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燈以及照明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提供一種照明燈,實現(xiàn)了即使在使用未施加絕緣包覆的供電線的情況下也充分確保絕緣的配置結(jié)構(gòu),并通過使用未施加絕緣包覆的供電線而降低了制造成本。所述照明燈具備:用于收納光源(1)的框體(3);亮燈電路(5),其收納于框體(3)內(nèi)、且對光源(1)供給電力;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0、61),它們的至少一部分未被施加絕緣包覆,通過該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0、61)而將動作電壓供給至亮燈電路(5);以及非導電性的遮蔽部件(50),其介于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之間,并配設為與第一供電線(60)的一部分與第二供電線(61)的一部分中的至少一方對置。
【專利說明】照明燈以及照明裝置
【技術(shù)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燈泡形的照明燈以及具備照明燈的照明裝置,尤其是涉及照明燈的框體內(nèi)的亮燈電路、配線的配置。
【背景技術(shù)】
[0002]在LED燈泡中存在如下結(jié)構(gòu):具備將電解電容配置于電源基板的燈頭側(cè)的電源電路(與亮燈電路同義),在向圓筒形的框體部內(nèi)配置電源電路時,將輸入電源線與輸出電源線配置成使得它們在空中交叉,其中,利用輸入電源線將燈頭與電源基板連接,利用輸出電源線將電源基板與LED組件連接。由此,電源電路的設計自由度得以提高(例如參照專利文獻I)。
[0003]另外,還存在如下照明裝置:具備不將電容安裝于電源電路基板而是將其保持于保持部件的電源電路(與亮燈電路同義),并配置成使得將燈頭與電源電路基板連接的供電線穿過保持部件。由此,能夠可靠地維持電容的保持狀態(tài),并且無需扭繞供電線便能夠?qū)⒈3植考b配于燈頭,從而組裝性得以改善(例如參照專利文獻2)。
[0004]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1-198489號公報
[0005]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2-146574號公報
[0006]雖然現(xiàn)有技術(shù)作為將電路部件配置于燈泡形燈的框體內(nèi)部的狹小空間的技術(shù)而起到某種程度的效果(燈的小型化、組裝性的提高等),但是,因作為從燈頭向亮燈電路供給商用電力的供電線而使用帶絕緣包覆的導線,故從降低制造成本的觀點來看還存有問題。
[0007]在上述專利文獻I的LED燈泡中,作為輸入電源線的一對線材與作為輸出電源線的一對線材配置為彼此接近,為了確保線材間的絕緣而需要對上述這些線材施加絕緣包覆。另外,在上述專利文獻2的照明裝置中,供電線與電容配置為彼此接近,且電容的外裝膜的絕緣性無法確保,因此,為了確保供電線與電容之間的絕緣而需要對供電線施加絕緣包覆。
[0008]這樣,在現(xiàn)有的照明燈中,為了確??蝮w內(nèi)部的供電線間的絕緣、供電線與電子部件之間的絕緣,使用對供電線施加絕緣包覆的導線、對未施加絕緣包覆的導線裝配熱縮管等而確保絕緣的導線。而且,在使用帶絕緣包覆的供電線的情況下,與使用未施加絕緣包覆的供電線的情況相比,部件成本更高,另外,因制造工序、部件管理個數(shù)增多而導致制造成本的提升。
【發(fā)明內(nèi)容】
[0009]本實用新型是鑒于上述情況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照明燈,實現(xiàn)了即使在使用未施加絕緣包覆的供電線的情況下也充分確保絕緣的配置結(jié)構(gòu),并通過使用未施加絕緣包覆的供電線而降低了制造成本。
[0010]本實用新型的照明燈具備:用于收納光源的框體;亮燈電路,該亮燈電路收納于所述框體內(nèi)、且對所述光源供給電力;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該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的至少一部分未被施加絕緣包覆,通過該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而將動作電壓供給至所述亮燈電路;以及非導電性的遮蔽部件,該遮蔽部件介于所述第一供電線與所述第二供電線之間,且配設為與所述第一供電線的所述一部分與所述第二供電線的所述一部分中的至少一方對置。
[0011]根據(jù)本實用新型,通過形成為非導電性的遮蔽部件介于向亮燈電路供給商用電力的一對供電線之間的配置結(jié)構(gòu),能夠確保供電線間的絕緣,因此,無需對供電線施加絕緣包覆,從而,能夠通過使用未被施加絕緣包覆的供電線而提供低成本的照明燈。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示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I所涉及的照明燈的剖視圖。
[0013]圖2是示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I所涉及的照明燈的亮燈電路與樹脂框體以及燈頭之間的關(guān)系的圖。
[0014]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I所涉及的照明燈的樹脂框體的通線引導部形成部的放大圖。
[0015]圖4是示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I所涉及的照明燈的第一供電線與第二供電線之間的關(guān)系的剖視圖,圖4(a)是與電路基板正交的剖視圖,圖4(b)是與電路基板平行的剖視圖。
[0016]圖5是從圖4(a)中的A方向觀察的圖。
[0017]圖6是示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I所涉及的照明燈的其他方式的剖視圖。
[0018]圖7是示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2所涉及的照明燈的剖視圖,圖7 (a)是照明燈整體的剖視圖,圖7(b)是圖7(a)的A-A線的剖視圖。
[0019]圖8是示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3所涉及的照明燈的剖視圖,圖8 (a)是照明燈整體的剖視圖,圖8(b)是圖8(a)的A-A線的剖視圖。
[0020]圖9是示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4所涉及的照明燈的剖視圖,圖9(a)是照明燈整體的剖視圖,圖9(b)是圖9(a)的A-A線的剖視圖。
[0021]圖10是示出具備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I?4所涉及的照明燈的照明裝置的圖。
[0022]附圖標記說明:
[0023]I…光源;2…燈罩;3、3a、3b…框體;4…燈頭;5、5a?5c…亮燈電路;10…LED (發(fā)光元件);11*"LED基板;30…樹脂框體;31…金屬框體;32…樹脂框體;33…樹脂框體;40…夾持部;41…中心電極;50…電路基板(遮蔽部件);51…電阻;52…保險絲;53…垂直基板(遮蔽部件);54…電路基板(遮蔽部件);60…第一供電線;61…第二供電線;62...第一供電線;63…第二供電線;100、100a?10d…照明燈;150…照明裝置;151…器具主體;152…插口 ;307…通線引導部;308…遮蔽肋(遮蔽部件);309…底部;310…通線孔;311…通線引導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24]以下,基于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此外,本實用新型并不限定于以下所示的附圖中的方式。另外,在各圖中對相同的結(jié)構(gòu)標注相同的附圖標記。
[0025]實施方式I
[0026]圖1是示出實施方式I所涉及的照明燈的剖視圖。如圖1所示,照明燈100是具有光源1、燈罩(glove) 2、框體3、燈頭4、以及亮燈電路5的燈泡形的照明燈。
[0027]光源I具備作為發(fā)光單元的發(fā)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1de。以下稱為LED) 10、和供LEDlO安裝的LED基板11。另外,除了 LEDlO和LED基板11之外,光源I還具備根據(jù)照明燈100的設計規(guī)格而需求的電子部件等。
[0028]在LED基板11形成有在板厚方向上貫通的貫通孔110。LED基板11以貫通孔110與形成于框體3的貫通孔310吻合的方式而配置于框體3上,通過將螺釘?shù)劝惭b部件(未圖示)旋入到貫通孔110、310而將LED基板11安裝于框體3。另外,LED基板11借助線束(wire harness)、連接器等配線部件(未圖示)而與亮燈電路5電連接,經(jīng)由該配線部件而將驅(qū)動電力從亮燈電路5傳遞到LED基板11,由此使光源I發(fā)光。
[0029]燈罩2形成為曲面形狀,以將光源I的光的射出側(cè)覆蓋的方式而與框體3嵌合。燈罩2由玻璃、樹脂等的供從光源I射出的光透過的基材(具有透光性的材料)構(gòu)成。作為構(gòu)成燈罩2的樹脂,例如為聚碳酸酯、丙烯酸等,并可以根據(jù)產(chǎn)品規(guī)格而進行選擇。此外,燈罩2不僅可以具有使光透過的功能,還可以根據(jù)照明燈100的規(guī)格而兼具對光進行擴散、聚集、反射的功能。上述這些功能可以通過在對作為燈罩2的基材的玻璃、樹脂等進行成型時形成擴散層(或面)、透鏡(lens)、反射層(或面)等而憑借基材自身直接實現(xiàn),也可以構(gòu)成為在基材的表面組裝能夠?qū)崿F(xiàn)上述這些功能的其他部件。
[0030]框體3具備:在內(nèi)部對亮燈電路5進行收納的圓筒狀的樹脂框體30 ;以及安裝于樹脂框體30的外側(cè)的金屬框體31。利用塑料等合成樹脂材料、陶瓷等而形成樹脂框體30。另外,在樹脂框體30的內(nèi)部形成有對亮燈電路5所具有的作為電路部件的電路基板50進行支承的支承部。而且,若電路基板50支承于在樹脂框體30內(nèi)形成的支承部,則安裝于電路基板50的電子部件以與樹脂框體30的內(nèi)側(cè)面之間隔開規(guī)定的間隙的狀態(tài)而內(nèi)置于樹脂框體30的內(nèi)部空間。通過以該方式將亮燈電路5收納于樹脂框體30內(nèi),能夠防止來自外部的機械應力施加到安裝于電路基板50的電子部件的情況。
[0031]金屬框體31形成為具有供光源I的LED基板11安裝的平面的形狀,將樹脂框體30覆蓋并安裝于樹脂框體30的外側(cè)。而且,燈罩2安裝成將金屬框體31的供LED基板11安裝的平面(光源I的光的射出面)覆蓋。在金屬框體31形成有貫通孔310,該貫通孔310供用于安裝LED基板11的螺釘?shù)劝惭b部件(未圖示)旋入。另外,還形成有通線孔(未圖示),該通線孔用于供將LED基板11與亮燈電路連接的配線部件穿過。
[0032]對于燈頭4而言,其一端具有與照明裝置的插口(例如參照圖10)螺合連接的構(gòu)造,該一端是經(jīng)由照明裝置而將商用電力輸入到照明燈100的輸入端。另外,燈頭4的另一端與框體3的樹脂框體30嵌合,經(jīng)由燈頭4而將商用電源電力供給至亮燈電路5。
[0033]如上所述,對于照明燈100而言,在具有樹脂框體30以及金屬框體31的框體3的一端側(cè)安裝有光源1、且嵌合有燈罩2,在另一端側(cè)嵌合有燈頭4,在框體3的內(nèi)部空間收納有亮燈電路5。而且,當將光源1、燈罩2、燈頭4以及亮燈電路5與框體3組合時,上述這些部件作為整體而形成為燈泡形的外形。
[0034]接下來,對收納于樹脂框體30內(nèi)的亮燈電路5進行說明。對于亮燈電路5而言,具備作為電路部件的如下部件:形成有配線圖案、且供電子部件安裝的電路基板50 ;與電路基板50以及燈頭4連接的電阻51以及保險絲(fuse) 52 ;以及其他多個電子部件。另夕卜,亮燈電路5具有將商用電力的交流電轉(zhuǎn)換為對LEDlO進行驅(qū)動的直流電的AC-DC轉(zhuǎn)換電路,并將借助AC-DC轉(zhuǎn)換電路進行轉(zhuǎn)換而得的直流的驅(qū)動電力供給至光源I。為了穩(wěn)定地對LEDlO進行驅(qū)動,優(yōu)選亮燈電路5還具有負載變動的檢測功能、根據(jù)負載變動對從AC-DC轉(zhuǎn)換電路輸出的驅(qū)動電流進行控制的控制功能、以及將經(jīng)由商用電力的供給路徑流入以及/或者流出的噪聲除去或者降低的過濾功能等。
[0035]電阻51是阻止或者減少混入到商用電力的噪聲被輸入到照明燈100的情況的部件,由此而使得照明燈100的動作變得穩(wěn)定。保險絲52在商用電力形成為異常的電壓的情況下、照明燈100的內(nèi)部產(chǎn)生過大的電流的情況下熔斷,由此對照明燈100、安裝有照明燈100的照明裝置進行保護。此處,電阻51以及保險絲52是帶導線的部件(軸向配置(axial)部件),以下將保險絲52的導線設為第一供電線60、且將電阻51的導線設為第二供電線61而進行說明。
[0036]第一供電線60 (保險絲52)配置于電路基板50的一側(cè)(圖1中的右側(cè)),第二供電線61(電阻51)配置于電路基板50的另一側(cè)(圖1中的左側(cè))。換句話說,形成為電路基板50介于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之間的配置結(jié)構(gòu)。而且,第一供電線60以及第二供電線61分別形成為,一端與燈頭4連接,另一端與電路基板50連接,從而將經(jīng)由燈頭4供給的商用電力供給至亮燈電路5。
[0037]第一供電線60的一端被樹脂框體30的外側(cè)面與燈頭4的內(nèi)側(cè)面(夾持部40)夾持、且與燈頭4電連接。另一方面,第一供電線60的另一端從電路基板50的一側(cè)插入到電路基板50的貫通孔(through hole),利用焊料等而使得第一供電線60的另一端與電路基板50的配線圖案電連接。利用焊料等而使得第二供電線61的一端與燈頭4的中心電極41電連接。另一方面,第二供電線61的另一端從電路基板50的另一側(cè)插入到電路基板50的貫通孔,利用焊料等而使得第二供電線61的另一端與電路基板50的配線圖案電連接。而且,從與照明裝置的插口(例如參照圖10)接觸的夾持部40以及中心電極41經(jīng)由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0、61而將商用電力(交流)輸入到亮燈電路5。這樣連接的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彼此構(gòu)成商用電力(交流)的異極的關(guān)系。
[0038]此外,雖未在圖1中示出,但對于安裝于電路基板50的電阻51、保險絲52等的具有配線的電子部件而言,也可以進一步利用粘接劑等而將它們粘接保持于電路基板50。由于電子部件的配線以粘接保持于電路基板50的方式而固定于電路基板50上的規(guī)定的位置,因此照明燈100的組裝作業(yè)的操作性得以提高。另外,也可以將具有導熱性的填充部件填充于樹脂框體30內(nèi)、且利用填充部件而將內(nèi)置支承于樹脂框體30的包括電阻51、保險絲52在內(nèi)的電路部件密封。通過利用具有導熱性的填充部件進行密封,在電路部件產(chǎn)生的熱能夠經(jīng)由填充部件而朝框體3傳遞,從而能夠提高亮燈電路5的散熱性。
[0039]接下來對亮燈電路5向樹脂框體30內(nèi)部的安裝、以及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相對于燈頭4的連接進行說明。圖2是示出實施方式I所涉及的照明燈的亮燈電路與樹脂框體以及燈頭之間的關(guān)系的圖。圖3是實施方式I所涉及的照明燈的樹脂框體的通線引導部形成部的放大圖。圖4是示出實施方式I所涉及的照明燈的第一供電線與第二供電線之間的關(guān)系的剖視圖,圖4(a)是與電路基板正交的剖視圖,圖4(b)是與電路基板平行的剖視圖。圖5是從圖4(a)的A方向觀察的圖。
[0040]如圖2所示,樹脂框體30形成為在內(nèi)部具有空間、且在上下具有開口部301、302的筒形狀。樹脂框體30具有:在內(nèi)部對亮燈電路5進行收納的圓筒形狀的主體部303 ;設置為與主體部303的端部連接的錐狀的錐狀部304 ;以及設置為與錐狀部304的主體部303側(cè)以外的端部連接的圓筒形狀的燈頭安裝部305。錐狀部304形成為內(nèi)徑隨著從主體部303側(cè)靠近燈頭安裝部305側(cè)而減小的形狀,主體部303的內(nèi)徑大于燈頭安裝部305的內(nèi)徑。另夕卜,在主體部303的內(nèi)側(cè)面沿軸向形成有從內(nèi)側(cè)面突出的凸起(boss) 306。
[0041]亮燈電路5以使得電路基板50的端部沿著形成于樹脂框體30的內(nèi)側(cè)面的凸起306的方式而從開口部301側(cè)插入到樹脂框體30內(nèi)。而且,電路基板50插入至與樹脂框體30的錐狀部304的內(nèi)側(cè)面抵接的位置。換句話說,樹脂框體30的凸起306在將亮燈電路5插入時進行引導,并且進行樹脂框體30內(nèi)的與亮燈電路5的插入方向正交的方向(在圖2中為左右方向)上的定位。另外,樹脂框體30的錐狀部304對電路基板50進行支承,并且進行樹脂框體30內(nèi)的亮燈電路5的插入方向(圖2中的上下方向)上的定位。此外,并不限定于圖2所示的支承構(gòu)造、定位構(gòu)造,也可以通過其他的支承構(gòu)造、定位構(gòu)造而將亮燈電路5收納于樹脂框體30內(nèi)。
[0042]如圖2、圖3所示,在樹脂框體30的燈頭安裝部305的端部形成有通線引導部307。通線引導部307是供第一供電線60通過的部位,且是通過將燈頭安裝部305的端部切割為四邊形形狀而形成的凹部。此外,雖在圖2、圖3中示出了四邊形的切口的通線引導部307,但也可以為圓形等其他的形狀,只要能夠供第一供電線60通過即可。另外,也可以在燈頭安裝部305的側(cè)面形成貫通孔,使第一供電線60穿過該貫通孔而配置于樹脂框體30的外側(cè)面。此外,雖然第一供電線60在通線引導部307彎曲而配置于樹脂框體30的外側(cè)面,但是,當使燈頭4與樹脂框體30嵌合時,如果在第一供電線60的彎曲部未產(chǎn)生過度的應力(stress),那么也可以沿樹脂框體30的燈頭安裝部305的端部的緣部進行配線而不設置通線引導部307。
[0043]如圖4所示,收納于樹脂框體30內(nèi)的亮燈電路5形成為電路基板50介于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之間的配置結(jié)構(gòu)。而且,第一供電線60從樹脂框體30內(nèi)經(jīng)由通線引導部307而配置于樹脂框體30的外側(cè)面。進而,電路基板50以抵達與通線引導部307對置的位置的方式而介于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之間。換句話說,電路基板50在樹脂框體30內(nèi)的第一供電線60的全長上介于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之間。此外,第二供電線61從樹脂框體30的開口部302穿過進而與燈頭4的中心電極41連接。
[0044]另外,如圖5所示,在將亮燈電路5收納于樹脂框體30內(nèi)的狀態(tài)下,通線引導部307設置于從電路基板50觀察時的樹脂框體30的第一供電線60側(cè)的端部、且設置于在與電路基板50正交的方向(圖5中的左右方向)上處于距尚電路基板50最遠的位置的端部。而且,第一供電線60以從電路基板50朝向通線引導部307的方式配置,因此,第一供電線60配置成越趨向通線引導部307距離電路基板50以及第二供電線61越遠。
[0045]此處,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彼此形成為商用電力(交流)的異極部,因此,根據(jù)各國的產(chǎn)品安全法規(guī),必須確保安全方面所需的空間距離、爬電距離。例如對于成為電氣用品安全法(日本國)的適用對象的照明燈而言,在異極線間電壓為100VAC的情況下,要求將空間距離設為1.5mm以上、且將爬電距離設為1.5mm以上。假設在無法確保安全方面所需的距離的情況下,需要采取對供電線施加絕緣包覆等的對策。
[0046]在本實施方式的照明燈100中,電路基板50的基材成為遮蔽部件而介于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之間。電路基板50符合基于產(chǎn)品安全法規(guī)的安全方面的要求,電路基板50的基材為非導電性的絕緣物。因此,該情況下的空間距離形成為圖4中箭頭所示的距離(Dl)。電路基板50的基材的板厚(D2)為通常的基板的1.6mm的板厚,因此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之間的距離(Dl)形成為1.5mm以上,從而確保了安全方面的距離。另外,該情況下的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的爬電距離比圖4所示的空間距離(Dl)長,形成為1.5mm以上,因此確保了安全方面的距離。換句話說,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被電路基板50物理性地遮蔽、且被電絕緣。
[0047]這樣,通過使得由電路基板50構(gòu)成的遮蔽部件介于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之間,能夠在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之間確保安全方面所需的距離(空間距離以及爬電距離)。而且,由于確保了安全方面的距離,所以無需利用絕緣套管等對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施加絕緣包覆,從而不對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進行絕緣包覆。
[0048]在使用了帶絕緣套管的供電線的照明燈的情況下,例如在照明燈的組裝工序中,產(chǎn)生為了將供電線釬焊于電路基板50、燈頭4而將兩端的絕緣套管剝離的作業(yè)。另外,在無法在供電線間確保安全方面所需的距離的情況下,產(chǎn)生在供電線的一部分或者整體安裝熱縮管等的施加絕緣包覆的作業(yè)。另一方面,在使用了未施加絕緣包覆的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的照明燈100的情況下,無需進行與上述絕緣包覆相關(guān)的作業(yè),因此能夠簡化組裝工序,從而能夠降低制造成本。
[0049]另夕卜,由于電路基板50在樹脂框體30內(nèi)的第一供電線60的全長上介于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之間,所以電路基板50還作為防止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接觸、接近的物理性的遮蔽部件而發(fā)揮功能。而且,在減小樹脂框體30的亮燈電路5所需的內(nèi)部空間的容積的情況下也能發(fā)揮該電路基板50的作為物理性的遮蔽部件的功能,因此,即使對于小型的照明燈也能夠防止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接觸、接近,并且還能夠使其與現(xiàn)有的照明燈相比變得小型化。
[0050]進而,在與電路基板50正交的方向(圖5中的左右方向)上將通線引導部307設于樹脂框體30的處于距離電路基板50最遠的位置的端部,從而將第一供電線60配置成越趨向通線引導部307則距離電路基板50以及第二供電線61越遠,因此,能夠更可靠地防止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接觸、接近。另外,即使在電路基板50的基材的板厚不足
1.5_的情況下,由于第一供電線60被配置成與第二供電線61分離,因此,也能夠在第一供電線60與第二供電線61之間充分確保安全方面的距離。此外,設置通線引導部307的位置并不局限于圖5中的位置,只要是樹脂框體30的比電路基板50靠第一供電線60側(cè)的端部即可,不過,越設于距離電路基板50更遠的位置則越能發(fā)揮上述的效果。
[0051]此處,作為實施方式I而對以第一供電線60為保險絲52的導線、且以第二供電線61為電阻51的導線的照明燈100進行了說明,但也可以與基于照明燈的要求規(guī)格的電路部件的配設相應地將不具有電阻51、保險絲52的配線材料(鍍錫線等)用作供電線。如圖1、圖2、圖4所示,在具有電阻51、保險絲52的供電線60、61的情況下,電阻51、保險絲52的元件主體與電路基板50抵接,因此在電路基板50與供電線60、61間產(chǎn)生間隙。另一方面,在不具有電阻51、保險絲52的供電線的情況下,供電線有可能與電路基板50抵接而導致供電線間的距離縮短,但是,在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燈中,即使在使用不具有電阻51、保險絲52的供電線的情況下也能夠在供電線間充分確保安全方面的距離。
[0052]圖6是示出實施方式I所涉及的照明燈的其他方式的剖視圖。此外,對于與圖1?圖5相同的結(jié)構(gòu)標注相同的附圖標記并省略其說明。如圖6所示,照明燈10a具備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與亮燈電路5a的電路基板50以及燈頭4連接,借助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而將經(jīng)由燈頭4供給的商用電力供給至亮燈電路5a。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是未施加絕緣包覆的鍍錫線。第一供電線62與圖1所示的第一供電線60同樣地配置于電路基板50的一側(cè),并且從電路基板50的一側(cè)插入到電路基板50的貫通孔,利用焊料等而使得其與電路基板50的配線圖案電連接。第二供電線63與圖1所示的第二供電線61同樣地配置于電路基板50的另一側(cè),并且從電路基板50的另一側(cè)插入到電路基板50的貫通孔,利用焊料等而使得其與電路基板50的配線圖案電連接。
[0053]這樣,照明燈10a與圖1?圖5所示的照明燈100相同,在亮燈電路5a收納于樹脂框體30內(nèi)的狀態(tài)下,該照明燈10a形成為由非導電性的電路基板50構(gòu)成的遮蔽部件介于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的配置結(jié)構(gòu),因此,在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確保了安全方面的距離,使得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電絕緣。因此,無需對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施加絕緣包覆。于是,與圖1的照明燈100同樣地能夠?qū)崿F(xiàn)降低制造成本等的效果。
[0054]實施方式2
[0055]在實施方式I中對電路基板50介于一對供電線之間的配置結(jié)構(gòu)的照明燈100、10a進行了說明,在實施方式2中,對一對供電線共同配置于電路基板50的同一側(cè)的配置結(jié)構(gòu)的照明燈進行說明。
[0056]圖7是示出實施方式2所涉及的照明燈的剖視圖,圖7(a)是照明燈整體的剖視圖,圖7(b)是圖7(a)的A-A線的剖視圖。此外,在圖7(b)中用虛線示出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另外,對于與圖1?圖6相同的結(jié)構(gòu)標注相同的附圖標記并省略其說明。如圖7所示,實施方式2所涉及的照明燈10b是具有光源1、燈罩2、框體3、燈頭4、以及亮燈電路5b的燈泡形的照明燈。
[0057]亮燈電路5b具備作為電路部件的如下部件:形成有配線圖案、且供電子部件安裝的電路基板50 ;固定于電路基板50上、且相對于電路基板50大致垂直地延伸的垂直基板53 ;與電路基板50以及燈頭4連接的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 ;以及其他多個電子部件。此外,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與圖6所示的供電線同樣是未施加絕緣包覆的鍍錫線。
[0058]如圖7(b)所示,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配置于電路基板50的供垂直基板53固定的一側(cè)。另外,第一供電線62配置于垂直基板53的一側(cè)(圖7(a)中的里側(cè)、圖7(b)中的上側(cè)),第二供電線63配置于垂直基板53的另一側(cè)(圖7(a)中的近前側(cè)、圖7(b)中的下側(cè))。而且,第一供電線62的一端被樹脂框體30的外側(cè)面與燈頭4的內(nèi)側(cè)面(夾持部40)夾持、且與燈頭4電連接。另一方面,第一供電線62的另一端從電路基板50的供垂直基板53固定的一側(cè)插入到電路基板50的貫通孔,利用焊料等而使第一供電線62的另一端與電路基板50的配線圖案電連接。利用焊料等而使得第二供電線63的一端與燈頭4的中心電極41電連接。另一方面,第二供電線63的另一端從電路基板50的供垂直基板53固定的一側(cè)插入到電路基板50的貫通孔,利用焊料等而使得第二供電線63的另一端與電路基板50的配線圖案電連接。
[0059]垂直基板53與電路基板50同樣符合基于產(chǎn)品安全法規(guī)的安全方面的要求,垂直基板53的基材是非導電性的絕緣物。垂直基板53是板狀部件,該板狀部件具有:比從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與電路基板50的連接部到設于樹脂框體30的端部的通線引導部307的長度長的一條邊;以及從電路基板50延伸至樹脂框體30的內(nèi)側(cè)面附近的一條邊。換句話說,垂直基板53在樹脂框體30內(nèi)的第一供電線62的全長上介于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
[0060]另外,對于設于樹脂框體30的端部的通線引導部307而言,其設于從垂直基板53觀察時的樹脂框體30的第一供電線62側(cè)的端部、且設于在與垂直基板53正交的方向(圖7(b)中的上下方向)上處于距離垂直基板53最遠的位置的端部。而且,由于第一供電線62以從電路基板50朝向通線引導部307的方式配置,所以第一供電線62配置成越趨向通線引導部307則距離垂直基板53以及第二供電線63越遠。
[0061]如上所述,照明燈10b形成為如下的配置結(jié)構(gòu):在亮燈電路5b收納于樹脂框體30內(nèi)的狀態(tài)下,由垂直基板53構(gòu)成的遮蔽部件介于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而且,通過使得非導電性的遮蔽部件介于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能夠與實施方式I的照明燈100同樣地在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確保安全方面所需的距離(空間距離以及爬電距離為1.5mm以上)。因此,無需利用絕緣套管等對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施加絕緣包覆,在照明燈10b的組裝工序中,無需進行與絕緣包覆相關(guān)的作業(yè),從而能夠簡化組裝工序,進而能夠降低制造成本。
[0062]另外,由于垂直基板53在樹脂框體30內(nèi)的第一供電線62的全長上介于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所以垂直基板53作為防止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接觸、接近的物理性的遮蔽部件而發(fā)揮功能。而且,在減小樹脂框體30的亮燈電路5b所需的內(nèi)部空間的容積的情況下也能發(fā)揮該垂直基板53的作為物理性遮蔽部件的功能,因此,即使對于小型的照明燈也能夠防止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接觸、接近,并且還能夠使其與現(xiàn)有的照明燈相比變得小型化。
[0063]進而,在與垂直基板53正交的方向(圖7(b)中的上下方向)將通線引導部307設于樹脂框體30的處于距離垂直基板53最遠的位置的端部,從而將第一供電線62配置成越趨向通線引導部307則距離垂直基板53以及第二供電線63越遠,因此,能夠更可靠地防止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接觸、接近。另外,即使在垂直基板53的基材的板厚不足1.5mm的情況下,第一供電線62也以與第二供電線63分離的方式配置,因此,能夠在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充分確保安全方面的距離。此外,設置通線引導部307的位置并不局限于圖7中的位置,只要是樹脂框體30的比垂直基板53靠第一供電線62側(cè)的端部即可,但越設于距離垂直基板53更遠的位置則越能發(fā)揮上述的效果。
[0064]實施方式3
[0065]在實施方式1、2中對作為介于一對供電線之間的遮蔽部件而使用了電路基板50或者垂直基板53的基材的照明燈100、100a、100b進行了說明,在實施方式3中對作為介于一對供電線之間的遮蔽部件而使用了與樹脂框體形成為一體的肋的照明燈進行說明。
[0066]圖8是示出實施方式3所涉及的照明燈的剖視圖,圖8(a)是照明燈整體的剖視圖,圖8(b)是圖8(a)的A-A線的剖視圖。此外,在圖8(b)中用虛線示出了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另外,對于與圖1?圖7相同的結(jié)構(gòu)標注相同的附圖標記并省略其說明。如圖8所示,實施方式3的照明燈10c是具有光源1、燈罩2、框體3a、燈頭4、以及亮燈電路5c的燈泡形的照明燈。
[0067]框體3a具備:在內(nèi)部對亮燈電路5c進行收納的圓筒狀的樹脂框體32 ;以及安裝于樹脂框體32的外側(cè)的金屬框體31。利用塑料等合成樹脂材料、陶瓷等而形成樹脂框體32。在樹脂框體32的與燈頭4連接的一側(cè)的內(nèi)部空間,設有將內(nèi)部空間分隔成兩部分的遮蔽肋308。遮蔽肋308從樹脂框體32的內(nèi)側(cè)面延伸、且與樹脂框體32形成為一體。另外,遮蔽肋308具有與電路基板54的板厚等同的厚度,并且形成于在亮燈電路5c收納于樹脂框體32內(nèi)的狀態(tài)下與電路基板54的靠燈頭4側(cè)的端面整體抵接的位置且形成為相應的形狀。而且,利用粘接劑等將電路基板54與遮蔽肋308之間的抵接部粘接,從而由電路基板54與遮蔽肋308形成一個遮蔽部件。
[0068]亮燈電路5c具備作為電路部件的如下部件:形成有配線圖案、且供電子部件安裝的電路基板54 ;與電路基板54以及燈頭4連接的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 ;以及其他多個電子部件。此外,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與圖6所示的供電線同樣是未施加絕緣包覆的鍍錫線。另外,與圖6所示的供電線相同,第一供電線62配置于電路基板54的一側(cè),第二供電線63配置于電路基板54的另一側(cè),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分別與電路基板54的配線圖案電連接。
[0069]對于設于樹脂框體32的端部的通線引導部307而言,其設于從遮蔽肋308觀察時的樹脂框體32的第一供電線62側(cè)的端部、且設于在與遮蔽肋308正交的方向(圖8(b)中的左右方向)上處于距離遮蔽肋308最遠的位置的端部。而且,第一供電線62以從電路基板54朝向通線引導部307的方式配置,因此,第一供電線62配置成越趨向通線引導部307則距離電路基板54、遮蔽肋308以及第二供電線63越遠。
[0070]如上所述,照明燈10c形成為如下配置結(jié)構(gòu):在亮燈電路5c收納于樹脂框體32內(nèi)的狀態(tài)下,由電路基板54的基材和遮蔽肋308構(gòu)成的遮蔽部件介于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這樣,在電路基板54的相對于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的連接位置為電路基板54的端部附近等的、僅憑借電路基板54難以形成為在供電線的全長上使得遮蔽部件介于供電線之間的配置結(jié)構(gòu)的情況下,通過將遮蔽肋308設置于樹脂框體32而能夠形成為在供電線的全長上使得非導電性的遮蔽部件(電路基板54和遮蔽肋308)介于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的配置結(jié)構(gòu)。
[0071]而且,通過使非導電性的遮蔽部件介于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能夠與實施方式I的照明燈100同樣地在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確保安全方面所需的距離(空間距離以及爬電距離為1.5mm以上)。因此,無需利用絕緣套管等對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施加絕緣包覆,在照明燈10c的組裝工序中,無需進行與絕緣包覆相關(guān)的作業(yè),從而能夠簡化組裝工序,進而能夠降低制造成本。另外,遮蔽肋308與樹脂框體32形成為一體,因此無需在樹脂框體32安裝其他部件,從而能夠以低成本實現(xiàn)上述配置結(jié)構(gòu)。
[0072]另外,由于電路基板54與遮蔽肋308在樹脂框體32內(nèi)的第一供電線62的全長上介于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所以電路基板54與遮蔽肋308作為防止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接觸、接近的物理性的遮蔽部件而發(fā)揮功能。而且,在減小樹脂框體32的亮燈電路5c所需的內(nèi)部空間的容積的情況下,也能發(fā)揮作為該物理性的遮蔽部件的功能,因此,即使對于小型的照明燈也能夠防止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接觸、接近,并且還能夠使其與現(xiàn)有的照明燈相比變得小型化。
[0073]進而,通過在與遮蔽肋308正交的方向(圖8(b)中的左右方向)上將通線引導部307設于樹脂框體32的處于距離遮蔽肋308最遠的位置的端部,從而,將第一供電線62配置成越趨向通線引導部307則距離遮蔽肋308以及第二供電線63越遠,因此,能夠更可靠地防止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接觸、接近。另外,即使在遮蔽肋308的板厚不足
1.5mm的情況下,第一供電線62也以與第二供電線63分離的方式配置,因此能夠在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充分確保安全方面的距離。此外,設置通線引導部307的位置并不局限于圖8中的位置,只要是樹脂框體32的比遮蔽肋308靠第一供電線62側(cè)的端部即可,但越設于距離遮蔽肋308更遠的位置越能發(fā)揮上述的效果。
[0074]實施方式4
[0075]在實施方式I?3中,對遮蔽部件沿樹脂框體30、32的軸向而介于供電線之間的照明燈10UOOa?10c進行了說明,在實施方式4中,對通過設置遮蔽部件并且將樹脂框體的靠燈頭側(cè)的開口部封堵而可靠地防止供電線彼此接觸、接近的照明燈進行說明。
[0076]圖9是示出實施方式4所涉及的照明燈的剖視圖,圖9(a)是照明燈整體的剖視圖,圖9(b)是圖9(a)的A-A線的剖視圖。此外,在圖9(b)中用虛線示出了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62、63。另外,對于與圖1?圖8相同的結(jié)構(gòu)標注相同的附圖標記并省略其說明。如圖9所示,實施方式4的照明燈10d是具有光源1、燈罩2、框體3b、燈頭4、以及亮燈電路5c的燈泡形的照明燈。
[0077]框體3b具備:在內(nèi)部對亮燈電路5c進行收納的圓筒狀的樹脂框體33 ;以及安裝于樹脂框體33的外側(cè)的金屬框體31。使用塑料等合成樹脂材料、陶瓷等而形成樹脂框體33。在樹脂框體33的與燈頭4連接的一側(cè)的內(nèi)部空間,與圖8所示的照明燈10c同樣地設有將內(nèi)部空間分隔成兩部分的遮蔽肋308,由電路基板54與遮蔽肋308形成一個遮蔽部件。
[0078]另外,樹脂框體33具有底部309,該底部309將與燈頭4嵌合的一側(cè)的開口部302(參照圖2)中的比遮蔽肋308靠第一供電線62側(cè)的開口部封堵。底部309與樹脂框體33以及遮蔽肋308形成為一體。在底部309形成有沿厚度方向貫通的通線孔310,第一供電線62穿過通線孔310而配置于樹脂框體33的外側(cè)面。另外,在底部309的與燈頭4嵌合的一側(cè)的面,從通線孔310朝向樹脂框體33的周邊而形成有凹陷狀的通線引導部311。沿通線引導部311對第一供電線62進行配置,從而能夠在使燈頭4與樹脂框體33嵌合以后,降低在第一供電線60的彎曲部產(chǎn)生的應力。此外,通線孔310、通線引導部311并不局限于圖9中示出的形狀,也可以形成為其他的形狀。另外,如果不會在第一供電線60的彎曲部產(chǎn)生過度的應力,那么也可以不設置通線引導部311。
[0079]如上所述,照明燈10d形成為如下的配置結(jié)構(gòu):在亮燈電路5c收納于樹脂框體33內(nèi)的狀態(tài)下,由電路基板54的基材和遮蔽肋308構(gòu)成的遮蔽部件介于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另外,利用底部309將樹脂框體33的燈頭4側(cè)的開口部中的第一供電線62側(cè)的開口部封堵。換句話說,在樹脂框體33的內(nèi)部空間,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形成為被電路基板4、遮蔽肋308以及底部309隔離的狀態(tài)。
[0080]而且,通過使非導電性的遮蔽部件介于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能夠與實施方式I的照明燈100同樣地在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之間確保安全方面所需的距離(空間距離以及爬電距離為1.5mm以上)。另外,利用底部309將樹脂框體33的燈頭4側(cè)的開口部封堵,由此能夠完全防止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接觸、接近。因此,無需利用絕緣套管等對第一供電線62與第二供電線63施加絕緣包覆,在照明燈10d的組裝工序中,無需進行與絕緣包覆相關(guān)的作業(yè),,從而能夠簡化組裝工序,進而能夠降低制造成本。另外,遮蔽肋308以及底部309與樹脂框體33形成為一體,因此無需在樹脂框體33安裝其他部件等,從而能夠以低成本實現(xiàn)上述配置結(jié)構(gòu)。
[0081]此外,雖在圖9中示出了具有將第一供電線62側(cè)的開口部封堵的底部309的樹脂框體33,但也可以是僅將第二供電線63側(cè)的開口部封堵的樹脂框體、或者將燈頭4側(cè)的開口部整體封堵的樹脂框體,都能夠發(fā)揮相同的效果。其中,在將第二供電線63側(cè)的開口部封堵的情況下,需要在底部形成供第二供電線穿過的通線孔。
[0082]另外,雖在圖9中示出了在具有遮蔽肋308的樹脂框體33設有底部309的情況,但也可以在不具有遮蔽肋308的樹脂框體(例如圖1、圖6、圖7所示的樹脂框體30)的燈頭4側(cè)的開口部同樣地設置底部。在該情況下,形成為遮蔽部件(例如圖1、圖6的電路基板50、圖7的垂直基板53)的燈頭4側(cè)的端部與底部接觸的配置結(jié)構(gòu),利用粘接劑等將該接觸部粘接而使得該遮蔽部件與底部形成為一體即可,能夠得到與圖9的底部309同樣的效果O
[0083]此外,在上述實施方式I?4中,示出了作為照明燈的供電線整體而使用未施加絕緣包覆的一對供電線(第一供電線60、62與第二供電線61、63)的例子,但也可以使用一方未施加絕緣包覆的一對供電線。另外,還可以使用一部分未施加絕緣包覆的供電線,在該情況下,只要形成為以與未施加供電線的絕緣包覆的部位對置的方式配設遮蔽部件的配置結(jié)構(gòu)即可。
[0084]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I?4中,不出了一個遮蔽部件介于第一供電線60、62與第二供電線61、63之間的例子,但也可以形成為在供電線間設置有多個遮蔽部件的配置結(jié)構(gòu)。
[0085]并且,在上述實施方式I?4中,示出了將電路基板50、垂直基板53或者電路基板54的非導電性的基材作為遮蔽部件的例子,但對于成為上述遮蔽部件的基板的基材而言,只要至少與一對供電線的未施加絕緣包覆的部位對置的部位形成為非導電性的部位即可。例如也可以將僅對與一對供電線的未施加絕緣包覆的部位對置的部位施加了非導電性的處理的導電性的基材用作基板的基材,并將基板的一部分(施加了非導電性處理的部位)作為遮蔽部件。
[0086]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I?4中,示出了將LED用作照明燈的光源的例子,但光源并不限定于LED。例如也可以將激光二極管、有機EL(Electro-Luminescence)中的任一種用作照明燈的光源。
[0087]進而,在上述實施方式I中,如圖1、圖2、圖4、圖5所示,示出了使用具備軸向配置式的電阻51以及保險絲52的例子,但也可以使用軸向配置式以外的徑向配置式等的電阻、保險絲。
[0088]另外,對于上述實施方式I?4所示的照明燈而言,通過將與該照明燈的燈頭嵌合的插口以及對一個或者多個照明燈進行收納的框體組合而能夠構(gòu)成照明裝置。圖10是示出具備實施方式I?4的照明燈的照明裝置的剖視圖。
[0089] 如圖10所示,照明裝置150具備內(nèi)置有照明燈10dOOa?10d)的器具主體151、供照明燈100的燈頭4安裝的插口 152、以及設于器具主體151內(nèi)、且對從照明燈100射出的光進行反射的反射件153。圖10舉例示出的照明裝置150是插入到形成于頂棚160的開口部、且從頂棚160側(cè)對室內(nèi)進行照明的照明裝置。除了這種頂棚安裝型的照明裝置之外,例如還能夠?qū)嵤┓绞絀?4所示的照明燈應用于設置于壁的照明裝置、載置于桌面的照明裝置。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照明燈,其特征在于,具備: 用于收納光源的框體; 亮燈電路,該亮燈電路收納于所述框體內(nèi)、且對所述光源供給電力; 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該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的至少一部分未被施加絕緣包覆,通過該第一以及第二供電線而將動作電壓供給至所述亮燈電路;以及 非導電性的遮蔽部件,該遮蔽部件介于所述第一供電線與所述第二供電線之間,且配設為與所述第一供電線的所述一部分與所述第二供電線的所述一部分中的至少一方對置。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遮蔽部件在所述框體內(nèi)的所述第一供電線與所述第二供電線中的至少一方的供電線的全長上介于所述第一供電線與所述第二供電線之間。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亮燈電路具有電路基板,該電路基板形成有配線圖案、且供電子部件安裝, 所述第一供電線從所述電路基板的一側(cè)與所述配線圖案連接,所述第二供電線從所述電路基板的另一側(cè)與所述配線圖案連接, 所述遮蔽部件是所述電路基板的一部分。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亮燈電路具有電路基板,該電路基板形成有配線圖案、且供電子部件安裝, 所述第一供電線從所述電路基板的一側(cè)與所述配線圖案連接,所述第二供電線從所述電路基板的另一側(cè)與所述配線圖案連接, 所述遮蔽部件是所述電路基板的一部分。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框體具有對所述亮燈電路進行收納的樹脂框體, 所述遮蔽部件是從所述樹脂框體的內(nèi)側(cè)面延伸的遮蔽肋。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框體具有對所述亮燈電路進行收納的樹脂框體, 所述遮蔽部件是從所述樹脂框體的內(nèi)側(cè)面延伸的遮蔽肋。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亮燈電路具有電路基板,該電路基板形成有配線圖案、且供電子部件安裝, 所述框體具有對所述亮燈電路進行收納的樹脂框體, 所述第一供電線從所述電路基板的一側(cè)與所述配線圖案連接,所述第二供電線從所述電路基板的另一側(cè)與所述配線圖案連接, 所述遮蔽部件包括所述電路基板以及從所述樹脂框體的內(nèi)側(cè)面延伸的遮蔽肋。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亮燈電路具有電路基板,該電路基板形成有配線圖案、且供電子部件安裝, 所述框體具有對所述亮燈電路進行收納的樹脂框體, 所述第一供電線從所述電路基板的一側(cè)與所述配線圖案連接,所述第二供電線從所述電路基板的另一側(cè)與所述配線圖案連接, 所述遮蔽部件包括所述電路基板以及從所述樹脂框體的內(nèi)側(cè)面延伸的遮蔽肋。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亮燈電路具有:電路基板,該電路基板形成有配線圖案、且供電子部件安裝;以及垂直基板,該垂直基板固定于所述電路基板上、且相對于該電路基板大致沿垂直方向延伸, 所述遮蔽部件是所述垂直基板的一部分。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亮燈電路具有:電路基板,該電路基板形成有配線圖案、且供電子部件安裝;以及垂直基板,該垂直基板固定于所述電路基板上、且相對于該電路基板大致沿垂直方向延伸, 所述遮蔽部件是所述垂直基板的一部分。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燈還具備與所述框體的端部嵌合的燈頭, 在所述框體的供所述燈頭嵌合的一側(cè)的端部,設有用于將所述第一供電線從所述框體內(nèi)配置到該框體外的通線引導部, 所述通線引導部設于所述框體的比所述遮蔽部件靠所述第一供電線側(cè)的端部、且設于所述框體的在與所述遮蔽部件正交的方向上處于距離該遮蔽部件最遠的位置的端部。
1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燈還具備與所述框體的端部嵌合的燈頭, 所述框體具有將供所述燈頭嵌合的一側(cè)的開口部封堵的底部, 所述底部與所述遮蔽部件接合為一體。
1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具有LED,將該LED作為發(fā)光單元。
1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具有激光二極管,將該激光二極管作為發(fā)光單元。
1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具有有機EL,將該有機EL作為發(fā)光單元。
16.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權(quán)利要求1?15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燈。
【文檔編號】F21S2/00GK203940285SQ201420344140
【公開日】2014年11月12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25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3年8月19日
【發(fā)明者】大野彰久, 佐藤典文 申請人:三菱電機株式會社, 三菱電機照明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