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外接式鉛蓄電池廢氣處理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直接轉變化學能為電能的裝置,特別是用于非活性部件上的一種結構。
在鉛蓄電池的充電過程中要釋放大量的酸性氣體,這些酸性廢氣目前仍是自由地排放到空氣中,不僅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而且損害人體健康。特別是對于從事該項工作的操作者的健康危害更大。
鑒于上述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不改變現(xiàn)今大量使用中的鉛蓄電池結構,而是在其外部設有一套能處理它所釋放的酸性廢氣的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過以下措施來實現(xiàn)一種用于鉛蓄電池非活性部件上的外接式鉛蓄電池廢氣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位于單元鉛蓄電池孔蓋上的通孔設有可與固定在上部沒有排氣孔的液體容器上的非連接端位于容器底部的進氣管相連通的短管。
本實用新型主要是由帶短管的鉛蓄電池孔蓋、帶進氣管及排氣孔的液體容器及其聯(lián)接件組成的。
本實用新型是在鉛蓄電池的孔蓋上沒有與電池箱體內相連的通孔,在該通孔上沒有短管,其可以是將原鉛蓄電池孔蓋10上的氣孔擴大利用其塑性將插入的短管9a緊固如圖2a所示。其也可以是另設的與孔蓋10連為一體的短管9b如圖2b所示。也可以是與孔蓋10上通孔螺紋聯(lián)接的短管9c如圖2c所示。也可以是在短管9d的一端垂直固定一個外徑稍小于孔蓋10內徑的法蘭盤,其置于孔蓋內,而短管則從孔蓋上的通孔伸出,并且在孔蓋頂與法蘭盤之間設有密封墊片11如圖2d所示。為連接牢固最好在短管外壁上設有若干環(huán)形凹槽。但是對于一些用在經常產生震動設施上的鉛蓄電池最好是在短管9e外壁上設有向外突起的凸臺,與它相聯(lián)的連接件則采用與其相匹配的橡皮碗形接頭如圖2e所示,以保證它們之間連接牢固鉛蓄電池孔蓋上的短管通過導管、彎管及三通等聯(lián)接件與固定在液體容器上的進氣管相連通,其可以是每個單元蓄電池孔蓋上的短管單獨與一個液體容器相連,也可以是每個單元蓄電池孔蓋上的短管聯(lián)在一起最后合并成一根導管,該導管再與一個液體容器相連。液體容器上固定有進氣管,該進氣管位于容器外的一端和導管相連,在容器內的非連接端位于容器底部。同時在該容器的上部還設有排氣孔,該孔上最好設有便于連接的外引的接管。液體容器的外形根據(jù)所選擇的耐腐蝕材料如塑料、玻璃等不同其形狀各異。最好容器分成兩部分,它們活動連接便于更換容器內的液體。容器內裝有水或者堿液如氫氧化鈉水溶液等。
當鉛蓄電池充電時由電池箱內釋放出的酸性氣體通過管路被引導到盛有水或堿液的容器底部,其內的液體將氣體中的酸性組分吸收或進行中和反應生成鹽溶在液相中,而未被液體吸收的氫氣、氧氣則從容器上部的排氣孔排出,可直接排到空氣中也可引導到其它排放場合。該裝置根據(jù)需要可長期固定在鉛蓄電池上,也可以在充完電后拆下並換上原有的孔蓋使用。
圖面說明如下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組裝示意圖。
圖2a是本實用新型中上半部分孔蓋上插有短管的示意圖。
圖2b是本實用新型中上半部分孔蓋與短管連為一體的示意圖。
圖2c是本實用新型中上半部分孔蓋與短管螺紋聯(lián)接的示意圖。
圖2d是本實用新型中上半部分孔蓋與短管通過法蘭聯(lián)接的示意圖。
圖2e是本實用新型中孔蓋上的短管與連接件接頭的示意圖。
利用附圖中所示的例子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在圖1所示的外接式鉛蓄電池廢氣處理裝置中,在鉛蓄電池組1每個單元蓄電池的箱體孔2上設置一個與其匹配的帶短管9的塑料孔蓋10,該孔蓋的短管上通過橡膠導管4、玻璃彎管3及三通5等聯(lián)接件將它們聯(lián)接起來,并合并成一根導管,該導管與液體容器6的進氣管7相連。該液體容器為塑料瓶,其瓶塞上設有兩個通孔,其中一個通孔插有下端接近瓶底的進氣管7,另一個通孔即排氣孔上插有下端位于瓶蓋附近的排氣管8。
當使用時可向塑料瓶內加適量的水即可使用。瓶內的液體可隨時更換。
本實用新型相比現(xiàn)有技術具有如下優(yōu)點1、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時操作方便。
2、不改變鉛蓄電池結構僅通過該裝置處理釋放的廢氣即可達到不含酸性組分,從而消除鉛蓄電池對環(huán)境的污染,改善了操作者的勞動條件。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鉛蓄電池非活性部件上的外接式鉛蓄電池1廢氣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位于單元鉛蓄電池孔蓋10上的通孔2設有可與固定在上部設有排氣孔的液體容器6上的非連接端位于容器底部的進氣管7相連通的短管9。
專利摘要外接式鉛蓄電池廢氣處理裝置是在單元鉛蓄電池孔蓋的通孔上設有與之相連的短管,這些短管通過導管、彎管及三通等聯(lián)接件與固定在上部設有排氣孔的液體容器上的非連接端位于容器底部的進氣管相連通。通過該裝置處理鉛蓄電池釋放的廢氣即可達到不含酸性組分,從而消除其對環(huán)境造成的污染。
文檔編號H01M2/00GK2056791SQ8921877
公開日1990年6月6日 申請日期1989年10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1989年10月30日
發(fā)明者王蓮香, 鄭 碩 申請人:王蓮香, 鄭 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