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煙道中壓石油氣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爐具,尤其是一種以氣體為燃料的中壓爐具。
中國專利局曾公開過一種專利號為94224286.6的中壓石油氣爐。這種爐熱負荷一般在20KW以下,其工作狀態(tài)為開放式,煙氣自由排放于工作空間,燃燒比較充分,可以保證煙氣中一氧化碳含量較低;如果要提高它的熱負荷,由于燃燒器尺寸限制和氣體壓力增加,燃燒不如低熱負荷的爐具充分,煙氣中一氧化碳含量會比較高,不僅影響人體健康,污染環(huán)境,而且安全性也降低。某些爐具,比如相同熱負荷的燃油爐,采用鼓風機輔助燃燒,盡管改善了燃燒狀況,但是噪音大、多耗電、污染環(huán)境,爐具的成本也比較高。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及時排放出煙氣,改善燃燒狀況的高熱負荷燃氣爐具,這種爐具結構簡單、成本低廉、使用安全可靠。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出如下方案該爐具包括有爐具本體、引射管、燃燒器、鍋圈和控制閥,在爐具本體的內壁上有一與煙囪相連接環(huán)形煙道。
本發(fā)明的燃氣爐具,由于設計了排煙煙道,加強了引風速度,可以及時將煙氣排向室外,并且改善了燃燒條件,減少了一氧化碳的生成,使用安全可靠,簡單的結構使得爐具造價低,易于為人們接受。
下面結合附圖與實施例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主視圖;圖2為本發(fā)明俯視圖;圖3為本發(fā)明左視圖;圖4為本發(fā)明右視圖。
參見全部附圖,特別是圖1、2,本發(fā)明的燃氣爐具,由爐具本體、引射管(6)、燃燒器(4)、鍋圈(2)和控制閥(7)組成,其中爐具本體包括爐體外壁(5)、內壁(3)和底座(8),在爐具本體的內壁(3)上有一與煙囪(1)相連接的環(huán)形煙道。該煙道位于爐體內壁的上部,為了使煙進入煙道后不會倒流入爐腔內,本發(fā)明采用了截面近似C形的煙道,煙的入口略小而煙道腔較大。具體的做法是爐體內壁(3)比外壁(5)要低,內壁的上端面向內上方傾斜,爐體的外壁略向外彎曲,支撐住一個鍋圈,爐體的外壁(5)、內壁(3)傾斜的上端面和鍋圈(2)向上彎的帶圓弧的底面共同圍成了煙道。由于鍋圈(2)與爐體可以分離,當炒鍋較大時,可以取掉鍋圈,炒鍋與爐體的上沿整圈接觸,此時所說的煙道由爐體外壁(5)、內壁(3)傾斜的上端面和炒鍋底面的一部分共同構成。
上述的燃氣爐具中,爐體的內壁可以用耐高溫材料如耐火磚制成,不僅可以作為煙道的構成部分,而且還可以減低熱輻射對使用者的影響。為了降低連接面泄漏的可能性,燃燒器(4)與引射管(6)通過鑄造做成一個整體;控制閥(7)中的進氣接頭、出氣噴嘴原為分件連接,現(xiàn)改為閥體胚件熱模鍛件,使用更加安全可靠。此外原有的中壓燃氣爐具,爐體腳高度一般為30mm左右,本實施例中,爐體支腳(9)加高至最少為100mm以上,使燃燒時底部有充分的空氣供給。
權利要求
1.一種燃氣爐具,由爐具本體、引射管(6)、燃燒器(4)、鍋圈(2)和控制閥(7)組成,其特征在于爐具本體的內壁上有一與煙囪(1)相連接的環(huán)形煙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爐具,其特征在于所說的環(huán)形煙道位于爐體內壁的上部。
3.如權利要求1或2或述的燃氣爐具,其特征在于所說的煙道截面近似C形,煙入口小而煙道腔大。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氣爐具,其特征在于所說的煙道由爐體外壁(5)、內壁(3)傾斜的上端面、鍋圈(2)底面構成。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氣爐具,其特征在于鍋圈與爐體可以分離,當炒鍋較大時,可取掉鍋圈,炒鍋與爐體的上緣整圈接觸,此時所說的煙道由爐體外壁(5)、內壁傾斜的上端面和炒鍋底面構成。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爐具,其特征在于爐體內壁為耐高溫材料制成的爐膛。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爐具,其特征在于燃燒器與引射管是整體鑄造件。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爐具,其特征在于控制閥(7)的進氣接頭、出氣噴嘴為閥體胚件熱模鍛件。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爐具,其特征在于爐體支腳(9)的高度至少為100mm以上。
全文摘要
一種中壓燃氣爐具,由爐具本體、引射管、燃燒器、鍋圈和控制閥組成,在爐具本體的內壁上有一與煙囪相連接的環(huán)形煙道,爐具工作時產(chǎn)生的水氣、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及煙氣可以通過煙道和煙囪及時排放出去,改善燃燒狀況,減少了環(huán)境污染,使用安全方便,并且成本相對較低。由于不需要鼓風機輔助燃燒,能夠節(jié)約能源。適用于飯店、賓館、餐廳、企事業(yè)單位食堂,代替燃油爐具。
文檔編號F24C3/00GK1149687SQ95114249
公開日1997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1995年11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11月21日
發(fā)明者陳德全, 張煜楨 申請人:順德得力燃氣用具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