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智能墓碑防盜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智能墓碑防盜器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智能墓碑防盜器。
背景技術:
墓碑因遠在郊外,容易被不法分子偷盜或破壞,然而一直以來也沒有能有效防止墓碑被 盜或破壞的裝置。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智能墓碑防盜器,該裝置能在墓碑被偷盜或破壞及時向 監(jiān)管人員發(fā)出報警信息,使監(jiān)管人員能及時知道被盜事件的發(fā)生,從而及時做出反應。本實用新型包括設有防盜器主機,所述防盜器主機包括電源電路、主控微處理器、振動 檢測電路和無線發(fā)送電路,所述振動檢測電路與主控微處理器的輸入端連接,主控微處理器 的輸出端與無線發(fā)送電路連接。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有振動檢測電路和主控微處理器,即當墓碑一旦受振動時,能及 時向監(jiān)管人員發(fā)出墓碑被偷盜或破壞的報警信息,而且設計合理、結構簡單。
圖1是本實用新型電路原理框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電路原理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描述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設有防盜器主機,所述防盜器主機包括電源電路、主控微處理 器、振動檢測電路和無線發(fā)送電路,所述振動檢測電路與主控微處理器的輸入端連接,主控 微處理器的輸出端與無線發(fā)送電路連接。在指定的客戶端設有用于接收無線發(fā)送電路發(fā)送的報警信息的無線接收電路,其中無線發(fā)送電路是能向客戶端具有無線接收電路的手機、電話或監(jiān)控中心發(fā)送報警信息的GSM模 塊電路、CDMA模塊電路或者是GPRS模塊電路或RF模塊電路,從而實現了多種方式的報 警信息的發(fā)送。為了在現場就可以給不法分子以警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在主控微處理器輸出端的另一 路連接有聲音報警電路。為了保證本實用新型能夠長期工作,所述電源電路是太陽能供電電路,它包括太陽能板、 充電電路、可充電電池,以及電源變換電路,太陽能板連接到充電電路的輸入端,充電電路 的輸出端連接到可充電電池,可充電電池又通過電源變換電路連接到主控微處理器的電源輸 入端和各個單元電路的電源輸入端。為了有效地防止本實用新型被盜,所述的防盜器主機設置于石材或金屬材質的容器內。在墓碑上設有本實用新型裝置,且防盜器主機固定安裝在墓碑上,當墓碑一旦受振動時, 能及時向監(jiān)管人員的手機、電話或監(jiān)控中心發(fā)送墓碑被偷盜或破壞的報警信息,而且在現場 能同時發(fā)出聲音報警,警示破壞者;另外采用太陽能作為供電電源,能夠保證該裝置長期的 工作。雖然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已以較佳實施例揭示如上,但并非用以限定本創(chuàng)作,只要采用了無線發(fā) 送的方式發(fā)送報警信息,亦屬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之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智能墓碑防盜器,其特征在于包括設有防盜器主機,所述防盜器主機包括電源電路、主控微處理器、振動檢測電路和無線發(fā)送電路,所述振動檢測電路與主控微處理器的輸入端連接,主控微處理器的輸出端與無線發(fā)送電路連接。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墓碑防盜器,其特征在于在指定的客戶端設有用于接收無線 發(fā)送電路發(fā)送的報警信息的無線接收電路。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智能墓碑防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發(fā)送電路是能向客戶端具有無線接收電路的手機、電話或監(jiān)控中心發(fā)送報警信息的GSM模塊電路、CDMA模 塊電路、GPRS模塊電路或RF模塊電路。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墓碑防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微處理器輸出端的另一路 連接有聲音報警電路。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墓碑防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電路是太陽能供電電路, 它包括太陽能板、充電電路、可充電電池,以及電源變換電路,太陽能板連接到充電電路 的輸入端,充電電路的輸出端連接到可充電電池,可充電電池又通過電源變換電路連接到 主控微處理器的電源輸入端和各個單元電路的電源輸入端。
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墓碑防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盜器主機設置于石材或金屬材質的容器內。
7、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墓碑防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盜器主機固定安裝在墓碑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智能墓碑防盜器,包括設有防盜器主機,所述防盜器主機包括電源電路、主控微處理器、振動檢測電路和無線發(fā)送電路,所述振動檢測電路與主控微處理器的輸入端連接,主控微處理器的輸出端與無線發(fā)送電路連接,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有振動檢測電路和主控微處理器,即當墓碑一旦受振動時,能及時向監(jiān)管人員發(fā)出墓碑被偷盜或破壞的報警信息,而且設計合理、結構簡單。
文檔編號G08B13/16GK201054169SQ20072000705
公開日2008年4月30日 申請日期2007年5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5月15日
發(fā)明者林 陳 申請人:林 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