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應急搜救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裝置及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緊急狀態(tài)對室內遇險人員的搜索定位效率是影響搜救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因此對緊急狀態(tài)下建筑場所內的人員分布與定位就顯得十分重要。目前,對應急場所內的遇險人員的搜尋定的主要方法是請消防員及其它救援人員使用手電或喊話等人工方式來逐一搜尋應急場所內的遇險人員。然而這些搜救方法存在很多缺陷和弊端,主要體現(xiàn)在上述搜救方法主要是依靠消防、搜救人員在建筑內人工搜查救援遇險人員,帶有較大盲目性。在人工搜尋前無法確定需救援遇險人員的準確位置,只能通過地毯式排查,逐步向前推進,因而耽誤了寶貴的救援時間。
另外,關于現(xiàn)場的情況只能通過消防、搜救人員以口頭傳話或局部視頻的方式向外界指揮部傳達,指揮部無法實時掌握救援人員在建筑物內的分布狀況,進而無法精確地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專利號為:201620893500.7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公開了“一種雷達感應消防應急照明燈具,該燈具包括殼體、設置于該殼體頂端的第一應急燈、設置于該殼體頂端的第二應急燈、設置于該殼體內的蓄電池、設置于該殼體表面的雷達感應開關以及設置于該殼體頂端的攝像頭,該雷達感應開關與該第一應急燈、第二應急燈和攝像頭電連接,并用于控制該第一應急燈、第二應急燈和攝像頭開或關……”該方案實則是通過雷達檢測有人員通過時啟動照明以及采集人員圖像,雖然部分地解決了在發(fā)生緊急狀態(tài)時,能夠救援提供幫助,但是并不能提供準確的受困人員在建筑物內的分布。
因此,需要一種可在緊急狀態(tài)發(fā)生時自動、準確地確定遇險人員具體位置和提供應急照明的系統(tǒng),方可有效降低應急搜救盲目性,提高救援效率,實現(xiàn)精準救援之目的。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出一種可在緊急狀態(tài)發(fā)生時自動、準確地確定遇險人員具體位置和提供應急照明的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裝置和系統(tǒng)。
本發(fā)明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出的技術方案(一)是:一種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裝置,包括消防應急電源模塊、狀態(tài)感知反饋單元和照明單元;
所述照明單元包括應急照明燈;
所述狀態(tài)感知反饋單元包括依次電連接的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電壓轉換模塊和can通訊模塊,所述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適于實時檢測在其覆蓋區(qū)域內是否有活動物活動及檢測該活動物活動的位移信息并發(fā)出信號通過所述電壓轉換模塊傳輸給can通訊模塊,所述can通訊模塊內預置有關于與其相連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所安裝位置處的位置信息;
所述消防應急電源模塊用于在開啟后為所述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和應急照明燈供電;
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當檢測到有活動物時活動時通過和can通訊模塊向外界發(fā)出報警信息,所述電壓轉換模塊用于將報警信息轉換成外部可接收的電信號,所述報警信息內包含有活動物活動的位移信息和該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所安裝位置處的位置信息。
進一步的,所述狀態(tài)感知反饋單元還包括光敏感應開關模塊,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的電力輸出端連接到光敏感應開關模塊電的電力輸入端,所述光敏感應開關模塊電連接于應急照明燈,在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檢測到有活動物后通過所述光敏感應開關模塊適于在環(huán)境光線不足時打開所述應急照明燈;
所述光敏感應開關模塊還適于在環(huán)境光線充足時關閉所述應急照明燈。
進一步的,所述照明單元還包括受控于所述光敏感應開關模塊的警告指示燈。
進一步的,所述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僅由所述消防應急電源模塊供電。
本發(fā)明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出的技術方案(二)是:一種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系統(tǒng),包括安裝在建筑物內的若干只上述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裝置,還包括能夠從所述can通訊模塊接收報警信息的后臺服務器;
所述后臺服務器中包括建筑物內部結構電子地圖模塊、實時標注模塊和顯示模塊;
所述實時標注模塊實時根據所述報警信息中的位移信息和位置信息在所述建筑物內部結構電子地圖模塊上通過色塊將活動物標注出來,所述顯示模塊用于將經過標注后的建筑物內部結構電子地圖模塊以可視化形式顯示。
進一步的,所述后臺服務器中還包括用于控制所述消防應急電源模塊是否啟動的控制模塊。
進一步的,所述后臺服務器中還包括互聯(lián)網通信模塊。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fā)明中的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裝置通過微波雷達自動檢測位移信號并可延時關閉,也可通過光敏感應開關模塊感知環(huán)境明暗條件有選擇地進行照明避免電力浪費,從而可提高消防應急電源模塊供電的續(xù)航時長。
通過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系統(tǒng),可以將受困人員及救援人員的位置實時在建筑物內部結構電子地圖模塊上標注出來并顯示給指揮人員,實現(xiàn)了建筑物內避難、受困人員位置透明化,不必盲目搜救,并且可實時掌握救援人員救援進度。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裝置及系統(tǒng)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中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裝置及系統(tǒng)的結構框圖;
圖2是本發(fā)明中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裝置及系統(tǒng)進行檢測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
根據圖1所示,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裝置,包括消防應急電源模塊、狀態(tài)感知反饋單元和照明單元。
所述照明單元包括應急照明燈;
所述狀態(tài)感知反饋單元包括依次電連接的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電壓轉換模塊和can通訊模塊,所述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適于實時檢測在其覆蓋區(qū)域內是否有活動物活動及檢測該活動物活動的位移信息并發(fā)出信號通過所述電壓轉換模塊傳輸給can通訊模塊,所述can通訊模塊內預置有關于與其相連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所安裝位置處的位置信息。
所述消防應急電源模塊用于在開啟后為所述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和應急照明燈供電;
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當檢測到有活動物時活動時通過和can通訊模塊向外界發(fā)出報警信息,報警信息內包含有活動物活動的位移信息和該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所安裝位置處的位置信息,位置信息不僅可以是有具體地理含義的坐標信息,還可以是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自身的唯一id標識。
所述電壓轉換模塊用于將報警信息轉換成外部可接收的電信號,所述報警信息內包含有活動物活動的位移信息和該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所安裝位置處的位置信息。
所述狀態(tài)感知反饋單元還包括光敏感應開關模塊,在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檢測到有活動物后通過所述光敏感應開關模塊適于在環(huán)境光線不足時打開所述應急照明燈和在環(huán)境光線充足時關閉所述應急照明燈
為了實現(xiàn)精準照明,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的電力輸出端連接到光敏感應開關模塊電的電力輸入端,所述光敏感應開關模塊電連接于應急照明燈。在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檢測到有活動物后光敏感應開關模塊適于在環(huán)境光線不足時打開應急照明燈和在環(huán)境光線充足時關閉應急照明燈??梢宰鳛閮?yōu)選的是:照明單元還包括受控于光敏感應開關模塊的警告指示燈。
為了實現(xiàn)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跟隨消防應急電源模塊啟動而啟動,可以作為優(yōu)選的是: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僅由消防應急電源模塊供電,當消防應急電源模塊啟動輸出后,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自動啟動檢測。
實施例二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在實施例一基礎上提供了一種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系統(tǒng),還包括安裝在建筑物內的若干只上述室內應急搜救定位與照明裝置,還包括能夠從can通訊模塊接收報警信息的后臺服務器。
在后臺服務器中包括建筑物內部結構電子地圖模塊、實時標注模塊和顯示模塊。
報警信息由can通訊模塊通過通訊電纜發(fā)送至后臺服務器。后臺服務器在接收到報警信息自動對比預知裝置的安裝位置,確認該裝置在建筑物中的具體安裝位置。
實時標注模塊實時根據報警信息中的位移信息和位置信息在建筑物內部結構電子地圖模塊上通過色塊將活動物標注出來,顯示模塊用于將經過標注后的建筑物內部結構電子地圖模塊以可視化形式顯示。
后臺服務器中還包括用于控制消防應急電源模塊是否啟動的控制模塊。后臺服務器對消防應急電源模塊的控制可以有兩種方式,其中一種是自動啟動模式,在該模式下當正常供電中斷后消防應急電源模塊啟動立即自行啟動,另一種是主動人工啟動,在該模式下,即使市電未中斷的情況下,通過上述控制模塊可按需分區(qū)人工啟動消防應急電源模塊,打開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進行啟運。
后臺服務器中還包括互聯(lián)網通信模塊,可以通過該互聯(lián)網通信模塊可將實時情況向外界發(fā)布和傳送。
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中系統(tǒng)在檢測時始于步驟s302,在步驟s304中,隨后通過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執(zhí)行活動物位移檢測。
當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檢測到有活動物時執(zhí)行步驟s306和步驟s312。
在步驟s306中,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發(fā)出控制信息給光敏感應開關模塊,光敏感應開關模塊進行明暗感知。在明亮環(huán)境下,執(zhí)行步驟s308,接通警告指示燈進行閃爍。在陰暗環(huán)境下,執(zhí)行步驟s310:接通應急照明燈供電電路,點亮應急照明燈。
在步驟s312中,微波雷達傳感器模塊將報警信息通過電壓轉換模塊啟動輸出具有5v電壓的信號。在接下來的步驟s314中,通過can通訊模塊將報警信號輸出給后臺服務器。
在步驟s316中,后臺服務器將報警信息進行可視化展示。在進行展示的同時還可以通過互聯(lián)網通信模塊將實時情況發(fā)送給外界,如市級消防應急中心。
本發(fā)明的不局限于上述實施例,本發(fā)明的上述各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彼此可以交叉組合形成新的技術方案,另外凡采用等同替換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發(fā)明要求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