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物流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
背景技術:
物流(實物流轉,包括實體公文流轉)在流轉的每個環(huán)節(jié)中需要進行收發(fā)交接,交接必須要有交接手續(xù),進行登記和簽收,即接收人在交接登記本上將所接收的物件逐一進行登記和簽字,以分清交接責任。如果流轉的物件是紙媒介公文或機要文件時,由于保密安全的要求,此種手續(xù)更為必要和重要。但是,上述手續(xù)很難通過信息技術手段進行,因為物件的交接和計算機上所錄入的交接信息是分離的,不容易做到完全同步和一致,即所謂“兩層皮”現象,所以計算機所記錄或顯示的由人所錄入的交接信息是沒有“憑證化”的,只能起到信息備注的效果,即使這樣,人們也往往不愿意將在登記本上手工登記和簽字的東西再重復錄入到計算機系統(tǒng)上, 這樣的重復登記的工作會增加工作人員的工作量,所以在實際中是很少能采用的。這樣,在同一件物件的所有流轉過程中的每一次的交接環(huán)節(jié)中都需要在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和簽收, 這又造成所有環(huán)節(jié)點的重復登記。這種現象就不能有效地對每個流轉的物件進行信息的全程追蹤。由于流轉物件量是非常大的,同時人為因素太大,因此不能保證每一件在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能準確的進行登記簽收,導致交接人會責任不清,一旦出現問題,由于沒有全程追蹤,很難問題定位,并會產生扯皮,導致效率大大降低,保密、安全、準確、及時的物流目標很難保障。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以實現物件流轉的信息系統(tǒng)一次登記、 自動簽收,物件流轉信息全程追蹤、人員的責任分清。本發(fā)明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包括控制系統(tǒng)、投件口和與所述投件口相連接的門禁擋板;所述控制系統(tǒng)包括電連接的處理裝置、控制電路和第一識讀裝置,該第一識讀裝置用于識別物件電子信息;所述第一識讀裝置和所述控制電路分別與所述處理裝置相連接,所述控制電路還與所述門禁擋板相連接,用于控制所述門禁擋板的開啟和關閉。優(yōu)選地,上述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還包括用于判斷物件是否通過投件口進入箱體內的檢測裝置,所述檢測裝置與所述處理裝置相連接。優(yōu)選地,上述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還包括過程信息采集及監(jiān)控裝置。優(yōu)選地,上述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還包括用于身份確認的識別裝置,所述用于身份確認的識別裝置與所述處理裝置相連接。優(yōu)選地,上述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所述處理裝置還連接有計數器。優(yōu)選地,上述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所述處理裝置還連接有狀態(tài)指示燈。 優(yōu)選地,上述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所述箱體還設置有物件的無號投遞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交接雙方可通過“背對背”方式完成物件的交接手續(xù),同時自動“忠實”記錄其物件交接的全過程,使系統(tǒng)中的信息完全同步反映物件流轉的真實情況,實現系統(tǒng)自動登記和簽收,進而替代人工登記本登記和簽收,實現物件流轉信息全程追蹤;人員的責任分清。
圖I是本發(fā)明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第一實施例的主視圖;圖2是本發(fā)明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第一實施例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使本發(fā)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本發(fā)明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包括控制系統(tǒng)、投件口和與投件口相連接的門禁擋板;控制系統(tǒng)包括電連接的處理裝置、控制電路和物件電子信息的識讀裝置,識讀裝置和控制電路分別與處理裝置相連接,控制電路還與門禁擋板相連接,用于控制門禁擋板的開啟和關閉。上述實施例中,交接雙方可通過“背對背”方式完成物件的交接手續(xù),實現自動登記和簽收,進而替代人工登記和簽收。進一步地,箱柜上還可以增加與處理裝置相連接的、用于身份確認的識別裝置。以確保具有操作權限的人進行相應的操作。在具體實施時,箱柜一般包括箱柜頭和柜體兩部分,控制系統(tǒng)一般設置在箱柜頭,當然,也可以設置在箱柜體,本發(fā)明在此不做限定。投件口和投件口擋板一般也設置在箱柜頭。參照圖I和圖2,圖I是本發(fā)明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第一實施例的主視圖;圖2是本發(fā)明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第一實施例的側視圖。 該實施例包括箱柜體2和箱柜頭I。箱柜頭I部分包括投件口 4、用于控制投件口開啟或關閉的投件口門禁擋板5和控制系統(tǒng)3。箱柜體2包括有號件投遞口和無號件投遞口,還可以包括有箱門7、鎖和相應傳感裝置。其中,控制系統(tǒng)3包括電連接的處理裝置、控制電路和識讀裝置(當然,識讀裝置也可安裝在箱頭以外地方)和過程信息采集及監(jiān)控裝置。其中,識讀裝置可以包括第一識讀裝置61和第二識讀裝置62。其中,第一識讀裝置61用于對物件信息進行識讀,第二識讀裝置62用于對取件人的身份進行識讀。在使用過程中,待投送物件通過第一識讀裝置61進行識讀,獲取待投送物件的電子信息,并將電子信息發(fā)送至處理裝置進行認證。在認證通過的情況下,開啟門禁擋板5,使待投送物件通過投件口 4進入箱柜體2。物件進入箱柜體2后,自動關閉門禁擋板5。通過第二識讀裝置62對取件開箱門的操作人員進行身份識別,確認身份后,箱門7自動打開,取件人員將箱中的物件取出,關上箱門7。記錄取件的全部信息,打印交接件清單憑證。交接雙方通過該實施例可通過“背對背”方式完成物件的交接手續(xù)實現系統(tǒng)自動登記和簽收,進而替代人工登記本登記和簽收。
上述箱柜中,可以增加判斷物件是否通過投件口進入箱體內的檢測裝置,并將檢測裝置與處理裝置相連接。此外,控制系統(tǒng)還可以增加與處理裝置相連接的計數器,用于指示箱柜的存儲情況?;蛘?,還可以在箱柜的處理裝置上連接狀態(tài)指示等,使箱柜的使用狀態(tài)一目了然。同時,還可以在箱柜上設置物件的無號投遞口。下面,對具體的物流操作進行更加詳細的說明。甲方和乙方物件交接的過程通過智能交換箱完成,甲方和乙方分別有各自的智能交換箱(丙方、丁方、...亦然),若甲方給乙方一個物件,可分為甲方物件投乙方的智能交換箱和乙方從此箱取件兩個操作過程完成
a.甲方交(發(fā))件給乙方之甲方物件投箱的過程甲方物件上有可自動識別的標識,它包含有相關此物件的電子信息,通過乙方箱柜的自動識別裝置進行識讀(如需要,還可通過可選的身份自動識別裝置進行投箱操作人員的身份識別),將這些電子信息包括識讀時間一起傳遞給箱柜,并進行相關認證。自動確認后,開啟投件口門禁擋板,將此物件通過投件口投入進箱體內,此時通過檢測物件進入箱體內的裝置,確認物件進入了乙方的箱體,自動關閉投件口門禁擋板,系統(tǒng)將以上信息作為甲方已將此物件交給了乙方的登記和簽收記錄。從而完成了甲方物件投箱的過程,即甲方完成了將此物件交給了乙方的責任。b.乙方從甲方接(收)物件之乙方從箱取件的過程乙方取件時首先通過身份自動識別裝置進行取件開箱門操作人員的身份識別(此識別裝置可設在箱柜上,也可設在專門設置的取件平臺上),系統(tǒng)認證后乙方的箱門自動打開,乙方取件人員將箱中的物件取出,關上箱門,系統(tǒng)自動將這些取件的全部信息(包括取件時間)記錄到系統(tǒng)中,同時還可自動打印出交接件清單憑證。系統(tǒng)將以上信息作為乙方已接收到了此物件的登記和簽收記錄。從而完成了乙方取件的過程,即乙方完成了將此物件從甲方接收的責任。通過上述說明可以看出,甲乙方之間的物件(如實體公文)交接時,無需面對面手工登記簽收,甲方發(fā)件和乙方收件均通過智能交換箱,“背對背”完成交接,同時自動完成信息系統(tǒng)對物件交接過程的準確記錄,保證使信息系統(tǒng)的記錄與物件的交接過程完全一致和同步,實現自動登記簽收,解決了信息系統(tǒng)無法有效實現的對物件交接登記簽收的問題。從而可利用信息系統(tǒng)對所有物件(如公文)流轉的進行全程追蹤,做到物件(公文)流轉所有環(huán)節(jié)涉及人員的責任分清,起到物件(公文)流轉的安全、保密、準確、及時的作用。以上對本發(fā)明所提供的一種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進行詳細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發(fā)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時,對于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依據本發(fā)明的思想,在具體實施方式
及應用范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綜上,本說明書內容不應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系統(tǒng)(3)、投件口(4)和與所述投件口⑷相連接的門禁擋板(5); 所述控制系統(tǒng)(3)包括電連接的處理裝置、控制電路和第一識讀裝置(61),該第一識讀裝置¢1)用于識別物件電子信息,所述第一識讀裝置¢1)和所述控制電路分別與所述處理裝置相連接,所述控制電路還與所述門禁擋板(5)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實物流轉自動登記簽收、存儲的箱柜,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用于判斷物件是否通過投件口(4)進入箱體內的檢測裝置,所述檢測裝置與所述處理裝置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實物流轉自動登記簽收、存儲的箱柜,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過程信息采集及監(jiān)控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實物流轉自動登記簽收、存儲的箱柜,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用于身份確認的第二識別裝置(62),所述用于身份確認的識別裝置與所述處理裝置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實物流轉自動登記簽收、存儲的箱柜,其特征在于, 所述處理裝置還連接有計數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實物流轉自動登記簽收、存儲的箱柜,其特征在于, 所述處理裝置還連接有狀態(tài)指示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實物流轉自動登記簽收、存儲的箱柜,其特征在于, 所述箱體還設置有物件的無號投遞口。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用于實物流轉的箱柜,包括控制系統(tǒng)、投件口和與投件口相連接的門禁擋板;控制系統(tǒng)包括電連接的處理裝置、控制電路和第一識讀裝置,該第一識讀裝置用于識別物件電子信息,第一識讀裝置和控制電路分別與所述處理裝置相連接,所述控制電路還與所述門禁擋板相連接。本發(fā)明交接雙方可通過“背對背”方式完成物件的交接手續(xù),同時自動“忠實”記錄其物件交接的全過程,使系統(tǒng)中的信息完全同步反映物件流轉的真實情況,實現系統(tǒng)自動登記和簽收,進而替代人工登記本登記和簽收,實現物件流轉信息全程追蹤,人員責任清晰。
文檔編號G07B17/00GK102622789SQ201210092810
公開日2012年8月1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3月31日
發(fā)明者高澤 申請人:北京遠光通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