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氣設備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用于收納車輛的電氣設備的電氣設備箱。
背景技術:
在以電動機為驅動源的電動汽車或者以電動機和發(fā)動機為驅動源的混合動力車中所裝備的電池箱(電氣設備箱)中,收納有成為上述電動機的電力源的電池和用于進行該電池的充放電控制等的電池控制部件等。而且,由于在上述電池控制部件中頻繁地改變控制電壓和控制電流,因此產生電磁波,該電磁波對車輛的電子線路等而言成為電磁噪聲。另外,上述電池的電壓甚至達到數百伏特,電池控制部件為高電位控制部件。
因此,對于車輛的電池箱要求具有如下性能用于避免從電池控制部件產生的電磁波(電磁噪聲)泄漏到電池箱的外部的功能(電磁波屏蔽功能);和用于使維護作業(yè)人員等即使觸摸到電池箱也不會發(fā)生觸電的功能(觸電防護功能)。對此,如果電池箱采用金屬制材質,則能夠通過該電池箱屏蔽電磁波。然而,在這種情況下,由于金屬材料的加工困難,而不得不將電池箱的形狀設為簡單的形狀。另一方面,在使用導電性樹脂制造電池箱的情況下,能夠利用樹脂的形狀自由度(加工容易性),容易地使電池箱為任意的形狀。因此,導電性樹脂適合用作被配置在車輛的底盤下等有限的空間里的電池箱的材料。而且,由于導電性樹脂是將導電性材料混入樹脂中而得到的具有導電性的材料,因此由導電性樹脂制成的電池箱也能夠屏蔽電磁波。此外,作為采用導電性樹脂的電池箱的現有例子,有下述專利文獻1、2所公開的電池箱。在專利文獻I中,公開了使搭載于車輛等中的燃料電池箱為導電性樹脂層和絕緣性樹脂層的兩層構造的內容。在專利文獻2中,公開了用導電性樹脂層密封電子器件組,在該導電性樹脂層的表面設置有絕緣性樹脂層的電路模塊。現有技術文獻專利文獻專利文獻I :日本特開2008-130321號公報專利文獻2 :日本特開2006-286915號公報
發(fā)明內容
發(fā)明要解決的課題如上所述,導電性樹脂適于作為被搭載于車輛的有限空間里的電池箱的材料,也能夠發(fā)揮電磁波屏蔽功能,但是從觸電防護的觀點出發(fā),作為對策是不充分的。S卩,為了防止觸電,需要使人能夠接觸到的部位(露出導電部)為理想導體(perfect conductor,完全導體)或絕緣體(從法規(guī)上也是這樣要求的)。對此,導電性樹脂既非金屬這樣的理想導體,也不是絕緣體,而是具有半導體性的材料,因此難以作為觸電防護功能的對策。例如,在車輛底盤下配置電池箱的情況下,電池箱的下表面和側面能夠被與電池箱分體的罩完全覆蓋。因此,能夠防止人與電池箱的下表面部分和側面部分的接觸。然而,特別是在混合動力車中,由于消聲器在底盤下從車輛前部(發(fā)動機)向車輛后部延伸,因此電池箱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不能夠被分體的罩完全覆蓋,在電池箱的前側和后側不得不設置某種程度的間隙。在這種情況下,需要電池箱具有即使人的手從上述間隙進入,接觸到電池箱的前側和后側的部分,也能夠可靠地防止人觸電的結構。因此,本發(fā)明是鑒于上述情況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池箱等電氣設備箱,其能夠利用導電性樹脂的特性,并且也能夠可靠地應對觸電防護。用于解決課題的手段為了解決上述課題,本發(fā)明的第一方面的電氣設備箱,其特征在于,包括在內部收納上述車輛的電氣設備的托盤;和從上方覆蓋該托盤的罩,其中,上述托盤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的雙層結構,其包 括底板部;從上述底板部的周緣向上方延伸的側板部;和從上述側板部的上端水平地延伸的凸緣部,并且,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載置于車體側框架,上述罩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的雙層結構,包括上板部;從上述上板部的周緣向下方延伸的側板部;從上述側板部的下端水平地延伸的凸緣部;和從上述凸緣部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保護部,當將上述罩以覆蓋上述托盤的狀態(tài)搭載于上述車輛時,上述罩的上述凸緣部載置于上述托盤的上述凸緣部,上述托盤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的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上述罩的上述保護部覆蓋,并且上述罩的上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上述車體側框架覆蓋。另外,本發(fā)明的第二方面的電氣設備箱的特征在于,在第一方面的電氣設備箱中,上述托盤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在上述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前方形成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前側部分,在上述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后方形成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后側部分,上述罩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形成沿上述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前方延伸的前側部分,和沿上述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后方延伸的后側部分,上述車體側框架是前側的車架橫梁和后側的車架橫梁,當將上述罩以覆蓋上述托盤的狀態(tài)搭載于上述車輛時,上述托盤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上述前側部分和上述后側部分中的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從上述罩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上述前側部分和上述后側部分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上述保護部覆蓋,并且從上述罩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上述前側部分和上述后側部分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上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上述前側的車架橫梁和上述后側的車架橫梁覆
至Jhl o另外,本發(fā)明的第三方面的電氣設備箱的特征在于,在第一方面的電氣設備箱中,上述托盤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在上述車輛的車寬方向側方,形成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左右部分,上述罩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在上述車輛的車寬方向側方,形成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左右部分,上述車體側框架為一對車架縱梁,當將上述罩以覆蓋上述托盤的狀態(tài)搭載于上述車輛時,上述托盤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上述左右部分中的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從上述罩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上述左右部分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上述保護部覆蓋,并且從上述罩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上述左右部分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上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上述車架縱梁覆蓋。該電氣設備箱的特征還在于,上述托盤的上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的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上述端面是向著水平方向的面。該電氣設備箱的特征還在于,上述罩的上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上述端面是在鉛垂方向上朝下的面。該電氣設備箱的特征還在于,上述罩的上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上述端面與上述車體側框架之間具有間隙。該電氣設備箱的特征還在于,上述罩的上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上述端面與上述車體側框架接觸。
發(fā)明效果根據第一方面的電氣設備箱,由于托盤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的雙層結構,罩也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的雙層結構,因此能夠利用托盤和罩的導電性樹脂層屏蔽電磁波(電磁噪聲),而且,也能夠利用樹月旨(導電性樹脂、絕緣性樹脂)的特性,使托盤和罩成為與車輛的配置空間相應的復雜形狀,例如在托盤的底板部和罩的上表面部形成凹部和凸部等。而且,托盤的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的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罩的保護部覆蓋,并且,該保護部的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車體側框架覆蓋,因此,人不會接觸到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因此,即使例如在電池箱的周邊的一部分有間隙,并且人的手從該間隙進入而觸摸到電池箱的一部分,也能夠可靠地防止該人因手接觸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而觸電。根據第二方面的電氣設備箱,與第一方面的情況同樣,由于托盤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的雙層結構,且罩也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的雙層結構,因此能夠利用托盤和罩的導電性樹脂層屏蔽電磁波(電磁噪聲),而且,也能夠利用樹脂(導電性樹脂、絕緣性樹脂)的特性,使托盤和罩成為與車輛的配置空間相應的復雜形狀,例如在托盤的底板部和罩的上表面部形成凹部和凸部等。而且,托盤的凸緣部的至少前側部分和后側部分中的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罩的從凸緣部的至少前側部分和后側部分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保護部覆蓋,并且,該保護部中的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前側的車架橫梁和后側的車架橫梁覆蓋,因此人不會接觸到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因此,例如在消聲器等的配置上,即使在電池箱的前側和后側不得不設有間隙的情況下,人的手從該間隙進入而觸摸到電池箱的前側和后側的部分,也能夠可靠地防止該人因手接觸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而觸電。根據第三方面的電氣設備箱,與第一方面的情況同樣,由于托盤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的雙層結構,罩也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的雙層結構,因此,能夠利用托盤和罩的導電性樹脂層屏蔽電磁波(電磁噪聲),而且,也能夠利用樹脂(導電性樹脂、絕緣性樹脂)的特性,使托盤和罩成為與車輛的配置空間相應的復雜形狀,例如在托盤的底板部和罩的上表面部形成凹部和凸部等。
而且,托盤的凸緣部的至少左右部分的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罩的從凸緣部的至少左右部分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保護部覆蓋,并且,該保護部中的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車架縱梁覆蓋,因此人不會觸摸到上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因此,即使例如在電池箱的側方(側邊)不得不設有間隙的情況下,人的手從該間隙進入而觸摸到電池箱的左右部分,也能夠可靠地防止該人因手接觸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而觸電。
圖I是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例的電池箱的分解立體圖。圖2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例的電池箱的設置狀態(tài)的立體圖。圖3是圖2的A-A線的主要部分截面的向視放大圖。圖4是圖2的B-B線的主要部分截面的向視放大圖。 圖5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例的電池箱的罩的制造(注塑成型)工序的圖。圖6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例的電池箱的托盤的制造(注塑成型)工序的圖。圖7是本發(fā)明的比較例I的電池箱的主要部分截面圖。圖8是本發(fā)明的比較例2的電池箱的主要部分截面圖。符號說明I 電池箱11 托盤I la、I lb、I Ic 收納部IlA導電性樹脂層IIA-I 端面IlB絕緣性樹脂層11-1 底板部11-2 側板部11-3 凸緣部11-3A凸緣部的前側部分11-3B凸緣部的后側部分11-3C凸緣部的右側部分11-3D凸緣部的左側部分12 罩12A導電性樹脂層12A-1 端面12B絕緣性樹脂層12-1 上板部12-2 側板部12-3 凸緣部12-3A凸緣部的前側部分12-3B凸緣部的后側部分12-3C凸緣部的右側部分
12-3D凸緣部的左側部分12-4 保護部12-4A保護部的前側部分12-4B保護部的后側部分12-4C保護部的右側部分12-4D保護部的左側部分41前側的車架橫梁41a上表面 42后側的車架橫梁42a上表面43與電池箱分體的罩51陽模51a材料供給路徑51b上表面部51c臺階部5 Id彈簧51e材料握持部52陰模52a下表面部52b臺階部52c材料握持部61表皮材62導電性樹脂71陽模71a材料供給路徑71b上表面部71c臺階部7 Id彈簧7 Ie材料握持部72陰模72a下表面部72b臺階部72c材料握持部81表皮材82導電性樹脂91右側的車架縱梁91a上表面92左側的車架縱梁92a上表面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進行詳細的說明。參照圖I 圖4,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電池箱(電氣設備箱)I的結構進行說明。此外,在圖I 圖4中,Z軸方向為搭載有電池箱I的車輛的上下方向(鉛垂方向),X軸方向為上述車輛的前后方向(水平方向),Y軸方向為上述車輛的車寬方向(左右方向水平方向)。本實施方式例的電池箱I搭載于車輛(以電動機為驅動源的電動汽車或者以電動機和發(fā)動機為驅動源的混合動力車)中,在其內部收納有成為上述電動機的電力源的電池和用于進行該電池的充放電控制等的電池控制部件等。電池箱I配置在車輛的底盤下,固定于上述底盤(省略圖示)。詳細而言,如圖I 圖4所示,電池箱I具有托盤11和罩12。托盤11從上側開口,罩12從上方覆蓋托盤11。托盤11和罩12均是使用導電性樹脂通過注塑成型而制成的 (參照圖5、圖6:后文詳述)。托盤11在俯視時(Z軸方向看時)呈矩形,具有底板部11-1、側板部11-2和凸緣部
11-3。底板部11-1在俯視時呈矩形。側板部11-2在俯視時呈口字形,從底板部11-1的周緣向上方(Z軸方向)延伸。凸緣部11-3在俯視時呈口字形狀,從側板部11-2的上端(頂端)水平(X軸方向和Y軸方向)延伸。如圖3和圖4所示,凸緣部11-3包括作為車輛的前方側的部分(即在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前方,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前側部分11-3A ;作為車輛的后方側的部分(即在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后方,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后側部分11-3B ;作為車輛的右側方一側的部分(即在車輛的車寬方向的右側方,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右側部分11-3C ;和作為車輛的左側方一側的部分(即在車輛的車寬方向的左側方,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左側部分11-3D。如圖I所示,在托盤11內設置有兩側的收納部11a、Ilb和中央的收納部11c,在收納部IlaUlb收納電池,在收納部Ilc收納電池控制部件(省略電池和電池控制部件的圖示)。另外,如圖3和圖4所示,托盤11整體(底板部11-1、側板部11-2和凸緣部11-3)為包括內側(上側)的導電性樹脂層IlA和外側(下側)的絕緣性樹脂層IlB的雙層結構。導電性樹脂層IlA是由導電性樹脂形成的層,絕緣性樹脂層IlB是由絕緣性樹脂形成的層。絕緣性樹脂層IlB的厚度例如為0. 5mm以下,在導電性樹脂層IlA的表面與導電性樹脂層IlA—體成型。但是,在托盤11的制造上,托盤11的凸緣部11-3的導電性樹脂層IlA的端面11A-1露出,不被絕緣性樹脂層IlB覆蓋。端面11A-1為向著水平方向的面。托盤11中,凸緣部11-3的前側部分11-3A和后側部分11-3B分別載置于前側的車架橫梁41和后側的車架橫梁42,被該車架橫梁41、42支承。S卩,由車架橫梁41、42支承電池箱I的載荷。車架橫梁41、42是由鋼板等金屬形成的車體側的框架的一部分,橫截面呈口字形。如圖I 圖4所示,罩12在俯視時呈矩形,包括上板部12-1、側板部12-2、凸緣部
12-3和保護部12-4。上板部12-1在俯視時呈矩形。側板部12-2在俯視時呈口字形,從上板部12-1的周緣向下方(Z軸方向)延伸。凸緣部12-3在俯視時呈口字形,從側板部12-2的下端(前端)沿水平(X軸方向和Y軸方向)延伸。如圖3和圖4所示,凸緣部12-3包括作為車輛的前方側的部分(即在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前方,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前側部分12-3A ;作為車輛的后方側的部分(即在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后方,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后側部分12-3B ;作為車輛的右側方一側的部分(即在車輛的車寬方向的右側方,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右側部分12-3C ;和作為車輛的左側方一側的部分(即在車輛的車寬方向的左側方,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左側部分12-3D。罩12的凸緣部12-3形成在與托盤11的凸緣部
11-3對應的位置,與該托盤11的凸緣部11-3平行。如圖I 圖4所示,保護部12-4在俯視時呈口字形,從凸緣部12-3的周緣(前端)向下方延伸。詳細而言,如圖3和圖4所示,保護部12-4包括作為車輛的前方側的部分的前側部分12-4A ;作為車輛的后方側的部分的后側部分12-4B ;作為車輛的右側方一側的部分的右側部分12-4C ;和作為車輛的左側方一側的部分的左側部分12-4D。保護部12-4的前側部分12-4A從凸緣部12-3的前側部分12-3A的邊緣向下方延伸,保護部12_4的后側部分12-4B從凸緣部12-3的后側部分12-3B的邊緣向下方延伸,保護部12_4的右側部分 12-4C從凸緣部12-3的右側部分12-3C的邊緣向下方延伸,保護部12_4的左側部分12-4D從凸緣部12-3的左側部分12-3D的邊緣向下方延伸。另外,如圖3和圖4所示,罩12整體(上板部12-1、側板部12-2、凸緣部12_3和保護部12-4)為包括內側(下側)的導電性樹脂層12A和外側(上側)的絕緣性樹脂層12B的雙層結構。導電性樹脂層12A是由導電性樹脂形成的層,絕緣性樹脂層12B是由絕緣性樹脂形成的層。絕緣性樹脂層12B的厚度例如為0. 5mm以下,在導電性樹脂層12A的表面與導電性樹脂層12A—體成型。但是,在罩12的制造上,罩12的保護部12-4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露出,不被絕緣性樹脂層12B覆蓋。端面12A-1為在鉛垂方向上朝下的面。作為用于形成導電性樹脂層11A、12A的導電性樹脂,能夠使用在樹脂中混入了例如金屬纖維(SUS纖維、銅纖維等)、碳纖維等導電性材料而得到的導電性樹脂等。作為用于形成絕緣性樹脂層I IB、12B的絕緣性樹脂,能夠使用未混入導電性材料的樹脂(聚丙烯、聚酰胺等)。如圖2 圖4所示,當將罩12在覆蓋托盤11的狀態(tài)下搭載于車輛時,罩12的凸緣部12-3載置于托盤11的凸緣部11-3。而且,此時罩12的保護部12-4覆蓋托盤11的端面11A-1。S卩,利用罩12的保護部12-4的絕緣性樹脂層12B覆蓋托盤11的端面11A-1,由此保護人不會接觸到托盤11的端面IIA-I。而且,如圖3所示,在電池箱I的前側和后側,成為罩12的端面12A-1 (即保護部
12-4的前側部分12-4A和后側部分12-4B中的導電性樹脂層12的端面12A-1)被車架橫梁41、42覆蓋的狀態(tài)。因此,也能夠防止人接觸到該罩12的端面12A-1。在圖示的例子中,在罩12的端面12A-1和車架橫梁41、42的上表面41a、42a之間稍有點間隙,但是不限于此,罩12的端面12A-1也可以與車架橫梁41、42的上表面41a、42a接觸。需要說明的是,如圖4所示,在電池箱I的左右兩側,罩12的端面12A_1(即保護部12-4的右側部分12-4C和左側部分12-4D中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未被車體側框架覆蓋。然而,電池箱I的下表面和側面如虛線所示,被與電池箱11分體的罩43完全覆蓋,在電池箱I的左右兩側,能夠通過該罩43防止人接觸到罩12的端面12A-1。另一方面,在混合動力車的情況下,在車輛的底盤下設置有從車輛前部(發(fā)動機)向車輛后部延伸的消聲器,因此電池箱I的前側和后側不會被分體設置的罩43完全覆蓋,在電池箱I的前側和后側不得不設有某種程度的間隙。因此,存在人的手從上述間隙進入的可能性。然而,如上所述,在電池箱I的前側和后側利用車架橫梁41、42覆蓋罩12的端面12A-1,由此防止人的手接觸到罩12的端面12A-1 (圖3)。另外,即使人的手從上述間隙進入,如上所述,由于托盤11的端面11A-1被罩12的保護部12-4(絕緣性樹脂層12B)覆蓋,因此不存在人的手接觸到托盤11的端面11A-1的可能性。此外,在圖示的例子中,在電池箱I的左右兩側,也利用罩12的保護部12-4( SP右側部分12-4C和左側部分12-4D)覆蓋托盤11的端面IIA-I (即凸緣部11-3的右側部分11-3C和左側部分11-3D中的導電性樹脂層IlA的端面11A-1)(圖4),而在電池箱I的左右兩側,由于如上所述分體設置的罩43完全覆蓋電池箱1,因此也可以在罩12不設置保護部12-4的右側部分12-4C或左側部分12-4D,使得托盤11的端面11A-1不被保護部12_4覆蓋。 制造工序接著,根據圖5和圖6,說明罩12和托盤11的制造(注塑成型)方法。如圖5(a)所示,在罩12的注塑成型中使用作為配置在下側的凸狀的金屬模具的陽模51 ;和作為配置在上側的凹狀的金屬模具的陰模52。在陽模51形成有材料供給路徑51a。而且,陽模51包括為了使罩12的上板部12-1成型而形成的上表面部51b ;和為了使罩12的側板部12-2、凸緣部12-3和保護部12-4成型而在上表面部51b的周緣形成的臺階部51c。另外,在陽模51的周緣部,藉助彈簧51d設置有材料握持部51e。陰模52包括為了使罩12的上板部12-1成型而形成的下表面部52a ;和為了使罩12的側板部12_2、凸緣部12-3和保護部12-4成型而在下表面部52a的周緣形成的臺階部52b。另外,在陰模52的周緣部形成有材料握持部52c。作為罩制造步驟,首先,在圖5(a)的表皮材設置工序中,利用陽模51的材料握持部51e和陰模52的材料握持部52c握持作為具有與罩12的絕緣性樹脂層12B的厚度相當的壁厚的絕緣性樹脂的膜的表皮材61。接著,在圖5(b)的樹脂供給工序中,如箭頭Cl所示,經由材料供給路徑51a向陽模51和表皮材61之間供給(注射)導電性樹脂62。另外,此時,如圖5(b)中的箭頭Dl所示,使陰模52下降。然后,在圖5(c)的加壓/冷卻工序中,如箭頭D2所示,通過使陰模52進一步下降進行加壓,使得導電性樹脂62如箭頭C2所示,在陽模51和表皮材61之間的整個間隙中擴張并冷卻。這樣,表皮材61成為絕緣性樹脂層12B,導電性樹脂62成為導電性樹脂層12A,由此成型為罩12。此外,該成型后的罩12在圖5(c)所示的點劃線G的位置被切斷,對尺寸進行調整,成為端面12A-1露出的狀態(tài)。如圖6 (a)所示,在托盤11的注塑成型中使用作為配置在下側的凸狀的金屬模具的陽模71 ;和作為配置在上側的凹狀的金屬模具的陰模72。在陽模71上,形成有材料供給路徑71a。而且,陽模71包括為了使托盤11的底板部11-1成型而形成的上表面部71b ;和為了使托盤11的側板部11-2和凸緣部11-3成型而在上表面部71b的周緣形成的臺階部71c。另外,在陽模71的周緣部,藉助彈簧71d設置有材料握持部71e。陰模72包括為了使托盤11的底板部11-1成型而形成的下表面部72a ;和為了使托盤11的側板部11-2和凸緣部11-3成型而在下表面部72a的周緣形成的臺階部72b。另外,在陰模72的周緣部,形成有材料握持部72c。
作為托盤制造步驟,首先,在圖6(a)的表皮材設置工序中,利用陽模71的材料握持部71e和陰模72的材料握持部72c握持作為具有與托盤11的絕緣性樹脂層IlB的厚度相當的壁厚的絕緣性樹脂的膜的表皮材81。接著,在圖6(b)的樹脂供給工序中,如箭頭El所示,經由材料供給路徑71a向陽模71和表皮材81之間供給(注射)導電性樹脂82。另夕卜,此時,如圖6(b)中的箭頭Fl所示,使陰模72下降。而且,在圖6(c)的加壓/冷卻工序中,如箭頭F2所示,通過使陰模72進一步下降進行加壓,使得導電性樹脂82如箭頭E2所示,擴張到陽模71和表皮材81之間的整個間隙中冷卻。這樣,表皮材81成為絕緣性樹脂層11B,導電性樹脂82成為導電性樹脂層11A,由此成型為托盤11。需要說明的是,該成型后的托盤11在圖6(c)所示的點劃線H的位置被切斷,對尺寸進行調整,成為端面11A-1露出的狀態(tài)。作用效果
如上所述,本實施方式的電池箱I包括在內部收納車輛的電池和電池控制部件的托盤11 ;和從上方覆蓋該托盤11的罩12,托盤11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IlA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IlB的雙層結構,包括底板部11-1、從該底板部11-1的周緣向上方延伸的側板部11-2和從該側板部11-2的上端水平地延伸的凸緣部11-3,并且,在該凸緣部11-3的車輛前后方向的前方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前側部分11-3A和在后方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后側部分11-3B分別載置于前側的車架橫梁41和后側的車架橫梁42。罩12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12A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12B的雙層結構,包括上板部12-1、從該上板部12-1的周緣向下方延伸的側板部12-2、從該側板部12-2的下端水平地延伸的凸緣部12-3、和從該凸緣部12-3的在車輛前后方向的前方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前側部分12-3A及在后方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后側部分12-3B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保護部12-4的前側部分12-4A和后側部分12-4B。當將罩12以覆蓋托盤11的狀態(tài)搭載于車輛時,罩12的凸緣部12-3載置于托盤11的托盤部11-3,托盤11的凸緣部11-3的前側部分11-3A和后側部分11-3B中的導電性樹脂層IlA的端面11A-1被罩12的保護部12-4的前側部分12-4A和后側部分12-4B覆蓋,并且,該保護部12-4的前側部分12-4A和后側部分12-4B中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分別被前側的車架橫梁41和后側的車架橫梁42覆蓋。
因此,根據本實施方式的電池箱1,能夠獲得下述的作用效果。S卩,由于托盤11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IlA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IlB的雙層結構,罩12也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12A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12B的雙層結構,因此能夠利用托盤11和罩12的導電性樹脂層11A、12A屏蔽電磁波(電磁噪聲),而且,也能夠利用樹脂(導電性樹脂、絕緣性樹脂)的特征,使托盤11和罩12成為與車輛的配置空間相應的復雜形狀,例如在托盤11的底板部11-1和罩12的上表面部12-1形成凹部和凸部等。而且,托盤11的凸緣部11-3的前側部分11-3A和后側部分11-3B中的導電性樹脂層IlA的端面11A-1被罩12的從凸緣部12-3的前側部分12-3A和后側部分12-3B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保護部12-4的前側部分12-4A和后側部分12-4B覆蓋,并且,該保護部12_4的前側部分12-4A和后側部分12-4B中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被前側的車架橫梁41和后側的車架橫梁42覆蓋,因此人不會接觸到這些導電性樹脂層11A、12A的端面11A-1U2A-1。從而,例如在消聲器等的配置上,即使在電池箱I的前側和后側不得不設有間隙的情況下,即使人的手從該間隙進入而接觸到電池箱I的前側和后側的部分,也能夠可靠地防止該人因手接觸到導電性樹脂層11A、12A的端面11A-1U2A-1而觸電。對圖7的比較例I和圖8的比較例2進行說明。在圖7的比較例I中,由于在罩12不設置保護部,托盤11的凸緣部11-3中的導電性樹脂層IlA的端面11A-1和罩12的凸緣部12-3中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露出,所以存在因人觸摸到上述導電性樹脂層11A、12A的端面11A-1U2A-1而觸電的可能性。在圖8的比較例2中,托盤11設置有保護部11-4,利用該保護部11-4覆蓋罩12的凸緣部12-3中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因此能夠防止人接觸到該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然而,由于托盤11的保護部11-4中的導電性樹脂層IlA的端面11A-1無法被車架橫梁41覆蓋,因此存在因人觸摸到該導電性樹脂層IlA的端面11A-1而觸電的可能性。
與此相對,如上所述,在本實施方式例中,能夠使得托盤11的導電性樹脂層IIA的端面IIA-I被罩12的保護部12-4覆蓋,并且罩12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被車架橫梁41、42覆蓋,因此能夠可靠地防止因人接觸到導電性樹脂層11A、12A的端面11A-1、12A-1而觸電。需要說明的是,以上對將托盤11的凸緣部11-3的前側部分11-3A和后側部分
11-3B載置于車體側框架(車架橫梁41、42)的情況進行了說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例如,在電池箱I的右側方一側和/或左側方一側產生間隙的情況下,也可以通過將托盤11的凸緣部11-3的右側部分11-3C和左側部分11-3D載置于車體側框架(例如一對車架縱梁),利用該車體側框架覆蓋罩12的保護部12-4的右側部分12-4C和左側部分12-4D中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即,只要是在電池箱I的周邊的一部分有間隙且人的手可以從該間隙進入并接觸到電池箱I的一部分的情況下,托盤11的凸緣部11-3的至少一部分的導電性樹脂層IlA的端面IIA-I被罩12的保護部12-4覆蓋,并且該保護部12-4中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被車體側框架覆蓋,由此能夠可靠地防止從上述間隙進入的人的手因接觸到上述導電性樹脂層11A、12A的端面11A-1U2A-1而觸電即可。在例如將托盤11載置于一對車架縱梁的情況下,成為如圖4中雙點劃線表示的狀態(tài)。托盤11的凸緣部11-3的右側部分11-3C和左側部分11-3D分別載置于右側的車架縱梁91和左側的車架縱梁92,被該車架縱梁91、92支承(由車架縱梁91、92承受電池箱I的載荷)。車架縱梁91、92是由鋼板等金屬形成的車體側的框架的一部分,橫截面呈口字形。罩12的端面12A-1 (即保護部12-4的右側部分12-4C和左側部分12-4D中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成為被車架縱梁91、92覆蓋的狀態(tài)。此外,在圖示的例子中,在罩12的端面12A-1和車架縱梁91、92的上表面91a、92a之間稍有間隙,但是并不限定于此,罩12的端面12A-1也可以與車架縱梁91、92的上表面91a、92a接觸。S卩,這種情況下的電池箱I包括在內部收納車輛的電池和電池控制部件的托盤11 ;和從上方覆蓋該托盤11的罩12,托盤11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IlA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IlB的雙層結構,包括底板部11-1、從該底板部11-1的周緣向上方延伸的側板部11-2和從該側板部11-2的上端水平延伸的凸緣部11-3,并且在該凸緣部11-3的車輛的車寬方向側方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左右部分11-3CU1-3D分別載置于一對車架縱梁91、92,罩12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12A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12B的雙層結構,包括上板部
12-1、從該上板部12-1的周緣向下方延伸的側板部12-2、從該側板部12-2的下端水平延伸的凸緣部12-3和從該凸緣部12-3的在車輛的車寬方向側方,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左右部分12-3CU2-3D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保護部12-4的左右部分12_4C、12_4D,當將罩12以覆蓋托盤11的狀態(tài)搭載于車輛時,罩12的凸緣部12-3載置于托盤11的凸緣部11-3,托盤11的凸緣部11-3的左右部分11-3C、11-3D中的導電性樹脂層IlA的端面IIA-I被罩12的保護部12-4的左右部分12-4CU2-4D覆蓋,并且該保護部12_4的左右部分12_4C、12_4D中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分別被一對車架縱梁91、92覆蓋。因此,根據本發(fā)明的電池箱1,由于托盤11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IlA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IlB的雙層結構,且罩12也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12A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12B的雙層結構,因此能夠利用托盤11和罩12的導電性樹脂層11A、12A屏蔽電磁波(電磁噪聲),而且,利用樹脂(導電性樹脂、絕緣性樹脂)的特性,也能夠使托盤11和罩12成為與車輛的配置空間相應的復雜形狀,例如在托盤11的底板部11-1和罩12的上表面部12-1形成凹部和凸部等。而且,托盤11的凸緣部11-3的左右部分11-3C、11-3D中的導電性樹脂層IlA的端面IIA-I被罩12的保護部12-4的左右部分12-4C、12-4D覆蓋,并且該保護部12_4的左右部分12-4CU2-4D中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分別被一對車架縱梁91、92覆 蓋,因此人不會接觸到上述導電性樹脂層11A、12A的端面11A-1U2A-1。從而,例如在電池箱I的側方不得不設有間隙的情況下,即使人的手從該間隙進入并接觸到電池箱I的左右部分,也能夠可靠地防止該人因手接觸到導電性樹脂層11A、12A的端面11A-1U2A-1而觸電。另外,以上對收納電池和電池控制部件的電池箱I的情況進行了說明,但是未必限定于此,也能夠應用于其他電氣設備(特別是產生電磁波且為高電位的電氣設備)。產業(yè)實用性本發(fā)明涉及用于收納車輛的電氣設備的電氣設備箱,特別是在應用于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車中用于收納電池和電池控制部件的電池箱等中時非常有效。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氣設備箱,包括在內部收納車輛的電氣設備的托盤;和從上方覆蓋所述托盤的罩,所述電氣設備箱配置在所述車輛上,其特征在于 所述托盤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的雙層結構,所述托盤包括底板部;從所述底板部的周緣向上方延伸的側板部;和從所述側板部的上端水平延伸的凸緣部,并且,所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載置在車體側框架上, 所述罩為具有內側的導電性樹脂層和外側的絕緣性樹脂層的雙層結構,包括上板部;從所述上板部的周緣向下方延伸的側板部;從所述側板部的下端水平延伸的凸緣部;和從所述凸緣部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保護部, 當將所述罩以覆蓋所述托盤的狀態(tài)搭載在所述車輛上時,所述罩的所述凸緣部載置于 所述托盤的所述凸緣部,所述托盤的所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所述罩的所述保護部覆蓋,并且所述罩的所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所述車體側框架覆蓋。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氣設備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托盤的所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在所述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前方形成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前側部分,和在所述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后方形成沿車寬方向延伸的后側部分, 所述罩的所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形成沿所述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前方延伸的前側部分,和沿所述車輛的前后方向的后方延伸的后側部分, 所述車體側框架是前側的車架橫梁和后側的車架橫梁, 當將所述罩以覆蓋所述托盤的狀態(tài)搭載在所述車輛上時,所述托盤的所述凸緣部的至少所述前側部分和所述后側部分中的所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所述罩的從所述凸緣部的至少所述前側部分和所述后側部分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所述保護部覆蓋,并且,所述罩的從所述凸緣部的至少所述前側部分和所述后側部分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所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所述前側的車架橫梁和所述后側的車架橫梁覆蓋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氣設備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托盤的所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在所述車輛的車寬方向側方形成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左右部分, 所述罩的所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在所述車輛的車寬方向側方形成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左右部分, 所述車體側框架為一對車架縱梁, 當將所述罩以覆蓋所述托盤的狀態(tài)搭載在所述車輛上時,所述托盤的所述凸緣部的至少所述左右部分中的所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所述罩的從所述凸緣部的至少所述左右部分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所述保護部覆蓋,并且所述罩的從所述凸緣部的至少所述左右部分的邊緣向下方延伸的所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導電性樹脂層的端面被所述車架縱梁覆蓋。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氣設備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托盤的所述凸緣部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導電性樹脂層的所述端面是朝向水平方向的面。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氣設備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罩的所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導電性樹脂層的所述端面是在鉛垂方向上朝向下方的面。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氣設備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罩的所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導電性樹脂層的所述端面與所述車體側框架之間具有間隙。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氣設備箱,其特征在于 所述罩的所述保護部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導電性樹脂層的所述端面與所述車體側框架接觸。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不僅能利用導電性樹脂的特性,并且還能可靠應對觸電防護的電池箱等電氣設備箱。托盤(11)為具有內側導電性樹脂層(11A)和外側絕緣性樹脂層(11B)的雙層結構,罩(12)也為具有內側導電性樹脂層(12A)和外側絕緣性樹脂層(12B)的雙層結構。且當將罩(12)以覆蓋托盤(11)的狀態(tài)搭載在車輛上時,形成例如罩(12)的凸緣部(12-3)載置于托盤(11)的凸緣部(11-3),托盤(11)的凸緣部(11-3)的前側部分(11-3A)和后側部分(11-3B)的導電性樹脂層(11A)的端面(11A-1)被罩(12)的保護部(12-4)的前側部分(12-4A)和后側部分(12-4B)覆蓋,且該保護部(12-4)的前側部分(12-4A)和后側部分(12-4B)的導電性樹脂層(12A)的端面(12A-1)分別被前側的車架橫梁(41)和后側的車架橫梁(42)覆蓋的結構。
文檔編號H05K5/00GK102752971SQ20121007409
公開日2012年10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4月22日
發(fā)明者中森洋治, 伊藤繁, 柳健次, 近藤武司, 鎌田亨, 鹿本直志 申請人:三菱自動車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