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環(huán)境保護大氣污染控制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濕式電除塵器利用噴水等方式在集塵極表面形成一層水膜,清灰水在重力作用下向下流動,將沉集在極板上的粉塵沖走,通過排污管落入除塵器下方的灰斗排出。濕式電除塵器與干式電除塵器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不需振打設備,避免了二次揚塵;由于極板上始終有一層水膜,煙塵被捕集到極板上后立即被水膜沖洗,不會發(fā)生被捕集的顆粒再次返回氣流中的現(xiàn)象。
[0003]濕式電除塵器主要由供電系統(tǒng)、供水系統(tǒng)和收塵三部分組成。供電系統(tǒng)主要由高低壓控制柜和高壓硅整流變壓器組成,主要功能是為收塵系統(tǒng)提供直流高壓電源。供水系統(tǒng)的主要功能是通過噴淋等方式為收塵提供向下流動的液膜,以達到清灰的目的。收塵系統(tǒng)主要包括:收塵室、進口煙道和出口煙道。收塵室內設有相間隔并排布置的收塵極和電暈極,外部電源提供負高壓到電暈極(陰極),收塵極(陽極)與收塵室的殼體連接接地。
[0004]濕式電除塵器通常情況下對細微顆粒和酸性氣溶膠由很高的捕集效率,目前國內濕式靜電除塵器通常采用板式結構,板式集塵極存在如下問題:板式結構在除塵器殼體內部為開放的空間,煙氣無法在相對密閉的空間內與負電荷結合,造成集塵效率低;數(shù)米高的集塵板在殼體內容易造成變形和位移,導致陰極線對集塵板放電不均,容易形成某些局部電流過小,無法吸附粉塵,而某些局部電流過大,又容易損壞集板。另外,板式集塵極的集塵表面積小,整個除塵器設備占地大,經(jīng)濟性不高。
【實用新型內容】
[0005]為了解決現(xiàn)有板式濕式靜電除塵器存在的除塵效率不高,占地大等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
[0006]所述技術方案如下:
[0007]一種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包括殼體、集塵箱、陰極線、沖淋裝置和位于所述殼體外的高壓放電裝置,所述集塵箱和陰極線均位于所述殼體內,所述沖淋裝置位于所述集塵箱的上方,所述集塵箱包括隔板和多個平行設置的除塵管,所述隔板分別設置于所述殼體的上部和下部,其上成型有多個通孔,所述除塵管的兩端貫穿于所述通孔并固定于所述隔板上;所述陰極線貫穿于所述除塵管,且其兩端分別通過一陰極線上框架和一陰極線下框架與所述殼體相對固定連接,所述的陰極線上框架和陰極線下框架分別與所述的高壓放電裝置電性連接,所述殼體的下部設有煙氣進口,所述殼體的上部設有煙氣出口。
[0008]所述的陰極線貫穿于所述除塵管的中心線。
[0009]靠近所述煙氣進口處的所述殼體內部還設有煙氣均布板。
[0010]所述煙氣均布板的孔徑為20-25mm,其開孔率為25-50%。
[0011]所述除塵管為內壁光滑的FRP或PP材質的非金屬管。
[0012]所述沖淋裝置為噴淋沖洗,其噴淋時間為間隔24-48小時開啟3-5分鐘。
[0013]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是:
[0014]A.本實用新型中的集塵箱是由多個平行設置的除塵管組成,除塵管的兩端通過隔板固定,多個除塵管呈緊密排列,陰極線位于除塵管的中心線上,火電廠脫硫后的煙氣從下方進入集塵箱,在陰極線放電作用下,煙氣中的微小顆粒物被吸附到除塵管的管壁上,通過沖淋裝置進行沖洗,完成整個煙氣凈化過程;由于除塵管內具有行程相對狹小的煙氣流動空間,煙氣以3-5m/s的速度通過除塵管,集塵效率高達90%以上。
[0015]B.本實用新型在殼體下部的進氣口處設置了煙氣均布板,更有利于實現(xiàn)煙氣在除塵管中的均勻分布。
[0016]C.本實用新型采用的除塵管為內壁光滑的FRP或PP材質的非金屬管,不僅吸附功能好,也利用沖洗,凈化后的煙氣從殼體頂部的排氣口排出,通過每間隔一段時間,開啟頂部的沖洗裝置,向除塵管內噴水,實現(xiàn)煙塵小顆粒的快速清除,且耗水少。
【附圖說明】
[0017]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整體結構圖;
[0019]圖2為圖1中的集塵箱結構示意圖;
[0020]圖3為圖1中的隔板結構示意圖。
[0021]圖中:
[0022]1-殼體;2_煙氣均布板;3_高壓放電裝置;4_陰極線上框架;5_陰極線下框架;6-集塵箱;7_沖淋裝置;8_除塵管;9_隔板,91-通孔;10-煙氣進口 ;20_煙氣出口。
【具體實施方式】
[0023]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作進一步地詳細描述。
[0024]如圖1至圖3結構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包括殼體1、集塵箱6、陰極線5、沖淋裝置7和位于殼體I外的高壓放電裝置3,集塵箱6和陰極線5均位于殼體I內,沖淋裝置7位于集塵箱6的上方,集塵箱6包括隔板9和多個平行設置的除塵管8,隔板9分別設置于殼體I的上部和下部,其上成型有多個通孔11 ;除塵管8的兩端貫穿于通孔11并固定于隔板9上;陰極線5貫穿于除塵管8,且其兩端分別通過一陰極線上框架4和一陰極線下框架5與殼體I相對固定連接,陰極線上框架4和陰極線下框架5分別與高壓放電裝置3電性連接,殼體I的下部設有煙氣進口 10,殼體I的上部設有煙氣出口 20,脫硫后的煙氣有殼體下部的煙氣進口 10進入集塵箱,通過各個除塵管,并在陰極線的放電作用下實現(xiàn)對煙氣中小顆粒物的吸附,被吸附在除塵管管壁上的顆粒通過開啟的沖淋裝置將顆粒排出。
[0025]優(yōu)選地,將陰極線貫穿于除塵管的中心線,這樣可實現(xiàn)陰極線的均勻放電,電荷與煙氣中的微小顆粒物結合,向管壁方向運動,最終吸附在管壁上。
[0026]為了更好地對煙氣進口處的煙氣進行均勻分布,在靠近煙氣進口 10處的殼體I內部還設有煙氣均布板2。其中煙氣均布板的孔徑為20-25mm,優(yōu)選25mm;其開孔率為25-50%,優(yōu)選采用30%。
[0027]其中的除塵管優(yōu)選為內壁光滑的FRP或PP材質的非金屬管。沖淋裝置采用噴淋沖洗,其噴淋時間為間隔24-48小時開啟3-5分鐘。
[0028]實施時,煙氣自除塵器下方進入煙氣進口,經(jīng)過煙氣均布板,煙氣經(jīng)分配后進入集塵箱內,同時集塵箱內位于多個除塵管中心線的陰極線均勻放電,電荷與煙氣中的微小顆粒物結合,向管壁方向運動,最終吸附在管壁上。除塵管內行程相對狹小的煙氣流動空間,煙氣以3-5m/s的速度通過除塵管,集塵效率達到90%以上。每間隔一段時間,開啟頂部的沖洗裝置,向除塵管內噴水,由于除塵管采用光滑的FRP或PP材質的非金屬管,不僅吸附功能好,也利用沖洗。最終,凈化后的煙氣從除塵器頂部的煙氣出口排出。
[0029]上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序號僅僅為了描述,不代表實施例的優(yōu)劣。
[0030]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包括殼體、集塵箱、陰極線、沖淋裝置和位于所述殼體外的高壓放電裝置,所述集塵箱和陰極線均位于所述殼體內,所述沖淋裝置位于所述集塵箱的上方,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塵箱包括隔板和多個平行設置的除塵管,所述隔板分別設置于所述殼體的上部和下部,其上成型有多個通孔,所述除塵管的兩端貫穿于所述通孔并固定于所述隔板上;所述陰極線貫穿于所述除塵管,且其兩端分別通過一陰極線上框架和一陰極線下框架與所述殼體相對固定連接,所述的陰極線上框架和陰極線下框架分別與所述的高壓放電裝置電性連接,所述殼體的下部設有煙氣進口,所述殼體的上部設有煙氣出口。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陰極線貫穿于所述除塵管的中心線。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其特征在于,靠近所述煙氣進口處的所述殼體內部還設有煙氣均布板。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均布板的孔徑為20-25mm,其開孔率為25 %?50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管為內壁光滑的FRP或PP材質的非金屬管。6.根據(jù)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沖淋裝置為噴淋沖洗,其噴淋時間為間隔24-48小時開啟3-5分鐘。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包括殼體、集塵箱、陰極線、沖淋裝置和位于殼體外的高壓放電裝置,集塵箱和陰極線均位于殼體內,沖淋裝置位于集塵箱的上方,集塵箱包括隔板和多個平行設置的除塵管,隔板分別設置于殼體的上部和下部,其上成型有多個通孔,除塵管的兩端貫穿于通孔并固定于隔板上;陰極線貫穿于除塵管,且其兩端分別通過一陰極線上框架和一陰極線下框架與殼體相對固定連接,陰極線上框架和陰極線下框架分別與高壓放電裝置電性連接,殼體的下部設有煙氣進口,殼體的上部設有煙氣出口。本實用新型在集塵箱內部緊密排列著多束除塵管,在陰極線放電作用使煙氣中的微小顆粒物被吸附到管壁上,通過沖淋裝置沖洗,集塵效率高。
【IPC分類】B03C3/78, B03C3/16, B03C3/49
【公開號】CN204638359
【申請?zhí)枴緾N201520285899
【發(fā)明人】孟蓬強
【申請人】南京通用電氣裝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16日
【申請日】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