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修復劑及其制備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輪胎修復劑及其制備方法,其各組分為,重量百分比,離子水:10—15%;6501:3—8%;乙二醇:30—50%;橡膠:35—45%;磺酸:0.5—1.5%;以上各組分重量百分比之和為100%。本發(fā)明所述輪胎修復劑的制備方法,具體步驟如下:1)在離子水中加入6501攪拌半小時左右,均勻即可;2)加入乙二醇至步驟1)的混合物,繼續(xù)攪拌半小時左右,均勻即可;3)加入橡膠至步驟2)的混合物,繼續(xù)攪拌一小時左右,均勻即可;4)最后加入適量磺酸,攪拌,pH值至中性為止。輪胎被刺破后,將輪胎修復液經(jīng)空氣壓縮機從輪胎氣門嘴注入輪胎內,對直徑6.35毫米以下的輪胎破孔及慢漏氣,可在5分鐘內自動修復,有無內膽的橡膠輪胎均適用。
【專利說明】輪胎修復劑及其制備方法【技術領域】[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輪胎修復劑及其制備方法。【背景技術】[0002]現(xiàn)有的交通工具中,輪胎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現(xiàn)階段使用的輪胎絕大部分是充氣輪胎。由于充氣輪胎由橡膠制成,在行駛過程容易被尖銳物刺破泄氣,如果出現(xiàn)這種情況,往往只有停車拆卸輪胎,然后更換備用輪胎,或者對破損內胎進行修補,這樣的話不但會給駕駛員帶來相當?shù)牟蛔?,尤其是在刮風、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有可能引發(fā)嚴重的安全事故。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輪胎修復劑及其制備方法,輪胎被刺破后,將輪胎修復液經(jīng)空氣壓縮機從輪胎氣門嘴注入輪胎內,即可自動修復破損的輪胎。[0004]本發(fā)明是這樣實現(xiàn)的,所述輪胎修復劑,其各組分為,重量百分比,離子水:10— 15% ;6501:3— 8% ;乙二醇:30— 50% ;橡膠:35— 45% ;磺酸:0.5—1.5% ;以上各組分重量百分比之和為100%。[0005]本發(fā)明所述輪胎修復劑的制備方法,具體步驟如下:1)在離子水中加入6501攪拌半小時左右,均勻即可;2)加入乙二醇至步驟I)的混合物,繼續(xù)攪拌半小時左右,均勻即可;3)加入橡膠至步驟2)的混合物,繼續(xù)攪拌一小時左右,均勻即可;4)最后加入適量磺酸,攪拌,pH值至中性為止。[0006]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它改變了傳統(tǒng)補胎方法中需要利用千斤頂支撐和卸輪扒胎的麻煩。輪胎被刺破后,將輪胎修復液經(jīng)空氣壓縮機從輪胎氣門嘴注入輪胎內,對直徑6.35 毫米以下的輪胎破孔及慢漏氣,可在5分鐘內自動修復,有無內膽的橡膠輪胎均適用?!揪唧w實施方式】[0007]本發(fā)明所述輪胎修復劑,其各組分為,重量百分比,尚子水:12% ;6501:5% ;乙二醇:40% ;橡膠:42% ;磺酸:1%。[0008]本發(fā)明所述輪胎修復劑的制備方法,具體步驟如下:1)在12公斤離子水中加入5公斤6501(化學名椰子油脂肪酸二乙醇酰胺)攪拌半小時左右,均勻即可;
2)加入40公斤乙二醇至步驟I)的混合物,繼續(xù)攪拌半小時左右,均勻即可;3)加入42公斤合成橡膠至步驟2)的混合物,繼續(xù)攪拌一小時左右,均勻即可;4)最后加入I公斤左右磺酸,攪拌,pH值至中性為止。[0009]攪拌后停放2小時,讓泡沫消失后即可裝罐。在每個高壓塑料瓶中裝入300毫升輪胎修復劑。輪胎被刺破后,將輪胎修復液經(jīng)空氣壓縮機從輪胎氣門嘴注入輪胎內,對直徑6.35毫米以下的輪胎破孔及慢漏氣,可在5分鐘內自動修復,有無內膽的橡膠輪胎均適用。 輪胎經(jīng)補胎并充氣后,即可開車行駛,經(jīng)測試,輪胎內的壓力符合正常行駛條件下的輪胎內氣壓標準,本發(fā)明經(jīng)過50次試驗測試均獲成功。
[0010]本發(fā)明對橡膠、塑料、金屬不存在腐蝕性,液體狀態(tài)下易溶于水,對皮膚無刺激性, 無毒付作用,安全不可燃。本發(fā)明沸點超過160°c,冰點低于零下40°C,保證了本發(fā)明在極端天氣條件下可正常使用。
【權利要求】
1.輪胎修復劑,其各組分為,重量百分比,離子水:10—15%;6501:3— 8%;乙二醇: 30—50% ;橡膠:35—45% ;磺酸:0.5—1.5% ;以上各組分重量百分比之和為100%。
2.權利要求1所述輪胎修復劑,其特征是:各組分最佳為,重量百分比,離子水:12%; 6501:5% ;乙二醇-AO0Z0;橡膠:42% ;磺酸:1%。
3.權利要求1所述輪胎修復劑的制備方法,具體步驟如下:.1)在離子水中加入6501攪拌半小時,均勻即可;.2)加入乙二醇至步驟I)的混合物,繼續(xù)攪拌半小時,均勻即可;.3)加入橡膠至步驟2)的混合物,繼續(xù)攪拌一小時,均勻即可;.4)最后加入磺酸,攪拌,pH值至中性為止。
【文檔編號】B29C73/16GK103497730SQ201310467822
【公開日】2014年1月8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0月10日
【發(fā)明者】鄭燕娜 申請人:鄭燕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