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包括如下步驟:(1)對低品質再生骨料進行分級評價;(2)對普通骨料進行分級評價;(3)對混合骨料進行分級評價:混合粗骨料由低品質再生粗骨料和普通粗骨料組成,所述混合粗骨料的性能指標滿足如下要求:壓碎值指標<30%,堅固性小于12%,1h吸水率<3%;混合細骨料由低品質再生細骨料和普通細骨料組成,所述混合細骨料的性能指標滿足如下要求:28d抗壓強度比≥85%,堅固性<10%,飽和面干吸水率<5%。滿足本發(fā)明所述分級評價指標的低品質磚再生骨料用于制備再生骨料混凝土時,再生骨料混凝土具有抗壓強度高、性能穩(wěn)定等優(yōu)點??梢杂行Ы鉀Q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再利用問題。
【專利說明】一種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屬于建筑垃圾資源化、建材利 廢領域。
【背景技術】
[0002] 據(jù)統(tǒng)計我國建筑垃圾的數(shù)量已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經(jīng)過對磚混結構、 全現(xiàn)澆結構和框架結構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損耗的粗略統(tǒng)計,在每萬平方米建筑的施工過程 中,僅建筑廢渣就會產(chǎn)生500_600t。并且隨著建筑業(yè)的高速發(fā)展,使得水泥和混凝土產(chǎn)量的 日趨攀升,造成許多地區(qū)優(yōu)質的砂石資源已經(jīng)開始出現(xiàn)難以為繼的問題,同時天然材料的 大量開采和使用,也造成水土流失和自然景觀的惡化,嚴重影響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因此, 為符合循環(huán)經(jīng)濟戰(zhàn)略的要求,實現(xiàn)混凝土產(chǎn)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再生骨料 勢在必行。
[0003] 美國、日本和歐洲等發(fā)達國家對再生骨料分級方法的研究已取得初步成果,并相 繼在試驗的基礎上頒布了再生骨料質量標準和技術規(guī)程,促進了廢棄混凝土的回收利用。 但是,不同國家的水泥、天然骨料、施工工藝等可能存在較大差異,導致廢棄混凝土的性能 差距較大,因此,不同國家對于再生混凝土粗骨料的性能評價,應根據(jù)本國混凝土應用的具 體情況進行制定。目前,我國再生粗骨料的性能分級評價主要參考GB/T25177-2010《混凝 土用再生粗骨料》規(guī)定的性能指標,再生細骨料的性能分級評價主要參考GB/T25176-2010 《混凝土和砂漿用再生細骨料》規(guī)定的性能指。
[0004] 但是,上述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標準主要針對再生混凝土粗 骨料、GB/T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漿用再生細骨料》標準主要針對再生混凝土細骨料,而 再生混凝土粗骨料和再生混凝土細骨料的來源廣泛,如來源于磚混結構含磚量較高(不低 于20% )的磚再生粗骨料,來源于混凝土結構含磚量較低(小于20% )的水泥石再生粗骨 料,以及相對應的磚再生細骨料和水泥石再生細骨料。對于上述不同來源的混凝土再生粗 骨料和再生細骨料,如果都分別采用上述標準進行分級評價,會導致評價指標不能有效反 應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細骨料的性能,進而導致采用該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細骨料制備再生骨 料混凝土時,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性能無法滿足實際建筑生產(chǎn)需要。
[0005] 而我國在70年代前的建筑以磚混結構居多,即便是鋼筋混凝土結構,在拆除后加 工制成的再生骨料,不可避免也會摻雜一些磚組分。因磚與混凝土表觀密度相差不大,除了 采用人工挑揀的辦法,目前很難采用機械方式加以分離。如果將磚含量較多的再生骨料,采 用標準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和標準GB/T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漿用 再生細骨料》進行分級評價時,由于這些再生骨料中磚本身具有顆粒軟弱、棱角較多、吸水 率較高等特點,這些因素降低了再生骨料的品質,僅采用標準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 生粗骨料》和標準GB/T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漿用再生細骨料》分別對低品質再生粗骨 料和低品質再生細骨料進行分級評價時,評價結果無法真實反映低品質再生粗骨料和低品 質再生細骨料的性能,將其用于再生骨料混凝土時,制備得到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存在性能 不穩(wěn)定的問題,無法滿足實際建筑生產(chǎn)需要。
[0006] 由于缺少對低品質再生骨料,尤其是低品質磚再生骨料、低品質水泥石再生骨料 的分級評價,因此導致了這些含磚量較多的品質較低的再生骨料被棄之不用,造成了建筑 垃圾到處堆放,占用土地。
【發(fā)明內(nèi)容】
[0007] 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沒有針對低品質再生粗骨料和低品質再生細骨料進行分級 評價的分級評價體系,進而提供一種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
[0008]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包 括如下步驟:
[0009] (1)對低品質再生骨料進行分級評價:
[0010] 按照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規(guī)定的方法對低品質再生粗骨料進 行性能測試,按照GB/T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漿用再生細骨料》規(guī)定的方法對低品質再 生細骨料進行性能測試;
[0011] (2)對普通骨料進行分級評價:
[0012] 普通粗骨料應符合GB/T14685-2011《建設用卵石、碎石》規(guī)定的性能指標、普通細 骨料應符合GB/T14684-2011《建設用砂》規(guī)定的性能指標;
[0013] (3)對混合骨料進行分級評價:
[0014] 混合粗骨料由低品質再生粗骨料和普通粗骨料組成,所述混合粗骨料的性能指標 滿足如下要求:壓碎值指標< 30%,堅固性小于12%,Ih吸水率< 3% ;混合細骨料由低品 質再生細骨料和普通細骨料組成,所述混合細骨料的性能指標滿足如下要求:28d抗壓強 度比彡85%,堅固性< 10%,飽和面干吸水率< 5%。
[0015] 所述低品質再生粗骨料為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或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粗骨料;低品 質再生細骨料為低品質磚再生細骨料或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細骨料。
[0016] 所述混合細骨料由低品質磚再生細骨料和普通細骨料組成時,低品質磚再生細骨 料占混合細骨料總質量< 20wt%。
[0017] 所述混合細骨料由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細骨料和普通細骨料組成時,低品質水泥石 再生細骨料占混合細骨料總質量< 40wt%。
[0018] 所述混合粗骨料由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和普通粗骨料組成時,低品質磚再生粗骨 料占混合粗骨料總質量< 40wt %。
[0019] 所述混合粗骨料由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粗骨料和普通粗骨料組成時,低品質水泥石 再生粗骨料占混合粗骨料總質量< 60wt%。
[0020] 所述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來源于磚混結構,其中含磚量彡20wt%,粒徑5mm? 25mm〇
[0021] 所述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粗骨料來源于混凝土結構,其中含磚量< 20wt%,粒徑 5mm ?25mm〇
[0022] 所述低品質磚再生細骨料來源于磚混結構,其中含磚量彡20wt%,粒徑80um? 5mm 〇
[0023] 所述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細骨料來源于混凝土結構,其中含磚量< 20wt%,粒徑 80 u m ?5mm〇
[0024] 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yōu)點:
[0025] (1)本發(fā)明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首先按照GB/T25177-2010《混 凝土用再生粗骨料》規(guī)定的方法對低品質再生粗骨料進行性能測試,按照GB/T25176-2010 《混凝土和砂漿用再生細骨料》規(guī)定的方法對低品質再生細骨料進行性能測試;通過本發(fā) 明實施例中的測試結果可知,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的吸水率不符合再生粗骨料的最低性能 等級,其它指標均達到混凝土用III類再生粗骨料的技術要求,品質較差;低品質磚再生細骨 料除泥塊含量和空隙率能達到混凝土用II類再生細骨料的要求外,其它指標只能達到III類 再生細骨料的技術要求,而再生膠砂抗壓強度比指標甚至不滿足最低限度要求,品質較差; 一般按照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和GB/T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漿用 再生細骨料》規(guī)定,該類再生粗、細骨料是不能用于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制備。而本發(fā)明為了 使低品質磚再生細骨料和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能夠被有效循環(huán)利用,本發(fā)明進一步規(guī)定使 含有低品質磚再生細骨料的混合細骨料滿足壓碎值指標< 30%,堅固性小于12%,Ih吸水 率< 3% ;使含有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的混合粗骨料滿足28d抗壓強度比> 85%,堅固性 < 10%,飽和面干吸水率< 5%,這樣滿足上述要求的低品質再生磚細骨料和低品質再生 磚粗骨料可以在預拌混凝土中得到合理應用和質量控制。通過實驗測試結果可以,滿足本 發(fā)明所述分級評價指標的低品質磚再生骨料用于制備再生骨料混凝土時,再生骨料混凝土 具有抗壓強度高、性能穩(wěn)定等優(yōu)點。通過本發(fā)明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可以 使目前以低品質居多的再生骨料,作為混凝土中的混合骨料部分摻用,是充分消化和吸收 建筑垃圾最直接的途徑,可以有效解決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再利用問題。
[0026] (2)本發(fā)明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不僅適用于低品質磚再生骨料 的分級評價,也可用于低品質水泥石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通過實驗測試結果可以,采用本 發(fā)明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對低品質水泥石再生骨料進行分級評價后,滿 足分級評價條件的低品質水泥石再生骨料用于制備再生骨料混凝土時,再生骨料混凝土具 有抗壓強度1?、性能穩(wěn)定等優(yōu)點。
【具體實施方式】
[0027] 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具體描述,但不局限于此。
[0028] 下述實施例中所用原料如非特指,均為市售產(chǎn)品。
[0029] 下述實施例中所用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主要來源于磚混結構,其中含磚量 > 20wt %,粒徑 5mm ?25mm ;
[0030] 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粗骨料主要來源于混凝土結構,其中含磚量< 20wt%,粒徑 5mm ?25mm ;
[0031] 低品質磚再生細骨料主要來源于磚混結構,其中含磚量彡20wt%,粒徑80um? 5mm ;
[0032] 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細骨料主要來源于混凝土結構,其中含磚量< 20wt%,粒徑 80 u m ?5mm ;
[0033] 普通粗骨料為石子,5-25mm連續(xù)級配的,含泥量< 1. 0%,泥塊含量< 0. 5%,針片 狀含量< 8. 0%,產(chǎn)地北京密云;
[0034] 普通細骨料為普通砂,細度模數(shù)為2. 6?2. 9,含泥量< 3. 0%,泥塊含量< I. 0%, 產(chǎn)地北京密云,
[0035] 實施例1
[0036] 本實施例中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包括如下步驟:
[0037] (1)對低品質再生骨料進行分級評價:
[0038] 選取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按照標準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規(guī) 定的方法進行性能測定,結果見表1。
[0039] 表1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的物理性能指標
[0040]
【權利要求】
1. 一種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包括如下步驟: (1) 對低品質再生骨料進行分級評價: 按照GB/T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規(guī)定的方法對低品質再生粗骨料進行性 能測試,按照GB/T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漿用再生細骨料》規(guī)定的方法對低品質再生細 骨料進行性能測試; (2) 對普通骨料進行分級評價: 普通粗骨料應符合GB/T14685-2011《建設用卵石、碎石》規(guī)定的性能指標、普通細骨料 應符合GB/T14684-2011《建設用砂》規(guī)定的性能指標; (3) 對混合骨料進行分級評價: 混合粗骨料由低品質再生粗骨料和普通粗骨料組成,所述混合粗骨料的性能指標滿足 如下要求:壓碎值指標< 30%,堅固性小于12%,lh吸水率< 3% ;混合細骨料由低品質再 生細骨料和普通細骨料組成,所述混合細骨料的性能指標滿足如下要求:28d抗壓強度比 彡85%,堅固性< 10%,飽和面干吸水率< 5%。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低品質再 生粗骨料為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或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粗骨料;低品質再生細骨料為低品質 磚再生細骨料或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細骨料。
3.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細骨 料由低品質磚再生細骨料和普通細骨料組成時,低品質磚再生細骨料占混合細骨料總質量 < 20wt%。
4.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細骨 料由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細骨料和普通細骨料組成時,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細骨料占混合細骨 料總質量< 40wt%。
5. 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或4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混 合粗骨料由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和普通粗骨料組成時,低品質磚再生粗骨料占混合粗骨料 總質量彡40wt%。
6. 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或4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混 合粗骨料由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粗骨料和普通粗骨料組成時,低品質水泥石再生粗骨料占混 合粗骨料總質量< 60wt%。
7. 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5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低品質 磚再生粗骨料來源于磚混結構,其中含磚量彡20wt%,粒徑5mm?25mm。
8. 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6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低品質 水泥石再生粗骨料來源于混凝土結構,其中含磚量< 20wt%,粒徑5mm?25mm。
9. 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低品質 磚再生細骨料來源于磚混結構,其中含磚量彡20wt%,粒徑80μπι?5mm。
10. 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4所述低品質再生骨料的分級評價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低品 質水泥石再生細骨料來源于混凝土結構,其中含磚量< 20wt%,粒徑80 μ m?5mm。
【文檔編號】C04B18/16GK104276775SQ201410323120
【公開日】2015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7月8日
【發(fā)明者】王安嶺, 武俊宇, 段遵莉, 趙玉芳, 韋宏健, 張鵬 申請人:北京東方建宇混凝土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