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多火焰打火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點火器具,特別是一種以液態(tài)儲存的可燃氣體為燃料的具有多火焰的打火機。
背景技術:
現(xiàn)在市場上的打火機包括明火打火機和防風打火機。一般的明火打火機,較多采用火石點火裝置為發(fā)火源而進行點燃。其結構簡單,使用壽命相對較長,在陰暗的地方可起照明作用,但其較難使用在露天或有風的地方,而防風打火機,主要是采用電子式點火裝置為發(fā)火源而進行點燃,具有一定的防風作用。但是一般防風打火機的使用壽命受點火裝置的使用次數(shù)限定,使用壽命相對短,況且在使用時,其火焰的高度要達到與明火打火機的火焰的高度相同時,防風打火機的耗氣量比明火打火機要高的多,防風打火機在點燃時,機體非常易發(fā)熱,不可以較長時間的使用。并且,一般防風打火機的防風能力也有限,其火焰的強度弱,難以在露天或有風的地方點燃物品,尤其是雪茄煙。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同時具有火石點火裝置和電子點火裝置的多火焰打火機。它可將明火打火機和防風打火機的優(yōu)點集于一身,滿足了防風和較長時間使用的要求,大大地提高了打火機的使用壽命。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合理且點火時操作簡單,可方便地選擇火石點火和/或電子點火的多火焰打火機。由于其結構合理,無需增加打火機體積,操作時,只需一個手指連續(xù)動作,就可以選擇火石點火或電子點火或兩者同時工作的狀態(tài)。
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包括激流噴嘴的防風組合件和第二出氣閥,可產(chǎn)生一個或多個直沖的、桿狀火焰或大頭狀火焰、具有良好的防風效果的防風打火機和一個非常穩(wěn)定的明火打火機。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多火焰打火機,它包括一打火機殼體,一個由用于存儲液態(tài)可燃氣體的氣箱和包括出氣閥、進氣閥組成的儲存器,一個用于控制儲存器供氣的出氣控制杠桿,一個與儲存器的燃氣通道相通的防風組合件,其特征在于在儲存器中設有第二出氣閥,并在第二出氣閥上設有燭光火出氣管,還包括一個由電子點火裝置、火石點火裝置和拉鈕組成的點火控制單元,其中所述電子點火裝置位于所述拉鈕的下方,拉鈕的部分露在打火機殼體一側的表面上。
所述火石點火裝置包括打火輪、火石和彈性裝置。
所述火石點火裝置和燭光火出氣管設置在按鈕和防風組合件之間。
所述按鈕具有一個前端的端部與所述出氣控制杠桿的一端相配合,出氣控制杠桿的另一端與所述儲存器中的出氣閥相連。
所述出氣控制杠桿設置一滑塊,而燭光火出氣管還包括一軟管,通過滑塊的運動,擠壓軟管,使明火出氣管導通或者封閉。
所述軟管的側邊設置有起緩沖作用的輔助彈簧。
所述防風組合件包括過濾裝置、激流噴嘴、空氣混合室、分流噴頭和燃燒室,其中激流噴嘴的微孔孔徑為0.05mm~0.18mm之間。
采用本發(fā)明提供的多火焰打火機,在同一打火機中,既具備較強的防風效果,又具備可以照明作用、不易發(fā)熱和使用壽命較長的特點,兼顧了明火打火機和防風打火機的優(yōu)點,較之現(xiàn)有技術而言具有了長足的進步。另外,本發(fā)明的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它巧妙地將火石點火裝置和電子點火裝置進行組合、配制,采用了將火石點火裝置與按鈕和電子點火裝置組成的點火控制單元,輕松地實現(xiàn)兩種不同點火方式的選擇,達到了方便使用的最佳效果。同時,這種結構無需增加打火機的體積,使其在外形處理上更具隨意性,因而可滿足不同場合的使用要求。另外,本發(fā)明還可同時產(chǎn)生防風和明火兩種火焰,解決了在較強防風和較長時間的使用條件下的點燃問題,例如雪茄煙的點燃。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其中圖1為本發(fā)明的第一種實施例的結構剖視圖。
圖2為本發(fā)明的第二種實施例的結構剖視圖。
圖3為本發(fā)明的第三種實施例的結構剖視圖。
圖4為本發(fā)明的第四種實施例的結構剖視圖。
圖中1——打火機殼體 12——頭蓋 2——儲存器 21——氣箱 22——進氣閥 23——出氣閥 231、231′——閥芯 23′——第二出氣閥230、230′——調節(jié)閥 3、3——出氣控制杠桿 4——按鈕 41——按鈕的前端 5——防風組合件 51——過濾裝置 52——激流噴嘴 53——空氣混合室 54——分流噴頭 55——燃燒室 6——電子點火裝置61——導線 7——火石點火裝置 71——打火輪 72——火石 73——彈性裝置 8——燭光火出氣管 80——軟管 81——輔助彈簧 9——滑塊參見全部附圖本發(fā)明的多火焰打火機,它包括一打火機殼體1,一個由用于存儲液態(tài)可燃氣體的氣箱21和包括出氣閥23、進氣閥22組成的儲存器2,一個用于控制儲存器2供氣的出氣控制杠桿3,與儲存器2的燃氣通道相通的防風組合件5,在儲存器2中設有第二出氣閥23′,并在第二出氣閥23′上設有燭光火出氣管8,還包括一個由電子點火裝置6、火石點火裝置7和拉鈕4組成的點火控制單元,其中所述電子點火裝置6位于所述拉鈕4的下方,拉鈕4的部分露在打火機殼體1一側的表面上。在出氣閥23和第二出氣閥23′上還可以設有調節(jié)閥230、230′。進氣閥22可以與出氣閥23或第二出氣閥23′制成一體,也可以是獨立的結構。
其中,在出氣閥23、23′上設置出氣控制杠桿3、3′,用來控制出氣閥23、23′上的閥芯231、231′,可以通過打火機殼體1的頭蓋12和/或按鈕4控制出氣杠桿3、3′。當啟動閥芯231時,氣箱21中的可燃氣體釋放出來,該可燃氣體迅速進入防風組合件5的過濾裝置51過濾,通過激流噴嘴52的微孔后產(chǎn)生激流,該可燃氣體在空氣混合室53與空氣進行充分混合產(chǎn)生強有力而特別易燃的混合可燃氣體,然后再通過分流噴頭54分流,使混合可燃氣體在燃燒室55形成強有力而穩(wěn)定的混合可燃氣體。一般情況下,分流噴頭54的變化很多,比如可以在分流噴頭54的側邊鉆有四個小孔,使從中出來的混合氣體產(chǎn)生的火焰為大頭狀,也可以在分流噴頭54的頂部鉆有一個直孔,在直孔的周邊設置多個小孔,使從中出來的混合氣體產(chǎn)生的火焰為強有力而直沖桿狀的;也可以在分流噴頭54的頂部鉆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通孔,在多個通孔的四周設置多個小孔,使從中出來的混合氣體產(chǎn)生的火焰為強有力而多個直沖狀的,該火焰點燃的面積相對較大。
激流噴嘴的微孔為0.05mm~0.18mm之間時,使經(jīng)過其中的氣流產(chǎn)生更加強有力的噴射力。
也可以在燃燒室55中增設防風復燃絲,提高了防風火焰的抗風能力。
當需要較長時間地使用明火時,可選用使機體不易發(fā)熱的燭光火結構,啟動閥芯231′,使儲存器2中的可燃氣體通過第二出氣閥23′后,從燭光火出氣管8釋放出來而被火石點火裝置6點燃而產(chǎn)生明火火焰。
當需要大面積的物品點燃時,可選時兩種火焰同時產(chǎn)生的結構打開頭蓋12,其中一端與頭蓋12相搭接的出氣控制杠桿3′使第二出氣閥23′放出燃氣,再使燃氣通過燭光火出氣管放出,而被火石點火裝置7點燃后而產(chǎn)生燭光火火焰,同時,拉動按鈕4時連動出氣控制杠桿3使燃氣通過防風組合件5放出,而被電子點火裝置6點燃后產(chǎn)生強有力的防風火焰,這樣,在同一機體中可產(chǎn)生兩種火焰,大大地增加了點燃面積,更適用于點燃粗大的物品,尤其是雪茄煙。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見圖1,在按鈕4與防風組合件5之間設置火石點火裝置7和燭光火出氣管8,燭光火出氣管8與儲存器2中的第二出氣閥23′相通,這樣,在一個機體中專設第二出氣閥23′為燭光火出氣管8供應燃氣,就能更好地控制燭光火出氣管8的出氣量及燭光火火焰的穩(wěn)定。
當需要照明或點燃要求低的情況下,可啟用耗氣量低的燭光火的結構,此時,打開頭蓋12時,頭蓋12的一端提起出氣控制杠桿3′,使得與出氣控制杠桿3′相連的第二出氣閥23′工作,使燃氣通過第二出氣閥23′從燭光火出氣管8中釋放出來;火石點火裝置7包括帶有粗糙周邊的打火輪71,受打火輪71摩擦后能產(chǎn)生火花的火石72和使火石72發(fā)火端緊貼打火輪71粗糙面的彈性裝置73,當用手指轉動打火輪71時,火石72的發(fā)火端放出分散型的火花,使可燃氣體通過燭光火出氣管8釋放出來而被火石71點燃而產(chǎn)生燭光火火焰。
當在露天或有風的地方或需要高溫燒灼的時候而需要防風火焰時,可關閉第二出氣閥23′的調節(jié)閥230′,使儲氣箱2中的燃氣無法通過出氣閥23′,手指下拉按鈕4,按鈕4的前端41將出氣控制杠桿3的一端向下壓,而出氣控制杠桿3的另一端提起出氣閥23的閥芯231,使可燃氣體迅速進入防風組合件5;同時,設置在按鈕4下方的電子點火裝置6工作,并且,通過導線61將電子火花傳遞給燃燒室55而產(chǎn)生火花,從而點燃燃燒室55中的可燃氣體,產(chǎn)生強有力的防風火焰。如圖1所示,尤其是分流噴頭54為兩個直沖發(fā)射孔時,其產(chǎn)生的火焰效果更為強烈,點燃的速度更快。
當需要點燃粗大的物品或快速點燃雪茄煙時,開啟第二出氣閥23′上的調節(jié)閥230′,使儲氣箱2中的燃氣能夠通過第二出氣閥23′,這樣,結合上述兩次連續(xù)操作的方式,就可以達到在同一打火機里同時產(chǎn)生防風火焰和燭光火火焰,從而得到大面積的火焰而使物品快速而更容易點燃。按鈕4的部分露在打火機殼體1一側的表面上,使使用者方便用手動作。
這樣,在同一打火機中,既具有較強的防風效果,又具備可以照明作用,不易發(fā)熱和使用壽命較長的特點,大大地提高了打火機的使用壽命。
參見圖2,本實施例與圖1所示的技術方案的區(qū)別是在出氣控制杠桿3上設置一滑塊9,而燭光火出氣管8還包括一軟管80,這樣,當需要防風火焰時,可以無需關閉第二出氣閥23′上的調節(jié)閥230′,當下壓按鈕4時,出氣控制杠桿3使出氣閥23的閥芯231提起而使儲存器2的可燃氣體釋放出來的同時,滑塊9擠壓著軟管80,切斷了通向燭光火出氣管8的燃氣,迫使燃氣通向防風組合件5中,此時,繼續(xù)下壓按鈕4,使電子點火裝置6在防風組合件5中產(chǎn)生電火花而點燃燃燒室55中的可燃氣體而產(chǎn)生強有力的防風火焰。當松開按鈕4時,出氣控制杠桿3上的滑塊9從軟管80上松開,使燭光火出氣管8與出氣閥23′相通,此時,防風組合件5中的燃氣回流至燭光火出氣管8中,防風火焰熄滅。
在軟管80的側邊設置了輔助彈簧81,可防止滑塊9擠破,也可以起到擠壓時緩沖作用。
參見圖3,本實施例與圖1所述的技術方案的區(qū)別是第二出氣閥23′的出氣控制杠桿3′設置在打火輪71的下方,替換了圖1中采用頭蓋12打開第二出氣閥23′上的出氣控制杠桿3′,這樣,當需要燭光火火焰時,首先用手指轉動打火輪71,火石72的發(fā)火端發(fā)出分散形的火花,接著手指順勢往下移,手指就可以直接作用于出氣控制杠桿3′的一端,而使出氣控制杠桿3′的另一端提起出氣閥23′的閥芯231′,就可以將儲存器2中的可燃氣體從出氣閥23′的閥芯231′中釋放出來,使可燃氣體通過燭光火出氣管8釋放出來而被火石72點燃而產(chǎn)生燭光火火焰。
參見圖4,本實施例與圖3所示的技術方案相近,其區(qū)別是按鈕4的部分露在打火機殼體1的另一個側面上。
雖然以上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了詳細描述,但本技術領域中普通技術人員顯然可以認識到,前述實施例僅僅是為了說明本發(fā)明,而非限定本發(fā)明。在本發(fā)明的構思范圍內,還可以對前述實施例作出多種變化或變型,這些變化和變型都應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多火焰打火機,它包括一打火機殼體,一個由用于存儲液態(tài)可燃氣體的氣箱和包括出氣閥、進氣閥組成的儲存器,一個用于控制儲存器供氣的出氣控制杠桿,一個與儲存器的燃氣通道相通的防風組合件,其特征在于在儲存器中設有第二出氣閥,并在第二出氣閥上設有燭光火出氣管,還包括一個由電子點火裝置、火石點火裝置和拉鈕組成的點火控制單元,其中所述電子點火裝置位于所述拉鈕的下方,拉鈕的部分露在打火機殼體一側的表面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多火焰打火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火石點火裝置包括打火輪、火石和彈性裝置。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一種多火焰打火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石點火裝置和燭光火出氣管設置在按鈕和防風組合件之間。
4.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3所述一種多火焰打火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鈕具有一個前端的端部與所述出氣控制杠桿的一端相配合,出氣控制杠桿的另一端與所述儲存器中的出氣閥相連。
5.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3所述一種多火焰打火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控制杠桿設置一滑塊,而燭光火出氣管還包括一軟管,通過滑塊的運動,擠壓軟管,使燭光火出氣管導通或者封閉。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多火焰打火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軟管的側邊設置有起緩沖作用的輔助彈簧。
7.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3所述一種多火焰打火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風組合件包括過濾裝置、激流噴嘴、空氣混合室、分流噴頭和燃燒室,其中激流噴嘴的微孔孔徑為0.05mm~0.18mm之間。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多火焰打火機,它包括殼體,一個由的氣箱、出氣閥和進氣閥組成的儲存器,一個出氣控制杠桿,一個防風組合件,其特征在于在儲存器中設有第二出氣閥,并在第二出氣閥上設有燭光火出氣管,還包括一個由電子點火裝置、火石點火裝置和拉鈕組成的點火控制單元,其中所述電子點火裝置位于所述拉鈕的下方,拉鈕的部分露在打火機殼體一側的表面上。它將明火打火機和防風打火機的優(yōu)點集于一身,滿足了防風和較長時間使用的要求,大大地提高了打火機的使用壽命,結構簡單、合理,操作方便,無需增加打火機的體積而實現(xiàn)兩種火焰的選擇。
文檔編號F23Q2/16GK1690518SQ20041001808
公開日2005年11月2日 申請日期2004年4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4月30日
發(fā)明者王良, 王志林 申請人:王良, 王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