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高效氣液回收壓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壓縮機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高效氣液回收壓縮機,包括氣缸、設置在所述氣缸內(nèi)的活塞、與所述活塞連接的連桿、曲軸箱以及設置在所述氣缸上的氣缸蓋,還包括一吸氣閥芯以及一排氣閥芯,所述吸氣閥芯設置在所述活塞上,所述排氣閥芯設置在所述氣缸頂部。本實用新型所述高效氣液回收壓縮機,活塞每運動一次都可以把所壓縮的氣體和液體都排出來,阻力損失很小,排放氣體和液體的時候速度較快,回收效率高。
【專利說明】 一種高效氣液回收壓縮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壓縮機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高效氣液回收壓縮機。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的冷媒回收無油壓縮機,一般都采用的是搖擺活塞結構,吸氣閥和排氣閥門都設置在氣缸蓋上,這種結構設計的壓縮機吸排氣閥流通面積小,阻力損失大,氣缸利用率不高,造成壓縮機效率低下,特別是在回收液體時,排氣閥流通面積小,液體來不及流出,造成氣缸內(nèi)液擊,另外回收低壓氣體時,壓縮機因為氣缸余隙較大,壓縮比小,造成回收速度很慢。如中國專利200820166272.9,吸氣閥芯和排氣閥芯都設置在閥板上,活塞在運動時為了不和閥板發(fā)生碰撞,閥板和活塞之間都會留一定的間隙,這樣每次活塞在排氣時都會留有一部分氣體排不出來,效率比較低。另外活塞頂部有限的空間內(nèi)安裝了吸氣閥芯和排氣閥芯二個,這樣每個閥芯體積就比較小,流通的面積就小,氣體和液體在通過閥芯的時候阻力損失就很大,這樣就進一步降低了機器的效率。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解決的問題是現(xiàn)有的壓縮機效率低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高效氣液回收壓縮機,其阻力小、回收效率高。
[0004]本實用新型所述高效氣液回收壓縮機,包括氣缸、設置在所述氣缸內(nèi)的活塞、與所述活塞連接的連桿、曲軸箱以及設置在所述氣缸上的氣缸蓋,還包括一吸氣閥芯以及一排氣閥芯,所述吸氣閥芯設置在所述活塞上,所述排氣閥芯設置在所述氣缸頂部。
[0005]本實用新型所述高效氣液回收壓縮機,相比現(xiàn)有技術其有益效果是:
[0006]吸氣閥芯設置在活塞上,氣缸頂部設置有一個排氣閥芯,活塞在運行的時候可以和排氣閥芯相貼合,活塞和排氣閥芯之間無間隙,這樣活塞和排氣閥芯之間就沒有殘余的氣體或液體,活塞每運動一次都可以把所壓縮的氣體和液體都排出來,流通面積大大增加,阻力損失很小,排放氣體和液體的時候速度較快,回收效率高。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此【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所提供的圖片用來輔助對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08]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高效氣液回收壓縮機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將以具體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在此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以及說明用來解釋本實用新型,但并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
[0010]實施例:
[0011]如附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高效氣液回收壓縮機,包括氣缸1、設置在氣缸I內(nèi)的活塞2、與活塞2連接的連桿3、曲軸箱4以及設置在氣缸I上的氣缸蓋5,還包括一吸氣閥芯6以及一排氣閥芯7,吸氣閥芯6設置在活塞2上,排氣閥芯7設置在氣缸I頂部。
[0012]壓縮機工作時,電機帶動連桿3運動,連桿3帶動活塞2在氣缸I內(nèi)做往復運動,當活塞2往上運動時,氣缸I內(nèi)的壓力降低,吸氣閥芯6打開,曲軸箱4中的氣體或液體從吸氣閥芯6處進入氣缸I和排氣閥芯7之間的容積中,當連桿3帶動活塞2往下運動時,吸氣閥芯6關閉,隨著活塞2的運動,氣缸I和排氣閥芯7之間的容積越來越小,容積中的壓力大于排氣閥芯7彈簧的阻力時,排氣閥芯7打開,氣體或液體從氣缸蓋5流出。活塞2在運行的時候可以運行到和排氣閥芯7相貼合,活塞2和排氣閥芯7之間可以沒有間隙,這樣就沒有殘余的氣體或液體,活塞2每運動一次都可以把所壓縮的氣體和液體都排出來,流通面積大大增加,阻力損失很小,排放氣體和液體的時候速度較快,回收效率高。
[0013]以上所述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高效氣液回收壓縮機,包括氣缸(I)、設置在所述氣缸(I)內(nèi)的活塞(2)、與所述活塞(2)連接的連桿(3)、曲軸箱(4)以及設置在所述氣缸(I)上的氣缸蓋(5),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一吸氣閥芯(6 )以及一排氣閥芯(7 ),所述吸氣閥芯(6 )設置在所述活塞(2 )上,所述排氣閥芯(7 )設置在所述氣缸(I)頂部。
【文檔編號】F04B39/10GK203394710SQ201320211248
【公開日】2014年1月15日 申請日期:2013年4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4月23日
【發(fā)明者】李興銀 申請人:李興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