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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孔器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342343閱讀:508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打孔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打孔器,尤其涉及一種用于將紙穿孔的桌面型打孔器。
背景技術
打孔器用來在紙上形成通孔,以允許使用者將紙張放置在活頁夾中。一般地,打孔器包括一或多個隨著把手而動作的沖頭,藉此,把手的動作使得各沖頭穿破紙,并且形成孔。打孔器通常配置為使用者必須使得把手樞轉,以使得沖頭穿破紙頭。隨著要進行打孔的紙頭越來越多,形成孔所必須的力也增大,并且把手的樞轉運動可能變得更較困難, 并且可能無法對一大摞紙進行穿孔。穿孔機也可能較笨重,并且難以存放在較小的工作空間中。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揭露了一種打孔器。所述打孔器包括底座、設為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的把手組件、及安裝至所述底座的至少一個沖頭部件。所述沖頭部件具有沖頭,所述把手組件適于與所述沖頭接合,并且隨著所述把手組件的動作使得所述沖頭從靜止位置移動至作用位置。所述底座包括外殼,所述外殼包圍所述至少一個沖頭部件的至少一部分,并且所述外殼包括至少一個開口,所述把手組件的至少一部分適于嵌入在所述至少一個開口中。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揭露了一種打孔器。所述打孔器包括底座及設為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的把手組件。所述把手組件包括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的第一連結件、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的第二連結件、及同時樞轉地連接至所述第一連結件和第二連結件的第三連結件。所述第三連結件構造并且設置為基本平行于所述底座的至少一部分移動。所述打孔器還包括安裝至所述底座的至少一個沖頭部件,并且所述沖頭部件具有沖頭。所述第一連結件適于與所述沖頭接合,并且隨著所述第一連結件的動作使得所述沖頭從靜止位置移動至作用位置,所述動作由所述第三連結件沿基本平行于所述底座的至少一部分的方向移動而形成。本發(fā)明的再一方面揭露了一種打孔器。所述打孔器包括底座、設為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的把手組件、及安裝至所述底座的至少一個沖頭部件。所述沖頭部件具有沖頭,所述把手組件適于與所述沖頭接合,并且隨著所述把手組件的動作使得所述沖頭從靜止位置移動至作用位置。所述把手組件包括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的第一連結件和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的第二連結件,其中當所述沖頭處于靜止位置時,所述第一連結件基本平行于所述第二連結件,并且其中當所述沖頭處于作用位置時,所述第二連結件配置為套入所述第一連結件。本發(fā)明的多種實施例具有某些優(yōu)點。并非所有的本發(fā)明實施例都享有相同的優(yōu)點,并且并非在所有的條件下都享有這些優(yōu)點。
下文將參考附圖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多種實施例的其它特征、優(yōu)點、及其結構。


附圖并未按比例繪制。附圖中,多幅附圖中所示出的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部件以類似的數(shù)字表示。清楚起見,并未對每副附圖中的各個部件都予以標號。附圖中圖1為處于預動作位置的打孔器的實施例的立體前視圖;圖2為處于打孔位置的圖1所示打孔器的立體前視圖;圖3為處于預動作位置的圖1所示打孔器的側視圖;圖4為處于打孔位置的圖1所示打孔器的側視圖;圖5為圖1所示打孔器的俯視圖;圖6為沿圖5所示線6-6的圖1所示打孔器的剖視圖;圖7為圖1打孔器的立體后視圖;圖8為部分裝配的打孔器實施例的立體后視圖;圖9為部分裝配的打孔器實施例的立體前視圖;圖10為部分裝配的打孔器實施例的立體前視圖;圖IlA IlC為部分裝配的沖頭部件實施例的立體后視圖;圖12為打孔器的另一實施例的立體前視圖;圖13為處于解鎖位置的圖12所示的打孔器的立體前視圖;圖14為處于部分裝配狀態(tài)的圖13所示打孔器的立體后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不限于其應用于下文所描述的或附圖所圖示的構造細節(jié)和部件的排列。本發(fā)明可具有其它實施例,并且可以多種方式實踐或者實現(xiàn)。并且,本文所使用的措辭和術語系以描述為目的,并且不應認為是限制?!鞍ā?、“包含”或“具有”、“含有”、“涉及”及其多者變化,是為了涵蓋其后所列的項目,其等同物,以及附加的項目。本發(fā)明的各個方面涉及一種在材料上形成通孔的打孔器,所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或多張紙??纱┻^紙形成孔以允許使用者將多頁紙放置在活頁夾中。打孔器包括底座,以及至少一個安裝在底座上的沖頭部件,并且所述沖頭部件包括配置為在紙中穿孔的沖頭。 打孔器還包括使得沖頭動作的把手組件。應理解,由于本發(fā)明未作此限制,打孔器也可配置為在非紙的材料上形成通孔。本發(fā)明的某些實施例涉及一種具有把手組件的打孔器,所述把手組件配置為,使得使用者能夠更容易地使得沖頭動作。如下文將詳述的,把手組件可配置為,通過使得把手組件的一部分進行直線移動而使得沖頭動作。把手組件可配置為,通過使得把手組件的一部分沿與底座的至少一部分基本平行的方向進行移動而使得沖頭動作。本發(fā)明的其它實施例涉及這樣的打孔器,其底座具有外殼,所述外殼至少部分地包圍沖頭部件。外殼包括至少一個開口,并且把手組件的一部分可嵌入在開口中。一實施例中,當打孔器處于收納形態(tài)(stowed configuration)時,把手組件的一部分可嵌入 (recessed into)在開口中。
一實施例中,打孔器的把手組件包括各自樞轉連接至底座的第一連結件和第二連結件。第二連結件可配置為當沖頭處于作用位置(employed position)時,其套在第一連結件中。當打孔器處于收納形態(tài)時,第二連結件也可套在第一連結件中。現(xiàn)參考附圖,應理解,附圖示出了可接合入本發(fā)明多個實施例的多種特征和部件。 簡明起見,一些附圖可示出一個以上的可選特征或部件。然而,本發(fā)明不受附圖所揭露的具體實施例的限制。應認識到,本發(fā)明涵蓋僅包括任意一幅附圖所示之部件的一部分的實施例,并且/或者也可涵蓋包括多幅附圖所示部件的實施例。圖1 7示出了打孔器10。打孔器10包括底座20,其具有相對于底座20沿長度方向延伸的縱軸線14。打孔器10包括一或多個沖頭部件18 (見圖6及9 11)以及用以使得沖頭部件18動作的把手組件40。如下文將詳述地,至少一部分的把手組件40的向下運動使得沖頭部件18的向下運動。沖頭部件18可包括沖頭98,并且沖頭部件98經由把手組件40而進行的動作使得沖頭部件18內的沖頭98穿過一或多頁紙(未示)。這樣,隨著把手組件40的動作,沖頭98從靜止位置(圖1、3、及6所示)移動至作用位置(圖2和 4所示)。一所示實施例中,沖頭98具有成圓形(rounded)的凸部,所述凸部帶有配置為切穿紙頭以在紙頭上形成孔的利刃。一所示實施例中,底座20包括外殼22,其包圍至少一部分的沖頭部件18。外殼22 至少具有一個開口 24,并且把手組件40的至少一部分嵌入在開口 M中。一實施例中,當沖頭98移動入作用位置時(圖2和4所示),把手組件40嵌入開口 M中。如下文將詳述地,一實施例中,當打孔器10處于收納形態(tài)時,把手組件40的一部分折疊入開口對。一實施例中,外殼22可包圍沖頭部件18的實質部分(substantial portion)。如圖1 4所示,從普通視圖看(from ordinary view),外殼22遮住沖頭部件18。這些實施例中,外殼22可包括設為使得紙頭(未示)容納入外殼22的第二開口觀。第二開口觀可配置為使得紙頭與沖頭部件18對齊。應理解,一實施例中,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外殼22 可能沒有遮住沖頭部件18的某些部分。一所示實施例中,把手組件40包括樞轉地連接至底座20的第一連結件42。如圖 9和10的部分裝配圖所示,沖頭部件18可安裝至底座20,并且第一連結件42樞轉地連接至沖頭部件18。如剖視6所示,第一連結件42可在銷80處樞轉地連接至沖頭部件18。 這一實施例中,第一連結件42設為相對于底座20繞由銷80所界定的軸線30樞轉。一實施例中,軸線30與底座20的縱軸線14基本平行。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應理解,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連結件42可以不同的方式連接至底座20,并且軸線30可定向為不與底座20 的縱軸線14平行,并且可定向為與之垂直。如剖視6所示,第一連結件42適于與沖頭98接合,并且使得沖頭98從靜止位置移動至作用位置。在此具體實施例中,第一連結件42具有銷70,其配置為與沖頭98的上表面96接合,以使得該沖頭向下移動至作用位置。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另一實施例中,第一連結件42可以不同方式配置以與沖頭98接合。一所示實施例中,把手組件40包括樞轉地連接至底座20的第二連結件44。如部分裝配10所示,第二連結件44樞轉地連接至沖頭部件18。如圖6和10所示,第二連結件44可在銷82處樞轉地連接至沖頭部件18。此實施例中,第二連結件44設為相對于底座20繞由銷82所界定的軸線32樞轉。一實施例中,軸線32與底座20的縱軸線14以及軸線30基本平行。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應理解,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連結件44可以不同的方式連接至底座20,并且軸線32可定向為不與底座20的縱軸線14及/或軸線30平行,并且可能定向為與之垂直。第二連結件44可配置為隨著把手組件40在預動作位置與打孔位置之間移動時對把手組件40進行支撐。一實施例中,第二連結件44配置為將把手組件40偏壓至圖1和3 所示的預動作或靜止位置。這樣,在將該把手組件壓至其如圖2和4所示的打孔位置以使得沖頭向下動作以打出孔之后,第二連結件44可配置為使得把手組件40返回其預動作位置。 應理解,其他實施例中,可配置一或多根彈簧以將把手組件40偏壓至預動作位置。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應理解,一些實施例可不包括樞轉地連接至底座20的第二連結件44。一所示實施例中,把手組件40還包括同時樞轉地連接至第一連結件42和第二連結件44的第三連結件46。具體地,如圖6所示,第一連結件42在銷90處樞轉地連接至第三連結件46,并且第二連結件44在銷92處樞轉地連接至第三連結件46。把手組件40可這樣配置,即,使用者可向下按壓第三連結件46以使得沖頭98動作至其作用位置。一實施例中,第三連結件46的直線運動使得沖頭98動作。一所示實施例中,第三連結件46的沿基本平行于至少一部分底座20這一方向的移動,使得把手組件動作,而所述把手組件使得沖頭98移動。如圖3和4所示,第三連結件46的沿箭頭A所指方向的直線移動使得第一連結件42順時針旋轉(見圖3、4、及6),其使得沖頭98進入作用位置。底座 20可包括靠近外殼22的基本平的表面沈,并且如圖3 4所示,第三連結件46設為沿與底座的基本平的表面沈平行的方向移動。這樣,隨著沿箭頭A(見圖3和4)所指方向向下按壓第三連結件46,第一連結件 42繞樞軸線30旋轉(見圖6),并且與沖頭98的上表面96接合。從而,連結件42、44、及 46從圖1和3所示的預動作或靜止位置移動至圖2和4所示的閉合或打孔位置。如圖6 7所示,在一實施例中,第三連結件46包括至少兩個部件,即,在銷90和 92處樞轉地連接至第一連結件42和第二連結件44的下部件48,以及連接一或多個下部件 48的上部件50。如圖8所示,一實施例中,打孔器10可包括多個下部件48。如圖13所示的另一實施例中,一個下部件48延伸橫過打孔器的長度。上部件50可用作至少部分地包圍銷90和92處的樞轉連接的護罩。如圖6所示,上部件50的截面可為大致的U形。一實施例中,第三連結件46的上部件大致延伸橫過底座20的長度。一實施例中,上部件50由熱塑彈性體(TPE)之類的高摩擦材料形成,以方便使用者向上部件50施加用以致動把手組件40的力。一實施例中,打孔器10配置為折疊入收納形態(tài),在所述收納形態(tài)中,打孔器10占據(jù)的空間小于其在圖1所示的預動作位置中所占據(jù)的空間。把手組件40的至少一部分可折疊入底座20,以減小打孔器10以收納形態(tài)存放時的總體積。如前所述,一實施例中,把手組件的至少一部分配置為可嵌入在底座20的外殼22中。一實施例中,當把手組件處于打孔位置并且沖頭98處于作用位置時,第一連結件42適于嵌入開口 M中。一所示實施例中,第一連結件42和第二連結件44以這樣的方式設置,即,第二連結件44可配置為當沖頭98處于作用位置時(見圖2和4),第二連結件44可套在第一連結件42中。這樣,把手組件的一個連結件可折疊在另一連結件的上方,這樣可減小處于收納形態(tài)的把手組件40的總尺寸。一實施例中,當沖頭98處于靜止位置時(見圖1和3),第一連結件42和第二連結件44基本互相平行。如圖7所示,一實施例中,第一連結件42和第二連結件44也可配置為套在第三連結件46中。在這一所示實施例中,第一連結件42和第二連結件44配置為套在第三連結件 46的下部件48中。這一套入關系可進一步使得打孔器在收納形態(tài)折疊。圖8 11示出了打孔器10的部分裝配圖。具體地,圖8示出了打孔器10,其具有省略了第三連結件46的上部件50。這樣就更詳細示出了第三連結件46的下部件48,及其分別與第一連結件42和第二連結件44連接的樞轉銷90和92。如前所述,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下部件48可包括一或多個部件。如圖所述,當把手組件40處于打孔位置時,第一連結件42和第二連結件44套入第三連結件46的下部件48中。圖9示出了圖8所述的部分裝配打孔器10,其中省略了第三連結件46的底座外殼 22和下部件48。圖9詳細示出了沖頭部件18,并且示出了第一連結件42和第二連結件44 的套入關系。如圖9所示,銷110延伸穿過沖頭部件18,而將第一連結件42連結并且樞轉地連接在一起。一實施例中,銷110大致延伸橫過底座20的長度,并且在相對的直立部112 和114處連接至底座20。應理解,銷110可形成上述的所述第一連結件42相對于底座20 繞其樞轉的銷80(見圖6)。銷110延伸穿過多個沖頭部件18可有助于將施加在第三連結件46上的力分配到多個第一連結件42上,以使得沖頭98動作。圖10也示出了圖8和9所示的部分裝配打孔器10,其中省略了第一連結件42以示出第二連結件44與底座20上的沖頭部件18之間的樞轉連接。如前所述,銷82將第二連結件44樞轉地連接至沖頭部件18。圖IlA IlC還示出了沖頭部件18以及與第一連結件42和第二連結件44的樞轉連接。圖IlA單獨示出了沖頭部件18。如圖所示,沖頭部件18包括至少一個開口 116以容納銷110,以及至少一個開口 118以容納銷82。圖IlB示出了與第二連結件44對齊的沖頭部件18,其中簡明起見省略了銷82,并且圖IlC示出了與第一連結件42對齊的沖頭部件 18,其中簡明起見省略了銷110。如圖IlC所示,一實施例中,第一連結件42的截面為大致的U形,并且如圖IlB所示,一實施例中,第二連結件的截面為大致的U形。如前所述,所述第二連結件可配置為套在第一連結件44中。這樣的U形使得套入關系成為可能。如圖8所示,第三連結件46的下部件48的截面也可為使得連結件的套入成為可能的U形。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應理解,也涵蓋V形和矩形之類的其他連結件截面形狀。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沖頭部件18可由任何合適的材料形成。一實施例中,沖頭部件18的至少一部分由低摩擦材料形成,藉此使得片材料的進入更加方便。一實施例中,沖頭部件由涂有低摩擦材料的金屬材料形成。另一實施例中,沖頭部件由耐磨塑料材料形成。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還涵蓋材料的組合。具體參考圖IlA 11C,一實施例中,沖頭部件18包括框架94和沖頭98??蚣?4 包括足部102。一實施例中,當處于靜止位置時,彈簧(未示)使得沖頭98朝向第一連結件 42的銷70偏壓。隨著打孔器的動作,如前所述,第一連結件42向下運動以從沖頭98的靜止位置開始推動沖突98,藉此經由框架94的端部朝向足部102展開沖頭98的切割端,以穿透片材料。一實施例中,框架94由金屬材料形成;然而,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可使用任何合適的材料。
如現(xiàn)有技術,沖頭98形成為產生圓形孔。然而,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切割端的形狀可為任何所需的形狀。例如,切割端的截面形狀可為正方形、矩形或三角形之類的多邊形,或者橢圓形、星形、心形之類的其他形狀。也可采用其他所需的形狀。沖頭部件18可固定至底座20,一實施例中,通過從沖頭部件18向下延伸的柱130 固定至底座20。這樣,底座20包括供柱130穿過的孔(未示)。當然,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可也采用其他合適的附接裝置。打孔器10可配置為待打孔的物體上形成固定孔距;然而,由于沖頭部件可相對于底座作調整,因此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一實施例中,底座包括一組安裝區(qū)域,其包括多個間隔開的安裝孔122(見圖10)。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打孔器10包括鎖具140以保持收納形態(tài)下的連結件42、 44及46的位置。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所述收納形態(tài)無需為完全閉合位置,而是可為打開(或預動作)位置與閉合(或打孔)位置之間的位置。一實施例中,杠桿系統(tǒng)40的收納形態(tài)為閉合或打孔位置(見圖2和4)。圖6、7,及8 10所示的實施例中,鎖具140設在把手組件40上,具體來說,設在第三連結件46上。鎖具140包括與另一連結件42、44接合的定位銷142,以防止連結件42、 44、及46的移動。如圖7所示,為了將鎖具140移動至定位銷142接合的鎖定位置以及移動至定位銷142分開的解鎖位置,滑動部件148附接至定位銷142。當裝配好之后,滑動部件148可位于形成在第三連結件46中槽150內,以保持超薄設計(low profile design)。圖12 14所示的另一實施例中,鎖具140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打孔器10的外殼22 內。本實施例中,鎖具140包括設為與把手組件40的第一連結件42可選擇地接合的定位銷142。為了使得鎖具140在解鎖位置與鎖定位置之間移動,滑動部件148附接至定位銷 142。這一具體實施例中,定位銷142配置為可選擇地移入外殼22上的開口 M內。如圖13 和14所示,定位銷142的位置可靠近沖頭部件18,并且可配置為滑入第一連結件42上的開口 152內。鎖具140可配置為當把手組件40處于打孔位置時鎖定打孔器10。一實施例中,鎖具140可配置為,當定位銷142處于鎖定位置時,使用者可向下推動第三連結件46以使得定位銷142與第一連結件42分開,以使得鎖具140解鎖。這一實施例中,可使用彈簧將定位銷142偏壓至其解鎖位置。另一實施例中,鎖具140可配置為, 使用者通過滑動部件148的移動將定位銷142從第一連結件42分離。定位銷142可配置為,當?shù)谝贿B結件42嵌入外殼22的開口 M中時,定位銷142 延伸進入第一連結件42,以防止第一連結件42相對于底座20作旋轉運動。這樣,可將打孔器10鎖定為折疊的收納形態(tài)。如圖3 (示出了把手組件40的預動作位置)和圖4(示出了把手組件40的打孔位置)的比較所示,收納在折疊打孔位置的打孔器10所占據(jù)的空間小于以預動作位置存放的打孔器所占據(jù)的空間。打孔器10可包括捕獲部件,其捕獲對紙打孔之后從該孔得到的穿孔紙。這些形成的紙屑可保持在設于沖頭部件18下方的廢物腔120中。一實施例中,如圖6和7所示,廢物腔120可形成在底座20中。如圖7所示,廢物腔120可包括門124,其樞轉地連接至底座 20以提供進入腔120的入口。一所示的實施例中,門IM位于底座20的底面上。盡管可采用廢物腔120,但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也可采用其它合適的容器。此外,可不采用廢物腔,而紙屑可直接從打孔器10排出。
亦應理解,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打孔器可由任何合適的材料形成。類似地,打孔器的尺寸可形成為容納任何頁數(shù),例如,一頁、五頁、十頁、二十頁、四十頁或更多頁數(shù)。一實施例中,底座20和把手組件40由金屬形成,其沖頭部件框架84和沖頭98也由金屬形成。其它非結構性的部件可由低強度的材料形成,例如,塑料。如前所述,打孔器10的一些部件,例如第三連結件46的上部件50,可由熱塑彈性體(TPE)形成。如前所述,由于本發(fā)明不受此限制,還應理解,打孔器無需配置為在紙片上打出間隔的孔,以使該紙片能插入標準的3環(huán)活頁夾;而是沖頭部件間隔可由使用者或制造商按需變化。類似地,本發(fā)明不受采用三個沖頭部件的限制,本發(fā)明的打孔器可采用一個、兩個、 三個、四個、五個、六個、七個、八個、九個、十個、或十個以上的沖頭部件。并且,打出的實際孔的尺寸和形狀可根據(jù)打孔器的所需用途而變化。上述文字說明應認為已足以使得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實現(xiàn)本發(fā)明。盡管已對完成本發(fā)明的最佳方式作了詳細描述,但本發(fā)明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認識到由所附權利要求所界定的包括上述實施例在內的多種代替上實施例。由于本文所描述的示例僅用于闡述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因此不應認為是本發(fā)明的限制因此,在功能上與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等同的系統(tǒng)和方法應包括在所附權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圍之內。甚至,通過上述說明,除本文所顯示和描述的實施例之外的本發(fā)明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是清楚明了的,并且落入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打孔器,包括 底座;把手組件,其構造并且設置為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安裝至所述底座的至少一個沖頭部件,所述沖頭部件具有沖頭,所述把手組件適于與所述沖頭接合,并且隨著所述把手組件的動作使得所述沖頭從靜止位置移動至作用位置; 并且其中所述底座包括外殼,所述外殼包圍所述至少一個沖頭部件的至少一部分,并且其中所述外殼包括至少一個開口,所述把手組件的至少一部分適于嵌入在所述至少一個開口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把手組件包括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的第一連結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把手組件包括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的第二連結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把手組件包括同時樞轉地連接至所述第一連結件和第二連結件的第三連結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第三連結件構造并且設置為基本平行于所述底座的至少一部分移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底座包括靠近所述外殼的基本平的表面,其中所述第三連結件構造并且設置為基本平行于所述基本平的表面移動。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第一連結件構造并且設置為與所述沖頭接合,并且使得所述沖頭從所述靜止位置移動至所述作用位置。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打孔器,其中當所述沖頭移入所述作用位置時,至少所述第一連結件適于嵌入在所述至少一個開口中。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底座還包括位于所述至少一個沖頭部件下方的腔,以捕獲對紙進行打孔后形成的紙屑;及門,其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以提供進入所述腔的入口。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把手組件可從預動作位置移動至打孔位置, 其中所述打孔器還包括鎖具,所述鎖具構造并且設置為與所述把手組件接合并且將所述把手組件保持在收納形態(tài),所述收納形態(tài)位于所述預動作位置和所述打孔位置或者處于所述預動作位置和所述打孔位置之間。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鎖具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外殼內,并且其中所述鎖具包括定位銷,所述定位銷構造并且設置為可選擇地與所述把手組件接合。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鎖具還包括連接至所述定位銷的滑動部件。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外殼包圍所述至少一個沖頭部件的實質部分。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外殼包括至少一個第二開口,其構造并且設置為將紙容納入所述外殼。
15.一種打孔器,包括底座;把手組件,其構造并且設置為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其中所述把手組件包括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的第一連結件、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的第二連結件、及同時樞轉地連接至所述第一連結件和第二連結件的第三連結件,并且其中所述第三連結件構造并且設置為基本平行于所述底座的至少一部分移動;及安裝至所述底座的至少一個沖頭部件,所述沖頭部件具有沖頭,所述第一連結件適于與所述沖頭接合,并且隨著所述第一連結件的動作使得所述沖頭從靜止位置移動至作用位置,所述動作由所述第三連結件沿基本平行于所述底座的至少一部分的方向移動而形成。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底座包括外殼,所述外殼包圍所述至少一個沖頭部件的至少一部分,并且其中所述外殼包括至少一個開口,所述把手組件的至少一部分適于嵌入在所述至少一個開口中。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底座包括靠近所述外殼的基本平的表面, 其中所述第三連結件構造并且設置為基本平行于所述基本平的表面移動。
18.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底座具有縱軸線,并且所述第一連結件和所述第二連結件設為繞基本平行于所述縱軸線的軸線樞轉。
19.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第三連結件延伸基本橫跨所述底座的長度。
20.一種打孔器,包括底座;把手組件,其構造并且設置為相對于所述底座移動;安裝至所述底座的至少一個沖頭部件,所述沖頭部件具有沖頭,所述把手組件適于與所述沖頭接合,并且隨著所述把手組件的動作使得所述沖頭從靜止位置移動至作用位置; 并且其中所述把手組件包括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的第一連結件和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的第二連結件,其中當所述沖頭處于靜止位置時,所述第一連結件基本平行于所述第二連結件,并且其中當所述沖頭處于作用位置時,所述第二連結件配置為套入所述第一連結件。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打孔器,還包括同時樞轉地連接至所述第一連結件和第二連結件的第三連結件,并且其中所述第三連結件構造并且設置為基本平行于所述底座的至少一部分移動。
22.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底座包括外殼,所述外殼包圍所述至少一個沖頭部件的至少一部分,并且其中所述外殼包括至少一個開口,所述把手組件的至少一部分適于嵌入在所述至少一個開口中。
23.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第一連結件的截面基本為U形。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打孔器,其中所述第一連結件的截面基本為U形。
全文摘要
一種打孔器,包括底座以及使沖頭動作的把手組件。所述底座包括包圍沖頭部件的外殼,并且所述外殼包括所述把手組件適于嵌入其中的開口。所述把手組件包括各自樞轉地連接至所述底座的第一連結件和第二連結件,以及同時樞轉地連接至所述第一和第二連結件的第三連結件,所述第三連結件設為基本平行于所述底座移動。當所述沖頭處于靜止位置時,所述第一連結件與所述第二連結件基本平行,并且當所述沖頭處于作用位置時,所述第二連結件配置為套入所述第一連結件。
文檔編號B26F1/36GK102202842SQ200980143759
公開日2011年9月28日 申請日期2009年10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1月4日
發(fā)明者丹·萊利, 喬納森·紐曼·斯達, 普熱梅斯瓦夫·高迪奇, 肯尼思·津斯 申請人:斯特普爾斯辦公用品超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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