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火石打火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通過砂輪與火石摩擦產生火花的打火機。
背景技術:
目前,主要的打火機有兩種:一種是電子打火機,另一種是火石打火機。由于電子打火機在使用過程中不會弄臟手,所以盡管火石打火機的質量與電子打火機相同,價格也比電子打火機低,但很多消費者卻更愿意購買電子打火機。在越來越強調健康、衛(wèi)生的時代,火石打火機必須改變傳統(tǒng)的點火方式。
中國專利200910115330.4公開了一種燈火機,其包括齒輪塊、復位裝置和分離裝置,該專利是讓火石打火機的點火方式更清潔,但其打火過程中的手感還是無法與電子打火機相媲美,需要非??焖賹Π粹o施加按壓力才能點燃火機,而且生產起來也比較復雜。
中國專利97226690.9公開了一種氣體燃料點火器,其模仿電子打火機的點火過程和原理,利用按壓按鈕過程中積蓄的能量突然正向轉動打火輪來點火,而完成點火后則需要再考慮如何既回避鋼輪與火石之間的摩擦力,又讓所有部件回復原位。
中國專利95243330.3公開了一種垂直按壓式鋼輪發(fā)火點火裝置,其包括座架、鋼輪、火石,在座架上有包括按鈕、壓力彈簧、回力彈簧、旋轉拉桿、增壓扣的按壓裝置,鋼輪上有鋼輪罩。但該專利的技術方案中,彈簧的力量分配不合理,令鋼輪回復原位的過程中必須克服鋼輪與火石之間的摩擦力,這會導致鋼輪經常被火石卡住。
因此,提供一種點火手感好、結構簡單、成本低廉、清潔衛(wèi)生、適合火石打火機自身特點,并且真正能夠投入到實際生產的火石打火機成為了業(yè)界需要解決的問題。發(fā)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點,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用一種更清潔的方式點燃火石打火機,不僅如此,本發(fā)明涉及的火石打火機連點火的手感都和電子打火機幾乎一模一樣。而且本發(fā)明的結構非常簡單,成本低,易于大批量生產。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火石打火機,其包括燃氣釋放機構、火花發(fā)生機構、操控機構;其中,火花發(fā)生機構包括通過變形儲能的儲能元件、內置于打火機的火石、與火石接觸的砂輪、在儲能元件釋放能量時與砂輪同步正向轉動的輪轉構件、與輪轉構件同步轉動并與儲能元件接觸或連接的儲能元件施力位;操控機構包括可撥動輪轉構件使其反向轉動的撥動構件;撥動構件正向運動并撥動輪轉構件使其反向轉動時,儲能元件施力位同步反向轉動并作用于儲能元件使其變形并儲能;撥動構件繼續(xù)正向運動并與輪轉構件分離時,儲能元件釋放能量并驅動儲能元件施力位正向轉動,輪轉構件則同步正向轉動并復位,砂輪則同步正向轉動并與火石摩擦產生火花;燃氣釋放機構在火花熄滅前由操控機構開啟并釋放燃氣。其中,砂輪與輪轉構件可以成型為一體式的部件。
本發(fā)明中,待發(fā)位置是指活動部所處的一種位置,如果活動部處于待發(fā)位置,則撥動構件在運動過程中會受到輪轉構件的阻擋;如果活動部不處于待發(fā)位置,則撥動構件在運動過程中不會受到輪轉構件的阻擋。
本發(fā)明中,輪轉構件、儲能元件施力位和砂輪的轉動可分為正向轉動和反向轉動,其中能引起砂輪摩擦火石產生火花且火花向燃氣噴嘴所在方位濺射的轉動,稱為正向轉動;反之則為反向轉動。
本發(fā)明中,操控機構包括撥動構件、撥動構件繞其轉動的杠桿軸、杠桿軸的軸孔,則稱此操控機構為杠桿式操控機構。
本發(fā)明中,操控機構包括撥動構件、滑塊、滑槽,位于撥動構件上的滑塊可在固定于打火機內的滑槽內滑動,或者固定于打火機內的滑塊可在位于撥動構件上的滑槽內滑動,則稱此操控機構為滑塊式操控機構。
本發(fā)明中,操控機構中影響撥動構件上各點運動軌跡的構件從正常的活動空間進入錯位空間時,撥動構件所做的運動稱為錯位運動。例如,操控機構為杠桿式操控機構,則撥動構件的杠桿軸是操控機構中影響撥動構件上各點運動軌跡的構件,杠桿軸的正?;顒涌臻g應該是杠桿軸孔,而當杠桿軸從杠桿軸孔進入錯位空間時撥動構件所做的運動即為錯位運動;又例如,操控機構為滑塊式操控機構,則滑塊是操控機構中影響撥動構件上各點運動軌跡的構件,滑塊的正?;顒涌臻g應該是滑槽,而當滑塊由滑槽進入錯位空間時撥動構件所做的運動即為錯位運動。
本發(fā)明中,儲能元件可為各種通過變形儲存能量的元件,例如各種彈簧,具體可為扭矩彈簧、壓縮彈簧或者拉伸彈簧。
本發(fā)明中,通過撥動構件的正向運動可使儲能元件儲能,并且在撥動構件正向運動的過程中操控機構可開啟燃氣釋放機構以釋放燃氣;該正向運動為單向運動。
本發(fā)明中,燃氣釋放機構包括燃氣噴嘴和用于撬動該燃氣噴嘴的燃氣釋放桿,燃氣釋放桿通過撬動燃氣噴嘴來控制燃氣的釋放,當沒有任何外力作用于燃氣釋放桿時燃氣噴嘴處于關閉狀態(tài)。燃氣釋放桿轉軸可位于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和燃氣噴嘴之間,在向下按壓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時,燃氣釋放桿的另一端向上撬動燃氣噴嘴;也可以是燃氣噴嘴位于燃氣釋放桿轉軸和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之間,在向上推動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時,燃氣釋放桿的另一端向上撬動燃氣噴嘴。燃氣噴嘴的結構屬于現有技術領域,在此不再贅述。
本發(fā)明中,操作者通過操作操控機構使撥動構件撥動輪轉構件,撥動構件撥動輪轉構件使其反向轉動時儲能元件儲能,當儲能元件積蓄的能量非常充足時,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分離,儲能元件釋放能量導致砂輪快速正向轉動,砂輪在正向轉動的過程中摩擦火石產生火花。操作者操作操控機構,不需直接接觸砂輪,其不僅手感好,操作起來和電子打火機幾乎一模一樣,而且清潔衛(wèi)生。
根據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方式,還包括用于使撥動構件復位的復位機構。
根據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方式,復位機構為錯位復位機構,其包括用于撥動構件發(fā)生錯位運動從而避開輪轉構件阻擋的錯位空間,以及與撥動構件接觸或連接、用于使撥動構件自動發(fā)生錯位運動并使撥動構件自動復位的彈性元件。操控機構為杠桿式操控機構,其包括撥動構件、撥動構件繞其轉動的杠桿軸、杠桿軸的軸孔;杠桿軸可在軸孔和錯位空間共同組成的孔內活動。本發(fā)明中,彈性元件可為各種通過變形儲存能量的元件,例如各種彈簧,具體可為扭矩彈簧、壓縮彈簧或者拉伸彈簧。
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種實施方式,復位機構為錯位復位機構,操控機構為滑塊式操控機構,其包括撥動構件、滑塊、滑槽,位于撥動構件上的滑塊可在固定于打火機內的滑槽內滑動,或者固定于打火機內的滑塊可在位于撥動構件上的滑槽內滑動;滑槽旁設有與滑槽連成一體的突出部(即錯位空間),滑塊可在滑槽和突出部共同組成的空間內活動,錯位空間為突出部。
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種實施方式,輪轉構件與撥動構件的接觸面上設有用于阻礙撥動構件自動復位的障礙部。
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種實施方式,復位機構為旋轉復位機構,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接觸的端部為可繞其自身的轉動軸在限定的范圍內轉動的活動部,或者輪轉構件與撥動構件接觸的端部為可繞其自身的轉動軸在限定的范圍內轉動的活動部;旋轉復位機構包括轉動軸,以及與撥動構件接觸或連接、用于使撥動構件自動復位的彈性元件。旋轉復位機構通過讓活動部發(fā)生轉動,令撥動構件避開輪轉構件的阻擋并復位。該旋轉復位機構還可包括與活動部接觸或連接、用于使活動部在轉動后自動回復待發(fā)位置的復位元件。本發(fā)明中,復位元件可為各種通過變形儲存能量的元件,例如各種彈簧,具體可為扭矩彈簧、壓縮彈簧或者拉伸彈黃。
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種實施方式,在該實施方式中,可設置為必須向操控機構的按壓位施加大于4.1公斤的力時才能點燃火機,如此設置是為了避免兒童能輕易點火。
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火花發(fā)生機構中設有與砂輪同步轉動并且手可觸及的防卡柱;相應的,打火機上設有容納防卡柱在其內與砂輪同步轉動的防卡孔。當砂輪被火石卡住時,用手撥動防卡柱,可讓輪轉構件復位。
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砂輪不會接觸到火石的部分設有形狀不對稱的缺□。
根據本發(fā)明的再一種實施方式,砂輪的外周是有正圓弧的非正圓形,且所述正圓弧上全部或部分有能與所述打火石摩擦產生火花的銼齒。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備如下有益效果:
1、本發(fā)明中,操作者通過操作操控機構使輪轉構件反向轉動,同時儲能元件儲能,當儲能元件積蓄的能量非常充足時,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分離,儲能元件釋放能量導致砂輪快速正向轉動,砂輪在正向轉動過程中摩擦火石產生火花,操作者操作操控機構,不需直接接觸砂輪;
2、本發(fā)明充分考慮了火石打火機自身的特點,沒有簡單模仿電子打火機的點火過程和原理,而是先令輪轉構件反向轉動并令儲能元件儲能,當儲能元件積蓄的能量非常充足時,令儲能元件釋放能量導致輪轉構件和砂輪同步正向轉動,砂輪正向轉動的同時摩擦火石產生火花,點火過程完成后就不需再考慮砂輪的復位問題,更不需要再考慮在完成點火過程后所有部件回復原位的過程中如何回避砂輪與火石之間的摩擦力的問題,因此大大降低了砂輪被火石卡住的幾率;
3、本發(fā)明使用砂輪和火石產生火花,其成本低于電子打火機所必須的壓電陶瓷,因而本發(fā)明的打火機成本更加低廉;
4、本發(fā)明的打火機結構簡單,易于大批量生產。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1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在不對打火機進行任何操作時,打火機內各部件所處的狀態(tài);
圖2是實施例1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操作者施加外力,使撥動構件轉動,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接觸;
圖3是實施例1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操作者繼續(xù)施加外力,輪轉構件反向轉動,壓縮儲能元件,并且撥動構件開始接觸控制燃氣釋放機構的燃氣釋放桿;
圖4是實施例1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即將分離,儲能元件積蓄的能量已非常充足,且燃氣釋放機構已經開始釋放出燃氣;
圖5是實施例1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分離后,儲能元件驅動輪轉構件及砂輪正向轉動,轉動的砂輪與火石快速摩擦產生火花,火花點燃燃氣產生火焰;
圖6是實施例1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在彈性元件的彈力作用下復位的過程中受到輪轉構件的阻擋;
圖7是實施例1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在彈性元件的彈力作用下發(fā)生錯位運動,進而使撥動構件避開輪轉構件的阻擋;
圖8是本發(fā)明實施例2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在不對打火機進行任何操作時,打火機內各部件所處的狀態(tài);
圖9是實施例2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操作者施加外力,使撥動構件上行,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接觸;
圖10是實施例2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即將分離,儲能元件積蓄的能量已非常充足,且燃氣釋放機構已經開始釋放燃氣;
圖11是實施例2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分離后,儲能元件驅動輪轉構件及砂輪正向轉動,轉動的砂輪與火石快速摩擦產生火花,火花點燃燃氣產生火焰;
圖12是實施例2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在彈性元件的彈力作用下復位的過程中受到輪轉構件的阻擋,并且撥動構件在彈性元件的彈力作用下開始發(fā)生錯位運動;
圖13是實施例2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在彈性元件的彈力作用下發(fā)生錯位運動,進而使撥動構件避開輪轉構件的阻擋;
圖1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3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在不對打火機進行任何操作時,打火機內各部件所處的狀態(tài);
圖15是實施例3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分離后,儲能元件驅動輪轉構件及砂輪正向轉動,轉動的砂輪與火石快速摩擦產生火花,火花點燃燃氣產生火焰;
圖16是實施例3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在撥動構件復位的過程中,撥動構件的活動部轉動一定的角度,進而使撥動構件避開輪轉構件的阻擋;
圖17是本發(fā)明實施例4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在不對打火機進行任何操作時,打火機內各部件所處的狀態(tài);
圖18是實施例4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分離后,儲能元件驅動輪轉構件及砂輪正向轉動,轉動的砂輪與火石快速摩擦產生火花,火花點燃燃氣產生火焰;
圖19是實施例4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在撥動構件復位的過程中,撥動構件的活動部轉動一定的角度,進而使撥動構件避開輪轉構件的阻擋;
圖20是本發(fā)明實施例5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2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6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輪轉構件一側的結構;
圖22是實施例6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儲能元件施力位一側的結構;
圖2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7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2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8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2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9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在不對打火機進行任何操作時,打火機內各部件所處的狀態(tài),其中,虛線xlx2、x3x4、yly2、y3y4圍成一個長方形框;
圖26是圖25中的長方形框所切割的打火機實體沿x2xl方向投影到紙平面上所得的結構示意圖27是與圖26同一實施例且相同視角的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在撥動構件復位的過程中,輪轉構件的活動部轉動一定的角度,進而使撥動構件避開輪轉構件的阻擋;
圖28是本發(fā)明實施例10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在不對打火機進行任何操作時,打火機內各部件所處的狀態(tài),并且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分離;
圖29是實施例10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在彈性元件的彈力作用下復位的過程中,被輪轉構件上的障礙部阻擋而無法自動復位;
圖30是實施例10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在操作者的外力作用下,使撥動構件發(fā)生錯位運動,進而使撥動構件避開輪轉構件的阻擋;
圖3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11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在復位的過程中,其位于端部的活動部與輪轉構件接觸,且活動部無法自動轉動足夠大的角度,使撥動構件無法自動避開輪轉構件的阻擋;
圖32是實施例11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在操作者的外力作用下,撥動構件的活動部轉動足夠的角度,進而使撥動構件避開輪轉構件的阻擋;
圖3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12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即將分離,此時操作者施加在操控機構的按壓位上的力不小于4.1公斤,燃氣噴嘴處于即將釋放燃氣的臨界狀態(tài)或剛開始釋放燃氣;
圖34是實施例12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操作者加大力量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撥動構件下壓燃氣釋放機構的燃氣釋放桿,使燃氣釋放機構持續(xù)釋放燃氣;撥動構件與輪轉構件分離后,儲能元件驅動輪轉構件及砂輪正向轉動,轉動的砂輪與火石快速摩擦產生火花,火花點燃燃氣產生火焰;
圖3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13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36是本發(fā)明實施例14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37是本發(fā)明實施例15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38是本發(fā)明實施例16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因為砂輪或者火石的質量問題而導致砂輪被火石卡?。?br>
圖39是實施例16的部分外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防卡柱及其防卡孔;
圖40是實施例16的部分外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操作者用手撥動防卡柱;
圖41是實施例16的部分外部結構示意圖,其顯示了砂輪從被卡住的狀態(tài)中解脫出來;
圖4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17的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操控機構是杠桿式操控機構。
打火機包括四個部分:燃氣釋放機構、火花發(fā)生機構、操控機構和復位機構。
燃氣釋放機構包括燃氣噴嘴2、噴嘴彈簧I和燃氣釋放桿19,本實施例中,燃氣釋放桿轉軸18位于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46和燃氣噴嘴2之間;
復位機構包括彈性元件11和錯位空間14。
操控機構包括撥動構件15、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和撥動構件的杠桿軸孔37。
火花發(fā)生機構包括砂輪5、火石4、火石彈簧20、輪轉構件10、儲能元件7和儲能元件施力位8。其中砂輪5和輪轉構件10組合在一起并可繞砂輪的轉動軸6轉動,儲能元件施力位8位于輪轉構件10之上,砂輪5、輪轉構件10和儲能元件施力位8可繞砂輪的轉動軸6做同步轉動。火石彈簧20將火石4牢牢抵住砂輪5。本實施例中儲能元件7是一個扭矩彈簧,儲能元件7的扭矩彈簧螺旋部34套在砂輪的轉動軸6上,儲能元件7的一頭抵住固定于打火機內部的儲能元件固定位3,另一頭抵住輪轉構件10上的儲能元件施力位8。在不施加任何外力的情況下,儲能元件7向儲能元件施力位8施加彈力,使輪轉構件10抵住限位塊9。
撥動構件15可繞一個固定于打火機內的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轉動。本實施例中撥動構件的杠桿軸孔37和錯位空間14共同組成一個總空間38,總空間38在撥動構件15上形成一個長圓形的孔,孔的寬度略大于圓柱形的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的直徑。輪轉構件10與撥動構件15接觸的端部距離撥動構件的杠桿軸孔37比錯位空間14遠。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可在總空間38形成的長圓形的孔內活動。當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由撥動構件的杠桿軸孔37進入錯位空間14時,撥動構件15所做的運動即為錯位運動。
本實施例中彈性元件11是一個壓縮彈簧,彈性元件11的一端固定在固定于打火機內部的彈性元件固定位25上,另一端固定在撥動構件15上的彈性元件施力位26上。以圖1為參照,在不施加任何外力的情況下,本實施例中的彈性元件11向撥動構件15施加右下方向的彈力,使固定于打火機內部的圓柱形限位塊16牢牢抵住撥動構件15上的圓柱形契合塊17,此時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位于撥動構件的杠桿軸孔37內。
用手21向下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時,撥動構件15開始克服彈性元件11的彈力繞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做單向旋轉運動,此單向旋轉運動為正向運動。當撥動構件15接觸到輪轉構件10時(如圖2),撥動構件15則還需要克服除彈性元件11的彈力之外的儲能元件7的彈力以及砂輪5與火石4之間的摩擦力來使輪轉構件10反向轉動,在此過程中,所有施加于撥動構件15的合力決定了撥動構件15不會發(fā)生錯位運動。儲能元件7在輪轉構件10反向轉動的過程中儲能。
當撥動構件15將輪轉構件10轉動到一定位置時,撥動構件15開始接觸到燃氣釋放桿19(如圖3)。然后撥動構件15繼續(xù)正向運動的過程中,會有一個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逐漸趨向分開的過程。當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即將分離時(如圖4),彈性元件11和儲能元件7所積蓄的能量已經很大,其中儲能元件7所積蓄的能量已經足以驅動砂輪5快速轉動并摩擦火石4產生大量的火花,而此時撥動構件15已經作用于杠桿結構的燃氣釋放桿19,燃氣釋放桿19繞燃氣釋放桿轉軸18轉動并打開燃氣噴嘴2,燃氣開始釋放。只有在此刻或鄰近此刻時,由于實際產品中分配給彈性元件11和儲能元件7的力量會根據具體情況而有不同的差異,導致所有作用于撥動構件15的合力可能會讓撥動構件15發(fā)生錯位運動,令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分離的時機提前。但此刻或鄰近此刻時的錯位運動不會對點火產生任何問題,因為本實施例不像實施例12那樣對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分離的時機有很高的要求,此刻或鄰近此刻時儲能元件7所積蓄的能量已經早已足以驅動輪轉構件10和砂輪5轉動并摩擦火石4產生大量的火花、并能令輪轉構件10復位,這些火花已完全足夠點燃燃氣,燃氣也早已開始釋放。本實施例也可以增加和實施例12中一樣的止移面44和限位塊45,來避免此刻的錯位運動,如圖33。
繼續(xù)向下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撥動構件15會與輪轉構件10分離(如圖5),儲能元件7所積蓄的能量瞬間爆發(fā)并推動儲能元件施力位8、輪轉構件10和砂輪5 —起回轉,輪轉構件10隨即復位,砂輪5的回轉為正向轉動,砂輪5回轉時摩擦火石4所產生的大量火花迅速點燃燃氣,而撥動構件15則會繼續(xù)正向運動,直至被固定于打火機內部的限位塊12擋住,在這個過程中撥動構件15 —直持續(xù)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燃氣一直持續(xù)釋放,由于燃氣已經被點燃,所以只要一直按壓住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火焰就會一直持續(xù)。整個點火過程完成。從操作者用手21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開始,一直到打火機被點燃的過程,稱為點火過程。
當手21停止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時,彈性元件11會推動撥動構件15復位,在這個過程中撥動構件15將不再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噴嘴彈簧I會將燃氣噴嘴2推回關閉位置,燃氣釋放桿19也回到原位,燃氣隨即關閉,火焰熄滅。也在此過程中,撥動構件15會接觸到輪轉構件10并受到輪轉構件10的阻擋(如圖6)。本發(fā)明中,在撥動構件15完成點火過程后復位的過程中,輪轉構件10上與撥動構件15發(fā)生接觸的面稱為復位接觸面36。本實施例中的復位接觸面36為一個光滑的弧形曲面。而當撥動構件15接觸到輪轉構件10后,所有作用于撥動構件15的合力以及復位接觸面36的光滑弧形曲面的共同作用會讓撥動構件15發(fā)生錯位運動,令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逐漸趨向分離(如圖7)并最終分離。與輪轉構件10分離之后,撥動構件15會在彈性元件11的彈力影響之下自動復位(如圖1)。
實施例2
如圖8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操控機構是滑塊式操控機構。
打火機包括四個部分:燃氣釋放機構、火花發(fā)生機構、操控機構和復位機構。
燃氣釋放機構包括燃氣噴嘴2、噴嘴彈簧1、燃氣釋放桿19,本實施例中,燃氣釋放桿轉軸18位于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46和燃氣噴嘴2之間。
復位機構包括彈性元件11和錯位空間14。
操控機構包括撥動構件15、滑槽29、滑塊30和反向杠桿31。
火花發(fā)生機構包括砂輪5、火石4、火石彈簧20、輪轉構件10、儲能元件7和儲能元件施力位8。火花發(fā)生機構中各部件之間的關系與實施例1 一樣。本實施例中儲能元件7為扭矩彈簧,儲能元件7的扭矩彈簧螺旋部34套在砂輪的轉動軸6上,儲能元件7的一頭抵住固定于打火機內部的儲能元件固定位3,另一頭抵住輪轉構件10上的儲能元件施力位8,在不施加任何外力的情況下,儲能元件7向儲能元件施力位8施加彈力,使輪轉構件10抵住限位塊9。
本實施例中,打火機內設有滑槽29,撥動構件15上的滑塊30可在滑槽29和錯位空間14共同組成的一個總空間38內活動。錯位空間14位于當撥動構件15和輪轉構件10接觸時滑塊30所在位置的附近,并在滑槽29旁背向輪轉構件10的一側形成一個與滑槽29連成一體的突出部。當滑塊30由滑槽29移入錯位空間14時,撥動構件15即發(fā)生錯位運動。當滑塊30只在滑槽29內移動時,滑塊30能上下滑動且不會發(fā)生轉動。
本實施例中彈性元件11是一個壓縮彈簧,彈性元件11的一端固定在固定于打火機內部的彈性元件固定位25上,另一端固定在撥動構件15上的彈性元件施力位26上。以圖8為參照,在不施加任何外力的情況下,彈性元件11向撥動構件15施加垂直向下方向的彈力,將撥動構件15牢牢壓在滑槽29的最下端。
用手21向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施加一個偏向輪轉構件10方向的斜上方向的力時,撥動構件15開始克服彈性元件11的彈力沿滑槽29向上做單向直線運動,此單向直線運動為正向運動。在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的斜面外形的引導下,此過程中手21向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施力的方向正好符合人握住火機時的施力習慣。當撥動構件15接觸到輪轉構件10時(如圖9),撥動構件15則還需要克服除彈性元件11的彈力之外的儲能元件7的彈力以及砂輪5與火石4之間的摩擦力來使輪轉構件10反向轉動。儲能元件7在輪轉構件10反向轉動的過程中儲能。
操控機構中包括一個反向杠桿31,此反向杠桿31繞反向杠桿的杠桿軸32轉動;并且此反向杠桿31被反向杠桿的限位塊33和燃氣釋放桿19共同限定了活動范圍,以保證撥動構件15在正向運動過程中一定能夠接觸到燃氣釋放桿19。然后撥動構件15繼續(xù)向上滑動的過程中,會有一個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逐漸趨向分開的過程。當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即將分離時(如圖10),彈性元件11和儲能元件7所積蓄的能量已經很大,其中儲能元件7所積蓄的能量已經足以令砂輪5轉動并摩擦火石4產生大量的火花,而此時撥動構件15已經作用于反向杠桿31,而反向杠桿31將撥動構件15施加的向上的力轉變?yōu)橄蛳碌牧Σ⒆饔糜诟軛U結構的燃氣釋放桿19,燃氣釋放桿19繞燃氣釋放桿轉軸18轉動并打開燃氣噴嘴2,燃氣開始釋放。
繼續(xù)用手21以相同方向的力推動撥動構件15,撥動構件15會與輪轉構件10分離(如圖11),儲能元件7所積蓄的能量瞬間爆發(fā)并推動儲能元件施力位8、輪轉構件10和砂輪5回轉,輪轉構件10隨即復位,砂輪5的回轉為正向轉動,砂輪5在正向轉動的過程中摩擦火石4產生大量的火花,火花迅速點燃燃氣,而撥動構件15會繼續(xù)向上滑動,直至到達滑槽29的頂點,在這個過程中撥動構件15 —直持續(xù)作用于反向杠桿31,反向杠桿31也一直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使燃氣一直持續(xù)釋放,由于燃氣已經被點燃,所以只要一直按壓住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火焰就會一直持續(xù)。整個點火過程完成。
當手21停止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時,彈性元件11會推動撥動構件15復位,在這個過程中撥動構件15將不再作用于反向杠桿31,反向杠桿31也不再施力于燃氣釋放桿19,噴嘴彈簧I會將燃氣噴嘴2推回關閉位置,燃氣釋放桿19也回到原位,燃氣隨即關閉,火焰熄滅。也在此過程中撥動構件15會接觸到輪轉構件10并受到輪轉構件10的阻擋(如圖12)。本實施例中的復位接觸面36為一個光滑的平面。而當撥動構件15接觸到輪轉構件10后,所有作用于撥動構件15的合力以及復位接觸面36的光滑平面的共同作用會讓滑塊30滑入錯位空間14中,同時撥動構件15會發(fā)生錯位運動,令撥動構件15在自動返回滑動的過程中與輪轉構件10逐漸趨向分離(如圖13)并最終分離。與輪轉構件10分離后,撥動構件15會在彈性元件11的彈力影響下回到滑槽29的底部從而復位(如圖8)。
本實施例中燃氣釋放機構的結構也可以改為實施例4中那樣,令燃氣噴嘴2位于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46和燃氣釋放桿轉軸18之間,并讓撥動構件15由下向上按壓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46以開啟燃氣釋放機構(以圖17為參照)。
實施例3
如圖14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操控機構是杠桿式操控機構。
打火機包括四個部分:燃氣釋放機構、火花發(fā)生機構、操控機構和復位機構。
火花發(fā)生機構和燃氣釋放機構與實施例1相同。
復位機構包括彈性元件11、活動部的轉動軸22和復位元件23。
操控機構包括撥動構件15、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和撥動構件的杠桿軸孔37。
撥動構件15可繞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轉動,撥動構件的杠桿軸孔37略大于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接觸的端部為可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在限定的范圍內轉動的活動部24。本實施例中的活動部24可以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轉動的范圍是:以圖14為參照,從待發(fā)位置順時針可轉動大于90度且小于180度,并且不能從待發(fā)位置做逆時針轉動(圖14中的活動部24位于待發(fā)位置)。當撥動構件15不與輪轉構件10接觸時,活動部24在復位元件23的彈力作用下始終位于待發(fā)位置。本實施例中的復位元件23采用拉伸彈簧,復位元件23的一頭固定在撥動構件15上的復位元件固定位28上,另一頭固定在活動部24上的復位元件施力位27上。
用手21向下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時,撥動構件15克服彈性元件11的彈力繞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做單向旋轉運動,此單向旋轉運動為正向運動。當撥動構件15接觸到輪轉構件10時,撥動構件15則還需要克服除彈性元件11的彈力之外的儲能元件7的彈力以及砂輪5與火石4之間的摩擦力來使輪轉構件10反向轉動。儲能元件7在輪轉構件10反向轉動的過程中儲能。
當撥動構件15將輪轉構件10轉動到一定位置時,撥動構件15開始接觸到燃氣釋放桿19。然后撥動構件15繼續(xù)以相同方向轉動的過程中,會有一個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逐漸趨向分開的過程。當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即將分離時,彈性元件11和儲能元件7所積蓄的能量已經很大,其中儲能元件7所積蓄的能量已經足以驅動砂輪5快速轉動并摩擦火石4產生大量的火花,而此時撥動構件15已經作用于杠桿結構的燃氣釋放桿19,燃氣釋放桿19繞燃氣釋放桿轉軸18轉動并打開燃氣噴嘴2,燃氣開始釋放。
繼續(xù)向下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撥動構件15會與輪轉構件10分離(如圖15),儲能元件7所積蓄的能量瞬間爆發(fā)并推動儲能元件施力位8、輪轉構件10和砂輪5 —起回轉,輪轉構件10隨即復位,砂輪5的回轉為正向轉動,砂輪5回轉時摩擦火石4所產生的大量火花迅速點燃燃氣,而撥動構件15則會繼續(xù)正向運動,直至被限位塊12擋住,在這個過程中撥動構件15 —直持續(xù)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燃氣一直持續(xù)釋放,由于燃氣已經被點燃,所以只要一直按壓住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火焰就會一直持續(xù)。整個點火過程完成。
當手21停止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時,彈性元件11將推動撥動構件15復位,撥動構件15不再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噴嘴彈簧I會將燃氣噴嘴2推回關閉位置,燃氣釋放桿19也回到原位,燃氣隨即關閉,火焰熄滅。也在此過程中撥動構件15會接觸到輪轉構件10并受到輪轉構件10的阻擋。而此時,所有作用于活動部24的合力會讓活動部24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做順時針方向轉動(以圖14為參照)。在所有作用于活動部24的合力以及復位接觸面36的光滑弧形曲面的共同影響下,活動部24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逐漸轉動足夠的角度,撥動構件15也與輪轉構件10逐漸趨向分離(如圖16)并最終分離。在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分離之后,復位元件23會向復位元件施力位27施加彈力,活動部24隨即被拉回到待發(fā)位置,撥動構件15同時也會在彈性元件11的彈力影響之下繼續(xù)轉動并最終復位(如圖14)。
實施例4
如圖17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操控機構是滑塊式操控機構。
打火機包括四個部分:燃氣釋放機構、火花發(fā)生機構、操控機構和復位機構。
燃氣釋放機構包括燃氣噴嘴2、噴嘴彈簧I和燃氣釋放桿19,本實施例中,燃氣噴嘴2位于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46和燃氣釋放桿轉軸18之間;
復位機構包括彈性元件11、活動部的轉動軸22和復位元件23。
火花發(fā)生機構與實施例2相同。
操控機構包括撥動構件15、滑槽29和滑塊30。
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接觸的端部為可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在限定的范圍內轉動的活動部24。本實施例中的活動部24可以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轉動的范圍是:以圖17為參照,從待發(fā)位置順時針可轉動大于90度且小于180度,并且不能從待發(fā)位置做逆時針轉動(圖17中的活動部24位于待發(fā)位置)。當撥動構件15不與輪轉構件10接觸時,活動部24在復位元件23的彈力作用下始終位于待發(fā)位置。本實施例中的復位元件23采用拉伸彈簧,復位元件23的一頭固定在撥動構件15上的復位元件固定位28上,另一頭固定在活動部24上的復位元件施力位27上。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2主要有如下區(qū)別:
1、本實施例的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接觸的端部為可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在限定的范圍內轉動的活動部24。
2、本實施例的打火機中只設有滑槽29,而沒有錯位空間14。
3、本實施例的操控機構中沒有反向杠桿31。
本實施例的打火機的點火過程同實施例2只有一點不一樣,即由于本實施例中的燃氣噴嘴2位于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46和燃氣釋放桿轉軸18之間,所以在由下向上推動撥動構件15滑動的過程中,撥動構件15會由下向上作用于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46,而不是實施例2中那樣撥動構件15通過反向杠桿31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燃氣釋放桿19隨后繞燃氣釋放桿轉軸18轉動并打開燃氣噴嘴2,燃氣隨即釋放。釋放出的燃氣會在隨后的點火過程中被點燃(如圖18)。
另外,完成點火過程后,當手21停止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時,彈性元件11推動撥動構件15復位的過程會不同。
在彈性元件11推動撥動構件15復位的過程中,撥動構件15將不再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噴嘴彈簧I會將燃氣噴嘴2推回關閉位置,燃氣釋放桿19也回到原位,燃氣隨即關閉,火焰熄滅。也在此過程中撥動構件15會接觸到輪轉構件10并受到輪轉構件10的阻擋。而此時,所有作用于活動部24的合力會讓活動部24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做順時針方向轉動(以圖17為參照時)。在所有作用于活動部24的合力以及復位接觸面36的光滑平面的共同影響下,活動部24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逐漸轉動足夠的角度,撥動構件15也與輪轉構件10逐漸趨向分離(如圖19)并最終分離。在撥動構件15與輪轉構件10分離之后,復位元件23會向復位元件施力位27施加拉力,活動部24隨即被拉回到待發(fā)位置,撥動構件15同時也會在彈性元件11的彈力影響下繼續(xù)滑動并最終復位(如圖17)。
本實施例中燃氣釋放機構的結構也可以改為實施例2中那樣,令燃氣釋放桿轉軸18位于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46和燃氣噴嘴2之間,并讓撥動構件15通過反向杠桿31作用于燃氣釋放桿以開啟燃氣釋放機構(如圖8)。
實施例5
如圖20所示,本實施例中可用來說明活動部24可在輪轉構件10之上。
本實施例中,輪轉構件10與撥動構件15接觸的端部為可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在限定的范圍內轉動的活動部24。當撥動構件15不與輪轉構件10接觸時,活動部24在復位元件23的彈力作用下始終位于待發(fā)位置。本實施例中的活動部24可以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轉動的范圍是:以圖20為參照,從待發(fā)位置順時針可轉動大于60度且小于120度,并且不能從待發(fā)位置做逆時針轉動(圖20中的活動部24位于待發(fā)位置)。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4主要有如下區(qū)別:
1、本實施例中,輪轉構件10與撥動構件15接觸的端部為可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在限定的范圍內轉動的活動部24。
2、本實施例中,復位元件23用的是扭矩彈簧。復位元件23的扭矩彈簧螺旋部34套在活動部的轉動軸22上,復位元件23的一頭抵住輪轉構件10上的復位元件固定位28,另一頭抵住活動部24上的復位元件施力位27。
本實施例的打火機的點火過程同實施例4完全一樣。打火機完成點火過程后,彈性元件11推動撥動構件15復位的過程也幾乎與實施例4 一樣,所不同的僅僅是:活動部24的轉動發(fā)生在輪轉構件10上,而不是在撥動構件15上。
本實施例中燃氣釋放機構的結構也可以改為實施例2中那樣,令燃氣釋放桿轉軸18位于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46和燃氣噴嘴2之間,并讓撥動構件15通過反向杠桿31作用于燃氣釋放桿以開啟燃氣釋放機構(如圖8)。
實施例6
如圖21為本實施例的正面局部內部結構示意圖,圖22為本實施例的背面局部內部結構示意圖。本實施例可用來說明輪轉構件10可與儲能元件施力位8分別位于砂輪5的兩邊。
本實施例中的打火機,整個點火過程以及撥動構件15復位的過程都與實施例1 一模一樣。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的主要不同點在于:
儲能元件施力位8位于輪組合構件39之上,輪組合構件39與輪轉構件10分別位于砂輪5的兩邊,其中輪組合構件39、輪轉構件10和砂輪5組合成一個組合件并可繞砂輪的轉動軸6轉動。
實施例7
如圖23所示,本實施例與實施例3相比,少了復位元件23、復位元件固定位28和復位元件施力位27。正置火機并且不對打火機進行任何操作時,活動部24在重力的作用下始終位于待發(fā)位置;在倒置火機時,活動部24在重力的作用下始終不位于待發(fā)位置。
正置火機時使用打火機是人們的習慣。當火機正置時,本實施例中的打火機的點火過程,以及完成點火過程后撥動構件15復位的過程,都與實施例3 —模一樣。
實施例8
如圖24所示,本實施例中與實施例5相比,少了復位元件23、復位元件固定位28和復位元件施力位27。正置火機并且不對打火機進行任何操作時,活動部24在重力的作用下始終不位于待發(fā)位置;在倒置火機時,活動部24在重力的作用下始終位于待發(fā)位置。
正置火機時使用打火機是人們的習慣,而本火機在倒置時才能點燃,這正好限制了非目標人群(如孩童)的使用,而讓本火機更加安全。
當倒置火機時,本實施例中的打火機的點火過程與實施例5 —模一樣。而在完成點火過程后停止施力于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時,無論正置或倒置火機,撥動構件15在自動復位的過程中幾乎或完全受不到輪轉構件10的任何阻擋,撥動構件15在彈性元件11的彈力作用下可以輕松的復位。
本實施例中燃氣釋放機構的結構也可以改為實施例2中那樣,令燃氣釋放桿轉軸18位于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46和燃氣噴嘴2之間,并讓撥動構件15通過反向杠桿31作用于燃氣釋放桿以開啟燃氣釋放機構(如圖8)。
實施例9
以圖25所展示的是在不對本實施例的打火機進行任何操作時,打火機內各部件所處的狀態(tài)。以圖25為參照,平行于水平面的軸為X軸,垂直于水平面的軸為y軸,那么本實施例要說明的是本發(fā)明的運用不限于xy軸組成的平面之上。
以圖25為參照,z軸垂直于xy軸所組成的平面。
為了更簡單的理解本實施例,現將平行于X軸的xlx2線、x3x4線和平行于y軸的yly2線、y3y4線這四條直線在圖25的打火機結構圖中圈出一個長方形框,然后這個長方形框沿著z軸切割本實施例的打火機實體會得到一個區(qū)域實體,最后從x2向Xl方向將這個切割出來的區(qū)域實體投影到紙平面上便是圖26所展示的結構圖,而圖27便是以圖26同樣的視角來展示打火機不同狀態(tài)下的結構圖。
本實施例中活動部24位于輪轉構件10上。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5的主要不同點在于:
1、本實施例的活動部24的轉動范圍在yz軸所組成的平面之上,而不在xy軸所組成的平面之上。
2、本實施例中復位元件23采用的是拉伸彈簧。
如圖26所展示的各部件的狀態(tài)是在不對打火機進行任何操作時所處的狀態(tài)。用手21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時,撥動構件15會正向運動并接觸到輪轉構件10。繼續(xù)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則會發(fā)生與實施例5相同的點火過程。而在完成點火過程后撥動構件15自動復位的過程也與實施例5是同樣的原理,只不過把活動部24發(fā)生轉動的平面換到了 yz軸組成的平面,圖27展示了在此過程中活動部24發(fā)生轉動并且撥動構件15和輪轉構件10趨向分開的狀態(tài)。
本實施例中燃氣釋放機構的結構也可以改為實施例2中那樣,令燃氣釋放桿轉軸18位于燃氣釋放桿的施力端46和燃氣噴嘴2之間,并讓撥動構件15通過反向杠桿31作用于燃氣釋放桿以開啟燃氣釋放機構(如圖8)。
實施例10
如圖28所示,本實施例中的打火機與實施例1的不同點在于:本實施例中輪轉構件10的復位接觸面36上有障礙部40。
本實施例中的打火機的點火過程與實施例1 一模一樣。不同點在于完成點火過程后彈性元件11推動撥動構件15復位的過程中,撥動構件15會被障礙部40阻擋,此時所有作用于撥動構件15的合力無法讓撥動構件15自動發(fā)生錯位運動(如圖29),令撥動構件15無法自動避開輪轉構件10的阻擋。而需要人用手21向撥動構件15施加斜上方向的力,撥動構件15才能發(fā)生錯位運動,撥動構件15才能繞開障礙部40的阻擋(如圖30),撥動構件15繼而與輪轉構件10分離并最終復位(如圖28)。
本實施例的意義在于,每次完成點火過程后撥動構件15都無法自動復位,而需要人力的輔助,撥動構件15才能復位,火機才能被再次點燃,并且這個輔助力的方向完全不同于在點火過程中需要施加的力的方向,這增加了非目標人群(如孩童)的使用難度,大大提高了火機的安全性。
實施例11
如圖31和圖32所示,本實施例中的打火機的結構與實施例3—樣,本實施例中的復位元件23是拉伸彈簧,與實施例3的不同點在于本實施例中的復位元件23的彈力比較大。在完成點火過程后彈性元件11推動撥動構件15復位的過程中,撥動構件15會接觸到輪轉構件10并受其阻擋,但由于復位元件23的彈力過大,導致所有作用于活動部24的合力無法讓活動部24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轉動足夠大的角度,撥動構件15因此無法自動繞開輪轉構件10的阻擋(如圖31)且無法自動復位,而需要人力的輔助,活動部24才能繞活動部的轉動軸22轉動足夠大的角度,使撥動構件15繞開輪轉構件10的阻擋(如圖32),并最終復位。
本實施例的意義在于,增加了非目標人群(如孩童)的使用難度,提高了火機的安全性。
實施例12
如圖33所不,本實施例中的打火機其原理與實施例1 一樣,與實施例1的不同點在于本實施例提高了打火機使用的安全性,具體實施方法如下:點火過程中,撥動構件15在正向運動過程中轉動輪轉構件10并與輪轉構件10即將分離的那一刻,操作者施加在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上的力不小于4.1公斤,并且在此時撥動構件15已經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燃氣噴嘴2則處于即將釋放燃氣的臨界狀態(tài)或剛開始釋放燃氣,此時一旦加大力量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則撥動構件15會繼續(xù)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燃氣會持續(xù)釋放,于此同時撥動構件15會與輪轉構件10分離(如圖34),儲能元件7所積蓄的能量瞬間爆發(fā)并推動儲能元件施力位8、輪轉構件10和砂輪5 —起回轉,輪轉構件10隨即復位,砂輪5回轉時摩擦火石4所產生的火花迅速點燃燃氣,而撥動構件15則會繼續(xù)正向運動,直至被限位塊12擋住,在這個過程中撥動構件15—直持續(xù)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燃氣一直持續(xù)釋放,由于燃氣已經被點燃,所以只要一直按壓住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火焰就會一直持續(xù)。另外,從撥動構件15開始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 一直到撥動構件15接觸到限位塊12的這段過程中,本實施例不能允撥動構件15發(fā)生錯位運動,因其會影響到撥動構件15能否及時準確的作用于燃氣釋放桿19,而本實施例對燃氣釋放的時機要求很高,為解決此問題本實施例在打火機中加入了一個固定于打火機內部的圓柱形限位塊45,并在撥動構件15上加入了一個止移面44。在點火過程中,所有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可能進入錯位空間14的階段,限位塊45都會抵住撥動構件15上的止移面44,令撥動構件15不能發(fā)生錯位運動;并且在完成點火過程后彈性元件11推動撥動構件15復位的過程中,撥動構件15在自動發(fā)生錯位運動時限位塊45接觸不到止移面44,所以限位塊45和止移面44不會對在此過程中的錯位運動產生任何影響。這個限位塊45和止移面44也同樣可運用到實施例1和實施例10中。
當手21停止按壓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時,撥動構件15自動復位的過程與實施例1是一樣的。
本實施例的意義在于,在使用本實施例中的打火機時,如果不向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施加大于4.1公斤的力,則打火機無法被點燃。而4.1公斤的力的限制則能讓孩童的使用難度加大,大大提高了火機的安全性。
實施例13
如圖35所示,本實施例與實施例3的不同點在于:
1、本實施例中,儲能元件7是拉伸彈簧,其一端固定在固定于打火機內部的儲能元件固定位3上,另一端固定在輪轉構件10上的儲能元件施力位8上。
2、本實施例中,彈性元件11是扭矩彈簧,彈性元件11的扭矩彈簧螺旋部34套在撥動構件的杠桿軸13上,其一端抵住固定于打火機內部的彈性元件固定位25,另一端抵住撥動構件15上的彈性元件施力位26。
本實施例說明了,儲能元件7還可以是拉伸彈簧,彈性元件11還可以是扭矩彈簧。
實施例14
如圖36所示,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的不同點在于:
1、本實施例中,儲能元件7是壓縮彈簧,其一端固定在固定于打火機內部的儲能元件固定位3上,另一端固定在輪轉構件10上的儲能元件施力位8上。
2、本實施例中,彈性元件11是拉伸彈簧,其一端固定在固定于打火機內部的彈性元件固定位25上,另一端固定在撥動構件15上的彈性元件施力位26上。
本實施例說明了,儲能元件7還可以是壓縮彈簧,彈性元件11還可以是拉伸彈簧。
實施例15
如圖37所示,本實施例與實施例4的不同點在于:本實施例中,復位元件23是壓縮彈簧,復位元件23的一頭固定在撥動構件15上的復位元件固定位28上,另一頭固定在活動部24上的復位元件施力位27上。
本實施例說明了,復位元件23除了可以如實施例4那樣是拉伸彈簧或如實施例5那樣是扭矩彈簧,還可以是壓縮彈簧。
實施例16
如圖38所示的是實施例1所出現的一個極端情況,這也是本發(fā)明所涉及的火石打火機都可能會出現的比較極端的情況:砂輪5可能因為火石4或砂輪5自身的質量原因而被卡住。圖38所展示的就是這種情況,撥動構件15轉動輪轉構件10并與輪轉構件10分離之后,停止對操控機構的按壓位35施力,此時撥動構件15可以自動復位,而砂輪5被卡住,導致輪轉構件10也不能回轉并復位。
本實施例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在輪轉構件10上增加了一個防卡柱41,此防卡柱41在本實施例中與儲能元件施力位8重疊,防卡柱41沿垂直于紙平面的軸伸出至火機外;相應的,打火機上設有容納防卡柱41在其內與砂輪5同步轉動的防卡孔42。
當砂輪5被卡住時(如圖39),只要用手21用力撥動防卡柱41 (如圖40),砂輪5便會從被卡住的狀態(tài)中解脫出來,積蓄在儲能元件7中的能量迅速釋放,輪轉構件10則被儲能元件7彈回并復位(如圖41)。
實施例17
如圖42所示,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的區(qū)別在于:本實施例中的砂輪5上有不對稱形狀的缺口,而且此缺口在打火機的使用過程中不會接觸到火石4。
設置此缺口的意義在于:砂輪5上有用來摩擦火石4產生火花的銼齒43,裝配人員通過砂輪5上缺口的形狀便知挫齒43的方向,方便裝配人員裝配。
本實施例的操作原理與過程與實施例1相同。
雖然本發(fā)明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但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實施的范圍。任何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發(fā)明范圍內,當可作些許的改進,即凡是依照本發(fā)明所做的同等改進,應為本發(fā)明的發(fā)明范圍所涵蓋。
權利要求
1.一種火石打火機,其包括燃氣釋放機構、火花發(fā)生機構、操控機構;其中,所述火花發(fā)生機構包括通過變形儲能的儲能元件、內置于所述打火機的火石、與所述火石接觸的砂輪、在所述儲能元件釋放能量時與所述砂輪同步正向轉動的輪轉構件、與所述輪轉構件同步轉動并與所述儲能元件接觸或連接的儲能元件施力位;所述操控機構包括可撥動所述輪轉構件使其反向轉動的撥動構件;所述撥動構件正向運動并撥動所述輪轉構件使其反向轉動時,所述儲能元件施力位同步反向轉動并作用于所述儲能元件使其變形并儲能;所述撥動構件繼續(xù)正向運動并與所述輪轉構件分離時,所述儲能元件釋放能量并驅動所述儲能元件施力位正向轉動,所述輪轉構件則同步正向轉動并復位,所述砂輪則同步正向轉動并與所述火石摩擦產生火花;所述燃氣釋放機構在所述火花熄滅前由所述操控機構開啟并釋放燃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石打火機,其中,還包括用于使所述撥動構件復位的復位機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火石打火機,其中,所述復位機構為錯位復位機構,其包括用于所述撥動構件發(fā)生錯位運動從而避開所述輪轉構件阻擋的錯位空間,以及與所述撥動構件接觸或連接、用于使所述撥動構件自動發(fā)生所述錯位運動并使所述撥動構件自動復位的彈性元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火石打火機,其中,所述操控機構為杠桿式操控機構,其包括所述撥動構件、所述撥動構件繞其轉動的杠桿軸、所述杠桿軸的軸孔;所述杠桿軸可在所述軸孔和所述錯位空間共同組成的孔內活動。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火石打火機,其中,所述操控機構為滑塊式操控機構,其包括所述撥動構件、滑塊、滑槽,位于所述撥動構件上的所述滑塊可在固定于所述打火機內的所述滑槽內滑動,或者固定于所述打火機內的所述滑塊可在位于所述撥動構件上的所述滑槽內滑動;所述滑槽旁設有與所述滑槽連成一體的突出部,所述滑塊可在所述滑槽和所述突出部共同組成的空間內活動,所述錯位空間為所述突出部。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火石打火機,其中,所述輪轉構件與所述撥動構件的接觸面上設有用于阻礙所述撥動構件自動復位的障礙部。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火石打火機,其中,所述復位機構為旋轉復位機構;所述撥動構件與所述輪轉構件接觸的端部為可繞其自身的轉動軸在限定的范圍內轉動的活動部,或者所述輪轉構件與所述撥動構件接觸的端部為可繞其自身的轉動軸在限定的范圍內轉動的活動部;所述旋轉復位機構包括所述轉動軸,以及與所述撥動構件接觸或連接、用于使所述撥動構件自動復位的彈性元件。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火石打火機,其中,所述旋轉復位機構還包括與所述活動部接觸或連接、用于使所述活動部在轉動后自動回復待發(fā)位置的復位元件。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石打火機,其中,所述火花發(fā)生機構中設有與所述砂輪同步轉動并且手可觸及的防卡柱;相應的,所述打火機上設有容納所述防卡柱在其內與所述砂輪同步轉動的防卡孔。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石打火機,其中,所述砂輪的外周是有正圓弧的非正圓形,且所述正圓弧上全部或部分有能與所述打火石摩擦產生火花的銼齒。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火石打火機,其包括燃氣釋放機構、火花發(fā)生機構、操控機構;其中,火花發(fā)生機構包括通過變形儲能的儲能元件、內置于打火機的火石、與火石接觸的砂輪、在儲能元件釋放能量時與砂輪同步正向轉動的輪轉構件、與輪轉構件同步轉動并與儲能元件接觸或連接的儲能元件施力位;操控機構包括可撥動輪轉構件使其反向轉動的撥動構件;撥動構件正向運動并撥動輪轉構件使其反向轉動時,儲能元件施力位同步反向轉動并作用于儲能元件使其變形并儲能;撥動構件繼續(xù)正向運動并與輪轉構件分離時,儲能元件釋放能量并驅動儲能元件施力位正向轉動,輪轉構件則同步正向轉動并復位,砂輪則同步正向轉動并與火石摩擦產生火花;燃氣釋放機構在火花熄滅前由操控機構開啟并釋放燃氣。
文檔編號F23Q2/46GK103206721SQ20121008757
公開日2013年7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月12日
發(fā)明者陳龍 申請人:陳龍