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雜糧混合面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面食加工技術領域,涉及一種以大豆、土豆、紅薯等為主要原料制作的雜糧混合面皮。
背景技術:
近些年雜糧以其低脂、高膳食纖維的優(yōu)越性能愈來愈占據糧食市場,大豆、土豆、紅薯等雜糧都是營養(yǎng)價值很高的綠色保健食品,人們普遍喜愛食用,傳統(tǒng)的食用方法是用于做菜或加工方便小食品,如豆制品、炸土豆片、炸薯條、白薯干、烤白薯等。在我國喜食面食的人居多,尤其是面條、餛飩、餃子等,這類面食通常以小麥面粉制作,除了雜糧面條外,餛飩皮、餃子皮等都不能采用雜糧制作,因為大豆、土豆、紅薯等雜糧的面塑性差,制作餛飩皮、餃子皮會產生皸裂,包裹餡料捏合不上,使得這類雜糧的食用領域很窄。為充分擴大雜糧的食用領域,使更多的人獲取雜糧的營養(yǎng)價值,呈待開發(fā)以大豆、土豆、紅薯等雜糧制作的面皮。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配料簡單,面塑性好,營養(yǎng)價值高的雜糧混合面皮。
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一種雜糧混合面皮,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備而成的大豆泥漿15-50%,其余為粘面粉。它還包括土豆泥5-60%。它還包括紅薯泥5-60%。它還包括紅薯泥5-25%。所述的粘面粉為黃米面粉、江米面粉、高粱面粉。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備而成的大豆泥漿50%、黃米面50%。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備而成的大豆泥漿15%、土豆泥60%、江米面粉25%。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備而成的大豆泥漿20%、紅薯泥60%、高粱面粉20%。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備而成的大豆泥漿25%、土豆泥40%、紅薯泥15%、江米面粉20%。所述的大豆泥漿可以由純大豆粉替代;所述的土豆泥可以由土豆粉替代;所述的紅薯泥可以由紅薯粉替代。
本發(fā)明所具有的積極有益效果1.以大豆、土豆、紅薯雜糧為主,添加粘性糧食粉,富含蛋白質、葉酸、高膳食纖維,營養(yǎng)價值高,具有低脂肪,健腦,通便功效;2.全部采用純糧食制作,不破壞雜糧農作物的營養(yǎng)成分,無鹽鹵、石膏粉等非食品添加劑,對人體無害;3.面皮色澤鮮亮,面塑性好,不皸裂,易于捏合;4.配料簡單,風味獨特,加工簡便,擴大了雜糧的食用領域。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的雜糧混合面皮,是由大豆泥漿、土豆泥、紅薯泥、粘面粉制成,所述的粘面粉選用黃米面粉、江米面粉、高粱面粉。
以下列舉較佳實施例實施例一大豆泥漿50%,黃米面粉50%;實施例二大豆泥漿15%、土豆泥60%、江米面粉25%;實施例三大豆泥漿20%、紅薯泥60%、高粱面粉20%;實施例四大豆泥漿25%、土豆泥40%、紅薯泥15%、江米面粉20%。
所述的大豆泥漿可以由純大豆粉替代;所述的土豆泥可以由土豆粉替代;所述的紅薯泥可以由紅薯粉替代。
本發(fā)明雜糧混合面皮的制作方法包括制備泥料、泥料配比、面皮原料配比、壓制面皮、包裝等工藝步驟,其中;一.制備泥料選用天然有色雜糧黃豆、土豆、紅薯為原料,將優(yōu)質新鮮黃豆水發(fā)、煮熟或蒸熟,按傳統(tǒng)制作豆腐的方法將黃豆研磨成大豆泥漿備用;將精選的優(yōu)質新鮮土豆清洗、去皮、蒸煮至完全熟透,壓碎搗成土豆泥備用;將精選的優(yōu)質新鮮紅薯清洗、蒸熟后去皮,攪拌成紅薯泥備用;二.泥料配比以大豆泥漿、土豆泥、紅薯泥為主要原料,添加適量粘面粉,如粘性好的黃米面、江米面、高粱面、糯米面、谷朊粉或淀粉等;所述的大豆泥漿、土豆泥、紅薯泥為自身的天然顏色黃、白、紅,粘面粉的顏色與之相匹配,即大豆泥漿在原料中占主要成份時呈黃色可添加黃米面;土豆泥在原料中占主要成份時呈白色可添加江米面、紅薯泥在原料中占主要成份時呈黃紅色可添加高粱面;三.面皮原料配比采用同前所述的實施例一至四的四種配比;四.壓制面皮將所述的面皮原料配比一、二、三、四中的配料分別攪拌均勻,當配料較干時,或選用市售純大豆粉、土豆粉、紅薯粉時,可添加適量30-40℃溫開水攪拌均勻,使面皮原料干濕適中,和成面團,常溫下放置30-60分鐘,采用現有壓面機及操作方法將面皮壓制成黃、白、紅色的面條或餛飩皮、餃子皮等;例如按實施例一原料配比制成的面皮為黃色;按實施例二原料配比制成的面皮為白色;按實施例三原料配比制成的面皮為紅色。
五.包裝將壓制成型的面條、餛飩皮、餃子皮直接入保鮮或速凍庫,或分裝于食品專用無毒塑料袋內抽真空封口包裝,放于食品專用箱內或冷凍儲藏。
本發(fā)明適于學校、單位等集體食堂炊事及商場、糧店經營。
權利要求
1.一種雜糧混合面皮,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備而成的大豆泥漿15-50%,其余為粘面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雜糧混合面皮,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土豆泥5-6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雜糧混合面皮,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紅薯泥5-60%。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雜糧混合面皮,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紅薯泥5-25%。
5.根據權利要求1、2、3、4所述的雜糧混合面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粘面粉為黃米面粉、江米面粉、高粱面粉。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雜糧混合面皮,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備而成的大豆泥漿50%、黃米面50%。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雜糧混合面皮,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備而成的大豆泥漿15%、土豆泥60%、江米面粉25%。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雜糧混合面皮,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備而成的大豆泥漿20%、紅薯泥60%、高粱面粉20%。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雜糧混合面皮,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備而成的大豆泥漿25%、土豆泥40%、紅薯泥15%、江米面粉20%。
10.根據權利要求1、2、3、4所述的雜糧混合面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大豆泥漿可以由純大豆粉替代;所述的土豆泥可以由土豆粉替代;所述的紅薯泥可以由紅薯粉替代。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屬于面食加工技術領域,涉及一種以雜糧為原料制作的混合面皮。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備而成的大豆泥漿15-50%,其余為粘面粉。全部采用純糧食制作,無鹽鹵、石膏粉等非食品添加劑,富含蛋白質、葉酸、高膳食纖維,營養(yǎng)價值高,本發(fā)明配料簡單,面塑性好,易于捏合,可制作成面粉、面條、餛飩皮、餃子皮等,風味獨特,擴大了雜糧的食用領域。適于學校、單位集體食堂炊事及商場、糧店經營。
文檔編號A21D2/00GK1554245SQ20031012114
公開日2004年12月15日 申請日期2003年12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12月22日
發(fā)明者佟雙磊, 佟德生, 吳秀珍, 樊娥 申請人:佟雙磊, 佟永強, 吳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