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復合吹氬的中間包上水口,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水口本體,所述上水口本體包括由上至下依次疊置的碗口部、第一非透氣部、透氣部和第二非透氣部,
所述上水口本體內設有氣室,所述氣室與氬氣進氣管連通;
所述第一非透氣部的內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透氣孔,所述透氣孔與所述氣室連通;
所述透氣部的外壁包覆有鋼殼,所述透氣部與所述氣室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吹氬的中間包上水口,其特征在于,所述氬氣進氣管固定在第二非透氣部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吹氬的中間包上水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氣孔的孔徑為0.3~0.5mm。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吹氬的中間包上水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氣孔由上至下設置三排,每排之間的間隔為15mm。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復合吹氬的中間包上水口,其特征在于,位于最上部的所述透氣孔與所述碗口部的距離為20mm。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吹氬的中間包上水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氣部的高度為4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