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實現(xiàn)不同開距分閘的塑殼斷路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一種塑殼式斷路器,特別是涉及一種可實現(xiàn)不同開距分閘的塑殼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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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技術:
斷路器在分閘狀態(tài)時,動、靜觸頭之間的距離稱為開距。開距的大小決定了斷路器的分斷能力。當線路中出現(xiàn)短路故障,短路電流達到動作整定值時,斷路器分閘切斷線路起到保護作用。斷路器在分斷過程中會產(chǎn)生電弧,短路電流越大,斷路器需要的開距越大,此時動、靜觸頭之間電弧拉的越長,相當與于串入一個電弧電阻。電弧越長,電阻越大就越容易熄弧,使斷路器能迅速分斷短路電流,從而起到保護線路和用電設備的作用。斷路器正常運行中需要分斷線路,如檢修線路、維修用電設備時,通常用手扳動手柄使斷路器分閘,由于線路中電流是正常電流值,電流小、能量也小就無需用大開距來分斷線路。目前斷路器大部分操作機構都采用不管何種原因分閘,都具有相同的開距,不能按需要選擇不同的分斷條件。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為解決公知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而提供一種可根據(jù)不同的需要改變開距的可實現(xiàn)不同開距分閘的塑殼斷路器。本發(fā)明為解決公知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包括有操作機構的支架、跳扣、和連桿,所述的跳扣的一端與所述的支架以轉軸活動鉸接在一起,所述的跳扣的中部與所述的連桿的一端以轉軸活動鉸接在一起,在所述的跳扣的再扣端一側臂和以轉軸活動鉸接在所述的支架的一端側壁相交的鈍角處有一突出部分,且在此突出部分上有一與所述的跳扣的平板面相垂直固連的橫桿。本發(fā)明還可以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所述的橫桿可以是橫軸。本發(fā)明具有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是由于采用了在跳扣上固連有與跳扣的平板面相垂直固連的橫桿,就可在斷路器正常運行中需要分斷線路時,由于此時再扣端是相對固定的,此橫桿可限制了與之相連的上連桿的活動范圍此時為小開距;當分斷大的短路電流時再扣端解鎖后上移,此橫桿無法限制與之相連的上連桿的活動范圍,超大開距能拉長電弧利于分斷,可提高斷路器的分斷能力。實現(xiàn)了可以根據(jù)不同的需要改變開距。而且此方案由于只是在跳扣上的合適部位稍作改進并加上橫桿即可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目的,所以對工藝加工的精度要求較低,也可降低了加工成本。
圖1是本發(fā)明的跳扣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跳扣在操作機構中結構示意圖之一; 圖3是本發(fā)明的跳扣在操作機構中結構示意圖之二。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能進一步了解本發(fā)明的內(nèi)容、特點及功效,茲例舉以下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如圖1所示在跳扣1上的再扣端一側臂10和以轉軸活動鉸接在支架的一端側壁11 相交的鈍角處有一突出部分12,且在此突出部分12上有一與跳扣1的平板面相垂直固連的橫桿2。當人為分閘時,按圖2所示方向扳動手柄7,彈簧5帶動杠桿6、上連桿8、下連桿9 和動觸頭4向上提拉,此時上連桿8與下連桿9的連接點13在彈簧力的作用下向后位移形成夾角。跳扣1上的橫桿2限位了上連桿8的運動,完成斷路器的分閘過程,而動、靜觸頭之間被拉開的距離就是分閘開距。如圖3所示,當故障分斷時,同樣在彈簧5的拉力下,使動觸頭4向上提拉。由于故障分閘時,跳扣1與鎖扣解鎖,使跳扣1向上翻轉,跳扣1上的橫桿2限位點上移,使觸頭開距增大。
權利要求
1.一種可實現(xiàn)不同開距分閘的塑殼斷路器,包括有操作機構的支架、跳扣、和連桿,所述的跳扣的一端與所述的支架以轉軸活動鉸接在一起,所述的跳扣的中部與所述的連桿的一端以轉軸活動鉸接在一起,其特征是在所述的跳扣的再扣端一側臂和以轉軸活動鉸接在所述的支架的一端側壁相交的鈍角處有一突出部分,且在此突出部分上有一與所述的跳扣的平板面相垂直固連的橫桿。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xiàn)不同開距分閘的塑殼斷路器,其特征是所述的橫桿可以是橫軸。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可實現(xiàn)不同開距分閘的塑殼斷路器。它包括操作機構的支架、跳扣和連桿,跳扣的一端與支架以轉軸鉸接在一起,跳扣的中部與連桿的一端以轉軸鉸接在一起,在跳扣的再扣端一側臂和以轉軸鉸接在支架的一端側臂相交的鈍角處有一突出部分,在此突出部分上有與跳扣的平板面相垂直固連的橫桿。由于采用了在跳扣上有與跳扣的平板面相垂直固連的橫桿,斷路器正常運行中需要分斷線路時,因其再扣端是相對固定的,從而此橫桿就可限制了與之相連的上連桿的活動范圍;在分斷大的短路電流時,此橫桿與之相連的上連桿的活動范圍變大,進而開距增大,能拉長電弧利于分斷,可提高斷路器的分斷能力。在正常分閘時開距小,即可提高斷路器的分斷速度。
文檔編號H01H71/10GK102427002SQ20111037753
公開日2012年4月25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1月24日
發(fā)明者史祺, 宋秀榮, 暴鳳蓉 申請人:天津市百利電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