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地板固定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木制地板,尤其涉及一種地板的固定結構。
背景技術:
己使用不同系統(tǒng)來使木制地板的組合變得簡單,然而,大多數(shù)系統(tǒng)呈現(xiàn)一些缺陷,特 別是關于嚙合薄迭層的"浮接地板"表面。傳統(tǒng)木制地板通過黏著舌部與溝槽的插接口來連 接,近來已發(fā)展木制地面嵌板,其不需使用黏著劑,以及取而代之通過所謂的機械接頭系 統(tǒng)來作機械上的連接。這些系統(tǒng)包含以水平及垂直方式固定所述嵌板的固定手段。 一般來 說,層積地面嵌板廠商己生產(chǎn)在同一地面嵌板內(nèi)包含一舌部以及一溝槽外形的地板產(chǎn)品。 該舌部外形以機械制造方式作在該嵌板的一側以及一端中,該溝槽以機械制造方式作在相 同嵌板的相對側及一端中。該機械連接系統(tǒng)可通過機械制造一嵌板的中心而制成。例如, 美國專利第6532709B2號所公開的固定裝置?;蛘撸摴潭ㄏ到y(tǒng)的部分可由分開的材料(其 可與該地面嵌板整合為一,亦即,連接該地面嵌板,甚至關于其制品亦如此)來組成。
除了該地面嵌板所提供的固定手段外,相鄰嵌板更通過多個固定裝置來固定。該固定 裝置一般為一具有將該固定裝置銜接于兩塊相鄰地面嵌板上的突出特征的長桿(strip)。例 如,上述美國專利所公開的固定裝置。
一般, 一個或多個固定裝置首先被固定于一地面嵌板上,以及一第二地面嵌板的舌部 被插入第二地面嵌板的溝槽中。該第二地面嵌板更通過該固定裝置而將其所在位置固定。 該舌部插入該溝槽中形成一鎖部。
然而,兩塊相鄰地面嵌板之間的固定有時侯變得"松散",而使得該兩塊地面嵌板之間 存有若干移動。所述相鄰地面嵌板間的移動產(chǎn)生銳音(squeaking sound)并且難以將其排除。 該鎖部也需要被精準銑削(milling)以適當?shù)赝瓿稍摴潭üぷ?,并且在銑削后所產(chǎn)生的地面 嵌板變形將使該鎖部與固定裝置不適用。
因此,需要一種可減少兩塊相鄰地板之間的相對移動以及簡化地板制程的裝置,此裝置即為本發(fā)明主要提供的裝置。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用以連接地板的改進的固定結構。每一地板具有一不需準確銑削的特 殊外形,以及相鄰的地板通過該特殊外形以及利用一固定裝置藉由將它們安裝在一起而連 接。在本發(fā)明一實施例中,提供一種地板的固定系統(tǒng)。該固定系統(tǒng)包含多個地板以及多個 固定裝置。每一塊地板具有一上邊、 一下邊、 一第一短邊、 一第二短邊、 一第一長邊以及 一第二長邊,每一長邊具有一長度。該第一長邊沿著該第一長邊的長度具有一第一舌部以 及一第二舌部,該第一舌部通過一第一上接面以及一第一下接面來界定,該第二舌部通過 一第二上接面與一第二下接面來界定。該第二長邊沿著該第二長邊的長度具有一第三舌部 以及一第一固定溝槽,該第三舌部通過一第三上接面以及一第三下接面來界定,該第一固 定溝槽通過一第一上溝槽面與該第三上接面來界定。每一固定裝置具有一底部; 一第一突 出柄延伸部,設在該底部的第一端處; 一第二突出柄延伸部,設在該底部的第二端處;以 及一第三突出柄延伸部,設在該第一及第二突出柄延伸部之間。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更具 有一第一接收溝槽以及一插入該第一接收溝槽中的第一緩沖部,并且面向該第三突出柄延 伸部。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具有一面向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的第一邊,以及相對于該第一 邊的第二邊,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于該第一邊上更具有一第二接收溝槽以及一插入于該第 二接收溝槽中的第二緩沖部,該第二邊具有一齒部。通過將一第一地板的第三舌部插入由 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與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所界定的溝槽中,以及將一第二地板的第一舌 部插入該第一地板的第一固定溝槽中,并將該第二地板的第二舌部插入由該第二突出柄延 伸部與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所界定的溝槽中,來連接及固定相鄰的地板。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中,提供一種地板。該地板具有一上邊、 一下邊、 一第一短邊、 一相對于該第一短邊的第二短邊、 一第一長邊以及相對于該第一長邊的第二長邊。每一長 邊具有一長度,以及該第一長邊沿著該第一長邊的長度具有一第一舌部以及一第二舌部。 該第一舌部通過一大體上平行于該上邊的第一上接面以及一大體上平行于該第一上接面 的第一下接面來界定,以及該第二舌部通過一大體上平行于該上邊的第二上接面以及一大 體上平行于該第二上接面的第二下接面來界定。該第二長邊沿著該第二長邊的長度具有一 第三舌部以及一第一固定溝槽。該第三舌部通過一大體上平行于該上邊的第三上接面以及 一大體上平 上接面的第三下接面來界定。該第一固定溝槽通過一大體上平行于 該上邊的第一上溝槽表面以及該第三上接面來界定。本發(fā)明的再一實施例中,也提供一種地板的固定裝置。該固定裝置具有一底部,該底 部具有一第一端以及一第二端; 一第一突出柄延伸部,設在該底部的第一端處; 一第二突
出柄延伸部,設在該底部的第二端處;以及一第三突出柄延伸部,設在該第一及該第二突 出柄延伸部之間。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更具有一第一接收溝槽以及可拆卸地插入該第一接 收溝槽中的第一緩沖部,并面向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以及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具有一面 向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的第一邊以及相對于該第一邊的第二邊。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于該 第一邊上更具有一第二接收溝槽以及可拆卸地插入該第二接收溝槽中的第二緩沖部,該第 二邊具有一齒部。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特征及優(yōu)點將由下列詳細說明并參考附圖而變得顯而易知,其中相同 組件符號代表相同組件,其中-
圖1A說明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固定裝置的立體視圖; 圖2B說明圖1A中所示的固定裝置的外形; 圖2A說明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地板的立體視圖; 圖2B說明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地板的外形;
圖3說明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被附加至一工作地點上的地板前的固定裝置; 圖4說明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被附加至一工作地點上的地板后的固定裝置; 圖5說明兩塊相鄰地板的裝配; 圖6A說明利用一固定裝置連接后的兩塊地板;
圖6B描述使用一替代的面定裝置而處于已連接位置的兩塊地板;
圖6C描述使用另一替代的固定裝置而處于已連接位置的兩塊地板;以及
圖7描述以一固定裝置連接的兩塊地板的底部透視圖。
附圖標記說明
100 固定裝置
102 底部 104 第一端 106 第二端108柔性緩沖部
110齒部
112第三突出柄延伸部
114下接面
116接收溝槽
118平臺
120第二突出柄延伸部
122第一突出柄延伸部
124上面
200地板
202木制上表面
204外形
216上溝槽表面
218上接面
220另一上接面
226上接面
234,208舌部
238另一下接面
222,224角落
240固定溝槽
210、 212、 214角落
302外力
500裝配
504第一地板
506第二地板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地板的固定系統(tǒng)。地板可由實木或多層復合木材或者其它適當材料制 成。每一地板具有一外形,該外形具有特殊設計的特征,該特征可讓一塊地板輕易地與一相鄰地板連接。經(jīng)連接的地板更與沿著兩塊已連接的地板的接合處所重點分布的固定裝置固定在一起。圖1A說明一固定裝置100的一實施例,圖1B說明該固定裝置100的外形。該固定裝置100最好由彈性及柔性材料(諸如,鋼、鋁、塑料、橡膠等)來制成。該固定裝置100具有一底部102,該底部具有一第一端104以及一第二端106。 一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設在該第一端104處, 一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設在該第二端106處。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的上面最好為圓形或者可用具有面向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的圓形邊緣來替代。 一接收溝槽116最好形成于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上或者在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與該底部102的接合處。該接收溝槽116按照可將一柔性緩沖部108插入其中的方式來形成。該柔性緩沖部108最好具有一圓形形狀,但也可使用其它形狀。該柔性緩沖部108最好由橡膠或塑料、或者其它適當材料來制成。該柔性緩沖部108最好可自該接收溝槽116推進和拉出。然而,該柔性緩沖部108也可以其它方式被塞入該接收溝槽116中。
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具有一上部,其延伸超過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該上部具有一梯形外觀以及一角度e,其中該梯形外觀的上部部位稍微小于下部部位,該角度在
一接觸該下部部位的角落的垂直面與該梯形外觀的一邊間形成。該角度e協(xié)助在該第二突
出柄延伸部120的上部形成一齒部110。類似于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也可具有一可于其中插入一柔性緩沖部108的接收溝槽。
或者,該固定裝置100也具有一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其設在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與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之間。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具有一平臺118,其延伸超出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該平臺118具有一下接面114與一上表面124?;蛘?,該平臺118可具有一類似于該齒部110的梯形外形。該固定裝置100的外形(不具有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顯示于圖6C中?;蛘?,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具有一可于其中插入一柔性緩沖部108的接收溝槽116。 一固定裝置100的外形(不具有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且不具有該柔性緩沖部108)顯示于圖6B中。
圖2A為依照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地板200的立體視圖,以及圖2B為該地板200的外形。該地板200可由實木、已制成的多層木材、或者復合合成木材來制成。該地板200具有一木制上表面202、沿著一側邊的長度的二個舌部234、 208、以及沿著一相反側邊的長度的另一舌部206。這些舌部系由該外形204來反映。
該舌部234通過一上接面226與一下接面228來形成,以及該舌部208通過另一上接面220與另一下接面238來界定。上接面226與220、下接面228與238大體上平行于該
10上表面202。該舌部208的下面二個角落222、 224最好為圓形?;蛘撸撋嗖?34可用使摩擦最小化的橡膠、塑料、薄膜或其它適當材料的涂層覆蓋。
在該舌部234的相對側上,有一固定溝槽240,用以接收一相鄰地板的舌部234。該固定溝槽240通過一上溝槽表面216與一上接面218來界定。該上溝槽表面216大體上與該上接面226排列(lineup),以及該上接面218大體上與該下接面228排列。有一舌部206位于該固定溝槽240下方。該舌部206通過該上接面218與一下接面236來界定。該舌部206的三個角落210、 212與214最好為圓形。該地板200的底部具有二個固定溝槽230、232,當利用一固定裝置100來連接兩塊相鄰的地板200時,用以分別接收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與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
該外形204的厚度H稍微大于厚度h,因此, 一固定裝置100可在不用舉起最后地板的情況下被設在該經(jīng)連接的地板200的下方。或者,該厚度H與厚度h可為相同或相近,因此,該地板200的底部浮接于該地板襯料上。優(yōu)選地,該下接面238大體上與該下接面236相排列。然而,因為多個舌部206、 208、 234與該固定裝置100的使用,故本發(fā)明可排除在制造地板200中通常使用的高精準銑削,因此降低地板200的制造成本。
較佳地,在將該等地板200裝載至一工作地點前,先將少數(shù)固定裝置100設在每一地板200上。不需以一較長的固定裝置(如現(xiàn)有技術中地板及固定裝置所要求的)來覆蓋整個地板的任一側邊。當該等地板200到達工作地點時,安裝者可輕易地將地板組裝在一起。通??赡軙l(fā)生的是,地板在該工作地點可能需要被裁切以及可能需要將額外的固定裝置100固定在一地板200上。圖3描述固定于一地板200上之前的固定裝置100。該舌部208滑入一由該底部102、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以及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所界定的溝槽中。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連同該齒部110的寬度最好稍微寬于該固定溝槽230的寬度,以使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在沒有施加外力302下無法被插入該固定溝槽230中。
在施加該外力302后,例如,藉由錘打方式,該固定裝置100的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可被強迫進入該固定溝槽230中,以及該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藉由被塞入該固定溝槽230的表面中的該齒部110而避免脫離該固定溝槽230,如圖4中所示。該舌部208通過該底部102與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的下接面114而固定于該位置中。該舌部208也藉由壓縮該柔性緩沖部108來固定。該舌部208的較小缺陷可輕易地藉由該底部與該下接面114所提供的固定以及沿著該固定裝置100的長度的該柔性緩沖部108的壓縮來補償。若需要,該固定裝置100也可在一工作地點上被移除。如圖4中所示,可在該固定裝置IOO上簡單施加一較大外力402來移除一固定裝置100。該經(jīng)移開的固定裝置100可于相同地板200上被重新安裝至不同位置。
圖5說明兩塊相鄰地板200的裝配500。第一地板504附有一固定裝置100。 一第二地板506的舌部206插入一由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該固定裝置100的底部102、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以及該第一地板504的舌部234所界定的溝槽中。因為該舌部206的下面角落與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的上部為圓形,故以方向502來插入是較容易的。當該第二地板506的舌部206滑入上述溝槽中時,該第一地板504的舌部234也滑入該第二地板506的固定溝槽240中。將該舌部234滑入該固定溝槽240中的安裝在兩塊相鄰地板200之間提供一準確的安裝,也平整該兩塊相鄰地板200。若該舌部234具有一涂層或以一薄膜來覆蓋,則兩塊相鄰地板234之間的摩擦噪音將被進一步地降低。可為所屬技術領域中熟悉該項技術者所了解的是,該舌部234與該對應固定溝槽240可具有不同形狀。所述不同形狀的一個實例為在該舌部234與該固定溝槽240之間的接面不平行于該上表面202。
圖6A描述裝配在一起后的兩塊相鄰地板200。兩塊相鄰地板200通過沿著兩塊地板200的整體長度而咬合一塊地板的舌部234與另一地板的固定溝槽240而固定于正確位置。兩塊相鄰地板200也藉由該舌部206的配置而固定于正確位置。該舌部206通過該舌部234的下接面228與該固定裝置100的底部102而固定于正確位置。該舌部206也藉由壓縮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上的該柔性緩沖部108以及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上的該柔性緩沖部108來固定。因為二舌部234、 206的使用以及柔性緩沖部108的壓縮,故兩塊相鄰地板200可緊密地連接且因此降低銳音(由相鄰地板間摩擦所產(chǎn)生的噪音)。藉由該柔性緩沖部108的使用更可降低該銳音。
由該舌部206與舌部234所提供的雙重固定有助于穩(wěn)固地固定兩塊相鄰地板200,甚至每一地板200稍微變形時亦如此。該變形可由許多因素所造成,比如濕度、溫度的改變、銑削的改變或者木頭內(nèi)部應力。因為本發(fā)明所提供的設計的特殊性質,故緊密固定相鄰地板的成功率可大幅增加。兩塊相鄰地板200之間的相對垂直移動通過本發(fā)明的雙重固定性質而降低。在安裝后沒有被固定的風險也大大地降低。由地板200的熱脹冷縮所造成的地板200間的空隙,可因該雙重固定所提供的強烈擠壓力而降低或排除。
除了該固定裝置100夕卜,圖6B說明類似于圖6A所示的兩塊地板200的連接。在圖6B中所使用的該固定裝置沿著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沒有柔性緩沖部108。該舌部206仍可藉由該舌部234與該固定裝置100的底部102的下接面228來固定,伹該舌部206目前僅藉由將該柔性緩沖部108壓縮于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上來固定。即使在該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上不具有一柔性緩沖部108,此結構仍可藉由該舌部206與舌部234來提供雙重固定,其造成一穩(wěn)固的固定而不會有銳音產(chǎn)生,即使兩塊地板200稍微地變形亦如此。
圖6C說明使用一沒有第三突出柄延伸部112的固定裝置100來連接兩塊地板200。兩塊地板200通過該舌部206與舌部234所提供的雙重固定來牢固地連接,以及該雙重固定結構通過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以及第二突出柄延伸部120來固定。該第三舌部206插入一由該第一舌部234的下接面228、該固定裝置100的底部102、該第一突出柄延伸部122、以及一相鄰地板200的第三舌部208所界定的溝槽中。在此固定結構中所用的舌部206與208的尺寸可不同于在其它固定結構中所用的舌部206與208的尺寸?;蛘?,黏著劑可被用在該舌部208的下邊上來穩(wěn)固該固定裝置100。
圖7是以上下顛倒的視圖描述兩塊已連接的地板200的圖解。如圖所示,兩塊相鄰地板200可使用很少的固定裝置100來連接。不需使用長的固定裝置來覆蓋地板的整體長度;因此,可降低使用于工作地點中的固定裝置100的數(shù)量。
本發(fā)明藉由固定裝置100的使用而使地板200的就地安裝變得容易。該固定裝置100可被大規(guī)模且便宜地生產(chǎn)、用柔性緩沖部108裝配、并預安裝于每一地板200上。不需使用額外的固定裝置,諸如,釘子或螺絲釘。每一固定裝置100可被切短以便于裝卸。若需要,圖6A與6B中所示的安裝可反向。若安裝者在安裝期間安裝錯誤,其可簡單地移開巳錯誤安裝的地板200并重新將其安裝,而不會損壞該固定裝置100或者地板200。
雖然本發(fā)明已如上述說明使用地板200作為范例,但本發(fā)明仍可被輕易用于其它用途,諸如墻壁嵌板、外部壁板、屋頂嵌板以及天花板嵌板。該固定裝置100可藉由不同材料的木板與嵌板(諸如,層積板、塑料板、水泥板、鋼板等)來使用。
在此使用的術語及措辭用作說明的術語,不用于限制,并且在這些術語與措辭的使用中,沒有意圖排除任何所顯示及說明的特征的任何等效(或其部分),且已認識到在權利要求范圍內(nèi)可作各種修改。其它修改、改變及替換也為可行的。因此,權利要求意在涵蓋所有這些等效。在此于附圖中所呈現(xiàn)的尺寸未按比例,除非另有說明。
權利要求
1.一種地板固定系統(tǒng),包含多個地板,每一地板具有一上邊、一下邊、一第一短邊、一第二短邊、一第一長邊以及一第二長邊,每一長邊具有一長度,其中所述第一長邊沿著所述第一長邊的長度具有一第一舌部以及一第二舌部,所述第一舌部通過一第一上接面以及一第一下接面來界定,所述第一上接面低于所述上邊,所述第二舌部通過一第二上接面與一第二下接面來界定,所述第二長邊沿著所述第二長邊的長度具有一第三舌部以及一第一固定溝槽,所述第三舌部通過一第三上接面以及一第三下接面來界定,所述第一固定溝槽通過一第一上溝槽面與所述第三上接面來界定;以及至少一個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具有一底部;一第一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底部的第一端處;一第二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底部的第二端處;以及一第三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第一及第二突出柄延伸部之間,其中所述第一突出柄延伸部還具有一第一接收溝槽以及一插入所述第一接收溝槽中并面向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的第一緩沖部,所述第二突出柄延伸部具有一面向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的第一邊,以及相對于所述第一邊的第二邊,所述第二突出柄延伸部在所述第一邊上還具有一第二接收溝槽以及一插入于所述第二接收溝槽中的第二緩沖部,所述第二邊具有一齒部,其中通過將一第一地板的第三舌部插入由所述第一突出柄延伸部與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所界定的溝槽中,以及將一第二地板的第一舌部插入所述第一地板的第一固定溝槽中,并將所述第二地板的第二舌部插入由所述第二突出柄延伸部與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所界定的溝槽中,來連接及固定相鄰的地板。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固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還包含一裝 配在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的上面的平臺,所述平臺具有一上表面以及一下接面。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板固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地板的第二舌部通過所述 第三突出柄延伸部的平臺的下接面以及所述固定裝置的底部來固定。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固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還具有一第 三接收溝槽以及一插入所述第三接收溝槽中,并面向所述第一突出柄延伸部的第三緩沖部。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地板固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緩沖部與所述第三緩沖部 與所述第三舌部相接觸。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固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地板的下邊沿著所述第一長邊的長度還包含一第二固定溝槽,且沿著所述第二長邊的長度還包含一第三固定溝槽。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地板固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第 二地板的第三固定溝槽內(nèi),所述第二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第一地板的第二固定溝槽內(nèi)。
8.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地板固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突出柄延伸部通過將所述 第二突出柄延伸部的齒部塞入所述第一地板的第二固定溝槽的邊壁而固定于所述第一地 板的第二固定溝槽內(nèi)。
9.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地板固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突出柄延伸部的第二緩沖 部與所述第一地板的第二舌部相接觸。
1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固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地板的第三舌部通過所 述第一地板的第一下接面與所述固定裝置的底部固定。
11. 一種地板,包含 一上邊;一下邊; 一第一短邊;一第二短邊,相對于所述第一短邊; 一第一長邊;以及一第二長邊,相對于所述第一長邊,每一長邊具有一長度,其中所述第一長邊沿著所述第一長邊的長度具有一第一舌部以及一第二舌部,所述第 一舌部通過一大體上平行于所述上邊的第一上接面以及大體上平行于所述第一上接面的 第一下接面來界定,所述第一上接面低于所述上邊,所述第二舌部通過一大體上平行于所 述上邊的第二上接面與一大體上平行于所述第二上接面的第二下接面來界定,以及所述第二長邊沿著所述第二長邊的長度具有一第三舌部以及一第一固定溝槽,所述第 三舌部通過一大體上平行于所述上邊的第三上接面以及一大體上平行于所述第三上接面 的第三下接面來界定,所述第一固定溝槽通過一第一上溝槽面與所述第三上接面來界定, 所述第一固定溝槽通過一大體上平行于所述上邊的第一上溝槽面與所述第三上接面來界定。
12.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邊沿著所述第一長邊的長度還包含 一第二固定溝槽,以及沿著所述第二長邊的長度還包含一第三固定溝槽。
13.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舌部被一涂層所覆蓋。
1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層由橡膠制成。
15. —種地板的固定裝置,包含 一底部,具有一第一端以及一第二端; 一第一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底部的第一端上; 一第二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底部的第二端上;以及 一第三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第一及所述第二突出柄延伸部之間, 其中所述第一突出柄延伸部還具有一第一接收溝槽以及一可拆卸地插入所述第一接收溝槽中并面向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的第一緩沖部,以及所述第二突出柄延伸部具有一面向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的第一邊以及相對于所述第一邊的第二邊,所述第二突出柄延伸部在所述第一邊上還具有一第二接收溝槽以及可拆 卸地插入所述第二接收溝槽中的第二緩沖部,所述第二邊具有一齒部。
16.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還包含一裝配 在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的上面的平臺,所述平臺具有一上表面以及一下接面。
17.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突出柄延伸部還具有一第三 接收溝槽以及一可拆卸地插入所述第三接收溝槽中并面向所述第一突出柄延伸部的第三 緩沖部。
18.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由一第一柔性材料制成。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柔性材料為鋁。
20.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柔性材料為塑料。
21.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柔性材料為橡膠。
22.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柔性材料為鋼。
23.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緩沖部、第二緩沖部以及第三緩沖部由 一第二柔性材料制成。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柔性材料為橡膠。
25. —種地板固定系統(tǒng),包含多個地板,每一所述地板具有一上邊、 一下邊、 一第一短邊、 一第二短邊、 一第一長 邊以及一第二長邊,每一長邊具有一長度,其中所述第一長邊沿著所述第一長邊的長度具有一第一舌部以及一第二舌部,所述第 一舌部通過一第一上接面以及一第一下接面來界定,所述第一上接面低于所述上邊,所述 第二舌部通過一第二上接面與一第二下接面來界定,所述第二長邊沿著所述第二長邊的長度具有一第三舌部以及一第一固定溝槽,所述第 三舌部通過一第三上接面以及一第三下接面來界定,所述第一固定溝槽通過一第一上溝槽 面與所述第三上接面來界定,其中藉由將一第一地板的第一舌部插入一第二地板的第一固定溝槽中來緊密地連接 兩塊相鄰的地板。
26. 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地板固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含至少一個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具有一底部; 一第一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底部 的第一端處;以及一第二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底部的第二端處,其中所述第一地板的第二舌部被插入于由所述第一下接面、所述固定裝置的底部以及 一相鄰地板的第三舌部所界定的溝槽中。
27. 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地板固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含至少一個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具有一底部; 一第一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底部的第 一端處; 一第二突出柄延伸部,設在所述底部的第二端處;以及一第三突出柄延伸部,設 在所述第一與所述第二突出柄延伸部之間,其中所述第一地板的第二舌部被插入于由所述第一下接面、所述固定裝置的底部以及 所述至少一個固定裝置的第三突出柄延伸部所界定的溝槽中。
全文摘要
一種地板固定系統(tǒng),包含多個地板以及多個固定裝置。每一地板在一側邊上具有兩個舌部以及在相對側邊上具有另一舌部與一固定溝槽。該地板在其下邊上也具有兩個溝槽。該固定裝置具有三個突出柄延伸部。在將所述地板送至工作地點前,少量固定裝置設在每一塊地板上。在工作地點處,兩塊相鄰地板通過將一塊地板的舌部插入由該固定裝置與該相鄰地板的舌部所界定的空間中而裝配在一起。所述舌部更藉由壓緊設在每一突出柄延伸部上的柔性緩沖部而固定于正確位置上。
文檔編號E04F15/02GK101688400SQ200880017626
公開日2010年3月31日 申請日期2008年11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12月13日
發(fā)明者大衛(wèi)·C·劉 申請人:大衛(wèi)·C·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