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空調配件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固線夾。
背景技術:
目前,公開號為CN204388304U的中國專利公開了一種固線結構及柜式空調器,其固線結構包括墊片和固線夾;所述墊片上設置有固定結構,所述固線夾包括凸起部、第一固定端和第二固定端,所述凸起部設置在所述第一固定端和所述第二固定端之間,所述第一固定端通過所述固定結構固定在所述墊片上,所述第二固定端通過螺釘固定在所述墊片上。
但是上述固線結構的兩個固線夾需要通過墊片上的固線結構來進行連接,再通過螺釘穿過固定孔使固線夾固定,兩個固線夾之間的距離較大,所占用空間較多,不利于設備的尺寸的降低。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節(jié)省空間的固線夾。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xiàn)的:一種固線夾,包括至少兩個固線夾本體,其中:全部固線夾本體為一體式結構,任意相鄰兩個所述固線夾本體之間設置有一個連接孔,固線夾本體朝向連接孔一側的外壁設置有防撞凹槽,所述固線夾本體具有不同的孔徑,所述固線夾本體的里側設置有加強筋。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將相鄰的兩個固線夾本體共用一個連接孔,從而通過一個螺釘即可對兩個固線夾本體同時進行固定,節(jié)省空間,同時也減少工人的勞動力成本,將四個螺釘節(jié)省為三個螺釘;防撞凹槽在安裝螺釘時候避免固線夾本體的側壁與螺帽發(fā)生抵觸,同時也可以將連接孔設置的更靠近固線夾本體,結構更加緊湊,占用空間小,加工時所需要的物料也較少;固線夾本體的里側的加強筋可以在螺釘?shù)淖饔孟拢糠智度雽Ь€的橡膠的外殼,加大摩擦,避免導線的滑動。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加強筋與導線接觸一側設置為齒狀。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齒狀的加強筋可以更加牢固的夾持住導線,避免導線的滑動。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連接孔的朝上一側設置有容納釘帽的固定槽。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在固線夾本體受力產生移動的趨勢,連接孔與螺釘?shù)慕佑|位置僅連接孔內的線形接觸,接觸面積較小,容易在連接孔內發(fā)生磨損,使得連接孔處容易發(fā)生破裂,固定槽與螺釘?shù)尼斆边M行抵觸,加大了螺釘與固線夾本體之間的連接面積,保證結構穩(wěn)定,避免損壞。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連接孔朝下一側設置有防滑條紋。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防滑條紋可以避免在擰入螺釘時固線夾發(fā)生轉動,從而使得擰入更加方便。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防滑條紋包括環(huán)狀分布的防滑齒,所述防滑齒沿順時針方向厚度逐漸增大。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單向防滑齒的設置在擰入螺釘時會產生阻擋作用,并且在周向均勻阻擋,阻擋效果好。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還包括墊片,所述墊片正對固線夾本體位置設置有防滑凸條。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防滑凸條可以與加強筋共同將導線夾緊,避免導線滑動。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固線夾的兩端具有連接沿,連接沿上設置有連接孔,所述墊片上鉸接有固定框,所述固定框鉸接在墊片的兩端,所述固定框轉動扣于連接沿處。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固定框轉動至連接沿處,將連接沿箍緊,從而能夠將墊片與固線夾連接,再進行中央螺釘?shù)陌惭b,不會發(fā)生導線脫離的情況,安裝更加方便,便于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實施例一上側視角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實施例一底側視角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3為實施例二上側視角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4為實施例二底側視角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固線夾本體;2、連接孔;3、防撞凹槽;4、加強筋;5、固定槽;6、防滑條紋;7、墊片;8、防滑凸條;9、連接沿;10、固定框。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一:
一種固線夾,參照圖1至圖2,其整體結構采用注塑機一體成型,包括一大一小兩個固線夾本體1,固線夾本體1之間具有一個連接孔2,固線夾兩端的還具有兩個連接孔2,固線夾本體1朝下與導線接觸一側具有條形的加強筋4,固線夾本體1的朝向連接孔2的側壁設置有防撞凹槽3。
實施例二:
一種固線夾,參照圖3和圖4,包括墊片7和兩個固線夾本體1,固線夾本體1之間具有一個連接孔2,固線夾兩端的還具有連接沿9,連接沿9上也開有連接孔2,三個連接孔2下端都具有防滑條紋6,由順時針方向厚度逐漸增大的防滑齒環(huán)繞形成,固線夾本體1朝下與導線接觸一側具有條形的加強筋4,加強筋4朝向導線一側設置為齒狀,固線夾本體1的朝向連接孔2的側壁設置有防撞凹槽3,固線夾本體1采用注塑機一體成型;墊片7上設置有防滑凸條8共同固定導線,墊片7的兩端鉸接有固定框10,固定框10轉至上方與連接沿9接觸將固線夾臨時固定,方便工人對固線夾和導線共同進行安裝,避免導線的散落。
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后可以根據(jù)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chuàng)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