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池防脫落結構以及便攜式移動終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機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電池防脫落結構以及設有該電池防脫落 結構的便攜式移動終端。
背景技術:
隨著電子技術的不斷發(fā)展,手機、掌上電腦等便攜式移動終端已經(jīng)成為人們日常 生活中最為常見的通信工具?,F(xiàn)有的便攜式移動終端通常均是以電池作為電源的,電池放置于開設于機殼上的 電池倉內,電池的電極與電池倉內的連接器相抵靠而形成電連接,電池通過電極以及連接 器將電能傳輸給電路板上的電子器件?,F(xiàn)有技術中為了保證電池對電路板上電子器件的可靠供電,設置了與機殼之間可 拆卸連接的電池蓋,電池蓋安裝于機殼上之后,會罩設于電池以及電池倉之外并壓抵于電 池遠離電池倉的部分上,從而對電池能起到定位的作用。本發(fā)明人在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現(xiàn)有技術至少存在以下問題由于現(xiàn)有技術中,需要依靠電池蓋對電池施加的抵壓力來防止電池脫落,而電池 蓋本身與機殼之間的連接力是有限的,用戶攜帶、使用便攜式移動終端的過程中電池容易 在振動或晃動的過程中碰撞電池蓋,電池蓋在受到來自電池的撞擊時容易脫落,電池蓋脫 落后其對電池所施加的抵壓力也就沒有了,此時,電池易從電池倉內脫出并脫落,從而對電 池與連接器之間的電連接關系帶來較大影響,嚴重時,電池脫落還會導致便攜式移動終端 關機,進而影響便攜式移動終端的正常使用。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池防脫落結構以及設有該電池防脫落結構的便攜式 移動終端,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存在電池容易從電池倉內脫出的技術問題。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該電池防脫落結構,包括設置于電池倉周圍機殼以及放置于所述電池倉內的電池 上的卡扣結構,所述卡扣結構可對所述電池施加朝向接近所述電池倉底面的方向的作用 力。該便攜式移動終端,包括開設有電池倉的機殼、放置于所述電池倉內的電池、電池 蓋以及上述本發(fā)明實施例所提供的電池防脫落結構,所述電池蓋罩設于所述電池以及所述 電池防脫落結構之外。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所提供上述技術方案中的任一技術方案至少具有如下優(yōu)
點 由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電池倉周圍機殼上以及放置于電池倉內的電池上設置有卡 扣結構,卡扣結構可對電池施加朝向接近電池倉底面的方向的作用力,在卡扣結構對電池 所施加的作用力的限制作用下,電池振動或晃動時,對電池蓋所施加的撞擊力一定程度上會與卡扣結構對電池所施加的作用力相抵消,故而電池撞擊電池蓋將電池蓋撞落,并使電 池蓋從電池倉脫出的難度更大,所以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存在電池容易從電池倉內脫出的技術 問題;同時,由于本發(fā)明中電池從電池倉脫出的難度更大,故而電池與電池倉內的連接 器之間電連接的可靠性更好,進而設置本發(fā)明所提供的電池防脫落結構的便攜式移動終端 的可靠性也更好。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 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 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 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圖1為設置有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所提供的電池防脫落結構的便攜式移動終端的主 視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便攜式移動終端的右視示意圖3為圖1所示便攜式移動終端的后視示意圖4為圖3所示便攜式移動終端沿A-A線的剖視示意圖5為圖4中C部分的放大示意圖6為圖3所示便攜式移動終端沿B-B線的剖視示意圖7為圖1所示便攜式移動終端中未設置電池蓋的機殼的主視示意圖8為圖7所示機殼的右視示意圖9為圖7所示機殼的后視示意圖10為圖9所示機殼沿D-D線的剖視示意圖11為圖9所示機殼沿E-E線的剖視示意圖12為放置于圖1所示便攜式移動終端電池倉內的電池的主視示意圖
圖13為圖12所示電池的右視示意圖14為圖13所示電池沿F-F線的剖視示意圖15為圖14中H部分的放大示意圖16為圖13所示電池沿G-G線的剖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 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 他實施例,都涉及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 一種電池不易從電池倉內脫落、使用可靠性更好且組裝過程 簡單方便的電池防脫落結構以及設有該電池防脫落結構的便攜式移動終端。如圖4、圖5和圖6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所提供的電池防脫落結構,包括設置于如圖 4所示電池倉1周圍如圖5所示機殼2以及放置于電池倉1內的如圖6所示電池3上的卡扣結構4,卡扣結構4可對電池3施加朝向接近電池倉1底面的方向的作用力。由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電池倉1周圍機殼2上以及放置于電池倉1內的電池3上設 置有卡扣結構4,卡扣結構4可對電池3施加朝向接近電池倉1底面的方向的作用力,在卡 扣結構4對電池3所施加的作用力的限制作用下,電池3振動或晃動時,對電池蓋5所施加 的撞擊力一定程度上會被卡扣結構4對電池3所施加的作用力相抵消,故而電池3撞擊電 池蓋5將電池蓋5撞落,而從電池倉1脫出的難度更大,所以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存在電池容易 從電池倉內脫出的技術問題;同時,由于本發(fā)明中電池3從電池倉1脫出的難度更大,故而電池3與電池倉1內 的連接器之間電連接的可靠性更好,進而設置本發(fā)明所提供的電池防脫落結構的便攜式移 動終端的可靠性也更好。如圖10所示,本實施例中如圖4所示卡扣結構4包括固設于如圖7、圖8或圖9所 示機殼2上且具有彈性的如圖10所示的彈力扣41、設置于機殼2上以及放置于電池倉1內 的電池3上如圖6所示的限位結構42,其中如圖10所示彈力扣41可對電池3遠離連接器的一端施加朝向接近電池倉1底面 的方向的彈性抵壓力;如圖6所示限位結構42可對如圖12、圖13或圖14所示電池3接近電池倉1內連 接器的一端施加朝向接近電池倉1底面的方向的抵靠力。在如圖10所示彈力扣41以及如圖6所示限位結構42的作用下電池3的兩端在 沿遠離如圖4所示電池倉1底面的方向上均分別受到了來自于彈力扣41以及限位結構42 的限制作用,所以電池3能被更為牢固、可靠的限定于電池倉1內,故而電池3難以從電池 倉1脫出;由于如圖5所示彈力扣41本身是具有彈性的,所以安裝電池3時,可以對彈力扣 41施加朝向遠離連接器的方向的推力,使得彈力扣41與電池倉1接近連接器的側壁之間存 在足夠的空間允許電池3順利的進入,然后再松開彈力扣41,使得彈力扣41對電池3施加 彈性抵壓力,從而將電池3限定于電池倉1內,由此可見,彈力扣41的設置還具有便于電池 3裝配的優(yōu)點。本實施例中電池倉1呈長方體狀,且如圖6所示限位結構42包括固設于機殼2上 且位于電池倉1接近連接器的拐角處如圖6或圖7所示的限位扣421,限位扣421與電池3 遠離電池倉1底面的部分相抵靠。限位扣421位于拐角處時,在電池倉1內安裝電池3時,不容易碰到電池3邊棱, 所以便于將電池3放置于電池倉1內,而且當電池3放置于電池倉1內時,一個限位扣421 可以在電池3表面上的較大范圍施加抵靠力,從而更為有效的避免電池3從電池倉1內脫
出ο本實施例中電池倉1接近連接器且位置相對的拐角處均設置有限位扣421。由于 便攜式電池3多為長方體狀,所以呈長方體狀的電池倉1可以適用更多電池3,有利于提高 本發(fā)明的通用性。限位扣421位于電池倉1位置相對的拐角處時,對電池3接近連接器的 一端的各處所施加的抵靠力更為均衡,有利于將電池3更為牢靠的固定于電池倉1內。如圖6所示,本實施例中限位結構42還包括開設于電池3邊棱處的如圖16所示 限位槽422,限位扣421嵌于限位槽422內且與限位槽422的底面相抵靠。限位扣421與限位槽422的配合不僅會使得電池3與限位扣421之間的配合面積較大,電池3的定位位置 更為精確,而且由于現(xiàn)有的不少電池3本身存在類似限位槽422形狀的凹槽,所以本發(fā)明可 以直接利用電池3表面本身已有的類似限位槽422形狀的凹槽實現(xiàn)對電池3的定位。如圖13、圖14和圖15所示,本實施例中電池3遠離連接器的一端與電池倉1側壁 相對的端面上還開設有防脫槽43,彈力扣41嵌于防脫槽43內。彈力扣41與防脫槽43之間的配合結構更為緊湊,而且彈力扣41與防脫槽43配 合面積較大,電池3的位置能被固定的更為牢固。除此之外,由于現(xiàn)有的不少電池3本身存 在類似防脫槽43形狀的凹槽,所以本發(fā)明可以直接利用電池3表面本身已有的類似防脫槽 43形狀的凹槽實現(xiàn)對電池3的定位。如圖5和圖10所示,本實施例中彈力扣41包括彎曲部411、抵靠部412以及扣位 部413,其中彎曲部411與機殼2相固連,且彎曲部411朝接近電池倉1底面的方向內凹;抵靠部412與彎曲部411遠離機殼2的一端相連,且抵靠部412的末端與防脫槽 43周圍的電池3的端面相抵靠;扣位部413與抵靠部412相固連,且扣位部413嵌于防脫槽43內并與防脫槽43 接近電池倉1底面的側壁相抵靠。彎曲部411不僅可以沿長彈力扣41的尺寸,增加彈力扣41的彈性,而且便于手指 嵌入,故而方便拆卸電池3時,將電池3從彈力扣41下抓出。抵靠部412以及連接器分別抵靠于電池3上位置相對的兩個側面上,從而可以將 電池3更為牢靠的固定于電池倉1內。如圖5和圖10所示,本實施例中彎曲部411、抵靠部412以及扣位部413為一體式 結構。一體式結構不僅便于采用一次成型工藝加工制造,而且各部分之間的連接強度更為可靠。本實施例中扣位部413的外表面呈朝接近電池倉1底面的方向逐漸升高的坡面 狀。這種結構電池3可以逐漸滑動經(jīng)過坡面狀的扣位部413,滑動的安裝方式不僅更為省 力,而且不會突然對彈力扣41施加太大的力而導致彈力扣41折斷。本實施例中彈力扣41為塑膠材料制成,和/或,彈力扣41與機殼2之間為一體式 結構。塑膠材料不僅成本低廉,而且由于塑膠材料是便攜式移動終端機殼2常用的材料,彈 力扣41使用塑膠材料時,不僅便于彈力扣41取材,也便于一次成型制造出彈力扣41與機殼2。如圖1、圖2和圖3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所提供的便攜式移動終端,包括開設有如 圖4所示電池倉1的機殼2、放置于電池倉1內的電池3、如圖3或圖4所示電池蓋5以及 上述本發(fā)明實施例所提供的電池防脫落結構,電池蓋5罩設于電池3以及電池防脫落結構 之外。由于本發(fā)明實施例便攜式移動終端與上述本發(fā)明任一實施例所提供的電池防脫 落結構具有相同的技術特征,所以也能產(chǎn)生相同的技術效果,解決相同的技術問題,此處不 再重復闡述。上述本發(fā)明實施例所提供的電池防脫落結構可以避免如圖4所示電池3從電池倉 1脫出而沖擊電池蓋5,電池蓋5罩設于電池3以及電池防脫落結構之外不僅可以對電池防脫落結構起到一定保護作用,而且外形上便攜式移動終端的結構也更為美觀、簡潔。當然,上述本發(fā)明實施例所提供的電池防脫落結構也可以應用于手機、掌上電腦 等便攜式移動終端之外的其他電子設備上。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 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 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池防脫落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于電池倉周圍機殼以及放置于所述電 池倉內的電池上的卡扣結構,所述卡扣結構可對所述電池施加朝向接近所述電池倉底面的 方向的作用力。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防脫落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結構包括固設于所 述機殼上且具有彈性的彈力扣、設置于所述機殼上以及放置于所述電池倉內的電池上的限 位結構,其中所述彈力扣可對所述電池遠離所述連接器的一端施加朝向接近所述電池倉底面的方 向的彈性抵壓力;所述限位結構可對所述電池接近所述電池倉內連接器的一端施加朝向接近所述電池 倉底面的方向的抵靠力。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防脫落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倉呈長方體狀,所述 限位結構包括固設于機殼上且位于所述電池倉接近所述連接器的拐角處的限位扣,所述限 位扣與所述電池遠離所述電池倉底面的部分相抵靠。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防脫落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倉接近所述連接器 且位置相對的拐角處均設置有所述限位扣;和/或,所述限位結構還包括開設于所述電池 邊棱處的限位槽,所述限位扣嵌于所述限位槽內且與所述限位槽的底面相抵靠。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防脫落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遠離所述連接器的 一端與所述電池倉側壁相對的端面上還開設有防脫槽,所述彈力扣嵌于所述防脫槽內。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防脫落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力扣包括彎曲部、抵靠 部以及扣位部,其中所述彎曲部與所述機殼相固連,且所述彎曲部朝接近所述電池倉底面的方向內凹;所述抵靠部與所述彎曲部遠離所述機殼的一端相連,且所述抵靠部的末端與所述防脫 槽周圍的所述電池的端面相抵靠;所述扣位部與所述抵靠部相固連,且所述扣位部嵌于所述防脫槽內并與所述防脫槽接 近所述電池倉底面的側壁相抵靠。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防脫落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彎曲部、所述抵靠部以及 所述扣位部為一體式結構。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防脫落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扣位部的外表面呈朝接 近所述電池倉底面的方向逐漸升高的坡面狀。
9.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防脫落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力扣為塑膠材料制成。
10.一種便攜式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開設有電池倉的機殼、放置于所述電池倉 內的電池、電池蓋以及權利要求1至9任一所述的電池防脫落結構,所述電池蓋罩設于所述 電池以及所述電池防脫落結構之外。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實施例公開了一種電池防脫落結構以及便攜式移動終端,涉及機械技術領域。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存在電池容易從電池倉內脫出的技術問題。該電池防脫落結構,包括設置于電池倉周圍機殼以及放置于所述電池倉內的電池上的卡扣結構,所述卡扣結構可對所述電池施加朝向接近所述電池倉底面的方向的作用力。本發(fā)明應用于防止電池從電池倉內脫落。
文檔編號H01M2/10GK102148342SQ20111004365
公開日2011年8月10日 申請日期2011年2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2月22日
發(fā)明者馬成麗 申請人:青島海信移動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