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汽車配件檢測設備領域,尤其是一種全類型車輛信號模擬器。
背景技術:
電動助力轉向系統(tǒng)以下簡稱助力轉向是未來轉向系統(tǒng)的發(fā)展趨勢,現在很多企業(yè)也在進行這方面的研究,在開發(fā)測試階段,完全采用車輛實體進行試驗,無論從成本還是便捷度都不是個理想的方法。各企業(yè)都會根據自己的需要,做一些簡單的模擬信號發(fā)生的裝置,來實現開發(fā)測試過程中所需的車輛各類信號。隨著汽車電子技術的發(fā)展,汽車內部電子控制單元大量的引入,更多類型的車用信號應運而生,目前較為常見的是K-LIN和CAN總線,單一類型的模擬發(fā)生器顯然已不能滿足日后的測試開發(f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具有良好兼容性的全類型車輛信號模擬器。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是采取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全類型車輛信號模擬器,包括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主控模塊、通信模塊、車速信號發(fā)生模塊、發(fā)動機轉速信號發(fā)生模塊、點火信號發(fā)生模塊、故障檢測報警模塊、觸摸式顯示屏模塊,主控模塊通過通信模塊與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互聯,主控模塊的信息輸入端通過故障檢測報警模塊與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連接;主控模塊的信息輸出端分別通過車速信號發(fā)生模塊、發(fā)動機轉速信號發(fā)生模塊以及點火信號發(fā)生模塊與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連接,實現主控模塊生成點火信號后,傳送給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觸摸式顯示屏模塊與主控模塊互聯。
而且,還包括供電模塊,用于向全類型車輛信號模擬器各模塊進行供電。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是:
1、本實用新型在現有信號發(fā)生器基礎上,新增了各類通信類型,可完全兼容各種類型的車輛信號的匹配,滿足助力轉向開發(fā)設計階段的各種需求,提高了效率。
2、本實用新型的各類型車輛信號,可以通過顯示模塊自由進行切換,不需要其他任何硬件及軟件的更改,各信號參數可隨意設置,所使用信息清晰明了的顯示在屏幕上。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電路原理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述,以下實施例只是描述性的,不是限定性的,不能以此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一種全類型車輛信號模擬器,包括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主控模塊、通信模塊、車速信號發(fā)生模塊、發(fā)動機轉速信號發(fā)生模塊、點火信號發(fā)生模塊以及故障檢測報警模塊,主控模塊通過通信模塊與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互聯,實現參數的交互,主控模塊的信息輸入端通過故障檢測報警模塊與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連接,實現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向主控模塊傳送報警信息;主控模塊的信息輸出端分別通過車速信號發(fā)生模塊、發(fā)動機轉速信號發(fā)生模塊與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連接,實現主控模塊生成模擬的車速信號和發(fā)動機轉速信號,并傳送給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同時主控模塊的信息輸出端還通過點火信號發(fā)生模塊與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連接,實現主控模塊生成點火信號后,傳送給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
本全類型車輛信號模擬器還包括觸摸式顯示屏模塊和供電模塊,觸摸式顯示屏模塊與主控模塊互聯,觸摸式顯示屏模塊的輸入端通過人工對顯示屏操作,設定相應參數。
供電模塊采用市電接入,作為外部供電輸入,將電壓轉換成裝置所需電平,向全類型車輛信號模擬器各模塊進行供電。
通信模塊包括K-LIN總線模塊、CAN總線模塊以及無線通訊模塊,主控模塊根據不同數據信息采用不同的模塊進行與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器的相應參數信息傳輸。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首先給整個裝置與轉向控制器連接好并給整套裝置供電,通過供電模塊將外接的電壓轉換成裝置所需電平。主控模塊上電開始運行,完成基本的外設配置及變量初始化后,點亮觸摸式顯示屏,顯示各參數的設置界面、點火信號的開啟關閉按鈕,使觸摸屏處在待編輯狀態(tài)。通過觸摸顯示屏對各車輛信號進行設定,包括信號輸出的類型、參數范圍,點擊確定按鈕,這時所設定的參數會被主控單元記錄保存。信號設定完成后,點擊點火信號開啟按鈕,此時各參數處于只讀狀態(tài),不可進行更改,主控模塊通過發(fā)動機點火信號發(fā)生模塊輸出點火信號到轉向控制器,控制器開啟。模擬發(fā)生器按設定的車輛信號給控制器提供符合要求的信號類型,完成車輛信號傳輸。測試完成后,點擊點火信號關閉按鈕,此時模擬發(fā)生器停止一切車輛信號的輸出,恢復各參數的編輯狀態(tài)。
在點火指令發(fā)出后,模擬發(fā)生器的故障檢測功能開啟,主控模塊監(jiān)測控制器故障端口,當有故障碼輸出時,主控模塊會記錄故障信息,并將故障信息顯示在顯示屏上,或者通過LED指示燈閃爍來實現報警功能。
盡管為說明目的公開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和附圖,但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及所附權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圍內,各種替換、變化和修改都是可能的,因此,本實用新型的范圍不局限于實施例和附圖所公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