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吊頂裝飾面板,尤其涉及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
【背景技術】
[0002]吊頂是通過飾面板來形成不同的造型和花樣,其中玻璃吊頂?shù)脑谡麄€居室裝飾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對居室頂面作適當?shù)难b飾,不僅能美化室內環(huán)境,還能營造出豐富多彩的室內空間藝術形象。
[0003]目前市場上常用的玻璃吊頂飾面板大多數(shù)為彩繪玻璃吊頂,但彩繪玻璃其原型為鋼化玻璃,在吊頂高度達到3m以上時,其掉落的顆粒狀碎片也能傷人,而且單塊面積不能過大,否則撓度變形值變大,存在安全隱患。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以解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0005]所述的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其特征在于由瓦楞板、中間膜和鋼化玻璃構成,所述中間膜設置在瓦楞板和鋼化玻璃之間,通過熱壓粘合而成,所述瓦楞板上間隔設置一組凸起瓦楞。
[0006]所述的一種瓦愣玻璃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鋼化玻璃厚度為6mm、8mm、10 mm或12mm0
[0007]所述的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瓦楞板由金屬折彎、開?;騺喛肆D塑形成的中間有凸起瓦楞的板材。
[0008]所述的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膜為0.76_厚的熱壓膜。
[0009]上述的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由瓦楞板、中間膜和鋼化玻璃構成,所述中間膜設置在瓦楞板和鋼化玻璃之間,通過熱壓粘合而成,所述瓦楞板上間隔設置一組凸起瓦楞。通過采用上述方案,本實用新型的瓦楞玻璃復合板通過瓦楞板上的瓦楞提供的橫向加筋力減小了當鋼化玻璃飾面板過大時產生的最大撓度變形,以至于飾面板不會輕易墜落,中間膜熱壓復合提高了鋼化玻璃的安全性,即使掉落了碎片也會粘在中間膜上,不至于傷人,從而提高了玻璃吊頂飾面板的穩(wěn)定性,滿足了吊頂?shù)陌踩?,適應建筑裝飾吊頂系統(tǒng)的工廠化生產、現(xiàn)場安裝的發(fā)展趨勢。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瓦楞玻璃復合板結構示意圖;
[0011]圖2是本實用新型瓦楞玻璃復合板側視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1-鋼化玻璃,2-中間膜,3-瓦楞板,301-凸起瓦楞。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通過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具體描述。
[0014]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由瓦楞板3,中間膜2和鋼化玻璃1組成。所述鋼化玻璃1是指市面上常用的厚度為6mm、8mm、10mm或12_厚的玻璃;所述的瓦楞板3是指用金屬折彎、開?;騺喛肆D塑形成的中間有凸起瓦楞301的板材,通過不同厚度不同材質的中間膜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用的中間膜2采用0.76mm的熱壓膜,通過該熱壓膜進行熱壓使瓦楞板3和鋼化玻璃1達到永久粘合。
[0015]上述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作優(yōu)選舉例說明。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或等同替代,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其特征在于由瓦楞板(3)、中間膜(2)和鋼化玻璃(1)構成,所述中間膜(2)設置在瓦楞板(3)和鋼化玻璃(1)之間,通過熱壓粘合而成,所述瓦楞板(3)上間隔設置一組凸起瓦楞(301)。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鋼化玻璃(1)厚度為6mm、8mm、10 mm 或 12mm。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瓦楞板(3)由金屬折彎、開?;騺喛肆D塑形成的中間有凸起瓦楞的板材。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膜(2)為0.76mm厚的熱壓膜。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瓦楞玻璃復合板,由瓦楞板、中間膜和鋼化玻璃構成,所述中間膜設置在瓦楞板和鋼化玻璃之間,通過熱壓粘合而成,所述瓦楞板上間隔設置一組凸起瓦楞。通過采用上述方案,本實用新型的瓦楞玻璃復合板通過瓦楞板上的瓦楞提供的橫向加筋力減小了當鋼化玻璃飾面板過大時產生的最大撓度變形,以至于飾面板不會輕易墜落,中間膜熱壓復合提高了鋼化玻璃的安全性,即使掉落了碎片也會粘在中間膜上,不至于傷人,從而提高了玻璃吊頂飾面板的穩(wěn)定性,滿足了吊頂?shù)陌踩?,適應建筑裝飾吊頂系統(tǒng)的工廠化生產、現(xiàn)場安裝的發(fā)展趨勢。
【IPC分類】E04F13/077, B32B17/10, B32B3/28, B32B15/04, B32B17/06
【公開號】CN205063245
【申請?zhí)枴緾N201520810890
【發(fā)明人】呂亮, 周東珊, 張華 , 程安順, 王瑾, 張樂飛
【申請人】浙江亞廈裝飾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2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