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視計量加油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液體計量式加油機。
現(xiàn)有的液體計量加油機的計量方式有機械式、電子式等多種方式。但其都能被不法商人通過各種手段改變其內(nèi)部結構,在機械式計量加油機中,不法商人可通過改變齒輪大小,偷、漏油;而電子計量式加油機的偷、漏油的手法更加隱蔽,其通過有線遙控和無線遙控來改變計量器中的脈沖信號,還可通過斷電方式使不正常的脈沖計量消失,再通電時,可恢復正常。使監(jiān)察部門很難發(fā)現(xiàn)商家的偷、漏油手法。從而達到多計量,少出油的目的,坑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防偷式,能即時,準確檢測加油量的可視計量加油機。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液體計量式加油機、由加油裝置,計量器等構成,其特殊在于所述計量器17與油庫之間的管道上設有預加油裝置1、2和帶有刻度的透明容器10。
上述帶有刻度的透明容器10的四壁至少有一側由雙層鋼化玻璃構成,雙層玻璃的夾層之間設有標準公升或公斤的計量刻度尺;11、12上述透明容器的底部設有出油口16,其頂蓋上設有進油口4和排氣管6,容器的外棱角設有防護墊14和防護角鋼13。
上述容器10的頂蓋的進油口處設有緩沖錐形體5,錐形體5的底邊距容器內(nèi)壁的3-4毫米。
上述容器頂蓋的排氣管6設有排氣閥門7和防火罩8。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圖1沿A-A線的剖面圖。
以下結合附圖,進一步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如下參見圖1,本實用新型分為預加油裝置和實加油檢測兩部分,其具體結構如下1-預加油計量器,2-預加油泵,3-輸油管,4-進油口,5-緩沖錐形體,6-排氣管,7-排氣閥門,8-放火罩,9-容器上頂,10-鋼化玻璃容器,11-公升計量刻度,12-公斤計量刻度,13-防護角鋼,14-防護墊層,15-容器下底,16-出油口,17-實際出油計量器,18-出油泵,19-出油管。在原有液體計量式加油機的實際出油計量器17與油庫之間的輸油管3上設有預加油計量器1,預加油泵2和帶有刻度的鋼化玻璃容器10。封閉鋼化玻璃器的四壁至少一側由雙層鋼化玻璃構成,在其夾層中設有標準的公升計量刻度11或公斤計量刻度12,還可設有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認證標志,經(jīng)加工后,從而固定于鋼化玻璃中,從而達到不可更改的目的。其四壁角還可設有起保護作用的護墊層14和角鋼13。
工作時,先打開封閉透明容器上蓋排氣管6上的排氣閥門7,設置預加油量,通過預加油泵2和輸油管3向容器中加油。油通過容器10的進氣口處的緩沖錐形體5,沿容器四壁注入容器,從而防止油從容器頂蓋直瀉而下,產(chǎn)生靜電。預加油完畢后,進入實加油階段,設置加油量,啟動出油泵18,透明容器中的油再通過實際出油計量器17和出油泵18加入油箱中。此時,消費者能從檢驗出油計量器17的加油量與從透明容器10的加油量是否一致,從而即時,準確的檢測實際加油量,防止了商家偷油、漏油,保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如下1、因本實用新型增設帶刻度的透明容器,故消費者能方便即時的檢測加油量。
2、因本實用新型采用經(jīng)檢測部門認定的鋼化玻璃容器,其容積不可改變,從而保證了檢測的準確性。
3、因本實用新型的計量容器透明,故商家無論通過原始或先進的偷竊手段,都無法從本實用新型加油機中偷、漏油。
權利要求1.一種可視計量式加油機、由加油裝置,計量器等構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計量器(17)與油庫之間的管道上設有預加油裝置(1、2)和帶有刻度的透明容器(10)。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視計量式加油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帶有刻度的透明容器(10)的四壁至少有一側由雙層鋼化玻璃構成,雙層玻璃的夾層之間設有標準公升或公斤的計量刻度尺(11、12);上述透明容器的底部設有出油口(16),其頂蓋上設有進油口(4)和排氣管(6),容器的外棱角設有防護墊(14)和防護角鋼(13)。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視計量式加油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10)的頂蓋的進油口處設有緩沖錐形體(5),錐形體(5)的底邊距容器內(nèi)壁的3-4毫米。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可視計量式加油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頂蓋的排氣管(6)設有排氣閥門(7)和防火罩(8)。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液體計量式加油機?,F(xiàn)有的機械式和電子式計量加油機,不法商人都能通過各種手段改變其內(nèi)部結構,達到多計量,少出油的目的。本實用新型通過在原有加油機的計量器和油庫的管道之間增設預加油裝置和帶有標準公升或公斤的計量刻度的透明容器。使消費者能即時、準確檢測從計量器的加油量和從透明容器中的加油量是否一致,防止偷、漏油行為。
文檔編號G01F11/00GK2404106SQ0022606
公開日2000年11月1日 申請日期2000年1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1月25日
發(fā)明者楊戈 申請人:楊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