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焚燒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垃圾焚燒爐制造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用于垃圾分類焚燒的爐子。
【背景技術】
[0002]垃圾焚燒是一種傳統(tǒng)的垃圾處理方法,常用于生活垃圾的處理;目前我國農村的生活垃圾也常用此方法處理,但是受到條件限制,農村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過于簡單,一般在露天的垃圾池或上方開口垃圾焚燒爐的爐體中將垃圾點燃即可,由于垃圾池或焚燒爐中的垃圾并未事先進行分類,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甚至生活污水都混在一起,垃圾不能充分燃燒,且因為垃圾池和焚燒爐不是封閉狀態(tài),燃燒時產生的灰燼、煙霧及臭味四處飄散,污染環(huán)境。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垃圾分類焚燒爐,它可以解決現有垃圾池因垃圾混放造成焚燒處理不充分污染環(huán)境的問題。
[0004]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這種垃圾分類焚燒爐,包括設有垃圾投放口和出口的爐體,所述爐體于所述垃圾投放口的下方斜置有一個帶有多個滲水孔的導流板,所述導流板通過第一傳送帶與垃圾焚燒器相連接;所述垃圾焚燒器包括設有上大下小導入口的垃圾焚燒筒,在所述垃圾焚燒筒底部設有出灰口 ;在所述垃圾焚燒筒上方活動設有帶有煙囪的垃圾焚燒蓋,在所述垃圾焚燒筒出灰口的下方設有延伸至所述爐體出口處的第二傳送帶。
[0005]上述技術方案中,更具體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垃圾焚燒蓋通過設在頂部的纜索活動纏繞在所述爐體頂部的卷揚筒上;所述爐體設有連通所述垃圾焚燒筒的帶有鼓風機的送風管,在所述垃圾焚燒筒的側壁上設有點火裝置。
[0006]進一步的,在所述垃圾焚燒筒的出灰口活動設有閘門,所述閘門的開關伸出所述爐體外。
[0007]進一步的,所述爐體于所述導流板下方設有一個污水收集箱。
[0008]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發(fā)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這種垃圾分類焚燒爐結構簡單,操作方便,成本低,易于推廣。
[0009]2、這種垃圾分類焚燒爐可以將污水、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分開處理,達到分類處理目的且處理充分。
[0010]3、整個垃圾焚燒過程處于封閉的爐體內,產生的煙霧和垃圾灰燼可以循環(huán)利用,達到環(huán)保要求,保護環(huán)境。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述:
如圖1所示的一種垃圾分類焚燒爐,包括設有垃圾投放口 2和出口 10的爐體1,爐體I于垃圾投放口 2的下方斜置有一個帶有多個滲水孔的導流板3,導流板3通過第一傳送帶6與垃圾焚燒器8相連接;垃圾焚燒器包括設有上大下小導入口 8-2的垃圾焚燒筒8,在垃圾焚燒筒8底部設有出灰口 ;在垃圾焚燒筒上方活動設有帶有煙囪的垃圾焚燒蓋4,在垃圾焚燒筒出灰口的下方設有延伸至爐體I出口 10處的第二傳送帶9 ;垃圾焚燒蓋4通過設在頂部的纜索活動纏繞在爐體I頂部的卷揚筒4-1上;爐體I設有連通垃圾焚燒筒8的帶有鼓風機11的送風管,在垃圾焚燒筒8的側壁上設有點火裝置7 ;在垃圾焚燒筒8的出灰口活動設有閘門,閘門的開關8-1伸出爐體I外;爐體I于導流板3下方設有一個污水收集箱5。
[0013]工作時,將垃圾從爐體I的垃圾投放口 2投入該垃圾分類焚燒爐,垃圾污水從導流板3的滲水孔流入污水收集箱5,其余可燃和不可燃垃圾經過導流板3落到第一傳送帶6,并從第一傳送帶6落入垃圾焚燒筒8,此時,帶有煙囪的垃圾焚燒蓋4通過纏繞在卷揚筒4-1的纜索的活動,落至垃圾焚燒筒8上端,并啟動點火裝置7,垃圾焚燒筒8內的垃圾開始燃燒;同時,鼓風機11啟動,將外部空氣從送風管送入垃圾焚燒筒8內,促進燃燒,并將煙霧從垃圾焚燒蓋4的煙囪排出,進入供暖設備;燃燒完成后,操作開關8-1打開出灰口的閘門,可燃垃圾的灰燼和不可燃垃圾從出灰口落至第二傳送帶9,并傳送至出口 10 ;不可燃垃圾拉走填埋,灰燼可作為農作物或植物的肥料使用。
【主權項】
1.一種垃圾分類焚燒爐,包括設有垃圾投放口(2)和出口( 10)的爐體(I ),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I)于所述垃圾投放口(2)的下方斜置有一個帶有多個滲水孔的導流板(3),所述導流板(3 )通過第一傳送帶(6 )與垃圾焚燒器(8 )相連接;所述垃圾焚燒器包括設有上大下小導入口(8-2)的垃圾焚燒筒(8),在所述垃圾焚燒筒(8)底部設有出灰口 ;在所述垃圾焚燒筒上方活動設有帶有煙囪的垃圾焚燒蓋(4),在所述垃圾焚燒筒出灰口的下方設有延伸至所述爐體(I)出口( 10 )處的第二傳送帶(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類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燒蓋(4)通過設在頂部的纜索活動纏繞在所述爐體(I)頂部的卷揚筒(4-1)上;所述爐體(I)設有連通所述垃圾焚燒筒(8)的帶有鼓風機(11)的送風管,在所述垃圾焚燒筒(8)的側壁上設有點火裝置(7)。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垃圾分類焚燒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垃圾焚燒筒(8)的出灰口活動設有閘門,所述閘門的開關(8-1)伸出所述爐體(I)外。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垃圾分類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I)于所述導流板(3)下方設有一個污水收集箱(5)。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垃圾分類焚燒爐,涉及垃圾焚燒爐制造技術領域;包括設有垃圾投放口和出口的爐體,所述爐體于所述垃圾投放口的下方斜置有一個帶有多個滲水孔的導流板,所述導流板通過第一傳送帶與垃圾焚燒器相連接;所述垃圾焚燒器包括設有上大下小導入口的垃圾焚燒筒,在所述垃圾焚燒筒底部設有出灰口;在所述垃圾焚燒筒上方活動設有帶有煙囪的垃圾焚燒蓋,在所述垃圾焚燒筒出灰口的下方設有延伸至所述爐體出口處的第二傳送帶;與現有技術相比,它可以解決現有垃圾池因垃圾混放造成焚燒處理不充分污染環(huán)境的問題。
【IPC分類】F23G5/44, F23G5/24
【公開號】CN105114959
【申請?zhí)枴緾N201510365071
【發(fā)明人】羅有寬
【申請人】融水苗族自治縣和睦鎮(zhèn)人民政府
【公開日】2015年12月2日
【申請日】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