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說明】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
[0001]
技術領域
[0002]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吸塵設備,更確切地說,是一種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
[0003]
【背景技術】
[0004]吸塵器是一種常見的真空吸塵設備,在現代家庭中極為常見。吸塵器的風管通常設置在真空泵的出口處,當真空泵工作時,風管在收到大力拉扯時容易變形,導致風管隨意轉動,影響真空泵的工作。
[0005]
【發(fā)明內容】
[0006]本發(fā)明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技術問題,從而提供一種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
[0007]本發(fā)明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
一種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所述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包含一碗狀的固定機殼,所述的固定機殼的中部設有一用于安裝風管的風管通孔,所述的固定機殼的側壁上設有一出風孔,所述的固定機殼的內側壁上設有一弧形的長條狀的限位凸塊。
[0008]作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限位凸塊的內壁上設有由限位凹槽組成的限位凹槽陣列。
[0009]作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限位凸塊為尼龍制成。
[0010]本發(fā)明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利用固定機殼的內側壁上的弧形的長條狀的限位凸塊,風管由于受到限位凸塊上的限位凹槽的限制而徹底避免了隨意轉動,提高了真空泵的抽空效率。該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結構簡單,壽命長久,實用性強。
[0011]
【附圖說明】
[0012]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3]圖1為本發(fā)明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的立體結構示意圖,此時為另一個視角;
圖3為圖2中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的A區(qū)域的細節(jié)放大示意圖;
其中, 1、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2、固定機殼;3、風管通孔;4、出風孔;5、限位凸塊;6、限位凹槽。
[0014]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16]如圖1至圖3所示,本發(fā)明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1包含一碗狀的固定機殼2,該固定機殼2的中部設有一用于安裝風管的風管通孔3,該固定機殼2的側壁上設有一出風孔4,該固定機殼2的內側壁上設有一弧形的長條狀的限位凸塊5。
[0017]該限位凸塊5的內壁上設有由限位凹槽6組成的限位凹槽陣列。
[0018]該限位凸塊5為尼龍制成。
[0019]該發(fā)明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利用固定機殼的內側壁上的弧形的長條狀的限位凸塊,風管由于受到限位凸塊上的限位凹槽的限制而徹底避免了隨意轉動,提高了真空泵的抽空效率。該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結構簡單,壽命長久,實用性強。
[0020]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1)包含一碗狀的固定機殼(2),所述的固定機殼(2)的中部設有一用于安裝風管的風管通孔(3),所述的固定機殼(2)的側壁上設有一出風孔(4),所述的固定機殼(2)的內側壁上設有一弧形的長條狀的限位凸塊(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凸塊(5)的內壁上設有由限位凹槽(6)組成的限位凹槽陣列。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凸塊(5)為尼龍制成。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所述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包含一碗狀的固定機殼,所述的固定機殼的中部設有一用于安裝風管的風管通孔,所述的固定機殼的側壁上設有一出風孔,所述的固定機殼的內側壁上設有一弧形的長條狀的限位凸塊。本發(fā)明的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利用固定機殼的內側壁上的弧形的長條狀的限位凸塊,風管由于受到限位凸塊上的限位凹槽的限制而徹底避免了隨意轉動,提高了真空泵的抽空效率。該吸塵器的風管的限位裝置結構簡單,壽命長久,實用性強。
【IPC分類】A47L9/24
【公開號】CN105266720
【申請?zhí)枴緾N201410300258
【發(fā)明人】楊曉慶
【申請人】楊曉慶
【公開日】2016年1月27日
【申請日】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