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
背景技術:
長期以來,利用啟動馬達啟動機動兩輪車等的發(fā)動機。作為公知的技術有如果向該啟動馬達提供電力的電池的電力減弱,則不能夠啟動發(fā)動機,所以,利用配置的腳蹬起動踏板向發(fā)動機的曲軸給予轉動力,而使發(fā)動機啟動。在專利文獻1中,使腳蹬臂的長度部分的中心線偏心,以使其從腳蹬軸的軸中心偏移,該長度部分與向腳蹬軸進行安裝的安裝部一體形成,相對于腳蹬臂的長度部分的中心線垂直,并且在將含有腳蹬軸的軸中心線的腳蹬臂安裝部的剖面作為底面的柱狀內,提出了將折疊狀態(tài)的腳蹬起動踏板進行收起的腳蹬起動踏板機構,而能夠緊湊地收起腳蹬起動踏板。專利文獻1日本實開昭58-102773號公報但是,在腳蹬起動踏板的上方具有罩的情況下,為了避免相互干涉,在腳蹬起動踏板與罩之間有必要具有充分的間隙。與專利文獻1相關的腳蹬起動踏板在支承腳蹬起動踏板的軸部的上部具有向下方按壓腳蹬起動踏板的彈簧,以保持腳蹬起動踏板為展開狀態(tài)或收起狀態(tài),由于軸部從腳蹬起動踏板的上面大大地突出,所以對罩的形狀有限制,而存在降低設計自由度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是鑒于上述的狀況而開發(fā)的發(fā)明,本發(fā)明的目的為提供一種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該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即使在腳蹬起動踏板的上方具有罩的情況下,也能夠提高罩的設計自由度。為了達到上述的目的,本發(fā)明具有發(fā)動機單元(E)、覆蓋發(fā)動機單元E側方的殼體(31)、從殼體(31)突出并能夠轉動地被支承且使發(fā)動機(23)啟動的啟動軸(KS)、 由啟動軸(KS)支承一端部(121)并且在車輛前后方向延伸的腳蹬臂(120)、設置于腳蹬臂(120)的另一端部(129)的軸部(127)、能夠轉動地支承于軸部(127)的腳蹬起動踏板 (130)和設置于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方并且覆蓋車體側面的側罩(54),所述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的特征在于,設置于所述另一端部(129)的軸部(127)指向所述側罩(54),并且具有大致垂直于所述腳蹬起動踏板(130)進行轉動的面(M)的軸線(L),所述腳蹬起動踏板(130)設置有向所述軸部(127)的根部(126)的方向進行彎曲的臺階部 (132)。另外,本發(fā)明特征在于,所述軸部(127)的頂端(128)被設定為與所述進行轉動的面(M)大致相同的高度。另外,本發(fā)明特征在于,在側面來看,沿著側罩(54)設置有所述腳蹬起動踏板 (130)的上邊(136)的延長線(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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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發(fā)明特征在于,具有主支架(200),該主支承架(200)設置在與所述腳蹬臂(120)的轉動軌跡(D)重疊的位置,并且在支起狀態(tài)與收起狀態(tài)之間能夠轉動,限制部 (125)與所述腳蹬臂(120) —體形成,所述主支承架(200)在收起狀態(tài)下并且在使所述腳蹬臂(120)進行轉動時,所述限制部(125)與所述主支承架(200)抵接,并且限制所述腳蹬臂 (120)的轉動。另外,本發(fā)明特征在于,所述腳蹬臂(120)具有在中間向下方彎曲的彎曲部 (124),所述限制部(125)被設置在所述另一端部(129)側的所述彎曲部(124)的附近。利用本發(fā)明,在腳蹬起動踏板的臺階部上方形成的空間,收容有所述軸部的一部分,由于能夠減小軸部從腳蹬起動踏板向上方突出的突出量,所以能夠確保側罩與腳蹬臂的軸部之間的間隙,能夠提高側罩的設計自由度。另外,利用本發(fā)明,如果打開腳蹬起動踏板,則由于腳蹬臂的軸部頂端與腳蹬起動踏板的上邊為大致相同的高度,所以能夠提高在同時踩踏腳蹬起動踏板和腳蹬臂的軸部的頂端時的踩踏感覺。另外,利用本發(fā)明,由于腳蹬起動踏板的上邊沿著側罩,所以能夠確保側罩與腳蹬起動踏板的上邊整體之間的間隙,能夠更加提高側罩的設計自由度。另外,利用本發(fā)明,由于僅在主支架支起時,才能夠踩下腳蹬起動踏板,所以,由腳蹬起動踏板所進行的啟動操作成為能夠確實按照順序的操作。另外,利用本發(fā)明,由于降低腳蹬起動踏板和支承腳蹬起動踏板的腳蹬臂的軸部的位置,能夠更加容易確保側罩與腳蹬起動踏板和腳蹬臂的軸部之間的間隙,能夠更加提高側罩的設計自由度。還有,由于能夠縮短腳蹬臂的限制部與收起狀態(tài)的主支架的距離,所以,在腳蹬臂的轉動量少的階段,就能夠使限制部與主支架抵接,能夠有效地進行限制。
圖1是與本實施例相關的機動兩輪車的左視圖;圖2是圖1的機動兩輪車后部的放大側視圖;圖3是圖1的腳蹬起動踏板機構的主要部分的放大側視圖;圖4是圖1的腳蹬臂的俯視圖;圖5是圖1的腳蹬起動踏板的仰視圖;圖6是與本實施例相關的機動兩輪車后部的主支架收起時的放大側視圖;圖7(A)是收起時的腳蹬起動踏板機構的局部省略俯視圖,圖7(B)是展開時的俯視圖。附圖標記說明23發(fā)動機 31變速機構殼體(殼體) 54側罩 120腳蹬臂121后端部 (一端部) 124彎曲部 125限制部 126軸根部(根部) 127軸部 128頂端 129前端部(另一端部) 130腳蹬起動踏板 132臺階部 136上邊 200 主支架 D轉動軌跡 E發(fā)動機單元 KS啟動軸 L軸線 M面 N延長線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參照附加的圖面說明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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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以下的說明中,所提到的前后左右和上下的方向的描述如果沒有特別的記載則是與車輛的朝向一致。另外,圖中的箭頭F表示車體前方,箭頭U表示車體上方。圖1是適用于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機動兩輪車1的左視圖。該機動兩輪車1的車體架2由前架3和后架5構成。在前架3的前端設有轉動自如地支承操作把7的頭管3a,軸支承前輪9的前叉11與操作把7連結,前架3在頭管3a的后方朝向斜下方延伸,在中途彎曲并且向大致水平方向延伸后,與后架5結合。在該前架3 后部支承有燃料箱13。后架5的前端與前架3結合并且在后方朝向斜向上延伸,在中途彎曲并且向大致水平方向延伸到后端。在后架5的前部,上下能夠擺動地支承有發(fā)動機單元 E的前部,在發(fā)動機E的后端軸支承后輪15。而且,在后架5的前部上方支承收容盒17,在收容盒17的上方設有乘車用座19。另外,后架5的后部與發(fā)動機單元E后部之間插入有左右一對后緩沖器21。車體架2和發(fā)動機E的一部分被樹脂制的車體罩50覆蓋。該車體罩50具有前罩51,其覆蓋頭管3a的前方;腿護板52,其覆蓋駕駛者的腳的前方;踏板53,其與腿護板52 的下部連接,并且駕駛者放置腳;左右側罩M,其覆蓋踏板53的側面;底罩55,其覆蓋這些側罩討的下邊緣5 之間;主體罩56,其與踏板53和側罩M的后部上方連接,并且覆蓋車體后部。由于側罩M連續(xù)地覆蓋至踏板53的側面和車體后部上方的主體罩56的下邊緣 56a,所以,其下邊緣5 在使踏板53的下方朝向大致水平方向延伸后,在后述的變速機構箱31的前部進行彎曲并向斜上后方延伸,并且與主體罩56的下邊緣56a連續(xù)。發(fā)動機單元E由發(fā)動機23和變速機構25構成。發(fā)動機23是水冷發(fā)動機,其曲軸CS的軸線在車體的左右方向延伸,缸體部27的缸體軸線進行大的前傾至大致水平方向。變速機構25是干式的無級變速機構,其對發(fā)動機23的曲軸CS的轉動進行無級變速并且向后輪15傳遞,與曲軸箱(未圖示)的左側連接設置,并且收容在向后輪15左側方延伸的變速機構箱31中。變速機構箱31的后端轉動自如地軸支承向其右方突出的后輪軸 32,后輪15與后輪軸32連結。由此,曲軸CS的轉動經由變速機構25向后輪軸32傳遞,后輪15轉動而使機動兩輪車行走。進氣管33與發(fā)動機23的缸體部27的上側連接,該進氣管33向上方延伸,而與由后架5支承的節(jié)流閥體35和空氣濾清器37連接。排氣管39與缸體部27的下側連接,該排氣管39向下方延伸后進行彎曲并且向后方右側延伸,與配置于后輪15右側的消音器41 連接。而且,在變速機構箱31的左側面設有用于使發(fā)動機23啟動的腳蹬起動踏板機構 100,在變速機構箱31的下部,經由主支架托架42安裝有用于使車體停止的主支架200。圖2是與本實施例相關的機動兩輪車1后部的放大側視圖。腳蹬起動踏板機構100主要由以下部件構成啟動軸KS,其被作為箱體的變速機構箱31軸支承,且貫通該變速機構箱31的內外;轉動傳遞機構110,其由配置在變速機構箱31內側的多個齒輪構成,將啟動軸KS轉動向曲軸CS傳遞;腳蹬臂120,其設置在變速機構箱31的外側,將作為一端部的后端部121固定于啟動軸KS ;腳蹬起動踏板130,其被轉動自如地軸支承在作為腳蹬臂120的另一端部的前端部1 的軸部127,能夠在車體前后方向折疊收起。腳蹬起動踏板130位于變速機構箱31的前部,并且接近所述側罩54。這是由于, 作為具有腳蹬起動踏板130的初始位置程度的高度而確保啟動軸KS的轉動角度,并且確保腳蹬起動踏板130和啟動軸KS的距離,即使以較小的踩踏力也能夠使啟動軸KS轉動。另一方面,在腳蹬起動踏板130和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頂端128與側罩54的下邊緣54a之間確保間隙V。這是由于,在發(fā)動機單元E在上下擺動時,腳蹬起動踏板130 或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頂端128避免與側罩54的干涉。如圖2所示,轉動傳遞機構110具有固定于啟動軸KS的腳蹬驅動齒輪111和任何一個均被變速機構箱31軸支承的第一中間齒輪112、第二中間齒輪113和腳蹬從動齒輪 114。配置于腳蹬驅動齒輪111前方的第一中間齒輪112與腳蹬驅動齒輪111嚙合,第二中間齒輪113與第一中間齒輪112同軸連結,位于第二中間齒輪113的前方并且配置于與曲軸CS同軸的位置的腳蹬從動齒輪114與第二中間齒輪113嚙合。啟動軸KS與變速機構箱31之間設置有沒有圖示的復位彈簧,向啟動軸KS施加作用力,以使腳蹬臂120保持為啟動軸KS的前方且為大致水平方向。另外,腳蹬從動齒輪114 是所謂的插入式(飛&込*式)的齒輪,通常,位于離開曲軸CS的位置且與曲軸CS不連結, 但是,在踩踏腳蹬起動踏板130的方向的轉動、即側面看為逆時針轉動的情況下,腳蹬從動齒輪114接近曲軸CS并且與曲軸CS連結。由此,僅在踩踏腳蹬起動踏板130的情況下,腳蹬從動齒輪114與曲軸CS連結,而將啟動軸KS的轉動向曲軸CS傳遞。另外,在踩踏后,腳一旦離開,則腳蹬臂120被上述的復位彈簧的作用力的作用而返回初始位置。圖3是腳蹬起動踏板機構100的主要部分的放大側視圖。在腳蹬臂120的后端部121設置有具有鋸齒形并與啟動軸KS嵌合的軸孔122、 與軸孔122和腳蹬臂后端面連通的狹縫123和與狹縫123垂直的螺栓孔ΒΗ,啟動軸KS嵌入軸孔122,組裝于螺栓孔BH的安裝螺栓140被緊固以使狹縫123變窄,由此,腳蹬臂120的后端部121被固定于啟動軸KS。雖然腳蹬臂120從啟動軸KS向大致前方延伸,在其前后方向大致中央位置具有彎曲部124,并且在彎曲部124的前方朝斜下方延伸。因此,前端部129的位置比后端部121 和彎曲部124低。在彎曲部124的前下方設置有限制部125。在腳蹬臂120圍繞啟動軸KS 轉動時,該限制部125與后述的收起狀態(tài)的主支架200抵接。在腳蹬臂120的前端部129設置有作為軸部127的根部的軸根部126。如圖4所示,根部126具有左側平面部126a和后側平面部126b,兩平面部之間成為圓倒角的形狀。而且,如圖2和圖3所示,在軸根部126的上方設置有指向側罩54并且向斜前方延伸的軸部127。在軸部127上轉動自如地安裝有腳蹬起動踏板130。如圖3所示,腳蹬起動踏板130具有大致圓筒狀的腳蹬部131和從腳蹬部131下方彎曲并且被偏置的臺階部132。如圖5所示,所述的腳蹬臂120的軸部127和大致相同直徑的軸孔133貫通臺階部 132的中央部,通過該軸孔133與腳蹬臂120的軸部127嵌合,腳蹬起動踏板130被腳蹬臂 120轉動自如地軸支承。另外,腳蹬起動踏板130的臺階部132的底面形成有與腳蹬部131的中心軸134垂直的限制面135,該限制面135與所述的腳蹬臂120的軸根部1 滑動。返回圖3,在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頂端128,墊圈150由未圖示的夾子固定。墊圈150與腳蹬起動踏板130的臺階部132之間插入按壓彈簧160,腳蹬起動踏板130的臺階部132被按壓在腳蹬臂120的軸根部1 上。而且,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中心軸線L,與在使腳蹬起動踏板130轉動時包含成為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的軌跡的面M大致垂直,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頂端 128被設定為與該面M大致相同的高度。還有,如圖2和圖3所示,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的延長線N沿著側罩M。另外,如圖2所示,主支架200具有在地面能夠接地的左右一對的腳部201、連結該左右一對的腳部之間的連接部202和從左側的腳部201向后方延伸的操作部203,并且被支承在變速機構箱31的下部,以在如圖2所示的左右一對腳部201在地面接地的支起狀態(tài)與圖6所示的左右一對的腳部201從地面離開的收起狀態(tài)之間能夠轉動。如圖6所示,主支架200在收起狀態(tài)在側面看設置在與腳蹬臂120的轉動軌跡D 重疊的位置,操作部203的頂端為了避免與腳蹬臂120抵接,而從車體向外側方向(車體左側)彎曲。另一方面,由于在收起狀態(tài)限制腳蹬臂120的轉動,所以,其操作部203的腳部 201側設置在車體附近的位置,以使與所述的腳蹬臂120的限制部125干涉。在本實施例中,在將腳蹬起動踏板130收起或展開時,如圖3所示,在固定于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頂端128的墊圈150與腳蹬起動踏板130的臺階部132之間插入壓簧 160,由于在腳蹬起動踏板130的臺階部132的底面與腳蹬臂120的軸根部1 之間產生適度的摩擦力,所以能夠以低價并且簡單的結構保持腳蹬起動踏板130為展開狀態(tài)或收起狀態(tài)。另外,在本實施例中,當將腳蹬起動踏板130圍繞腳蹬臂120的軸部127周圍轉動時,腳蹬起動踏板130的限制面135在具有左側平面部126a和后側平面部126b的兩個部位的平面的腳蹬臂120的軸根部126的周圍滑動,并且在平面彼此緊密接觸時,轉動被限制。具體地說,如圖(7A)所示,通過限制面135與后側平面部126b緊密接觸,俯視來看,成為不能逆時針轉動的收起狀態(tài),如圖(7B)所示,通過限制面135與左側平面部126a緊密接觸,俯視來看,成為不能順時針轉動的展開狀態(tài)。由此,能夠以簡單的結構進行腳蹬起動踏板130的展開狀態(tài)或收起狀態(tài)的定位。另外,在本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頂端1 被設定為與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進行轉動的面M大致相同的高度。換言之,頂端1 存在于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的大致延長線N上,并且,由于腳蹬臂120軸部127的中心軸線L與在使腳蹬起動踏板130轉動時包含成為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的軌跡的面M 垂直,所以,在使腳蹬起動踏板130轉動而成為展開狀態(tài)時,軸部127的頂端1 與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為大致相同的高度。因此,能夠提高在同時踩踏腳蹬起動踏板130 和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頂端128時的踩踏感覺。還有,軸部127的頂端1 作為腳蹬部131的一部分起作用,能夠穩(wěn)定踩踏,而提高操作性。另外,在本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在腳蹬起動踏板130上設置有從腳蹬部131向腳蹬臂120的軸根部126的方向(下方)彎曲的臺階部132,腳蹬臂120的軸部127與形成于該臺階部132的軸孔133嵌合,由于腳蹬起動踏板130能夠轉動自如地安裝在腳蹬臂
7120上,所以在腳蹬起動踏板130的臺階部132的上方產生能夠收起壓簧160和插入壓簧 160的軸部127的空間,能夠減少軸部127從腳蹬部131向上方突出的突出量。因此,如圖2所示,即使在側罩54的下邊緣54a設有缺口等,也能夠確保側罩54 與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頂端128之間的間隙,能夠提高側罩54的下邊緣54a和形成側罩54的形狀棱線54b的設計自由度。即,能夠提高側罩54的設計自由度。另外,通過設有如上所述的臺階部132,由于明顯使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部形狀和下部形狀不同,所以能夠防止腳蹬起動踏板130的誤組裝。另外,即使上下相反地進行了組裝,也由于腳蹬起動踏板130與腳蹬臂120相碰,而能夠防止誤組裝。另外,在本實施例中,如圖6所示,主支架200被設置為在收起狀態(tài)并且在側面看是與腳蹬臂120的轉動軌跡D重疊的位置,由于主支架200的操作部203的腳部201側設置在與車體近的位置,以使在收起狀態(tài)與腳蹬臂120干涉,所以,在使腳蹬臂120轉動時,凸起狀的限制部125與腳蹬臂120抵接而限制轉動。因此,僅在如圖2所示的主支架200支起時,才能夠踩下腳蹬起動踏板130,而能夠確實地按照順序進行啟動操作。另外,在本實施例中,在側視中,由于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的延長線N是沿著側罩54,所以能夠使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的整體與側罩54的下邊緣54a的距離大致一定,能夠容易確保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的整體與側罩54的下邊緣54a 之間的間隙。因此,能夠更加提高側罩54的下邊緣54a和形成側罩54的形狀棱線54b的設計自由度,即,更加提高側罩54的設計自由度。還有,由于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 的整體與側罩54的下邊緣54a之間的距離大致一定而確保間隙,所以,能夠提高在展開或收起腳蹬起動踏板130時的操作性。另外,在本發(fā)明形態(tài)中,由于腳蹬臂120從彎曲部124在前方朝向下方彎曲,腳蹬起動踏板130和支承腳蹬起動踏板130的軸部127的位置降低,所以,能夠更加容易確保側罩54與腳蹬起動踏板130或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頂端128之間的間隙V。因此,能夠更加提高側罩54的下邊緣54a和形成側罩54的形狀棱線54b的設計自由度,S卩,更加提高側罩54的設計自由度。另外,在比彎曲部124更靠向后方,由于腳蹬臂120大致在前后方向延伸,所以能夠加大腳蹬臂120的轉動角度。還有,由于能夠縮短腳蹬臂120的限制部125 與收起狀態(tài)的主支架200的距離,所以能夠在腳蹬臂120的轉動量少的階段就能夠使限制部125與主支架200抵接,而能夠有效地進行限制。如上所說明的那樣,利用本實施例,能夠以低價且簡單的結構將腳蹬起動踏板130 保持為展開或收起狀態(tài)。利用本實施例,能夠以簡單的結構進行腳蹬起動踏板130的展開或收起狀態(tài)的定位。利用本實施例,能夠確保側罩54與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頂端128之間的間隙, 能夠提高側罩54的下邊緣54a和形成側罩54的形狀棱線54b的設計自由度。S卩,能夠提高側罩54的設計自由度。另外,利用本實施例,能夠提高在同時踩踏腳蹬起動踏板130和腳蹬臂120的軸部 127的頂端128時的踩踏感覺,能夠穩(wěn)定踩踏而提高操作性。利用本實施例,能夠防止腳蹬起動踏板130的誤組裝。利用本實施例,僅在主支架200支起時,才能夠踩踏腳蹬起動踏板130,而使腳蹬起動踏板130所進行的啟動操作成為能夠確實地按照順序進行的操作。利用本實施例,能夠容易確保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的整體與側罩M的下邊緣5 之間的間隙,而在能夠更加提高側罩M的設計自由度的基礎上,能夠提高在展開或收起腳蹬起動踏板130時的操作性。利用本實施例,能夠更加容易確保側罩M與腳蹬起動踏板130及腳蹬臂120的軸部127的頂端1 之間的間隙V,在能夠更加提高側罩M的設計自由度的基礎上,能夠加大腳蹬臂120的轉動角度。還有,能夠在腳蹬臂120的轉動量少的階段就能夠使限制部125 與主支架200抵接,而能夠有效地進行限制。還有,上述的實施例是本發(fā)明的一個形態(tài),理所當然的是,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主旨的范圍內能夠適當地改變。
權利要求
1.一種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其具有發(fā)動機單元(E)、覆蓋發(fā)動機單元E 側方的殼體(31)、從殼體(31)突出并能夠轉動地被支承且使發(fā)動機(23)啟動的啟動軸 (KS)、由啟動軸(KS)支承一端部(121)并且在車輛前后方向延伸的腳蹬臂(120)、設置于腳蹬臂(120)的另一端部(129)的軸部(127)、能夠轉動地支承于軸部(127)的腳蹬起動踏板 (130)和設置于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方并且覆蓋車體側面的側罩(54),所述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的特征在于,設置于所述另一端部(129)的軸部(127)指向所述側罩(54),并且具有大致垂直于所述腳蹬起動踏板(130)進行轉動的面(M)的軸線(L),所述腳蹬起動踏板(130)設置有向所述軸部(127)的根部(126)的方向進行彎曲的臺階部(13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軸部(127)的頂端(128)被設定為與所述進行轉動的面(M)大致相同的高度。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其特征在于,在側面來看,沿著側罩(54)設置有所述腳蹬起動踏板(130)的上邊(136)的延長線(N)。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其特征在于, 具有主支架(200),該主支承架(200)設置在與所述腳蹬臂(120)的轉動軌跡(D)重疊的位置,并且在支起狀態(tài)與收起狀態(tài)之間能夠轉動,限制部(125)與所述腳蹬臂(120) —體形成,所述主支承架(200)在收起狀態(tài)下并且在使所述腳蹬臂(120)進行轉動時,所述限制部(125)與所述主支承架(200)抵接,而限制所述腳蹬臂(120)的轉動。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蹬臂(120)具有在中間向下方彎曲的彎曲部(124),所述限制部(125)被設置在所述另一端部(129)側的所述彎曲部(124)的附近。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在腳蹬起動踏板的上方具有罩的情況下,也能夠提高罩的設計自由度。鞍座型車輛用腳蹬起動踏板機構具有覆蓋發(fā)動機單元E側方的殼體(31)、使發(fā)動機(23)啟動的啟動軸KS、在車輛前后方向延伸的腳蹬臂(120)、設置于腳蹬臂(120)的另一端部(129)的軸部(127)、能夠轉動地支承于軸部(127)的腳蹬起動踏板(130)和覆蓋車體側面的側罩(54),其中,設置于所述另一端部(129)的軸部(127)指向所述側罩(54),并且具有大致垂直于所述腳蹬起動踏板(130)進行轉動的面(M)的軸線(L),所述腳蹬起動踏板(130)設置有向所述軸部(127)的根部(126)的方向進行彎曲的臺階部(132)。
文檔編號B62K23/08GK102200085SQ201110058780
公開日2011年9月28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3月24日
發(fā)明者志村裕一郎, 清水健兒, 近藤信行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