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地下采場用運礦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采場礦石搬運設備,它適用于非煤固體礦床緩傾斜、中厚以下的礦體。牽引絞車的鋼絲繩兩端分別與礦石鏟運裝置--無軌鏟式礦車的前后拉桿相連,從而控制礦車的鏟運礦石工作。
多年來,主要由電耙完成這類礦體采場的礦石搬運,但是由于電耙的生產(chǎn)能力低,需要在耙道兩邊人工鏟裝礦石,因此勞動強度很大;當?shù)V體底板巖石硬度低時,電耙對低板起伏適應能力差,易挖起廢石混進礦石里,使采出的礦石貧化率加大。另外,此類礦床目前使用的比較先進的鏟運機,膠帶運輸機,只能在10°左右的場面上工作,且設備投資大。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適用于中厚以下緩傾斜非煤固體礦床搬運礦石用的結構簡單、對運礦巷道底板起伏適應能力強,可降低礦石貧化率,提高生產(chǎn)能力的礦石搬運設備。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措施來實現(xiàn)的這種礦石搬運設備是由牽引絞車帶動,絞車的鋼絲繩一端穿過固定在巖壁上的導向滑輪與無軌鏟式礦車的前拉桿相聯(lián),其另一端與無軌鏟式礦車的后拉桿聯(lián)接,從而可通過操縱牽引絞車來控制無軌鏟式礦車的上下運行。無軌鏟式礦車主要是由前后車體,以及固定在前車體上的鏟齒和安裝在后車體底板上的四個車輪組成,在后車體的后部裝有卸礦門及其啟閉門機構,當?shù)V車運行到預定位置時,啟閉門機構的碰桿碰到固定在采場下端受礦口頂板上的橫桿后,可自動開啟卸礦門卸礦。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電耙相比具有如下優(yōu)點對運礦巷道底板起伏適應能力強,生產(chǎn)能力大,勞動強度低,礦石成本低;與鏟運機在緩傾斜、中厚以下非煤固體礦體地下開采采場搬運礦石相比,工作線適用坡度大,設備簡單、價格便宜、維修工作量小。
附圖的圖面說明如下
圖1為本實用新型搬運礦石設備的工作圖;圖2為無軌鏟式礦車的主視圖;圖3為無軌鏟式礦車的右視局部剖視圖;圖4為無軌鏟式礦車的俯視圖。
如
圖1所示,這種礦石搬運設備是由牽引絞車1帶動,絞車的鋼絲繩3一端穿過固定在巖壁上的導向滑輪2與無軌鏟式礦車4前拉桿6相連,其另一端與無軌鏟式礦車4的后拉桿7連接,從而可通過操縱牽引絞車來控制無軌鏟式礦車的上下運行。牽引絞車可直接使用通常電耙設備中的耙礦絞車。當?shù)V車4中的碰桿8碰到固定在采場下端受礦口頂板處的橫桿5時,安裝在礦車后部的卸礦門開啟自動卸礦。無軌鏟式礦車的具體結構見圖2、圖3和圖4。它主要是由銷軸10鉸接前后車體11、12組成,前車體11前端鉚固有鏟齒13,鏟齒沿車體中心線呈兩邊對稱向后遞降分布安裝,其數(shù)量最好為五個。后車體12底板處裝有車輪14,車體后部有一可由啟閉門機構控制啟閉的卸礦門15。啟閉門機構中的碰桿8垂直于轉軸16并與其固連,轉軸16以平行于后車體底板的方向與卸礦門15的上部鉸接,并可沿其自身軸線轉動,轉軸16兩端分別通過兩根鋼絲繩17與鎖緊機構相連。所說的鎖緊機構包括鎖緊舌的尾桿18及套于其上的復位彈簧19,鎖緊舌的尾桿上端部通過鋼絲繩17與啟閉門機構的轉軸16連接,其尾桿舌部可在復位彈簧19的作用下伸入固定在后車體底板上與之相配合的鎖緊板的孔中,鎖緊機構安裝在外殼20內(nèi),外殼與卸礦門15固連。當啟閉門機構的碰桿8傾斜后,帶動轉軸16旋轉,通過鋼絲繩17拉起套于車體底板上鎖舌孔中的鎖緊舌及其尾桿,使卸礦門15打開;礦物卸完后礦車上行,車后輪抬起,碰桿復原,在復位彈簧19的作用下尾桿及鎖緊舌復位,并使卸礦門15關閉。后車體兩側面各開有一個腰形槽,而前車體11后部與之對應處裝有導向螺栓,形成導向機構,使前車體在導向機構控制下可相對于后車體沿其鉸接銷軸10擺動,擺角為40°。此外,在前后車體的連接處裝有密封膠皮21,以免前后車體接縫處夾硬物,影響其相對擺動的靈活性。前車體的擺動是通過彈簧9、牽引鋼絲繩3經(jīng)后拉桿7上的鐵環(huán)由牽引絞車1控制的,其彈簧9為兩根,分別固定在前車體上端兩側的鐵環(huán)上,彈簧9的另一端連接牽引鋼絲繩3呈V形分布與后拉桿鐵環(huán)相連。用這種無軌鏟式礦車代替原有電耙設備中的耙斗,即可提高生產(chǎn)能力,又能降低工人的勞動強度,且具有對運礦巷道底板起伏適應能力強,適用范圍廣,造價低,維修量小,簡單實用等優(yōu)點,同時也降低了礦石采場運輸?shù)某杀尽?br>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緩傾斜、中厚以下非煤固體礦地下采場礦石搬運設備,其牽引鋼絲繩3的一端穿過固定在巖壁上的導向滑輪2與礦石鏟運裝置的一端相連,另一端通過牽引絞車1與礦石鏟運裝置的另一端相連,其特征在于所說的礦石鏟運裝置為無軌鏟式礦車4,這種鏟式礦車由用銷軸10鉸接的前后車體組成,前車體11前端裝有鏟齒13,后車體12下部裝有車輪14,后車體后部為一可由啟閉門機構控制啟閉的卸礦門15,且在后車體上裝有前后拉桿6和7,分別與牽引鋼絲繩的兩端連接以完成鏟運礦石工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石搬運設備,其特征在于前車體11前端所裝的鏟齒是沿車體中心線呈兩邊對稱的向后遞降分布,鏟齒數(shù)最好為五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石搬運設備,其特征在于后車體12兩側各開有一個腰形槽,而前車體11后部與之對應處裝有導向螺栓,形成導向機構,使前車體在導向機構控制下可相對于后車體沿其鉸接銷軸10擺動,擺動角度最好為40°。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石搬運設備,其特征在于前車體由兩根彈簧9,通過牽引鋼絲繩3與后拉桿7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石搬運設備,其特征在于啟閉機構安裝在后車體的卸礦門15上,啟閉機構中的碰桿8垂直于轉軸16并與其固連,轉軸16以平行于后車體底板的方向與卸礦門15的上部連接,并可沿其自身軸線轉動,轉軸兩端分別通過兩根鋼絲繩17與鎖緊機構相聯(lián)。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礦石搬運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機構中的鎖緊舌的尾桿18上套有復位彈簧19,鎖緊舌的尾桿上端部通過鋼絲繩17與啟閉機構的轉軸16相聯(lián),其舌部可在復位彈簧19的作用下伸入固定在后車體底板上與之相配合的鎖緊板的孔中。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礦石搬運設備,其特征在于鎖緊舌及其尾桿與復位彈簧一起安裝在外殼20內(nèi),外殼20與卸礦門15固聯(lián)。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非煤固體礦床緩傾斜、中厚以下礦體地下采場的礦石搬運設備。它是由牽引絞車通過牽引鋼絲繩連接無軌鏟式礦車來控制其鏟運礦石工作的。其中無軌鏟式礦車主要由前后車體以及固定在前車體上的鏟齒和安裝在后車體底板上的四個車輪組成,在車體后部有一可由啟閉門機構控制啟閉的卸礦門,當?shù)V車運行到預定位置時,卸礦門可自動開啟卸礦。這樣設備與現(xiàn)有的電耙相比適用范圍廣,生產(chǎn)能力大,礦石成本低,是既可減輕工人勞動強度,又簡單實用的一種地下采場礦石搬運設備。
文檔編號E21F13/00GK2055186SQ8921533
公開日1990年3月28日 申請日期1989年8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1989年8月24日
發(fā)明者吳振虎, 梁振民 申請人:吳振虎, 梁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