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血液透析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血液透析裝置。
現(xiàn)有技術現(xiàn)有的血液透析裝置只能對人體血液進行透析,無法在進行透析的同時對血液直接進行光照射。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是現(xiàn)有的血液透析裝置無法在進行透析的同時對血液直接進行光照射的技術問題。
為了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血液透析裝置,包括血流管、血流動力機構、與血流管兩端部分別連接的血液進口管和血液出口管,血流動力機構與血流管相通,血液在動力機構的作用下從血液進口管進入血流管透析后從血液出口管再流回人體,其特征是,所述的血流管由透照射光的材料制成,所述的血流管周圍設置有光源。
所述的光源為多個直線型發(fā)光燈管,所述的血流管為直線型管狀結構,所述的多個直線型發(fā)光燈管與血流管平行并分布在血流管的周圍。
還包括血流管支架,所述的血流管支架為螺旋式的中空臺階體,所述的光源為燈泡,設置在中空臺階體的中間的空間內,螺旋式的中空臺階體由透光材料制成,血流管繞放在螺旋式的中空臺階體的臺階上。
所述的血流動力機構為血泵。
所述的外罩內壁涂有反光材料。
在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后,血液從血液進口管流入血流管內透析的同時打開光源對血液進行照射后再經(jīng)血液出口管流回人體,使血液在透析的同時直接接受光源的照射,解決了現(xiàn)有的血液透析裝置無法在進行透析的同時對血液直接進行光照射的技術問題。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二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實施例一如圖1所示,一種血液透析裝置,包括外罩、血流管、血流管支架、光源、血流動力機構、與血流管兩端部分別連接的血液進口管和血液出口管,血流管由透照射光的材料制成,血流動力機構與血流管相通,血液在動力機構的作用下從血液進口管進入血流管后在光源的照射下從血液出口管流出,血流管支架為螺旋式的中空臺階體,光源為燈泡,設置在中空臺階體的中間的空間內,螺旋式的中空臺階體由透光材料制成,血流管繞放在螺旋式的中空臺階體的臺階上,外罩內壁涂有反光材料,光源可以是發(fā)紅光、紫外光等光源,血流動力機構也和血流管可用血液透析裝置中的有關部件替代。
實施例二如圖2所示,一種血液透析裝置,包括一外罩、位于外罩內的血流管2、血流管支架、光源4、與血流管兩端部分別連接的安裝于外罩外的血液進口管5、血液出口管6、控制機構和血液動力機構,外罩內壁涂有反光材料,血流管由透照射光的材料制成,光源為四個直線型發(fā)光燈管,當然也可以為兩個、三個、五個甚至更多,血流管為直線型管狀結構,四個直線型發(fā)光燈管與血流管平行并分布在血流管的周圍,血流動力機構與血流管相通,為血液流動提供動力,血液從血液進口管進入血流管后在光源的照射下從血液出口管流出。血流動力機構也和血流管可用血液透析裝置中的有關部件替代。光源可以是發(fā)紅光、紫外光等光源,血液從血液進口管流入血流管內,打開光源對血液進行照射后再經(jīng)血液出口管流入人體,使血液直接接受光源的照射,解決了現(xiàn)有的要對血液進行照射時必須通過對人體的照射而有皮膚和脂肪的阻擋導致的治療效果不理想的技術問題。
權利要求
1.一種血液透析裝置,包括血流管、血流動力機構、與血流管兩端部分別連接的血液進口管和血液出口管,血流動力機構與血流管相通,血液在動力機構的作用下從血液進口管進入血流管透析后從血液出口管再流回人體,其特征是,所述的血流管由透照射光的材料制成,所述的血流管周圍設置有光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血液透析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光源為多個直線型發(fā)光燈管,所述的血流管為直線型管狀結構,所述的多個直線型發(fā)光燈管與血流管平行并分布在血流管的周圍。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血液透析裝置,其特征是,還包括血流管支架,所述的血流管支架為螺旋式的中空臺階體,所述的光源為燈泡,設置在中空臺階體的中間的空間內,螺旋式的中空臺階體由透光材料制成,血流管繞放在螺旋式的中空臺階體的臺階上。
4.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血液透析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血流動力機構為血泵。
5.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血液透析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外罩內壁涂有反光材料。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血液透析裝置。包括一外罩、位于外罩內的血流管、血流管支架、光源、與血流管兩端部分別連接的安裝于外罩外的血液進口管和血液出口管,血流管由透照射光的材料制成,血液從血液進口管進入血流管透析并在光源的照射下從血液出口管流回人體。解決了現(xiàn)有的血液透析裝置無法在進行透析的同時對血液直接進行光照射的技術問題。
文檔編號A61M1/36GK1736494SQ20041005111
公開日2006年2月22日 申請日期2004年8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8月17日
發(fā)明者王翔宇 申請人:王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