120、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0.6毫米與5毫米之間、0.6毫米與2毫米之間、0.6毫米與1.5毫米之間、0.6毫米與1.2毫米之間或0.6毫米與0.9毫米之間的平均寬度。

121、例如,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0.7毫米或0.8毫米的平均寬度。

122、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與其平均寬度基本上相同的平均厚度。

123、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平均厚度等于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中的每一個股的單獨厚度的總和除以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數(shù)量。

124、在氣溶膠生成基質是煙草切絲填料的情況下,多個煙葉股的厚度等于煙葉的厚度。

125、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基本上圓形的截面。

126、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大于其平均厚度的平均寬度。

127、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基本上矩形的截面。

128、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至少0.1毫米、至少0.15毫米、至少0.18毫米或至少0.2毫米的平均厚度。

129、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小于或等于2毫米、小于或等于1毫米、小于或等于0.6毫米、或小于或等于0.3毫米的平均厚度。

130、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0.1毫米與2毫米之間、0.1毫米與1毫米之間、0.1毫米與0.6毫米之間或0.1毫米與0.3毫米之間的平均厚度。

131、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0.15毫米與2毫米之間、0.15毫米與1毫米之間、0.15毫米與0.6毫米之間或0.15毫米與0.3毫米之間的平均厚度。

132、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0.18毫米與2毫米之間、0.18毫米與1毫米之間、0.18毫米與0.6毫米之間或0.18毫米與0.3毫米之間的平均厚度。

133、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0.2毫米與2毫米之間、0.2毫米與1毫米之間、0.2毫米與0.6毫米之間或0.2毫米與0.3毫米之間的平均厚度。

134、例如,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0.25毫米的平均厚度。

135、氣溶膠生成材料可以是植物材料。

136、氣溶膠生成材料可以是非煙草植物材料。合適的非煙草植物材料的實例包括大麻材料、生姜材料、桉樹材料、丁香材料和八角茴香材料。

137、氣溶膠生成材料可以是煙草材料。

138、氣溶膠生成基質可以是煙草切絲填料。氣溶膠生成材料可以是煙草切絲填料。

139、氣溶膠生成材料可以是均質化植物材料。

140、均質化植物材料的股可以通過切割或切碎均質化植物材料的片材來形成。均質化植物材料的股可以通過其他方法形成。例如,均質化植物材料的股可以通過擠出形成。

141、氣溶膠生成材料可以是均質化非煙草植物材料。

142、氣溶膠生成材料可以是均質化煙草材料。

143、氣溶膠生成材料可以是凝膠材料。

144、凝膠材料的股可以通過切割或切碎凝膠材料的片材來形成。凝膠材料的股可以通過其他方法形成。例如,凝膠材料的股可以通過擠出形成。

145、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氣溶膠形成劑。

146、氣溶膠形成劑可為在使用中促進形成致密并且穩(wěn)定的氣溶膠的任何合適的已知化合物或化合物的混合物。氣溶膠形成劑可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使用期間通常達到的溫度下基本上耐熱降解。

147、合適的氣溶膠形成劑的實例包括:多元醇,例如三甘醇、1,3-丁二醇、丙二醇和甘油;多元醇的酯,例如甘油單、二或三乙酸酯;一元羧酸、二元羧酸或多元羧酸的脂肪族酯,例如十二烷二酸二甲酯和十四烷二酸二甲酯;以及它們的組合。

148、氣溶膠形成劑可包括甘油和丙二醇中的一種或多種。氣溶膠形成劑可以由丙三醇組成。氣溶膠形成劑可以由丙二醇組成。氣溶膠形成劑可以由甘油和丙二醇的組合組成。

149、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至少1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至少5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至少10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或至少15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也就是說,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具有至少1重量%、至少5重量%、至少10重量%或至少15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含量。

150、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小于或等于30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小于或等于25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或小于或等于20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也就是說,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具有小于或等于30重量%、小于或等于25重量%、或小于或等于20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含量。

151、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1重量%至3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1重量%至25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或1重量%至2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

152、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5重量%至3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5重量%至25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或5重量%至2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

153、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10重量%至3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10重量%至25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或10重量%至2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

154、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15重量%至3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15重量%至25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或15重量%至2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

155、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至少50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至少60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或至少70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

156、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小于或等于85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小于或等于80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或小于或等于75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

157、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50重量%至85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50重量%至8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或50重量%至75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

158、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60重量%至85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60重量%至8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或60重量%至75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

159、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70重量%至85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70重量%至8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或70重量%至75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

160、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尼古丁。

161、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天然尼古丁、或合成尼古丁、或天然尼古丁和合成尼古丁的組合。

162、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至少0.5重量%的尼古丁、至少1重量%的尼古丁、至少1.5重量%的尼古丁或至少2重量%的尼古丁。也就是說,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具有至少0.5重量%、至少1重量%、至少1.5重量%或至少2重量%的尼古丁含量。

163、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小于或等于10重量%的尼古丁、小于或等于8重量%的尼古丁、小于或等于6重量%的尼古丁、或小于或等于4重量%的尼古丁。也就是說,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具有小于或等于10重量%、小于或等于8重量%、小于或等于6重量%、或小于或等于4重量%的尼古丁含量。

164、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0.5重量%至10重量%之間的尼古丁、0.5重量%至8重量%之間的尼古丁、0.5重量%至6重量%之間的尼古丁或0.5重量%至4重量%之間的尼古丁。

165、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1重量%至10重量%之間的尼古丁、1重量%至8重量%之間的尼古丁、1重量%至6重量%之間的尼古丁或1重量%至4重量%之間的尼古丁。

166、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1.5重量%至10重量%之間的尼古丁、1.5重量%至8重量%之間的尼古丁、1.5重量%至6重量%之間的尼古丁或1.5重量%至4重量%之間的尼古丁。

167、氣溶膠生成材料可包含2重量%至10重量%之間的尼古丁、2重量%至8重量%之間的尼古丁、2重量%至6重量%之間的尼古丁或2重量%至4重量%之間的尼古丁。

168、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基本上相同組合物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基本上相同組合物的均質化煙草材料的多個股。

169、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不同組合物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具有第一組合物的第一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和具有第二組合物的第二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其中所述第一組合物不同于所述第二組合物。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具有第一組合物的均質化煙草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和具有第二組合物的凝膠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

170、在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不同組合物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中的至少一個股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重量百分比計的氣溶膠形成劑含量。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具有第一組合物的第一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和具有第二組合物的第二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其中所述第一組合物不同于所述第二組合物,并且其中第一氣溶膠生成材料和第二氣溶膠生成材料中的至少一者具有5重量%至3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含量。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氣溶膠形成劑含量在5重量%至30重量%之間的第一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和氣溶膠形成劑含量在50重量%至85重量%之間的第二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

171、在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不同組合物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重量百分比計的平均氣溶膠形成劑含量。例如,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5重量%至30重量%之間、5重量%至25重量%之間或5重量%至20重量%之間的平均氣溶膠形成劑含量。例如,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50重量%至85重量%之間、50重量%至80重量%之間或50重量%至75重量%之間的平均氣溶膠形成劑含量。

172、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平均氣溶膠形成劑含量等于氣溶膠生成基質中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中的每一個股的以重量百分比計的單獨氣溶膠形成劑含量的總和除以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數(shù)量。

173、在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不同組合物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中的每一個股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重量百分比計的氣溶膠形成劑含量。例如,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具有第一組合物的第一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和具有第二組合物的第二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其中所述第一組合物不同于所述第二組合物,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氣溶膠生成材料具有5重量%至3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含量,并且所述第二氣溶膠生成材料具有5重量%至30重量%之間的氣溶膠形成劑含量。

174、在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不同組合物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中的至少一個股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重量百分比計的尼古丁含量。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具有第一組合物的第一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和具有第二組合物的第二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其中所述第一組合物不同于所述第二組合物,并且其中第一氣溶膠生成材料和第二氣溶膠生成材料中的至少一者具有0.5重量%至10重量%之間的尼古丁含量。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尼古丁含量在0.5重量%至10重量%之間的第一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和尼古丁含量為0重量%的第二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

175、在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不同組合物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重量百分比計的平均氣溶膠尼古丁含量。例如,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可具有在0.5重量%至10重量%之間、0.5重量%至8重量%之間、0.5重量%至6重量%之間或0.5重量%至4重量%之間的平均尼古丁含量。

176、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平均尼古丁含量等于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中的每一個股的以重量百分比計的單獨尼古丁含量的總和除以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數(shù)量。

177、在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不同組合物的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股中的每一個股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重量百分比計的尼古丁含量。例如,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具有第一組合物的第一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和具有第二組合物的第二氣溶膠生成材料的一個或多個股,其中所述第一組合物不同于所述第二組合物,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氣溶膠生成材料具有0.5重量%至10重量%之間的尼古丁含量,并且所述第二氣溶膠生成材料具有0.5重量%至10重量%之間的尼古丁含量。

178、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熱傳遞增強元件。

179、熱傳遞增強元件可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熱接觸。

180、有利地,熱傳遞增強元件可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直接接觸。

181、熱傳遞增強元件可以促進從內部加熱元件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熱傳遞。

182、熱傳遞增強元件可以促進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之間的熱傳遞。

183、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在25攝氏度下在至少一個方向上具有至少0.15w/(mk)、至少0.2w/(mk)、至少0.25w/(mk)或至少0.3w/(mk)的導熱率。

184、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在25攝氏度下在至少一個方向上具有小于或等于1700w/(mk)、小于或等于1600w/(mk)、或小于或等于1500w/(mk)的導熱率。

185、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在25攝氏度下在至少一個方向上具有在0.15w/(mk)與1700w/(mk)之間、0.15w/(mk)與1600w/(mk)之間或0.15w/(mk)與1500w/(mk)之間的導熱率。

186、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在25攝氏度下在至少一個方向上具有在0.2w/(mk)與1700w/(mk)之間、0.2w/(mk)與1600w/(mk)之間或0.2w/(mk)與1500w/(mk)之間的導熱率。

187、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在25攝氏度下在至少一個方向上具有在0.25w/(mk)與1700w/(mk)之間、0.25w/(mk)與1600w/(mk)之間或0.25w/(mk)與1500w/(mk)之間的導熱率。

188、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在25攝氏度下在至少一個方向上具有在0.3w/(mk)與1700w/(mk)之間、0.3w/(mk)與1600w/(mk)之間或0.3w/(mk)與1500w/(mk)之間的導熱率。

189、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包括一種或多種導熱材料。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包括一種或多種金屬、一種或多種合金、一種或多種含碳材料或其組合。例如,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包括鋁、銅、金、銀、鎢、不銹鋼、金剛石、石墨烯、石墨和膨脹石墨中的一種或多種。

190、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包含氣溶膠形成劑。

191、合適的氣溶膠形成劑的實例包括:多元醇,例如三甘醇、1,3-丁二醇、丙二醇和甘油;多元醇的酯,例如甘油單、二或三乙酸酯;一元羧酸、二元羧酸或多元羧酸的脂肪族酯,例如十二烷二酸二甲酯和十四烷二酸二甲酯;以及它們的組合。

192、氣溶膠形成劑可包括甘油和丙二醇中的一種或多種。氣溶膠形成劑可以由丙三醇組成。氣溶膠形成劑可以由丙二醇組成。氣溶膠形成劑可以由甘油和丙二醇的組合組成。

193、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包括多個分立導熱元件。多個分立導熱元件可以基本上均勻地分布在氣溶膠生成基質內。

194、熱傳遞元件可包括多個導熱顆粒。例如,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包括:多個金屬顆粒;多個合金顆粒;多個含碳顆粒,例如石墨烯顆粒、石墨顆粒和膨脹石墨顆粒;或其組合。導熱顆??砂瑲馊苣z形成劑。

195、熱傳遞元件可包括多個導熱股。例如,熱傳遞增強元件可包括:金屬箔(諸如鋁箔或銅箔)的多個股;合金箔(諸如不銹鋼箔)的多個股;含碳箔(諸如石墨箔)的多個股;或其組合。導熱股可包含氣溶膠形成劑。

196、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內部加熱元件。

197、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的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內部加熱元件。

198、內部加熱元件可以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熱接觸。在使用中,來自內部加熱元件的熱量可以傳遞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

199、內部加熱元件可有利地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直接接觸。

200、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至少4毫米、至少6毫米、至少8毫米或至少10毫米的長度。

201、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小于或等于45毫米、小于或等于35毫米、小于或等于25毫米、或小于或等于15毫米的長度。

202、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4毫米與45毫米之間、4毫米與35毫米之間、4毫米與25毫米之間或4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長度。

203、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6毫米與45毫米之間、6毫米與35毫米之間、6毫米與25毫米之間或6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長度。

204、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8毫米與45毫米之間、8毫米與35毫米之間、8毫米與25毫米之間或8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長度。

205、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10毫米與45毫米之間、10毫米與35毫米之間、10毫米與25毫米之間或10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長度。

206、例如,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11毫米的長度或12毫米的長度。

207、例如,感受器元件可具有11毫米的長度或12毫米的長度。

208、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

209、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基本上相同長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

210、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不同長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長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長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長度不同于所述第二長度。

211、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

212、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基本上相同長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

213、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不同長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例如,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具有第一長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具有第二長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長度不同于所述第二長度。

214、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為單位的長度。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長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長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長度和所述第二長度中的至少一者在4毫米與45毫米之間。

215、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為單位的平均長度。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4毫米與45毫米之間、4毫米與35毫米之間、4毫米與25毫米之間或4毫米與15毫米之間的平均長度。

216、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長度等于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單獨長度的總和除以內部加熱元件的數(shù)量。

217、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為單位的長度。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4毫米與45毫米之間的長度。

218、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04、至少0.07、至少0.10、至少0.12、至少0.15、至少0.20或至少0.25。

219、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7、小于或等于4、小于或等于1、小于或等于0.8、小于或等于0.7、小于或等于0.6、或小于或等于0.5。

220、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04與7之間、0.04與4之間、0.04與1之間、0.04與0.8之間、0.04與0.7之間、0.04與0.6之間或0.04與0.5之間。

221、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07與7之間、0.07與4之間、0.07與1之間、0.07與0.8之間、0.07與0.7之間、0.07與0.6之間或0.07與0.5之間。

222、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10與7之間、0.10與4之間、0.10與1之間、0.10與0.8之間、0.10與0.7之間、0.10與0.6之間或0.10與0.5之間。

223、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12與7之間、0.12與4之間、0.12與1之間、0.12與0.8之間、0.12與0.7之間、0.12與0.6之間或0.12與0.5之間。

224、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15與7之間、0.15與4之間、0.15與1之間、0.15與0.8之間、0.15與0.7之間、0.15與0.6之間或0.15與0.5之間。

225、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20與7之間、0.20與4之間、0.20與1之間、0.20與0.8之間、0.20與0.7之間、0.20與0.6之間或0.20與0.5之間。

226、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長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長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第一長度和所述第二長度中的至少一者的比率在0.04與7之間。

227、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長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04與7之間、0.04與4之間、0.04與1之間、0.04與0.8之間、0.04與0.7之間、0.04與0.6之間或0.04與0.5之間。

228、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04與7之間。

229、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10、至少0.15或至少0.20。

230、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40、小于或等于0.35、或小于或等于0.30。

231、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10與0.40之間、0.10與0.35之間或0.10與0.30之間。

232、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15與0.40之間、0.15與0.35之間或0.15與0.30之間。

233、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20與0.40之間、0.20與0.35之間或0.20與0.30之間。

234、例如,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為0.27。

235、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長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長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第一長度和第二長度中的至少一者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在0.10與0.40之間。

236、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10與0.40之間、0.10與0.35之間或0.10與0.30之間。

237、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可以在0.10與0.40之間。

238、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至少0.5毫米、至少1毫米、至少1.5毫米、至少2毫米或至少2.5毫米的寬度。

239、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小于或等于8毫米、小于或等于7毫米、小于或等于6毫米、小于或等于5毫米、或小于或等于4毫米的寬度。

240、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5毫米與8毫米之間、0.5毫米與7毫米之間、0.5毫米與6毫米之間、0.5毫米與5毫米之間或0.5毫米與4毫米之間的寬度。

241、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1毫米與8毫米之間、1毫米與7毫米之間、1毫米與6毫米之間、1毫米與5毫米之間或1毫米與4毫米之間的寬度。

242、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1.5毫米與8毫米之間、1.5毫米與7毫米之間、1.5毫米與6毫米之間、1.5毫米與5毫米之間或1.5毫米與4毫米之間的寬度。

243、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2毫米與8毫米之間、2毫米與7毫米之間、2毫米與6毫米之間、2毫米與5毫米之間或2毫米與4毫米之間的寬度。

244、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2.5毫米與8毫米之間、2.5毫米與7毫米之間、2.5毫米與6毫米之間、2.5毫米與5毫米之間或2.5毫米與4毫米之間的寬度。

245、例如,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4毫米的寬度。

246、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基本上相同寬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

247、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不同寬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寬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寬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寬度不同于所述第二寬度。

248、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基本上相同寬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

249、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不同寬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例如,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具有第一寬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具有第二寬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寬度不同于所述第二寬度。

250、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為單位的寬度。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寬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寬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寬度和所述第二寬度中的至少一者在0.5毫米與8毫米之間。

251、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為單位的平均寬度。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5毫米與8毫米之間、0.5毫米與7毫米之間、0.5毫米與6毫米之間、0.5毫米與5毫米之間或0.5毫米與4毫米之間的平均寬度。

252、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寬度等于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單獨寬度的總和除以內部加熱元件的數(shù)量。

253、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為單位的寬度。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5毫米與8毫米之間的寬度。

254、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05、至少0.06、至少0.08、至少0.09、至少0.10、至少0.11、至少0.12或至少0.13。

255、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4、小于或等于3、小于或等于2、小于或等于1.8、小于或等于1.6、小于或等于1.5、小于或等于1.4、或小于或等于1.3。

256、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05與4之間、0.05與3之間、0.05與2之間、0.05與1.8之間、0.05與1.6之間、0.05與1.5之間、0.05與1.4之間或0.05與1.3之間。

257、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06與4之間、0.06與3之間、0.06與2之間、0.06與1.8之間、0.06與1.6之間、0.06與1.5之間、0.06與1.4之間或0.06與1.3之間。

258、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08與4之間、0.08與3之間、0.08與2之間、0.08與1.8之間、0.08與1.6之間、0.08與1.5之間、0.08與1.4之間或0.08與1.3之間。

259、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09與4之間、0.09與3之間、0.09與2之間、0.09與1.8之間、0.09與1.6之間、0.09與1.5之間、0.09與1.4之間或0.09與1.3之間。

260、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10與4之間、0.10與3之間、0.10與2之間、0.10與1.8之間、0.10與1.6之間、0.10與1.5之間、0.10與1.4之間或0.10與1.3之間。

261、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11與4之間、0.11與3之間、0.11與2之間、0.11與1.8之間、0.11與1.6之間、0.11與1.5之間、0.11與1.4之間或0.11與1.3之間。

262、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12與4之間、0.12與3之間、0.12與2之間、0.12與1.8之間、0.12與1.6之間、0.12與1.5之間、0.12與1.4之間或0.12與1.3之間。

263、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13與4之間、0.13與3之間、0.13與2之間、0.13與1.8之間、0.13與1.6之間、0.13與1.5之間、0.13與1.4之間或0.13與1.3之間。

264、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寬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具有第二寬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第一寬度和第二寬度中的至少一者的比率在0.05與4之間。

265、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05與4之間、0.05與3之間、0.05與2之間、0.05與1.8之間、0.05與1.6之間、0.05與1.5之間、0.05與1.4之間或0.05與1.3之間。

266、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05與4之間。

267、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1、至少0.2、至少0.3或至少0.4。

268、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9、小于或等于0.8、小于或等于0.7、或小于或等于0.6。

269、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1與0.9之間、0.1與0.8之間、0.1與0.7之間或0.1與0.6之間。

270、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2與0.9之間、0.2與0.8之間、0.2與0.7之間或0.2與0.6之間。

271、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3與0.9之間、0.3與0.8之間、0.3與0.7之間或0.3與0.6之間。

272、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4與0.9之間、0.4與0.8之間、0.4與0.7之間或0.4與0.6之間。

273、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寬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寬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第一寬度和第二寬度中的至少一者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在0.1與0.9之間。

274、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寬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寬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1與0.9之間、0.1與0.8之間、0.1與0.7之間或0.1與0.6之間。

275、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如上所述。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1與0.9之間。

276、內部加熱元件可以是基本上圓柱形的。

277、內部加熱元件可以呈銷的形式。

278、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與其寬度基本上相同的厚度。

279、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基本上圓形的截面。

280、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針或銷的形式。

281、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至少0.5毫米、至少1毫米、至少1.5毫米、至少2毫米或至少2.5毫米的直徑。

282、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小于或等于5毫米、小于或等于4.5毫米、小于或等于4毫米、小于或等于3.5毫米、或小于或等于3毫米的直徑。

283、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5毫米與5毫米之間、0.5毫米與4.5毫米之間、0.5毫米與4毫米之間、0.5毫米與3.5毫米之間或0.5毫米與3毫米之間的直徑。

284、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1毫米與5毫米之間、1毫米與4.5毫米之間、1毫米與4毫米之間、1毫米與3.5毫米之間或1毫米與3毫米之間的直徑。

285、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1.5毫米與5毫米之間、1.5毫米與4.5毫米之間、1.5毫米與4毫米之間、1.5毫米與3.5毫米之間或1.5毫米與3毫米之間的直徑。

286、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2毫米與5毫米之間、2毫米與4.5毫米之間、2毫米與4毫米之間、2毫米與3.5毫米之間或2毫米與3毫米之間的直徑。

287、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2.5毫米與5毫米之間、2.5毫米與4.5毫米之間、2.5毫米與4毫米之間、2.5毫米與3.5毫米之間或2.5毫米與3毫米之間的直徑。

288、例如,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3毫米的直徑。

289、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基本上相同直徑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

290、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不同直徑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直徑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直徑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直徑不同于所述第二直徑。

291、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基本上相同直徑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

292、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不同直徑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例如,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具有第一直徑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具有第二直徑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直徑不同于所述第二直徑。

293、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為單位的直徑。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直徑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直徑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第一直徑和第二直徑中的至少一者在0.5毫米與5毫米之間。

294、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為單位的平均直徑。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5毫米與5毫米之間、0.5毫米與4.5毫米之間、0.5毫米與4毫米之間、0.5毫米與3.5毫米之間或0.5毫米與3毫米之間的平均直徑。

295、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直徑等于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單獨直徑的總和除以內部加熱元件的數(shù)量。

296、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為單位的直徑。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5毫米與5毫米之間的直徑。

297、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大于其厚度的寬度。

298、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基本上矩形的截面。

299、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葉片或條帶的形式。

300、內部加熱元件可沿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具有基本上恒定的截面。

301、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至少0.01毫米、至少0.02毫米、至少0.03毫米或至少0.05毫米的厚度。

302、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小于或等于2毫米、小于或等于1毫米、小于或等于0.5毫米、或小于或等于0.1毫米的厚度。

303、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01毫米與2毫米之間、0.01毫米與1毫米之間、0.01毫米與0.5毫米之間或0.01毫米與0.1毫米之間的厚度。

304、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02毫米與2毫米之間、0.02毫米與1毫米之間、0.02毫米與0.5毫米之間或0.02毫米與0.1毫米之間的厚度。

305、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03毫米與2毫米之間、0.03毫米與1毫米之間、0.03毫米與0.5毫米之間或0.03毫米與0.1毫米之間的厚度。

306、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05毫米與2毫米之間、0.05毫米與1毫米之間、0.05毫米與0.5毫米之間或0.05毫米與0.1毫米之間的厚度。

307、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至少55微米、至少56微米、至少57微米或至少58微米的厚度。

308、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小于或等于65微米、小于或等于64微米、小于或等于63微米、或小于或等于62微米的厚度。

309、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55微米與65微米之間、55微米與64微米之間、55微米與63微米之間或55微米與62微米之間的厚度。

310、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56微米與65微米之間、56微米與64微米之間、56微米與63微米之間或56微米與62微米之間的厚度。

311、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57微米與65微米之間、57微米與64微米之間、57微米與63微米之間或57微米與62微米之間的厚度。

312、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58微米與65微米之間、58微米與64微米之間、58微米與63微米之間或58微米與62微米之間的厚度。

313、例如,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60微米的厚度。

314、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基本上相同厚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

315、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不同厚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厚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厚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厚度不同于所述第二厚度。

316、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基本上相同厚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

317、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不同厚度的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例如,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具有第一厚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具有第二厚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厚度不同于所述第二厚度。

318、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或微米為單位的厚度。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厚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厚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厚度和所述第二厚度中的至少一者在0.01毫米與2毫米之間。例如,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一厚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一內部加熱元件和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的具有第二厚度的一個或多個第二內部加熱元件,其中第一厚度和第二厚度中的至少一者在55微米與65微米之間。

319、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或微米為單位的平均厚度。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01毫米與2毫米之間、0.01毫米與1毫米之間、0.01毫米與0.5毫米之間或0.01毫米與0.1毫米之間的平均厚度。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55微米與65微米之間、55微米與64微米之間、55微米與63微米之間或55微米與62微米之間的平均厚度。

320、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平均厚度等于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個內部加熱元件的單獨厚度的總和除以內部加熱元件的數(shù)量。

321、在存在多個內部加熱元件的情況下,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如上所述的以毫米或微米為單位的厚度。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0.01毫米與2毫米之間的厚度。例如,多個內部加熱元件中的每一個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在55微米與65微米之間的厚度。

322、內部加熱元件可位于氣溶膠生成基質內。

323、內部加熱元件可基本上縱向地布置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內。也就是說,內部加熱元件的縱向軸線可以大致平行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縱向軸線。例如,內部加熱元件的縱向軸線可以在平行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縱向軸線的加或減10度內。

324、內部加熱元件可以居中布置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內。內部加熱元件可沿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縱向軸線延伸。

325、內部加熱元件可從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朝向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延伸。

326、內部加熱元件可從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朝向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延伸。

327、內部加熱元件可從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延伸到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也就是說,內部加熱元件可沿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整個長度延伸。

328、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可以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基本上相同。

329、內部加熱元件可以沿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部分地延伸。

330、內部加熱元件可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間隔開。

331、內部加熱元件可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間隔開。

332、內部加熱元件可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和上游端兩者都間隔開。

333、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可小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

334、內部加熱元件可以完全封閉在氣溶膠生成基質內。也就是說,氣溶膠生成基質可以完全包圍內部加熱元件。

335、內部加熱元件可以是感受器元件。

336、感受器元件可從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朝向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延伸。

337、感受器元件可從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延伸到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也就是說,感受器元件可以沿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整個長度延伸。

338、感受器元件可包括能夠被感應加熱到足以從氣溶膠生成基質生成氣溶膠的溫度的任何感受器材料。例如,感受器元件可包括金屬、合金或碳。

339、感受器元件可包括鐵磁性材料。例如,感受器元件可包括鐵磁合金、鐵素體鐵或者鐵磁性鋼或不銹鋼。感受器元件可包括鋁。感受器元件可包括400系列不銹鋼。例如,感受器元件可包括410級或420級或430級不銹鋼。當定位在具有類似頻率和場強值的電磁場內時,不同感受器材料將耗散不同量的能量。

340、因此,可在已知電磁場內更改所述感受器元件的參數(shù),例如感受器材料類型、長度、寬度和厚度,以提供期望功率耗散。感受器元件可被加熱到超過250攝氏度的溫度。

341、感受器元件可包括非金屬芯,其中在該非金屬芯上設置有金屬層。例如,感受器元件可包括在陶瓷芯的表面上形成的金屬軌道。

342、感受器元件可包括保護性外層。例如,感受器元件可包括保護性外陶瓷層、保護性外玻璃層或保護性外惰性金屬層。

343、感受器元件可包括保護性涂層。例如,感受器元件可包括由玻璃、陶瓷或惰性金屬形成的保護性涂層。

344、感受器元件可以是多材料感受器元件。例如,感受器元件可包括第一感受器材料和第二感受器材料。

345、內部加熱元件可以是電阻加熱元件。

346、根據(jù)本公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的上游區(qū)段。上游區(qū)段可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上游區(qū)段可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上游區(qū)段可緊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定位。上游區(qū)段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上游區(qū)段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上游區(qū)段的下游端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上游區(qū)段的上游元件的下游端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可由上游區(qū)段的上游端限定。

347、上游區(qū)段可包括一個或多個上游元件。上游區(qū)段及其上游元件有利地防止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上游端的直接物理接觸。

348、例如,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包括感受器元件的情況下,上游元件可防止與感受器元件的上游端的直接物理接觸。這幫助防止感受器元件在處理或運輸氣溶膠生成制品期間移位或變形。這繼而幫助固定感受器元件的形式和位置。此外,上游元件的存在有助于防止基質的任何損失,例如,如果基質含有顆粒狀植物材料,那么這可能是有利的。

349、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多個股或切碎的煙草(諸如煙草切絲填料)的情況下,上游區(qū)段及其元件可另外幫助防止松散煙草顆粒從制品的上游端的損失。例如,當氣溶膠生成基質的堆積密度相對低時,這可能特別重要。

350、上游區(qū)段或其上游元件還可在儲存期間另外地為氣溶膠生成基質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因為上游區(qū)段的存在使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偏離制品的上游端,并且還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覆蓋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上游端,否則該上游端可能會暴露。

351、對于旨在插入到氣溶膠生成裝置中的腔中使得氣溶膠生成基質可以在腔內被外部加熱的氣溶膠生成制品,上游區(qū)段可有利地便于制品的上游端插入到腔中。包括上游元件可另外在將制品插入到腔中期間保護氣溶膠生成基質的端部,使得最小化對基質造成損壞的風險。

352、上游區(qū)段或其上游元件還可為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提供改進的外觀。此外,如果期望,上游區(qū)段可用于提供關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信息,如關于該制品預期一起使用的氣溶膠生成裝置的品牌、風味、內容物或細節(jié)的信息。

353、上游元件可包括棒元件或者可以是棒元件。上游元件可包括多孔棒元件或者可以是多孔棒元件。上游元件可以由具有填充截面的實心圓柱形棒元件形成。此類棒元件可以被稱為“普通”元件。如上所述,實心棒元件可以是多孔的,但不具有管狀形式,并且因此不提供縱向流動通道。實心棒元件可具有基本上一致的橫截面。

354、上游元件可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縱向方向上具有至少50%的孔隙度。上游元件可在縱向方向上具有在50%與90%之間的孔隙度。上游元件在縱向方向上的孔隙度由形成上游元件的材料的橫截面積與在沿上游元件的位置處的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內部橫截面積的比率限定。

355、上游元件可由多孔材料制成或可包括多個開口。例如,這可通過激光穿孔實現(xiàn)。多個開口可以均勻分布在上游元件的截面上。

356、上游元件的孔隙度或可滲透性可有利地設計為在基本上不影響由制品的其他部分提供的過濾的情況下,向氣溶膠生成制品提供特定總體抽吸阻力(rtd)。

357、上游元件可由不可透過空氣的材料形成。氣溶膠生成制品可配置成使得空氣通過圍繞的包裝物中設置的合適通風裝置流入到氣溶膠生成基質中。

358、可能期望最小化上游元件的rtd。例如,對于旨在插入氣溶膠生成裝置的腔使得氣溶膠生成基質被外部加熱的制品,情況可能如此。可能期望為制品提供盡可能低的rtd,使得消費者的大部分rtd體驗由氣溶膠生成裝置而非制品提供。

359、上游元件的rtd可小于或等于30毫米h2o。上游元件的rtd可小于或等于20毫米h2o。上游元件的rtd可小于或等于10毫米h2o。上游元件的rtd可小于或等于5毫米h2o。上游元件的rtd可小于或等于2毫米h2o。

360、上游元件的rtd可為至少0毫米h2o、或至少0.1毫米h2o、或至少0.25毫米h2o、或至少0.5毫米h2o。

361、上游元件的rtd可為0或0.1毫米h2o至30毫米h2o、或0.25毫米h2o至30毫米h2o、或0.5毫米h2o至30毫米h2o。上游元件的rtd可為0或0.1毫米h2o至20毫米h2o、或0.25毫米h2o至20毫米h2o、或0.5毫米h2o至20毫米h2o。上游元件的rtd可為0或0.1毫米h2o至10毫米h2o、或0.25毫米h2o至10毫米h2o、或0.5毫米h2o至10毫米h2o。上游元件的rtd可為0或0.1毫米h2o至5毫米h2o、或0.25毫米h2o至5毫米h2o、或0.5毫米h2o至5毫米h2o。上游元件的rtd可為0或0.1毫米h2o至2毫米h2o、或0.25毫米h2o至2毫米h2o、或0.5毫米h2o至2毫米h2o。

362、上游元件可具有的rtd小于或等于2毫米h2o/毫米長度、或小于或等于1.5毫米h2o/毫米長度、或小于或等于1毫米h2o/毫米長度、或小于或等于0.5毫米h2o/毫米長度、或小于或等于0.3毫米h2o/毫米長度、或小于或等于0.2毫米h2o/毫米長度。

363、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上游區(qū)段或其上游元件的組合rtd可小于或等于15毫米h2o、或小于或等于12毫米h2o、或小于或等于10毫米h2o。

364、上游元件可以由中空管狀元件形成,該中空管狀元件限定提供不受限制的流動通道的縱向腔。如上文所述,上游元件可為氣溶膠生成基質提供保護,同時對制品的總體抽吸阻力(rtd)和過濾特性具有最小影響。

365、形成上游元件的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腔的直徑可為至少3毫米、或至少3.5毫米、或至少4毫米、或至少4.5毫米??勺畲蠡v向腔的直徑,以便最小化上游區(qū)段或其上游元件的rtd。

366、中空管狀元件的壁厚可小于或等于2毫米、或小于或等于1.5毫米、或小于或等于1毫米。

367、上游區(qū)段的上游元件可由適用于氣溶膠生成制品中的任何材料制成。上游元件可例如由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其他部件(諸如下游過濾器元件或下游中空管狀元件)中的一者所用相同的材料制成。用于形成本公開的上游元件的合適材料包括過濾材料、陶瓷、聚合物材料、醋酸纖維素、紙板、沸石或氣溶膠生成基質。上游元件可包括醋酸纖維素的棒。上游元件可包括中空醋酸酯管或紙板管。

368、上游元件可由耐熱材料形成。例如,上游元件由耐高達350攝氏度的溫度的材料形成。這確保上游元件不受用于加熱氣溶膠生成基質的加熱裝置的不利影響。

369、上游區(qū)段或其上游元件可具有大致等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外部直徑的外部直徑。上游區(qū)段或其上游元件的外部直徑可以在5毫米與8毫米之間、或在5.25毫米與7.5毫米之間、或在5.5毫米與7毫米之間。

370、上游區(qū)段或上游元件可具有在2毫米與10毫米之間、或在3毫米與8毫米之間、或在2毫米與6毫米之間的長度。上游區(qū)段或上游元件可具有5毫米的長度。上游區(qū)段或上游元件的長度可有利地變化,以便提供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期望總長度。例如,在期望減小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其他部件之一的長度的情況下,可增加上游區(qū)段或上游元件的長度以便保持制品的相同總長度。

371、另外,對于旨在被外部加熱的制品,上游區(qū)段或其上游元件的長度可用于控制氣溶膠生成制品在氣溶膠生成裝置的腔內的位置。這可有利地確??舍槍訜岫鴥?yōu)化氣溶膠生成基質在腔內的位置,并且還可優(yōu)化任何通風的位置。

372、上游區(qū)段可由諸如棒包裝的包裝物限定。限定上游區(qū)段的包裝物可為剛性的棒包裝,例如,具有至少80克/平方米(gsm)或至少100gsm或至少110gsm的基重的棒包裝。這為上游區(qū)段提供了結構剛度。

373、上游區(qū)段可借助于外包裝物連接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上游區(qū)段還可借助于外包裝物連接到下游區(qū)段的至少一部分,外包裝物是將上游區(qū)段連接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同一外包裝物或不同外包裝物。

374、根據(jù)本公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的下游區(qū)段。下游區(qū)段可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下游區(qū)段可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下游區(qū)段可緊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定位。下游區(qū)段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下游區(qū)段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下游區(qū)段的上游端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可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之間延伸。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可由下游區(qū)段的下游端限定。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可與下游區(qū)段的下游端重合。

375、下游區(qū)段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元件,所述元件中的每一個在本公開內更詳細地描述。下游區(qū)段的元件的上游端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下游區(qū)段的元件的下游端可限定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

376、下游區(qū)段的長度可為至少20毫米。下游區(qū)段的長度可為至少25毫米。下游區(qū)段的長度可為至少30毫米。

377、下游區(qū)段的長度可小于或等于75毫米。下游區(qū)段的長度可等于或小于70毫米。下游區(qū)段的長度可等于或小于65毫米。

378、下游區(qū)段的長度可在20毫米與75毫米之間、或在25毫米與75毫米之間、或在30毫米與75毫米之間。下游區(qū)段的長度可在20毫米與70毫米之間、或在25毫米與70毫米之間、或在30毫米與70毫米之間。下游區(qū)段的長度可在20毫米與65毫米之間、或在25毫米與65毫米之間、或在30毫米與65毫米之間。

379、提供相對長的下游區(qū)段確保當氣溶膠生成制品接收在氣溶膠生成裝置中時,制品的合適長度從氣溶膠生成裝置突出。這種合適的突出長度便于從裝置容易地插入和提取制品,這也確保將制品的上游部分(特別是在插入期間)適當?shù)夭迦氲窖b置中,同時損壞風險降低。

380、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8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80。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7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70。

381、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50。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5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60。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65。

382、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50至0.85、0.55至0.85、0.60至0.85或0.65至0.8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50至0.80、0.55至0.80、0.60至0.80或0.65至0.80。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50至0.75、0.55至0.75、0.60至0.75或0.65至0.7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50至0.70、0.55至0.70、0.60至0.70或0.65至0.70。

383、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30。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20。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1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10。

384、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4。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6。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7。

38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4至30、5至30、6至30或7至18。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4至20、5至20、6至20或7至20。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4至15、5至15、6至15或7至1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上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4至10、5至10、6至10或7至10。

386、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1.0。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1.2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1.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1.75。

387、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3.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3.2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3.0。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2.75。

388、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1.0至3.5、1.25至3.5、1.50至3.5或1.75至3.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1.0至3.25、1.25至3.25、1.50至3.25或1.75至3.25。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1.0至3.0、1.25至3.0、1.50至3.0或1.75至3.0。下游區(qū)段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1.0至2.75、1.25至2.75、1.50至2.75或1.75至2.75。

389、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可包括設置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的支承元件。支承元件可緊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設置。換句話說,支承元件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支承元件可限定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的上游端。支承元件還可限定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的下游端。支承元件可還延伸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可包括單個支承元件。換句話說,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可包括僅一個支承元件。根據(jù)本公開,下游區(qū)段可包括兩個或更多個支承元件。

390、下游區(qū)段的支承元件可包括中空管狀元件。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可包括設置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的中空管狀元件。中空管狀元件可緊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設置。換句話說,中空管狀元件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中空管狀元件可限定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的上游端。中空管狀元件還可限定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的下游端。中空管狀元件可還延伸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可包括單個中空管狀元件。換句話說,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可包括僅一個中空管狀元件。根據(jù)本公開,下游區(qū)段可包括兩個或更多個中空管狀元件。

391、支承元件可具有至少10毫米或至少15毫米的長度。

392、支承元件可具有小于或等于30毫米、或小于或等于25毫米、或小于或等于22毫米的長度。

393、支承元件可具有10毫米至30毫米、15毫米至25毫米、或15毫米至22毫米的長度。例如,支承元件可具有16毫米的長度。

394、下游區(qū)段可包括過濾器節(jié)段或過濾器元件。過濾器節(jié)段或元件可稱為煙嘴元件或節(jié)段。過濾器元件可延伸到下游區(qū)段的下游端。過濾器元件可位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處。過濾器元件的下游端可限定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

395、過濾器元件可位于下游區(qū)段的支承元件的下游。過濾器元件可在支承元件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之間延伸。過濾器元件可鄰接下游區(qū)段的支承元件。過濾器元件的上游端可鄰接下游區(qū)段的支承元件的下游端。

396、過濾器元件可以是實心棒,其也可描述為“普通”棒并且是非管狀的。因此,過濾器元件可具有基本上一致的橫截面。

397、過濾器元件可以由纖維過濾材料形成。纖維過濾材料可用于過濾由氣溶膠生成基質生成的氣溶膠。合適的纖維過濾材料對于技術人員來說是已知的。過濾器元件可包括由醋酸纖維素絲束形成的醋酸纖維素過濾器元件。

398、下游區(qū)段可包括單個過濾器元件。下游區(qū)段可包括以彼此端對端鄰接的關系軸向對準的兩個或更多個過濾器元件。

399、過濾器元件可包括調味劑,所述調味劑可以以任何合適的形式提供。例如,過濾器元件可包括調味劑的一個或多個囊、珠?;蛭⒘?,或一根或多根載有風味物的線或絲。

400、過濾器元件可具有低顆粒過濾效率。

401、過濾器元件可由棒包裝限定。過濾器元件可以是不通風的,使得空氣不會沿過濾器元件進入氣溶膠生成制品。

402、過濾器元件可以借助于接裝包裝物連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相鄰上游部件中的一個或多個上游部件。

403、過濾器元件可具有可大致等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外部直徑的外部直徑。過濾器元件的直徑可以與支承元件的外徑或外部直徑基本上相同。

404、過濾器元件的外部直徑可在5毫米與10毫米之間。過濾器元件的直徑可在5.5毫米與9毫米之間。過濾器元件的直徑可在6毫米與8毫米之間。過濾器元件的直徑可小于或等于7毫米。

405、下游區(qū)段的抽吸阻力(rtd)可為至少0毫米h2o。下游區(qū)段的rtd可為至少3毫米h2o。下游區(qū)段的rtd可為至少6毫米h2o。

406、下游區(qū)段的rtd可小于或等于12毫米h2o。下游區(qū)段的rtd可小于或等于11毫米h2o。下游區(qū)段的rtd可小于或等于10毫米h2o。

407、下游區(qū)段的抽吸阻力可大于或等于0毫米h2o并且小于或等于12毫米h2o。下游區(qū)段的抽吸阻力可大于或等于3毫米h2o并且小于或等于12毫米h2o。下游區(qū)段的抽吸阻力可大于或等于0毫米h2o并且小于或等于11毫米h2o。下游區(qū)段的抽吸阻力可大于或等于3毫米h2o并且小于或等于11毫米h2o。下游區(qū)段的抽吸阻力可大于或等于6毫米h2o并且小于或等于10毫米h2o。下游區(qū)段的抽吸阻力可為8毫米h2o。

408、下游區(qū)段的抽吸阻力(rtd)特性可完全或主要歸因于下游區(qū)段的過濾器元件的rtd特性。換句話說,下游區(qū)段的過濾器元件的rtd可完全限定下游區(qū)段的rtd。

409、過濾器元件的抽吸阻力(rtd)可為至少0毫米h2o。過濾器元件的rtd可為至少3毫米h2o。過濾器元件的rtd可為至少6毫米h2o。

410、過濾器元件的rtd可小于或等于12毫米h2o。過濾器元件的rtd可小于或等于11毫米h2o。過濾器元件的rtd可小于或等于10毫米h2o。

411、過濾器元件的抽吸阻力可大于或等于0毫米h2o并且小于或等于12毫米h2o。過濾器元件的抽吸阻力可大于或等于3毫米h2o并且小于或等于12毫米h2o。過濾器元件的抽吸阻力可大于或等于0毫米h2o并且小于或等于11毫米h2o。過濾器元件的抽吸阻力可大于或等于3毫米h2o并且小于或等于11毫米h2o。過濾器元件的抽吸阻力可大于或等于6毫米h2o并且小于或等于10毫米h2o。過濾器元件的抽吸阻力可為8毫米h2o。

412、如上所述,過濾器元件可以由纖維過濾材料形成。過濾器元件可由多孔材料形成。過濾器元件可以由可生物降解材料形成。過濾器元件可由諸如醋酸纖維素的纖維素材料形成。例如,過濾器元件可由具有10至15之間的單絲旦數(shù)的成束的醋酸纖維素纖維形成。例如,過濾器元件由相對低密度的醋酸纖維素絲束(諸如包括12的單絲旦數(shù)的纖維的醋酸纖維素絲束)形成。

413、過濾器元件可以由基于聚乳酸的材料形成。過濾器元件可由生物塑料材料或基于淀粉的生物塑料材料形成。過濾器元件可通過注塑成型或通過擠壓制造。基于生物塑料的材料是有利的,因為它們能夠提供具有特定并且復雜的截面輪廓的制造簡單并且廉價的過濾器元件結構,該截面輪廓可包括延伸穿過過濾器元件材料的多個相對大的氣流通道,其提供合適的rtd特性。

414、過濾器元件可由合適材料的片材形成,該合適材料已經(jīng)卷曲、打褶、聚集、編織或折疊成限定多個縱向延伸的通道的元件。此類合適材料的片材可由紙、紙板、聚合物(例如聚乳酸)或任何其他基于纖維素、基于紙的材料或基于生物塑料的材料形成。此類過濾器元件的截面輪廓可將通道示出為是隨機定向的。

415、過濾器元件可以任何其他合適的方式形成。例如,過濾器元件可由成束的縱向延伸管形成??v向延伸管可由聚乳酸形成。過濾器元件可通過合適材料的擠壓、模塑、層壓、注射或切碎來形成。因此,優(yōu)選的是,存在從過濾器元件的上游端到過濾器元件的下游端的低壓降(或rtd)。

416、過濾器元件的長度可為至少5毫米。過濾器元件的長度可為至少7毫米。過濾器元件的長度可小于或等于15毫米。過濾器元件的長度可小于或等于12毫米。例如,過濾器元件的長度可在5毫米與15毫米之間、或在7毫米與15毫米之間、或在5毫米與12毫米之間、或在7毫米與12毫米之間。

417、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55。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45。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35。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25。

418、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05。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10。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15。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20。

419、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05至0.55、0.10至0.55、0.15至0.55或0.20至0.55。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05至0.45、0.10至0.45、0.15至0.45或0.20至0.45。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05至0.35、0.10至0.35、0.15至0.35或0.20至0.35。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在0.20與0.25之間,或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下游區(qū)段的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25。

420、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40。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30。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25。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0.20。

421、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05。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07。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10。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至少0.15。

422、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05至0.40、0.07至0.40、0.10至0.40或0.15至0.40。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05至0.30、0.07至0.30、0.10至0.30或0.15至0.30。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05至0.25、0.07至0.25、0.10至0.25或0.15至0.25。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在0.15與0.20之間,或過濾器元件的長度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之間的比率可為0.16。

423、在下游區(qū)段可包括支承元件和過濾器元件的情況下,支承元件的長度與過濾器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為至少1.25。換句話說,支承元件的長度可相當于過濾器元件的長度的125%。支承元件的長度與過濾器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為至少1.5。支承元件的長度與過濾器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為至少2。

424、支承元件的長度與過濾器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等于或小于8.5。支承元件的長度與過濾器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等于或小于6。支承元件的長度與過濾器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等于或小于4。

425、支承元件的長度與過濾器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在1.25與8.5之間。支承元件的長度與過濾器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在1.5與6之間。支承元件的長度與過濾器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可在2與4之間。

426、下游區(qū)段還可包括位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處的口端腔??诙饲豢捎稍O置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處的另一個中空管狀元件限定。在存在的情況下,口端腔可以位于過濾器元件的下游。口端腔可以由限定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一個或多個相鄰部件的包裝物限定,其中包裝物在下游方向上從一個或多個相鄰部件延伸。

427、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包括在沿下游區(qū)段的位置處的通風區(qū)。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包括在沿下游區(qū)段的支承元件的位置處的通風區(qū)。如本公開中所論述,支承元件可包括中空管狀元件。這樣的通風區(qū)或任何通風區(qū)可延伸穿過支承元件的外周壁,在該處支承元件包括中空管狀元件。因而,可在由中空管狀元件內部限定的流動通道與外部環(huán)境之間建立流體連通。通風區(qū)在本公開內進一步描述。

428、因而,通風腔可以設置在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這提供了若干潛在的技術益處。

429、首先,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個這種通風中空管狀元件提供特別有效的氣溶膠冷卻。因此,令人滿意的氣溶膠冷卻甚至可借助于相對短的下游區(qū)段來實現(xiàn)。這是特別期望的,因為其使得能夠提供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氣溶膠生成基質(并且特別是含煙草的基質)被加熱而非被燃燒,其將令人滿意的氣溶膠遞送與氣溶膠的有效冷卻到消費者期望的溫度相組合。

430、其次,已令人驚訝地發(fā)現(xiàn),在加熱氣溶膠生成基質時釋放的揮發(fā)性物質的這種快速冷卻促進氣溶膠顆粒的增強成核。特別是當通風區(qū)相對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其他部件布置在沿中空管狀元件的長度的精確限定的位置處時,感覺到這種效果。實際上,發(fā)明人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增強成核的有利效果能夠顯著抵消潛在不太期望的由引入通風空氣引起的稀釋效應。

431、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或上游區(qū)段的上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25毫米。如本文中所用,術語“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另一元件或部分之間的距離”是指在縱向方向上(即在沿著或平行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圓柱軸線延伸的方向上)測量的距離。

432、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26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27毫米。

433、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40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37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34毫米。

434、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25毫米至40毫米、26毫米至40毫米,或27毫米至40毫米。

435、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25毫米至37毫米、26毫米至37毫米,或27毫米至37毫米。

436、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25毫米至34毫米、26毫米至34毫米,或27毫米至34毫米。

437、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在落入上述范圍內的距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的距離處的沿中空管狀元件的位置處包括通風區(qū)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具有多種益處。

438、首先,已經(jīng)觀察到此類制品向消費者提供特別令人滿意的氣溶膠遞送,特別是在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煙草的情況下。

439、不希望受理論的束縛,在通風區(qū)處被抽吸到中空管狀元件的腔中的環(huán)境空氣引起的強烈冷卻理解為加速在加熱時從氣溶膠生成基質中釋放的氣溶膠形成劑(例如甘油)的液滴的冷凝。反過來,從煙草基質中類似地釋放的揮發(fā)尼古丁和有機酸積累到新形成的氣溶膠形成劑液滴上,并且隨后結合成尼古丁鹽。因此,與現(xiàn)有的氣溶膠生成制品相比,氣溶膠微粒相與氣溶膠氣體相的總體比例可提高。

440、如上所述將通風區(qū)定位在距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一定距離處會有利地減少在揮發(fā)尼古丁顆粒到達氣溶膠形成劑的液滴之前的揮發(fā)尼古丁的飛行時間。同時,通風區(qū)相對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的一個這樣的定位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用于在氣溶膠流到達消費者的口中之前使尼古丁的積累和尼古丁鹽的形成以顯著比例發(fā)生。

441、通風區(qū)通??砂ㄑ由齑┻^中空管狀元件的外周壁的多個穿孔。通風區(qū)可包括至少一行周向穿孔。通風區(qū)可包括兩行周向穿孔。例如,穿孔可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制造期間在生產(chǎn)線上形成。每行周向穿孔可包括8至30個穿孔。

442、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至少2%的通風水平。在整個本公開中,術語“通風水平”用于表示經(jīng)由通風區(qū)進入氣溶膠生成制品中的氣流(通風氣流)與氣溶膠氣流和通風氣流的總和之間的體積比。通風水平越大,遞送給消費者的氣溶膠流的稀釋度越高。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至少5%、或至少10%、或至少12%、或至少15%的通風水平。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至少20%、或至少30%、或至少40%的通風水平。

443、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高達90%的通風水平。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小于或等于80%、或小于或等于70%、或小于或等于60%、或小于或等于50%的通風水平。

444、因此,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2%至90%、5%至90%、10%至90%或15%至90%的通風水平。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2%至80%、5%至80%、10%至80%或15%至80%的通風水平。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2%至70%、5%至70%、10%至70%或15%至70%的通風水平。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2%至60%、5%至60%、10%至60%或15%至60%的通風水平。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2%至50%、5%至50%、10%至50%或15%至50%的通風水平。

445、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20%至50%,20%至40%或20%至30%的通風水平。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30%至50%或30%至40%的通風水平。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具有40%至50%的通風水平。

446、在不希望受理論束縛的情況下,本發(fā)明人已發(fā)現(xiàn),由較冷的外部空氣經(jīng)由通風區(qū)進入中空管狀元件所引起的溫度下降可對氣溶膠顆粒的成核和生長具有有利的影響。

447、由含有各種化學物質的氣體混合物形成氣溶膠取決于成核、蒸發(fā)和冷凝以及聚結之間的微妙相互作用,同時考慮蒸汽濃度、溫度以及速度場的變化。所謂的經(jīng)典成核理論基于以下假設:氣相中的分子的一部分足夠大,以足夠概率(例如,一半的概率)長時間保持相干。這些分子代表瞬態(tài)分子聚集體中的某種臨界、閾值分子簇,這意味著平均而言,較小的分子簇可能會很快分解成氣相,而較大的簇平均而言可能會生長。此類臨界簇被認為是關鍵的成核核心,由于蒸汽中的分子的冷凝,液滴預計將從該核心生長。假設剛成核的原始液滴以一定的原始直徑出現(xiàn),然后可能生長幾個數(shù)量級。這一過程通過快速冷卻周圍蒸汽而引起冷凝得到促進并加強。就此而言,應當記住,蒸發(fā)和冷凝是同一機制的兩個方面,即氣液質量傳遞。雖然蒸發(fā)涉及從液滴到氣相的凈質量傳遞,但冷凝是從氣相到液滴相的凈質量傳遞。蒸發(fā)(或冷凝)將使液滴收縮(或生長),但不會改變液滴的數(shù)量。

448、在這種可能因聚結現(xiàn)象而更加復雜化的情境下,冷卻的溫度和速率在確定系統(tǒng)如何響應方面起著關鍵作用。一般來講,不同的冷卻速率可導致與液相(液滴)形成有關的顯著不同的時間行為,因為成核過程通常是非線性的。在不希望受理論束縛的情況下,假設冷卻可導致液滴數(shù)量濃度的快速增加,隨后是這種生長的強烈、短暫的增加(成核爆發(fā))。這種成核爆發(fā)在較低溫度下似乎更為顯著。此外,似乎更高的冷卻速率可能有利于更早開始成核。相比之下,冷卻速率的降低似乎對氣溶膠液滴最終達到的最終尺寸具有有利的影響。

449、因此,外部空氣經(jīng)由通風區(qū)進入中空管狀元件所引起的快速冷卻可有利地用于促進氣溶膠液滴的成核和生長。然而,同時,外部空氣進入中空管狀元件具有稀釋遞送給消費者的氣溶膠流的直接缺點。

450、本發(fā)明人已驚訝地發(fā)現(xiàn),由將通風空氣引入制品中引起的快速冷卻所促進的增強成核的有利效應如何能夠顯著抵消不太期望的稀釋效應。因而,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氣溶膠生成制品一致地實現(xiàn)令人滿意的氣溶膠遞送值。

451、本發(fā)明人還驚奇地發(fā)現(xiàn),當通風水平在上述范圍內時,有利地最小化對氣溶膠的稀釋效應(其可通過特別是測量包括在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氣溶膠形成劑(例如甘油)的遞送效果來評估)。

452、因為通風中空管狀元件基本上不影響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體rtd,因此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氣溶膠生成制品中,通過調整氣溶膠生成基質的長度和密度,或形成下游區(qū)段的一部分(諸如例如過濾器元件)的過濾材料的任何節(jié)段的長度和任選的長度和密度,或設置在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上游的過濾材料的節(jié)段的長度和密度,可有利地微調制品的總體rtd。因此,具有預定rtd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可一致并且高精度地制造,使得即使在存在通風的情況下也可為消費者提供令人滿意的rtd水平。

453、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4毫米、或至少6毫米、或至少8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9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10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11毫米。

454、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21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19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17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15毫米。

455、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4毫米至21毫米、7毫米至21毫米、10毫米至21毫米或11毫米至21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8毫米至19毫米、9毫米至19毫米、或10毫米至19毫米、或11毫米至19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8毫米至17毫米、9毫米至17毫米、10毫米至17毫米或11毫米至17毫米。

456、將通風區(qū)定位在距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在上述范圍內的距離處具有的益處在于通常確保在使用期間,當氣溶膠生成制品插入加熱裝置中時,通風區(qū)剛好在加熱裝置的外部,同時降低通風區(qū)被用戶的嘴唇或手無意中遮擋的風險。另外,已發(fā)現(xiàn)將通風區(qū)定位在距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在上述范圍內的距離處可有利地增強成核和氣溶膠形成和遞送。

457、通風區(qū)與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3毫米。通風區(qū)與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5毫米。通風區(qū)與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7毫米。

458、通風區(qū)與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14毫米。通風區(qū)與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12毫米。通風區(qū)與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10毫米。

459、通風區(qū)與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3毫米至14毫米、5毫米至14毫米或7毫米至14毫米。通風區(qū)與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3毫米至12毫米、5毫米至12毫米或7毫米至12毫米。通風區(qū)與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3毫米至10毫米、5毫米至10毫米或7毫米至10毫米。

460、將通風區(qū)定位在距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在上述范圍內的距離處具有的益處在于通常確保在使用期間,當氣溶膠生成制品插入加熱裝置中時,通風區(qū)剛好在加熱裝置的外部,同時降低通風區(qū)被用戶的嘴唇或手無意中遮擋的風險。另外,已發(fā)現(xiàn)將通風區(qū)定位在距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在上述范圍內的距離處可有利地導致相對更均勻的氣溶膠的形成和遞送。

461、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10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12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至少15毫米。

462、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21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19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小于或等于17毫米。

463、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10毫米至21毫米、12毫米至21毫米或15毫米至21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10毫米至19毫米、12毫米至19毫米或15毫米至19毫米。通風區(qū)與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之間的距離可為10毫米至17毫米、12毫米至17毫米或15毫米至17毫米。

464、將通風區(qū)定位在距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在上述范圍內的距離處具有的益處在于通常確保在使用期間,當氣溶膠生成制品部分地接收在加熱裝置內時,在加熱裝置的外部延伸的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一部分足夠長,以便消費者舒適地將制品保持在其嘴唇之間,同時降低通風區(qū)被用戶的嘴唇或手無意中遮擋的風險。同時,證據(jù)表明,如果延伸到加熱裝置外部的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一部分的長度較大,則無意中并且非期望地彎曲氣溶膠生成制品可能變得容易,并且這可能損害氣溶膠的遞送或大體上影響氣溶膠生成制品的預期用途。

465、如本公開中所論述,下游區(qū)段的支承元件可包括中空管狀元件。此中空管狀元件可稱為下游中空管狀元件或中空管狀下游元件。根據(jù)本公開,下游區(qū)段可包括單個中空管狀元件。換句話說,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區(qū)段可包括僅一個中空管狀元件。

466、如本公開中所論述,上游區(qū)段或上游元件還可包括中空管狀元件。此中空管狀元件可稱為上游中空管狀元件或中空管狀上游元件。根據(jù)本公開,上游區(qū)段可包括單個中空管狀元件。換句話說,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區(qū)段可包括僅一個中空管狀元件。

467、中空管狀下游元件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中空管狀下游元件的上游端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中空管狀下游元件的下游端可限定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

468、中空管狀上游元件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中空管狀上游元件的下游端可鄰接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中空管狀上游元件的上游端可限定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

469、如整個本公開中所用,術語“中空管狀元件”表示大體上細長的元件,該大體上細長的元件沿其縱向軸線限定管腔或氣流通路。上游區(qū)段、下游區(qū)段或者兩者可包括中空管狀元件。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對“中空管狀元件”的一般引用可以既指上游區(qū)段的中空管狀元件,又指支承元件的中空管狀元件或下游區(qū)段的中空管狀元件。

470、特別地,術語“管狀”或“中空管狀”可在下文中用于提及具有基本上圓柱形的截面并且限定至少一個氣流導管的管狀元件或中空管狀元件,該氣流導管基本上在管狀元件的上游端與管狀元件的下游端之間建立不間斷的流體連通。然而,應當理解,管狀元件的替代幾何形狀(例如,替代截面形狀)可以是可能的。中空管狀元件是具有限定長度和厚度的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單個分立元件。中空管狀元件的腔可具有在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的面積。

471、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或上游端的端壁。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或上游端的端壁部分。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端的上游端壁部分。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的下游端壁部分。

472、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在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開口提供從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到中空管狀元件的腔中的流體連通。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在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或端壁部分處的開口。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在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端處的上游開口。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在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壁處的下游開口。換句話說,開口可以穿過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壁限定。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在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端壁處的上游開口。換句話說,開口可以穿過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端壁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表示通向腔的進口或入口,所述腔限定在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端與下游端之間。

473、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可以是帶凸緣的。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或上游端的帶凸緣端部部分。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端的帶凸緣端部部分。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的帶凸緣端部部分。帶凸緣端部部分可以形成或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或端壁部分。此端壁或端壁部分可以界定腔與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之間的開口。換句話說,開口可以穿過端壁或端壁部分限定。

474、中空管狀元件的帶凸緣端部可以由中空管狀元件的折疊端部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可以折疊。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或上游端的折疊端部部分。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端的折疊端部部分。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的折疊端部部分。折疊端部部分可以形成或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或端壁部分。此端壁或端壁部分可以界定腔與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之間的開口。換句話說,開口可以穿過端壁或端壁部分限定。

475、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或端壁部分可有效地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封閉端。例如,中空管狀元件的帶凸緣端部或折疊端部可以限定中空管狀元件的封閉端。限定在中空管狀元件的帶凸緣或折疊端部處的凸緣優(yōu)選地朝向中空管狀元件的中心縱向軸線向內延伸。

476、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上游開口、下游開口或兩者。每個開口提供通向限定在中空管狀元件內的空氣通路或腔的入口。中空管狀元件的每個端部可包括僅一個開口。換句話說,中空管狀元件的下游端可包括僅一個開口,并且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端可包括僅一個開口。

477、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優(yōu)選地沿其長度基本上一致。換句話說,中空管狀元件在其帶凸緣端部處的外部直徑可對應于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當在其端部處測量時,中空管狀元件的帶凸緣或折疊端部優(yōu)選地不修改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

478、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管狀本體,該管狀本體限定從管狀本體的第一端延伸到管狀本體的第二端的腔。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第一端部部分,所述第一端部部分在管狀本體的第一端處形成端壁,所述第一端壁界定用于腔與第二管狀元件的外部之間的氣流的開口。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第二端部部分,所述第二端部部分在管狀本體的第二端處形成端壁,所述第二端壁界定用于腔與第二管狀元件的外部之間的氣流的另一開口。

479、端壁可以部分地延伸到管狀本體的腔中并且與管狀本體的內表面形成小于或等于90度的角度,與管狀本體的內表面形成小于或等于80度的角度,或與管狀本體的內表面形成小于或等于70度的角度。這可以通過確保在中空管狀元件的制造期間向中空管狀元件施加折疊力,使得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部分的至少一部分被推入管狀本體的腔中來實現(xiàn)。這種布置可有利地增加在已制造中空管狀元件之后端壁相對于管狀本體保持靜止的可能性。特別地,這種布置可幫助克服形成中空管狀元件的材料中的任何自然彈性,使得中空管狀元件的折疊或帶凸緣端部部分在制造之后不太可能朝其折疊前的狀態(tài)恢復。

480、由端壁界定的開口可能是端壁中的唯一開口。開口可設置在中空管狀元件的大體上徑向中心位置。端壁可為大體上環(huán)形的。

481、端壁可從中空管狀元件上的折疊點并且朝向中空管狀元件的徑向中心位置延伸。折疊點可大體上對應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管狀本體的第一端。

482、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腔可沿其長度具有恒定的截面。也就是說,優(yōu)選地,腔在管狀本體的第一縱向位置處的截面與腔在管狀本體的第二和另外縱向位置處的截面相同。因此,腔的面積可沿管狀本體的長度恒定。然而,如果腔可沿其長度不具有恒定的截面(例如,因為中空管狀本體的內表面沿中空管狀本體的長度漸縮),則在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的測量的腔的面積被認為是腔沿管狀本體的長度的最小此面積。

483、中空管狀元件的管狀本體提供不受限制的流動通道。這意味著中空管狀元件的管狀本體部分提供可忽略的抽吸阻力(rtd)水平。因此,流動通道應不含將阻礙空氣在縱向方向上流動的任何部件。流動通道基本上是空的。在這種情況下,中空管狀元件的管狀本體限定空腔。

484、本公開的管狀元件提供用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改進的部件。通過從限定腔(所述腔從管狀本體的第一端延伸到管狀本體的第二端)的管狀本體形成中空管狀元件,相對大比例的中空管狀元件可為空的并且允許不受阻礙的氣流。在中空管狀元件設置在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的情況下,這可幫助改進氣溶膠的冷卻和成核。此外,這樣的配置還可幫助最小化從氣溶膠生成基質釋放的任何化合物的過濾,特別是當與現(xiàn)有技術的中空醋酸酯管相比時。

485、通過向中空管狀元件提供在管狀本體的端部處形成端壁的折疊或帶凸緣端部部分,中空管狀元件可以配置成通過配置端壁的大小和形狀而具有期望的rtd。特別地,中空管狀元件及其端壁或每個端壁可高效并且高速地制造,具有令人滿意的rtd和從一個制品到另一個制品的低rtd可變性。此外,中空管狀元件及其端壁的配置意味著該rtd可局限在中空管狀元件的特定縱向位置處,而不是沿中空管狀元件的長度連續(xù)分布。

486、在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基質的情況下,端壁可提供可限制氣溶膠生成基質的移動的屏障。這種布置還可有利地使空氣和氣溶膠中的一者或兩者能夠流過開口進入腔中。中空管狀元件的構造還可更好地適合于承受由加熱葉片或感受器元件生成的溫度。

487、通過提供具有本公開中關于絕對值或參考管狀本體的腔的面積、管狀本體的腔的直徑和管狀本體的外徑或外部直徑中的一個或多個所限定的大小的端壁的開口,中空管狀元件的rtd可精確地調整到期望值。此外,在中空管狀元件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的情況下,這種大小的開口的選擇可幫助配制具有期望性質(諸如期望高水平的氣溶膠成分,所述氣溶膠成分包括尼古丁和甘油中的一者或兩者)的氣溶膠。

488、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和中空管狀元件可鄰近于彼此并且彼此接觸。例如,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可以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并且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接觸。

489、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和中空管狀元件可以鄰近于彼此但不彼此接觸,因為小的空白空間間隙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縱向方向上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與中空管狀元件分開。例如,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可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基質但不與氣溶膠生成基質接觸。間隙可為2毫米或更小。間隙可為1毫米或更小。

490、如上文所論述,上游元件可包括或可以是中空管狀元件。因此,中空管狀元件可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在此類實施例中,中空管狀元件可稱為上游中空管狀元件。

491、如上文所論述,下游元件可包括或可以是中空管狀元件。因此,中空管狀元件可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在此類實施例中,中空管狀元件可稱為下游中空管狀元件。

492、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包括兩個中空管狀元件,一個是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的下游中空管狀元件,并且另一個是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的上游中空管狀元件。下游管狀元件和上游管狀元件可各自具有上文或下文關于本公開的中空管狀元件描述的任意特征或特征組合。

493、例如,中空管狀元件可以是下游中空管狀元件,其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其中下游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氣溶膠生成制品還可包括上游中空管狀元件。上游中空管狀元件可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上游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可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上游端。因此,包括氣溶膠生成基質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夾在上游中空管狀元件與下游中空管狀元件之間,其中每個管狀元件具有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或下游端相鄰或鄰接的相應端壁。

494、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可包括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或直徑)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20。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15。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10。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7.5。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5。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2.5。中空管狀元件的這樣的開口可以指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開口、下游開口或兩個開口。

495、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或直徑)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1。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2。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5。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1。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2。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3。中空管狀元件的這樣的開口可以指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開口、下游開口或兩個開口。

496、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或直徑)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1與20之間、0.1與15之間、0.1與10之間、0.1與7.5之間、0.1與5之間或0.1與2.5之間。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2與20之間、0.2與15之間、0.2與10之間、0.2與7.5之間、0.2與5之間或0.2與2.5之間。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5與20之間、0.5與15之間、0.5與10之間、0.5與7.5之間、0.5與5之間或0.5與2.5之間。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1與20之間、1與15之間、1與10之間、1與7.5之間、1與5之間或1與2.5之間。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2與20之間、2與15之間、2與10之間、2與7.5之間、2與5之間或2與2.5之間。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在3與20之間、3與15之間、3與10之間、3與7.5之間或3與5之間。中空管狀元件的這樣的開口可以指中空管狀元件的上游開口、下游開口或兩個開口。

497、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或直徑)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20。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15。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10。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7.5。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5。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2.5。上游元件的這樣的開口可以指上游元件的上游開口、下游開口或兩個開口。如本文中所述,上游元件可包括中空管狀元件。

498、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或直徑)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1。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2。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5。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1。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2。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3。上游元件的這樣的開口可以指上游元件的上游開口、下游開口或兩個開口。如本文中所述,上游元件可包括中空管狀元件。

499、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或直徑)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1與20之間、0.1與15之間、0.1與10之間、0.1與7.5之間、0.1與5之間或0.1與2.5之間。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2與20之間、0.2與15之間、0.2與10之間、0.2與7.5之間、0.2與5之間或0.2與2.5之間。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5與20之間、0.5與15之間、0.5與10之間、0.5與7.5之間、0.5與5之間或0.5與2.5之間。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1與20之間、1與15之間、1與10之間、1與7.5之間、1與5之間或1與2.5之間。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2與20之間、2與15之間、2與10之間、2與7.5之間、2與5之間或2與2.5之間。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在3與20之間、3與15之間、3與10之間、3與7.5之間或3與5之間。上游元件的這樣的開口可以指上游元件的上游開口、下游開口或兩個開口。如本文中所述,上游元件可包括中空管狀元件。

500、已發(fā)現(xiàn)上述比率降低了任何移位的氣溶膠生成材料從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向上游朝向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上游端遷移的風險。此類比率可以確保開口相對于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平均大小足夠小,以便阻礙氣溶膠生成材料的所述遷移。盡管開口可以足夠大以供股適合穿過,但是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內的股之間的內部裝填摩擦和其他股的阻擋也可以在防止此遷移方面起作用。然而,這種比率可以確保開口相對于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平均大小足夠小,以便阻礙和減少氣溶膠生成材料的所述遷移,同時保持整個制品的可接受的抽吸阻力(rtd)。此外,股大體上具有基本上大于其平均寬度的平均長度。可能突出穿過開口的任何股仍然需要相對困難地行進相當于其平均長度的距離,以便成功地向上游遷移。

501、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或直徑)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20。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15。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10。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7.5。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5。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小于或等于2.5。支承元件的這樣的開口可以指支承元件的上游開口、下游開口或兩個開口。如本文中所述,支承元件可包括中空管狀元件。

502、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或直徑)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1。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2。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0.5。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1。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2。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為至少3。支承元件的這樣的開口可以指支承元件的上游開口、下游開口或兩個開口。如本文中所述,支承元件可包括中空管狀元件。

503、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或直徑)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1與20之間、0.1與15之間、0.1與10之間、0.1與7.5之間、0.1與5之間或0.1與2.5之間。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2與20之間、0.2與15之間、0.2與10之間、0.2與7.5之間、0.2與5之間或0.2與2.5之間。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0.5與20之間、0.5與15之間、0.5與10之間、0.5與7.5之間、0.5與5之間或0.5與2.5之間。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1與20之間、1與15之間、1與10之間、1與7.5之間、1與5之間或1與2.5之間。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2與20之間、2與15之間、2與10之間、2與7.5之間、2與5之間或2與2.5之間。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可以在3與20之間、3與15之間、3與10之間、3與7.5之間或3與5之間。支承元件的這樣的開口可以指支承元件的上游開口、下游開口或兩個開口。如本文中所述,支承元件可包括中空管狀元件。

504、已發(fā)現(xiàn)上述比率降低了任何移位的氣溶膠生成材料從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向下游朝向氣溶膠生成制品的下游端或口端遷移的風險。此類比率可以確保開口相對于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平均大小足夠小,以便阻礙氣溶膠生成材料的所述遷移。盡管開口可以足夠大以供股適合穿過,但是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內的股之間的內部裝填摩擦和其他股的阻擋也可以在防止此遷移方面起作用。然而,這種比率可以確保開口相對于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平均大小足夠小,以便阻礙和減少氣溶膠生成材料的所述遷移,同時保持整個制品的可接受的抽吸阻力(rtd)。此外,股大體上具有基本上大于其平均寬度的平均長度??赡芡怀龃┻^開口的任何股仍然需要相對困難地行進相當于其平均長度的距離,以便成功地向下游遷移。

505、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可具有的面積是腔的截面面積的0.6%至60%。中空管狀元件的開口可具有的面積是腔的截面面積的1.5%至21%。

506、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面積是腔的面積的至少0.6%。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開口可具有的面積是腔的面積的至少1.5%。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開口可具有的面積是腔的面積的至少2.5%。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開口可具有的面積是腔的面積的至少4%。

507、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面積小于或等于腔的面積的60%。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開口可具有的面積小于或等于腔的面積的21%。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開口可具有的面積小于或等于腔的面積的10%。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開口可具有的面積小于或等于腔的面積的9.5%。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開口可具有的面積小于或等于腔的面積的7%。

508、中空管狀元件可具有限定腔的內徑。因此,中空管狀元件的內徑可以稱為腔的直徑。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腔的直徑的8%至77%。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腔的直徑的12%至46%。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腔的直徑的15%至30%。

509、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腔的直徑的至少8%。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腔的直徑的至少12%。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腔的直徑的至少15%。

510、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小于或等于腔的直徑的77%。開口可具有的直徑小于或等于腔的直徑的50%。開口可具有的直徑小于或等于腔的直徑的46%。開口可具有的直徑小于或等于腔的直徑的30%。開口可具有的直徑小于或等于腔的直徑的25%。

511、中空管狀元件可具有外部直徑。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7%至70%。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11%至45%。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13%至27%。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27%至42%。

512、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至少7%。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至少10%。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至少11%。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是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至少13%。

513、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小于或等于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70%。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小于或等于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45%。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小于或等于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42%。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小于或等于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30%。中空管狀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具有的直徑小于或等于中空管狀元件的外部直徑的27%。

514、該開口可具有0.5毫米至5毫米的直徑。該開口可具有0.8毫米至3毫米的直徑。該開口可具有1毫米至2毫米的直徑。該開口可具有1.5毫米至2.5毫米的直徑。該開口可具有0.5毫米至5毫米的直徑。

515、該開口可具有至少0.5毫米的直徑。該開口可具有至少0.8毫米的直徑。該開口可具有至少1毫米的直徑。該開口可具有至少1.5毫米的直徑。該開口可具有至少2毫米的直徑。

516、該開口可具有小于或等于5毫米的直徑。該開口可具有小于或等于4毫米的直徑。該開口可具有小于或等于3毫米的直徑。該開口可具有小于或等于2.5毫米的直徑。

517、當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腔可沿其長度具有恒定的截面。也就是說,優(yōu)選地,腔在中空管狀元件的第一縱向位置處的截面與腔在中空管狀元件的第二和另外縱向位置處的截面相同。因此,腔的面積可以沿中空管狀元件的長度恒定。然而,如果腔可沿其長度不具有恒定的截面(例如,因為中空管狀元件的內表面沿中空管狀元件的長度漸縮),則在垂直于中空管狀元件的縱向方向測量時的測量的腔的面積被認為是腔沿中空管狀元件的長度的最小此面積。

518、中空管狀元件提供不受限制的流動通道。這意味著中空管狀元件的管狀本體部分提供可忽略的抽吸阻力(rtd)水平。因此,流動通道應不含將阻礙空氣在縱向方向上流動的任何部件。流動通道基本上是空的。在這種情況下,中空管狀元件的管狀本體可以限定空腔。

519、本公開的中空管狀元件可提供用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改進的部件。通過從限定腔(所述腔從管狀本體的第一端延伸到管狀本體的第二端)的管狀本體形成中空管狀元件,相對大比例的中空管狀元件可為空的并且允許不受阻礙的氣流。在中空管狀元件在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的情況下,這可幫助改進氣溶膠的冷卻和成核。此外,這樣的配置還可幫助最小化從氣溶膠生成基質釋放的任何化合物的過濾,特別是當與現(xiàn)有技術的中空醋酸酯管相比時。

520、通過向中空管狀元件提供形成端壁的折疊或帶凸緣端部部分,中空管狀元件可以配置成通過配置端壁的大小和形狀而具有期望的rtd。特別地,中空管狀元件及其端壁可高效并且高速地制造,具有令人滿意的rtd和從一個制品到另一個制品的低rtd可變性。此外,中空管狀元件及其端壁的配置意味著該rtd可局限在中空管狀元件的特定縱向位置處,而不是沿中空管狀元件的長度連續(xù)分布。

521、在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基質的情況下,端壁可提供可限制氣溶膠生成基質的移動的屏障。這種布置還可有利地使空氣和氣溶膠中的一者或兩者能夠流過開口進入腔中。中空管狀元件的構造還可更好地適合于承受由加熱葉片或感受器元件生成的溫度。

522、通過提供具有上文關于絕對值或參考管狀本體的腔的面積、管狀本體的腔的直徑和管狀本體的外徑或外部直徑中的一個或多個所限定的大小的端壁的開口,中空管狀元件的rtd可精確地調整到期望值,同時降低氣溶膠生成基質材料遷移的風險。此外,在中空管狀元件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的情況下,這種大小的開口的選擇可幫助配制具有期望性質(諸如期望高水平的氣溶膠成分,所述氣溶膠成分包括尼古丁和甘油中的一者或兩者)的氣溶膠。

523、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和中空管狀元件可鄰近于彼此并且彼此接觸。例如,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可以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并且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接觸。

524、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和中空管狀元件可以鄰近于彼此但不彼此接觸,因為小的空白空間間隙在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縱向方向上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與中空管狀元件分開。例如,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可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基質但不與氣溶膠生成基質接觸。間隙可為2毫米或更小。間隙可為1毫米或更小。

525、如上文所論述,上游元件可包括或可以是中空管狀元件。因此,中空管狀元件可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在此類實施例中,中空管狀元件可稱為上游中空管狀元件。

526、如上文所論述,下游元件可包括或可以是中空管狀元件。因此,中空管狀元件可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在此類實施例中,中空管狀元件可稱為下游中空管狀元件。

527、氣溶膠生成制品可包括兩個中空管狀元件,一個是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的下游中空管狀元件,并且另一個是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的上游中空管狀元件。下游管狀元件和上游管狀元件可各自具有上文或下文關于本公開的中空管狀元件描述的任意特征或特征組合。

528、例如,中空管狀元件可以是下游中空管狀元件,其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其中下游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下游端。氣溶膠生成制品還可包括上游中空管狀元件。上游中空管狀元件可定位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上游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可鄰近于氣溶膠生成基質的上游端。因此,包括氣溶膠生成基質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可夾在上游中空管狀元件與下游中空管狀元件之間,其中每個管狀元件具有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或下游端相鄰或鄰接的相應端壁。

529、形成端壁的中空管狀元件的至少第一部分可以是基本上空氣不可透過的。換句話說,端壁可以是基本上無孔的。端壁可以不包括任何穿孔。形成端壁的材料可具有小于或等于2000coresta單位的孔隙度。形成端壁的材料可具有小于或等于1000coresta單位的孔隙度。形成端壁的材料可具有小于或等于500coresta單位的孔隙度。

530、中空管狀元件的管狀本體是基本上空氣不可透過的。管狀本體可以是基本上無孔的。管狀本體可不包括任何穿孔。形成管狀本體的材料可具有小于或等于2000coresta單位的孔隙度。形成管狀本體的材料可具有小于或等于1000coresta單位的孔隙度。形成管狀本體的材料可具有小于或等于500coresta單位的孔隙度。

531、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在氣溶膠生成基質內包括感受器元件的情況下,第一壁中的開口可大體上與感受器元件的徑向位置對準。這可有利地幫助保持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與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感受器之間的距離。保持這樣的距離可幫助減輕感受器元件對中空管狀元件的端壁的任何非期望的加熱。

532、中空管狀元件可具有大致等于氣溶膠生成制品的外徑或外部直徑的外徑或外部直徑。在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形成為條的情況下,中空管狀元件可具有大致等于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外徑或外部直徑的外徑或外部直徑。

533、中空管狀元件可具有在6毫米與10毫米之間、例如7毫米與9毫米之間或7.5毫米與8.5毫米之間的外部直徑。中空管狀元件可具有7.8毫米的外部直徑。

534、中空管狀元件或其管狀本體可具有至少5.5毫米的等效內徑。中空管狀元件或其管狀本體可具有至少6毫米的等效內徑。中空管狀元件或其管狀本體可具有至少7毫米的等效內徑。術語“等效內徑”在本文中用于表示具有由中空管狀元件內部限定的氣流導管的截面的相同表面積的圓的直徑。氣流導管的截面可具有任何合適的形狀。然而,正如上面簡要描述的,圓形截面是優(yōu)選的,也就是說,中空管狀元件或其管狀本體實際上是圓柱形管。在該情況下,中空管狀元件或其管狀本體的等效內徑實際上與圓柱形管的內徑一致。

535、中空管狀元件或其管狀本體的等效內徑可小于或等于10毫米。中空管狀元件或其管狀本體的等效內徑小于或等于9.5毫米、或小于或等于9毫米。

536、中空管狀元件可具有至少0.1毫米或至少0.2毫米的壁厚。

537、中空管狀元件或其管狀本體可具有小于或等于1.5毫米、或小于或等于1.25毫米的壁厚。中空管狀元件或其管狀本體可具有小于或等于1毫米的壁厚。

538、因此,中空管狀元件或其管狀本體可具有在0.1毫米與1.5毫米之間、或0.2毫米與1.25毫米之間或0.5毫米與1毫米之間的壁厚。

539、提供具有這種壁厚的中空管狀元件或其管狀本體可幫助提高管狀元件的抗塌陷或變形能力,同時仍使得端壁能夠由中空管狀元件的折疊或帶凸緣端部部分形成。

540、中空管狀元件的大小可以相當于本公開中描述的上游元件或支承元件。

541、中空管狀元件的rtd可以在0毫米h2o(約0pa)至20毫米h2o(約100pa)之間、或在0毫米h2o(約0pa)至10毫米h2o(約100pa)之間。

542、中空管狀元件可以由紙材料(諸如紙、紙板或卡紙板)形成。中空管狀元件可由多個重疊的紙層(諸如多個平行卷繞的紙層或多個螺旋卷繞的紙層)形成。由多個重疊的紙層形成中空管狀元件可幫助改進管狀元件的抗塌陷或變形能力,同時仍使得端壁能夠由中空管狀元件的折疊或帶凸緣端部部分形成。

543、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至少兩個紙層。中空管狀元件可包括少于十一個紙層。

544、在中空管狀元件由紙材料形成的情況下,紙材料可具有至少90克/平方米的基重。紙材料可具有小于或等于300克/平方米的基重。紙材料可具有100至200克/平方米的基重。提供具有這種壁基重的中空管狀元件可幫助改善管狀元件的抗塌陷或變形能力,同時仍使得端壁能夠由中空管狀元件的折疊或帶凸緣端部部分形成。

545、氣溶膠生成裝置可為手持式氣溶膠生成裝置。

546、氣溶膠生成裝置可為電操作的氣溶膠生成裝置。

547、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電源和控制電子器件。

548、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電池和控制電子器件。

549、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限定裝置腔的殼體。

550、裝置腔可以構造成接收氣溶膠生成制品的至少一部分。

551、裝置腔可以構造成至少接收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

552、裝置腔可以是基本上圓柱形的。

553、裝置腔可具有基本上圓形的截面。

554、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加熱元件。

555、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外部加熱元件。

556、外部加熱元件可以圍繞裝置腔的周邊定位。

557、外部加熱元件可以是電阻加熱元件。

558、外部加熱元件可以是感受器元件。

559、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用于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內部加熱元件。

560、內部加熱元件可具有尖端,以便于將內部加熱元件插入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

561、內部加熱元件可以位于裝置腔內。

562、內部加熱元件可以基本上縱向地布置在裝置腔內。也就是說,內部加熱元件的縱向軸線可以大致平行于裝置腔的縱向軸線。

563、內部加熱元件可以居中布置在裝置腔內。內部加熱元件可沿裝置腔的縱向軸線延伸。

564、內部加熱元件可以是電阻加熱元件。

565、內部加熱元件可以是感受器元件。

566、氣溶膠生成裝置可包括感應元件。

567、感應元件可包括一個或多個感應線圈。

568、感應元件可以圍繞裝置腔的周邊定位。

569、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可包括:可消耗的氣溶膠生成制品;以及可重復使用的氣溶膠生成裝置。

570、下文提供了非限制性實例的非詳盡列表。這些實例的任何一個或多個特征可以與本文所述的另一實例、實施例或方面的任何一個或多個特征組合。

571、ex1.一種氣溶膠生成制品,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包括:氣溶膠生成區(qū)段,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包括:氣溶膠生成基質,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

572、ex2.根據(jù)實例ex1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包括:細長內部加熱元件,所述細長內部加熱元件位于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內,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熱接觸。

573、ex3.根據(jù)實例ex2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在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之間延伸。

574、ex4.一種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所述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包括:氣溶膠生成制品;以及氣溶膠生成裝置,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包括:氣溶膠生成區(qū)段,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包括:氣溶膠生成基質,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包括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

575、ex5.根據(jù)實例ex4的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裝置包括:用于插入到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氣溶膠生成基質中的細長內部加熱元件。

576、ex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至少100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577、ex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至少150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578、ex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至少200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579、ex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至少250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580、ex1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至少275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581、ex1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小于或等于700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582、ex1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小于或等于650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583、ex1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小于或等于600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584、ex1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小于或等于550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585、ex1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小于或等于500毫克/立方厘米的密度。

586、ex1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至少120毫克的質量。

587、ex1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至少130毫克的質量。

588、ex1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至少140毫克的質量。

589、ex1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至少150毫克的質量。

590、ex2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至少160毫克的質量。

591、ex2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小于或等于340毫克的質量。

592、ex2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小于或等于310毫克的質量。

593、ex2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小于或等于280毫克的質量。

594、ex2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小于或等于250毫克的質量。

595、ex2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具有小于或等于220毫克的質量。

596、ex2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是煙草切絲填料。

597、ex2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包括:熱傳遞增強元件,所述熱傳遞增強元件位于所述氣溶膠生成基質內,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熱接觸。

598、ex2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0.5毫米的平均長度。

599、ex2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1毫米的平均長度。

600、ex3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2毫米的平均長度。

601、ex3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5毫米的平均長度。

602、ex3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80毫米的平均長度。

603、ex3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50毫米的平均長度。

604、ex3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30毫米的平均長度。

605、ex3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25毫米的平均長度。

606、ex3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20毫米的平均長度。

607、ex3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15毫米的平均長度。

608、ex3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0.1毫米的平均寬度。

609、ex3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0.3毫米的平均寬度。

610、ex4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0.4毫米的平均寬度。

611、ex4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0.5毫米的平均寬度。

612、ex4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0.6毫米的平均寬度。

613、ex4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5毫米的平均寬度。

614、ex4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2毫米的平均寬度。

615、ex4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1.5毫米的平均寬度。

616、ex4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1.2毫米的平均寬度。

617、ex4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0.9毫米的平均寬度。

618、ex4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0.1毫米的平均厚度。

619、ex4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0.15毫米的平均厚度。

620、ex5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0.18毫米的平均厚度。

621、ex5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至少0.2毫米的平均厚度。

622、ex5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2毫米的平均厚度。

623、ex5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1毫米的平均厚度。

624、ex5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0.6毫米的平均厚度。

625、ex5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具有小于或等于0.3毫米的平均厚度。

626、ex5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至少1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

627、ex5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至少5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

628、ex5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至少10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

629、ex5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至少15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

630、ex6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小于或等于30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

631、ex6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小于或等于25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

632、ex6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小于或等于20重量%的氣溶膠形成劑。

633、ex6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至少0.5重量%的尼古丁。

634、ex6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至少1.0重量%的尼古丁。

635、ex6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至少1.5重量%的尼古丁。

636、ex6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至少2.0重量%的尼古丁。

637、ex6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小于或等于10重量%的尼古丁。

638、ex6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小于或等于8重量%的尼古丁。

639、ex6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小于或等于6重量%的尼古丁。

640、ex7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包含小于或等于4重量%的尼古丁。

641、ex7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是感受器元件。

642、ex7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至少4毫米的長度。

643、ex7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至少6毫米的長度。

644、ex7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至少8毫米的長度。

645、ex7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至少10毫米的長度。

646、ex7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45毫米的長度。

647、ex7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35毫米的長度。

648、ex7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25毫米的長度。

649、ex7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15毫米的長度。

650、ex8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至少0.5毫米的寬度。

651、ex8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至少1毫米的寬度。

652、ex8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至少1.5毫米的寬度。

653、ex8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至少2毫米的寬度。

654、ex8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至少2.5毫米的寬度。

655、ex8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8毫米的寬度。

656、ex8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7毫米的寬度。

657、ex8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6毫米的寬度。

658、ex8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5毫米的寬度。

659、ex8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4.5毫米的寬度。

660、ex9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4毫米的寬度。

661、ex9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3.5毫米的寬度。

662、ex9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具有小于或等于3毫米的寬度。

663、ex9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05。

664、ex9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06。

665、ex9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08。

666、ex9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09。

667、ex9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10。

668、ex9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11。

669、ex9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12。

670、ex10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13。

671、ex10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4。

672、ex10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3。

673、ex10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2。

674、ex10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1.8。

675、ex10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1.6。

676、ex10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1.5。

677、ex10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1.4。

678、ex10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1.3。

679、ex10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為至少0.04。

680、ex11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為至少0.07。

681、ex11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為至少0.10。

682、ex11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為至少0.12。

683、ex11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為至少0.15。

684、ex11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為至少0.20。

685、ex11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為至少0.25。

686、ex11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7。

687、ex11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4。

688、ex11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1。

689、ex11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0.8。

690、ex12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0.7。

691、ex12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0.6。

692、ex12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長度與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0.5。

693、ex12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1。

694、ex12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2。

695、ex12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3。

696、ex12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4。

697、ex12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0.9。

698、ex12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0.8。

699、ex12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0.7。

700、ex130.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0.6。

701、ex131.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為至少0.10。

702、ex132.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為至少0.15。

703、ex13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為至少0.20。

704、ex134.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0.40。

705、ex135.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0.35。

706、ex136.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或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內部加熱元件的長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總長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0.30。

707、ex137.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裝置包括:用于接收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裝置腔。

708、ex138.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裝置包括:感應元件。

709、ex139.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包括位于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的下游區(qū)段。

710、ex140.根據(jù)實例ex139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下游區(qū)段包括鄰接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下游端的支承元件。

711、ex141.根據(jù)實例ex140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包括在所述支承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

712、ex142.根據(jù)實例ex141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1。

713、ex143.根據(jù)實例ex141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5。

714、ex144.根據(jù)實例ex141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為至少1。

715、ex145.根據(jù)實例ex141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為至少3。

716、ex146.根據(jù)實例ex141至ex145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20。

717、ex147.根據(jù)實例ex141至ex145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10。

718、ex148.根據(jù)實例ex141至ex145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7.5。

719、ex149.根據(jù)實例ex141至ex145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5。

720、ex150.根據(jù)實例ex141至ex149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包括中空管狀下游元件,所述中空管狀下游元件具有限定所述中空管狀下游元件的下游端或上游端的端壁,可選地,所述端壁由所述中空管狀下游元件的帶凸緣端部限定。

721、ex151.根據(jù)實例ex141至ex150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開口穿過所述端壁限定。

722、ex152.根據(jù)實例ex141至ex151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的開口位于所述支承元件的上游端處。

723、ex153.根據(jù)實例ex141至ex152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支承元件包括中空管狀下游元件,所述中空管狀下游元件限定沿所述中空管狀下游元件縱向延伸的腔。

724、ex153.根據(jù)任一前述實例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包括位于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的上游區(qū)段。

725、ex154.根據(jù)實例ex153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區(qū)段包括鄰接所述氣溶膠生成區(qū)段的上游端的上游元件。

726、ex155.根據(jù)實例ex154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包括棒元件。

727、ex156.根據(jù)實例ex153或ex154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包括在所述上游元件的端部處的開口,可選地,所述開口限定在所述上游元件的帶凸緣端部處。

728、ex157.根據(jù)實例ex156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1。

729、ex158.根據(jù)實例ex156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為至少0.5。

730、ex159.根據(jù)實例ex156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為至少1。

731、ex160.根據(jù)實例ex156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為至少3。

732、ex161.根據(jù)實例ex156至ex160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20。

733、ex162.根據(jù)實例ex156至ex160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10。

734、ex163.根據(jù)實例ex156至ex160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7.5。

735、ex164.根據(jù)實例ex156至ex160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的開口的寬度與所述氣溶膠生成材料的多個股的平均寬度的比率小于或等于5。

736、ex165.根據(jù)實例ex156至ex164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的開口位于所述上游元件的下游端處。

737、ex166.根據(jù)實例ex153至ex165中任一項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上游元件包括中空管狀上游元件,所述中空管狀上游元件限定沿所述中空管狀上游元件縱向延伸的腔,可選地,所述中空管狀上游元件具有限定所述中空管狀上游元件的端壁的帶凸緣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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