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核電工程領域的CAP1400核電站乏燃料池冷卻泵。
背景技術:
乏燃料水池冷卻泵在核電站中的主要功能如下:
1)泵與其所在回路中的熱交換器、乏燃料水池組成冷卻回路,并在回路中起輸送料液的作用,服務于乏燃料水池;
2)泵與其所屬回路中的其它設備組成冷卻回路連續(xù)運行,帶出乏燃料水池內乏燃料組件釋放出的剩余熱量,限制水池水溫不高于50℃。
當前核電站用乏燃料水池冷卻泵一般存在體積大、維修不方便、抗震性差等技術問題。由于受廠房安裝位置及空間的限制,有時即使在安裝之后檢修起來也比較難。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CAP1400核電站乏燃料池冷卻泵,它的結構緊湊,提升了冷卻泵運行時的穩(wěn)定性,且能夠進行方便快捷的檢修。
實現(xiàn)上述目的的一種技術方案是:一種CAP1400核電站乏燃料池冷卻泵,包括泵轉子、以及沿著泵轉子的軸向依次設置的第一軸承體、泵體結構和第二軸承體,所述泵體結構包括泵蓋和泵體。
所述第一軸承體的底部設有一個第一軸承體箱;所述第一軸承體箱通過第一連接臂與所述泵體連接;所述第二軸承體的底部設有一個第二軸承體箱;所述第二軸承體箱通過第二連接臂與所述泵體連接。
所述泵體結構為中開式螺旋形雙蝸室結構;所述泵體結構的內部設有葉輪。
所述泵蓋的頂端設有一個沖洗水管路裝置,所述沖洗水管路裝置通過兩根L形的沖洗水管路部件與所述泵體結構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泵體的沿轉子軸向的兩側分別設有一個機械密封;所述沖洗水管路部件連接在所述機械密封的上表面上。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連接臂和所述第二連接臂的與所述泵體的連接處分別設有一個絲堵。
進一步的,在所述轉子的靠近所述第一軸承體的側壁上,設有一個油杯和一個油標。
進一步的,所述葉輪為雙吸葉輪,所述葉輪與所述泵體結構的接觸位置設有密封環(huán),在所述密封環(huán)與所述泵體接觸的位置設有固定銷。
再進一步的,所述第一軸承體內設置一個圓柱滾子軸承,所述第二軸承體內設置一個圓柱滾子軸承和一對角接觸球軸承。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CAP1400核電站乏燃料池冷卻泵,結構采用雙吸葉輪對稱布置,相互平衡軸向力,提高了泵運行的穩(wěn)定性;泵結構為水平中開式結構,可以在不拆卸進出口管道和電機的情況下,對泵轉子部件進行檢修;泵驅動端采用圓柱滾子軸承,自由端采用角接觸球軸承,有效保障了泵組的安全運行;軸承潤滑采用稀油潤滑,并設有補油器,可以自動補償損失的潤滑油,解決了現(xiàn)場補油難的問題。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CAP1400核電站乏燃料池冷卻泵的結構示意剖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CAP1400核電站乏燃料池冷卻泵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能更好地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理解,下面通過具體地實施例并結合附圖進行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和圖2,一種CAP1400核電站乏燃料池冷卻泵,包括泵轉子1、以及沿著泵轉子1的軸向依次設置的第一軸承體2、泵體結構3和第二軸承體4,泵體結構包括泵蓋31和泵體32。
第一軸承體2的底部設有一個第一軸承體箱21;第一軸承體箱21通過第一連接臂22與泵體32連接;第二軸承體4的底部設有一個第二軸承體箱41;第二軸承體箱41通過第二連接臂42與泵體32連接。這樣的結構設計保證了泵體結構3兩側的軸承的結構穩(wěn)定性。連接臂的連接效果還能夠減小軸承在轉子1運動過程中造成的軸承和泵體間的相對振動,減輕了冷卻泵在工作時的噪音。第一連接臂41和第二連接臂42的與泵體的連接處分別設有一個絲堵9,加強連接臂與泵體間的密封。
泵體結構3的沿轉子軸向的兩側分別設有一個機械密封5,用以使泵蓋31和泵體32連接固定。
泵蓋31的頂端設有一個沖洗水管路裝置6,沖洗水管路裝置6通過兩根L形的沖洗水管路部件61與機械密封5的上表面連接,能夠實現(xiàn)對泵體結構3進行直接的沖洗。
泵體結構3為中開式螺旋形雙蝸室結構。泵體結構3的內部設有雙吸葉輪7,雙吸葉輪7與泵體結構3的接觸位置設有密封環(huán)71,在密封環(huán)71與泵體接觸的位置設有固定銷72。泵結構采用雙吸葉輪對稱布置,能夠實現(xiàn)相互平衡軸向力,提高了泵運行的穩(wěn)定性;泵結構為水平中開式結構,可以在不拆卸進出口管道和電機的情況下,對泵轉子部件進行檢修。
在轉子1的靠近第一軸承體2的側壁上,設有一個油杯81和一個油標82。軸承潤滑采用稀油潤滑,通過設置補油裝置,可以實現(xiàn)自動補償損失的潤滑油,解決了現(xiàn)場補油難的問題。
第一軸承體2內設置一個圓柱滾子軸承23,第二軸承體4內設置一個圓柱滾子軸承43和一對角接觸球軸承44,用以平衡轉子部分運轉所產生的殘余軸向力,使轉子的運轉穩(wěn)定,減少產生的噪音。
本技術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認識到,以上的實施例僅是用來說明本實用新型,而并非用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實質精神范圍內,對以上所述實施例的變化、變型都將落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書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