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產(chǎn)生“彩色音樂”的“電子琴鍵盤”調光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用“電子琴鍵盤”控制燈光的顏色、光量、空間分布屬于調光技術領域。
調光技術是指對電光源器件(如白熾燈、熒光燈、金屬鹵化物燈、鈉燈……等),用電子技術進行單燈控制或多燈集中控制以達到調節(jié)照度(照度的“量”的大小、顏色及多燈時各燈照度在空間內(nèi)的分布)為目的的技術。
音樂是賴聽覺感受的,為了描述各自的感受,只好籍助于能共同感受的視覺形象——往往是舞蹈的動作和節(jié)奏。近一個世紀以來,不斷有人提出“彩色音樂”——試圖籍助于光斑的顏色,照度、位置來“客觀”地再現(xiàn)音樂的“音階、音量、和音部”至于音符的長短和節(jié)奏的快慢要“對應”到變光的快慢。(即要求電光源器件的光是按瞬時發(fā)出和熄滅的)這些對應的要求恰恰在現(xiàn)代可以在技術上實現(xiàn)。不過調光工作者和音樂演奏家很難是同一個人,因此“技術上實現(xiàn)”的手段必須適應演奏家的習慣,而彩色光斑在幕布上的位置光亮度等級,多少種顏色則是調光工作者的事。本實用新型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將調光工作者和音樂演奏家的工作結合起來,用電子琴鍵盤進行調光,產(chǎn)生出彩色音樂的效果。
本實用新型發(fā)明的目的可以通過以下措施來達到。用三段電子琴鍵盤即21個白鍵加15個黑鍵來對應音樂的三個音階, 每個白鍵對應一組燈光,每組燈光的組成(燈的數(shù)量,位置和顏色)可以事先任意選定。每個黑鍵對應左右二個白鍵所代表的燈組的和。即黑=左白+右白。當演奏者按白鍵時。白鍵對應的該組燈光發(fā)亮。當定奏者按黑鍵時,則黑鍵對應左右二個白鍵所代表的燈組之和發(fā)亮,抬起時,燈光熄滅。每個音階的照度用一只電位器來控制,三個音階共用三只電位器。
下面將結合附圈與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細述。
圖1為鍵盤連結線路圖。圈中共分為A、B、C三組,對應于三段電子琴鍵盤,即對應音樂的三個音階。將三個電位器R1R2R3相并接,其一端接地,另一端接向穩(wěn)壓電源。這三個電位器的中心抽頭R10R20R30形成了三個相互獨立的可以取出不同電壓的接點,它們分別接向ABC三組控制燈光亮度的單元。每個控制燈光亮度單元有一個公共端,接向R10R20或R30三個接點。另一端有7個輸出端,相對應于1、2、3、4、5、6、7七個音階,通過予選盤(帶有開關)接向7組燈光.我們把這7個輸出端相對于有關的7個音階稱之為①、②、③、④、⑤、⑥、⑦。如圖1所示,這7個輸出端的每一端均串接一個二極管及—個白鍵Kb后接向上述每個相應電位器的中心抽頭R10R20或R30同時①-②之間,②-③之間,④-⑤之間,⑤-⑥之間。⑥-⑦之間,都通過兩個反向串接的二極管相連接。這兩個二板管之間的串接點均通過電子琴的黑鍵Kh也連向上述相應的電位器中心抽頭。這樣電于琴琴鍵通過予選盤可控制每組燈光及其亮度。
電位器為10KΩ,二極管型號1N4001,電壓為-10V.
本實用新型采用電子琴鍵盤方法來產(chǎn)生彩色音樂調光技術,適合演奏者的習慣,可以按作曲者意志任意變化燈光效果,本實用新型電路簡單,結構合理,創(chuàng)造了彩色音樂的特殊效果。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電路圖。-V為直流穩(wěn)壓電源,R1R2R3為電位器,R10R20R30為電位器中心抽頭。BG為整流二極管,Kb為白鍵,Kh為黑鍵,①②③④⑤⑥⑦為七個輸出端接至予選盤。
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外形圖。圖2(a)為正視圖,圖2(b)為側視圖。
權利要求1.一種產(chǎn)生“彩色音樂”的電子琴鍵盤”調光器,由電子琴、予選盤、燈具組成,其特征在于a、電子琴每組接一電位器,各組電位器相并接,其一端接地,另一端接向穩(wěn)壓電源;b.電子琴每組有7個輸出端,7個輸出端通過予選盤接7組燈光,同時7個輸出端的每一端均串接一個二極管及一個白鍵后接電位器中心抽頭,在輸出端①-②之間,②-③之間,④-⑤之間,⑤-⑥之間,⑥-⑦之間都通過兩個反向串接的二極管相連接,這兩個二極管之間的串接點均通過電子琴的黑鍵后接電位器中心抽頭。
專利摘要一種產(chǎn)生“彩色音樂”的“電子琴鍵盤”調光器,屬于調光技術領域。它由電子琴、預選盤、燈具、電位器及二極管組成。電子琴每組接一電位器,各組電位器相并接,其一端接地,另一端接向穩(wěn)壓電源;電子琴每組有7個輸出端,7個輸出端通過預選盤接7組燈光,同時7個輸出端的每一端均串接一個二極管及一個白鍵后接電位器中心抽頭,在輸出端①-②之間,②-③之間,④-⑤之間,⑤-⑥之間,⑥-⑦之間都通過兩個反向串接的二極管相連接,這兩個二極管之間的串接點均通過電子琴的黑鍵后接電位器中心抽頭。本實用新型電路簡單,結構合理,可用于劇場、舞廳等燈光音樂場所。
文檔編號H05B39/04GK2043813SQ8920042
公開日1989年8月30日 申請日期1989年1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1989年1月13日
發(fā)明者曾秋高, 李春英, 于冠京 申請人:北京電視技術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