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分類垃圾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分類垃圾桶。
【背景技術】
[0002]家庭垃圾一般采用混放,各種垃圾混合非常不環(huán)保。隨著人們環(huán)保意識的增強,垃圾分類越來越深入人心。一般垃圾分類多采用多個垃圾桶,每個垃圾桶分別盛放不同種類的垃圾,但是這種方式垃圾處理復雜,不適用于家用。本領域技術人員在垃圾桶內增加隔斷,但是由于各個空間內的垃圾在傾倒時仍然混合,使用不便。
【發(fā)明內容】
[0003]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分類垃圾桶。
[0004]本發(fā)明為實現上述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一種分類垃圾桶,包括筒體,筒體中部設置中心軸,中心軸外周均勻設置四組豎向的隔斷,隔斷的一邊連接中心軸,隔斷的另一端連接筒體的內壁,隔斷之間形成內筒槽,每個內筒槽內設置內筒。
[0005]為了進一步實現本發(fā)明的目的,還可以采用以下技術方案:所述的筒體的截面為圓形,筒體頂部設置圓形的上蓋,上蓋的中部與中心軸鉸接,上蓋的一邊開設缺口。所述的上蓋的頂部設置旋轉蓋,旋轉蓋與缺口配合,旋轉蓋的頂部設置搖柄。所述的筒體的頂部設置四個標牌,每個標牌與每個內筒槽相配合。
[0006]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于:本發(fā)明的內筒分別容納不同種類的垃圾,傾倒時單獨處理每個內筒,各個種類的垃圾不混合,有效的對垃圾進行分類,保護環(huán)境。用本發(fā)明還具有結構簡潔緊湊、制造成本低廉和使用簡便的優(yōu)點。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的俯視結構示意圖;圖3是沿圖1的A-A線的剖視結構示意圖;圖4是沿圖1的B-B線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08]附圖標記:1筒體2上蓋3搖柄4中心軸5旋轉蓋6缺口 7標牌8內筒9隔斷10內筒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一種分類垃圾桶,如圖1和圖4所示,包括筒體1,筒體I中部設置中心軸4,中心軸4具有骨架作用,中心軸4外周均勻設置四組豎向的隔斷9,隔斷9的一邊連接中心軸4,隔斷9的另一端連接筒體I的內壁,隔斷9之間形成內筒槽10,每個內筒槽10內設置內筒8。本發(fā)明的內筒分別容納不同種類的垃圾,傾倒時單獨處理每個內筒,各個種類的垃圾不混合,有效的對垃圾進行分類,保護環(huán)境。
[0010]為了避免內筒8垃圾對外造成污染,如圖2所示,所述的筒體I的截面為圓形,筒體I頂部設置圓形的上蓋2,上蓋2的中部與中心軸4鉸接,上蓋2的一邊開設缺口 6。缺口 6為垃圾投放口和內筒8的出入口,上蓋2將其他內筒8封住,避免垃圾污染。上蓋2通過旋轉露出各個內筒8。
[0011]為了進一步提高密閉度,如圖3所示,所述的上蓋2的頂部設置旋轉蓋5,旋轉蓋5與缺口 6配合,旋轉蓋5的頂部設置搖柄3。垃圾桶不投放垃圾時,將旋轉蓋5轉至缺口處,將垃圾桶封閉。旋轉蓋5使用方便,相對翻蓋式占據空間小。
[0012]為了便于識別各個內筒8內的垃圾種類,所述的筒體I的頂部設置四個標牌7,每個標牌7與每個內筒槽10相配合。標牌7上標記不同的名稱,便于垃圾的分類投放。標牌7位于筒體I的頂部,在投放垃圾時方便觀察。
[0013]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并不限制于本發(fā)明所述的實施例的范圍內。本發(fā)明未詳盡描述的技術內容均為公知技術。
【主權項】
1.一種分類垃圾桶,其特征在于:包括筒體(1),筒體(I)中部設置中心軸(4),中心軸(4)外周均勻設置四組豎向的隔斷(9),隔斷(9)的一邊連接中心軸(4),隔斷(9)的另一端連接筒體(I)的內壁,隔斷(9)之間形成內筒槽(10),每個內筒槽(10)內設置內筒(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分類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筒體(I)的截面為圓形,筒體(I)頂部設置圓形的上蓋(2),上蓋(2)的中部與中心軸(4)鉸接,上蓋(2)的一邊開設缺口(6)。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分類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蓋(2)的頂部設置旋轉蓋(5),旋轉蓋(5)與缺口(6)配合,旋轉蓋(5)的頂部設置搖柄(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分類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筒體(I)的頂部設置四個標牌(7 ),每個標牌(7 )與每個內筒槽(1 )相配合。
【專利摘要】一種分類垃圾桶,包括筒體,筒體中部設置中心軸,中心軸外周均勻設置四組豎向的隔斷,隔斷的一邊連接中心軸,隔斷的另一端連接筒體的內壁,隔斷之間形成內筒槽,每個內筒槽內設置內筒。本發(fā)明的內筒分別容納不同種類的垃圾,傾倒時單獨處理每個內筒,各個種類的垃圾不混合,有效的對垃圾進行分類,保護環(huán)境。
【IPC分類】B65F1-08
【公開號】CN104627576
【申請?zhí)枴緾N201310558698
【發(fā)明人】王景澤
【申請人】王景澤
【公開日】2015年5月20日
【申請日】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